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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整合理论概述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那个时期,儒家、道家、墨家等各家均提出了不同的社会整合目标。由此可见,在我国传统社会,民本思想的核心理念和基本思路已获得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共识,并成为社会整合的思想观念。民本思想旨在平衡社会利益,谋求社会和谐。

第二节 社会整合理论概述

一、中国传统社会整合思想

(一)社会整合目标

我国传统社会在两千多年的统治中,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应对社会整合危机的思想,也勾画出了不同的社会整合目标。社会治理有“治”、“乱”之说,“治”就表示社会的有序状态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与巩固,“乱”则表示社会秩序的破坏和社会的无序状态。以此衡量,那么,被孔子称之为“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是最为典型的社会转型时期,是最需要整合的。那个时期,儒家道家、墨家等各家均提出了不同的社会整合目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且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整合目标是“小康”和“大同”社会,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异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礼记·礼运》)。

(二)社会整合的价值取向

传统社会整合内含着公平公正的价值评价,人们追求社会公正,体现为“不患寡而患不均”。“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均”为各得其分,就是正义;“和”是人们的权利、利益处于相互协调状态,此即公正;“安”是上下相安,也即官员尽职为民谋利,民生权利得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就意味着统治者首先要保证人民的民生权利,并对社会利益进行协调和平衡,以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三)社会整合思想

传统社会各思想家基于各自立场的不同和社会整合目标的不同,提出了应对社会整合危机的整合思想。这些思想集中于社会秩序的维持、社会利益的协调和平衡两个方面。

1.设立君主制度,规范官民关系,以维护社会秩序

传统社会整合侧重于社会秩序的维系和社会稳定的巩固,因此,传统社会整合思想中最重要的一个政治前提是设立君主制度,规范官民关系。设君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这一思想均体现在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中。比如儒家认为应该尊君,以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等级制度;墨家认为,“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而“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墨子·尚同上》)。道家也同样赞同这一思想,老子认为,设立君主制度是建立合乎道义的社会秩序的保障。法家则更是从法律上保障君主绝对的权威,认为君主是国家政治的核心和主宰,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君主,是国家全面控制社会的前提。

规范官民关系的用意在于明确统治者的“责任”并严格“治吏”。在如何规范官民关系的思想中,孟子关于“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最具影响力。孟子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河南程氏经说·春秋传序》)。荀子也认为“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荀子·王制》)。有鉴于秦朝的灭亡,汉朝统治者更加注重民主政治,贾谊要求上到国家君主、下到普通官吏,都要以民为本:“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夫民者,至贱而不可简也,至愚而不可欺也”。(贾谊:《新书·大政上》)这些思想理念后经各朝代理论家的逻辑推理并在人们对现实政治批判的推动下,人们对君(官)民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并形成了普遍的共识:为君的必要条件是为天下众生谋福利。君主为天下民众而设,其主要职责是治理民众,安定民生,抚育万民。因为如何处理好君(官)民关系是对待民众层面的第一问题。推广到整个统治阶层,就是统治阶层要将“为天下众生谋福利”作为自己为官从政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泰、君尊、民安。

“治吏”的首要前提是“用吏”,即如何识别、选择、任用、考核、监督、奖惩官吏等。治吏的目的是化解统治阶级与劳苦大众之间的阶级矛盾。在官僚体系下,治吏是治国的根本,“治国就是治吏”,管理好官吏,就可正官场风气,官员的表率作用才会增强,老百姓才会一呼百应,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国泰民安。否则,官员欺上瞒下,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胡作非为,其结果只能是“虽令不从”,民怨国衰,“四维不张”。

此外,儒家学说中的礼制思想及法家思想中的法制,都对社会秩序的维系起到了控制作用。秦朝以后,虽然儒家作为治国理念占据主导地位,但法制和礼制交融发展,共同构成了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规范,其整合作用不仅仅体现在社会秩序的维系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社会整体的和谐作为一种追求目标。

2.实行民本政治,平衡社会利益,以保证社会公平

传统社会追求以“均”为核心的社会公平公正。而民本政治是平衡社会利益的重要思想。所谓民本,就是以民生为本,惠民、爱民、富民,《论语·学而》中提出:“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孔子的“仁政”,孟子关于“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在平衡社会利益方面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此外,墨家的“兼爱”、“非攻”,道家的“无为”思想,都体现了强烈的民本愿望,甚至在法家思想中,也有“宗庙之本在于民”之“以民为本”说。由此可见,在我国传统社会,民本思想的核心理念和基本思路已获得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共识,并成为社会整合的思想观念。民本思想旨在平衡社会利益,谋求社会和谐。

民本思想的核心是重民、惠民、爱民、富民,反映到治理国家方面,就是将“重民、安民、养民”的民本理念贯穿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在政治上,民本思想要求统治者亲民,有道德责任感,以德服人,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具其所而众星共之”。相反,丧失了道德责任感的政府也就丧失了公信力,就无以建构人民的共同利益。在经济上,民本思想要求统治者以民生为本,施行民本政策,整合民意,争取民心,以维护、巩固和强化特定的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也。争取“民心”的过程就是协调整合社会利益关系、平衡社会利益的过程。因此,民本政策注重社会和谐,强调社会公正,要求统治者关心民生、改善民生,在此基础上达到上下同乐,社会和谐。在社会发展上,要求统治者教化民众,以文化人,实行社会保障,防止和消弭社会冲突与对抗,巩固统治秩序和社会稳定。

3.德法并重,以维持社会秩序

传统政治思想中,以孔子为首的先秦儒家们反对以暴力为基础的政治,提倡以德服人,将德(仁、宽)视为治乱兴亡的重要因素,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即是一种“以德为政”的思想。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认为政治成败的关键在于民心向背。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当统治者的政治目标不能实现时,要“反求诸己”,从自身道德修养上找原因,为政之本在于修身。儒家思想发展到荀子时,则强调德法并重,“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德治传统的要旨是“治者”作道德表率和示范来教育和感化“被治者”。然而,在“礼崩乐坏”的社会转型时期,先秦诸子百家所直接面对的已不再是“以德兼人”的时代,相反却是“以力兼人”的时代,正如韩非所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慧,当今争于力气。”由此而有了政治思想上的“德、力之争”。荀子是较早提出德法并重的理论家。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在此基础上提出“化性起伪”的理论,主张借助道德规范和政治法令等手段,改造人性中恶的方面,使人弃恶向善,达到人性优化、社会安定的目标。荀子认为,正是因为人性是恶的,才必须对人性加以限制。但是后来的法家在继承这一思想时,“任力不任德”,从而导致了我国历史上显赫一时的秦王朝的迅速灭亡。汉代儒家治理国家时,就吸取了春秋战国时期“任德不任力”和“任力不任德”的两种极端,对二者加以调整,主张“德、力并重”,既要重视道德,也要重视国家的实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收效。后期的各朝各代基本都推行“德法并重”的社会治理,凡是在德与法能均衡、协调发挥相应治理功效时,则政治清明,社会有序。相反,当二者之间的调整不均衡时,特别是当法律逐渐废弛,而不能有效治“吏”时,则社会秩序混乱,政治腐败,社会进步被延缓。

二、经典作家的社会整合理论概述

(一)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和社会发展理论

1.社会分工是社会产生阶级的基础并推动社会结构变迁

社会分工是社会不断整合、进步的内容和动力,在人类社会分化与社会进步的理论中,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马克思与亚当·斯密一样,敏锐地看到了社会分工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出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伴随着生产力的演化而演化的,社会分工促进了所有制的建构。社会分工不同,人们占有生产资料的程度也不同。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决定着人们的阶级属性,由此产生了不同阶级,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推动着社会发展。因此,在马克思看来,社会阶级起源和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分工。马克思认为,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中,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程度不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地位和社会不平等的划分。所以分工不仅仅反映生产发展的水平,还反映着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关系,因而也就产生了所有制。所以,没有分工,就没有阶级,分工导致阶级差异。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又形成了不同的阶级。

2.阶级共同体的形成是推动社会整合的根本动力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将最终促进社会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发展以及社会整合的基本动力。当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社会就会均衡协调发展,社会发展就呈现出一体化状态。反之,当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发展不均衡不协调时,二者之间就会产生矛盾,社会就会产生变革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要求,以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有生产关系以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样,暴力革命和阶级斗争就成为势不可挡的必然趋势。这是马克思的社会整合理论的中心。可见,马克思的社会整合理论强调社会冲突与阶级斗争。马克思强调阶级共同体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根据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社会整合的实质在于阶级行动,阶级通过集体行动形成新的社会关系。如果社会的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经济差异,使得一个阶级成为剥削阶级,另一阶级成为被剥削和被压迫阶级,那么必然会引发两个阶级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被剥削和被压迫阶级就会为追求解放、追求平等、改变地位而形成阶级行动。而阶级共同体的建立是形成阶级行动的前提。阶级共同体的形成不仅要具备经济地位的一致性、经济利益的统一性,还应具备真实的社会联系、社会互动和政治组织的建立。但是,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团体,如果没有阶级意识,是无法成为起到重要历史作用的阶级的。对此,马克思区分了阶级形成的两个阶段,“自在阶级”(class in itself)和“自为阶级”(class for itself)。在初期,由于无产者或者被压迫者尚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尚没有“阶级意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所以不能产生阶级的社会互动和阶级行动,以来解决社会矛盾问题。“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劳动者。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来说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20]换言之,有了共同的经济地位和利害关系只是形成阶级的第一阶段,有了真实的社会互动、社会行动和政治组织以后才是阶级形成的第二阶段。马克思认为随着被剥削阶级日益增长的不满,他们意识到必须推翻资本主义,打破旧的统治,建立革命的政治组织。马克思设想失去生产资料的雇佣工人会由于经济地位、经济利益的一致性而形成紧密联合的共同体。马克思据此还提出了跨越国界的“工人阶级无祖国”、“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战略构想。

(二)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整合理论

16世纪至18世纪,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加剧社会阶级矛盾和冲突,政治与社会的关系日益复杂,社会现象日趋复杂,这为人们从社会、经济等深层角度观察政治,研究社会与政治的和谐程度提供了丰富素材。在此情况下,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了“多元”社会分层理论,主张应该用多维指标研究社会不平等现象。

1.韦伯的社会分层标准

韦伯的社会分层思想是通过对阶级、身份群体与政党(权力)的分析形成的。韦伯与马克思一样,把根据经济因素划分的地位群体叫做“阶级”,“‘阶级’应该是指处于相同阶级地位的任何群体”,而阶级地位的形成在于在财富获取中经济权力的作用的不同,经济力量获取财富的悬殊导致贫富分化,进而形成了“占有财产”和“毫无财产”的两种结果,并形成了阶级行动的基础。也就是说,划分“阶级”的标准实际上是市场赎买力——“通过经济的货物占有利益和获利利益来表现”,“在(商品和劳务)市场的条件下表现的(阶级状况)”[21],所以,“所谓‘阶级’的事实在于,很多人的命运是由市场上自己利用货物或劳动的机会决定的”,而不是由所有制中所处的地位决定。这显然不同于马克思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为基础的“阶级”概念。

韦伯同时还提出了“等级”概念,他对等级的定义是:“等级地位应该是指一种在社会评价中典型有效地要求的特权化,或特权受到损害。”“等级地位可能建立在某种特定的方式或者含糊不清的方式的阶级地位之上。”然而,它不仅仅由拥有财富或毫无财富而形成阶级地位决定的。等级建立在固有的等级生活方式、正式的教育方式、出身威望或职业威望以及其他形成的等级惯例(传统)等事实之上。[22]“等级与阶级不同,一般则是共同体,哪怕往往是无形的共同体”[23],这就显示出了“阶级”与“等级”的不同:“阶级”是根据同货物的生产和获得的关系来划分的,“等级”则是根据其货物消费的原则来划分的,表现为“生活方式”的特殊形式。[24]前者体现的是市场购买力,后者体现的是市场消费方式。但很多情况下,二者具有重叠性,有时等级的划分由阶级的标准确定,但事实表明,等级(身份)群体的确定标准与财富占有情况(阶级地位)不一致。

韦伯还分析了党派的行为。韦伯认为,“党派的行为旨在获得社会的权力,也就是说,旨在对一种不管是什么样内容的共同体行为施加影响”[25]。所谓权力,在韦伯看来,是指“一个人或很多人在某一种共同体行动中哪怕遇到其他参加者的反抗也能贯彻自己的意志的机会。”[26]“在拥有某种理性的制度和一个准备执行制度的人员机构的共同体之内,才有可能形成党派。因为各党派的目标正是对这个机构施加影响,最好是让它由自己的党的追随者组成。在具体情况下,它们可能代表由‘阶级状况’所制约的利益,或者由‘等级状况’所制约的利益,并且相应地征募它们的追随者。”[27]以此,韦伯形成了他的社会分层理论的三种划分标准,即财富—经济标准,地位—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财富—经济标准是依赖于人们在市场上以其经济收入和财富来交换自己所需物品包括服务的能力,或者说满足自己需要的能力。财富的多少反映了人们在经济领域的地位不平等,即市场购买力;地位是指一个人在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所得到的声誉和尊敬,地位同人们的身份、受教育程度和生活方式有关;权力则是指一个人即使在遇到反对时也能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因此,实际上是一种强制力,权力状况反映了人们在政治领域的不平等。阶级的真正故土在“经济制度”里,等级的真正的故土则在“社会的制度”里,即在“荣誉”分配的领域里;而“政党”的故土原则上在“权力”的领域里。[28]因此,对应于财富(经济标准)、地位(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社会形成不同的社会分层:阶级、等级、政党。

据此,可以得出,韦伯对社会分层的理解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均等分配,即不同的社会群体或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人占有那些在社会中有价值的事物,例如财富、收入、声望、教育机会等[29]。社会分层与人们对资源的类型和占有水平相关,与社会等级、社会不平等相联系。

2.社会分层形成共同体及社会行动的可能性

韦伯认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个体的社会行动,社会存在于个体的社会行动之中。他在看待问题时注重对个体的能动性和主观意图的考察,在考虑到社会分层问题时亦是如此,建立在市场关系上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同究竟会不会必然导致阶级的出现?在一个所谓的“阶级”中,个体行动占据着怎样的位置,它与整个“阶级行动”有何关系?所以,韦伯社会分层的意义在于研究或发现具有真实社会活动和社会互动意义的社会共同体、或者影响社会整合的社会行动。

在三种分层所形成的共同体中,韦伯不是很看重阶级共同体的社会互动意义,韦伯认为,“‘阶级’不是在这里确定意义上的共同体,而仅仅是某一种共同体行为的可能的(和经常的)基础”[30],“阶级”是由经济的而且与“市场”的存在相结合的利益造就的,其命运取决于市场上利用货物和劳动的机会,阶级地位和阶级本身只表示个人和其他人处于相同(或相似的)利益状态的事实,但“无论如何,阶级本身不是一个共同体”[31]。韦伯强调了个体的主观认同在“阶级”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占主导的市场关系分配方式中,个体并没有能够意识到自身所处的阶级地位,处于阶级之中个体的行为只能算得上是一种“群众性行为”。从阶级所属成员的“群众性行为”产生出一种“共同体行为”和可能产生“社会化”的程度受一般文化条件的约束……整个经验表明,生存机会哪怕有再大的分化,本身绝不会产生“阶级行为”(阶级所属成员的共同体行为)。[32]“人们在相同的阶级状况中对诸如经济状况这样敏感的形势,一般是通过某一种在一般最适当的利益方向上的群众性行为作出反应”。[33]

韦伯认为,政党通过建立并执行理性制度而容易形成共同体。政党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社会互动意义,但是,由于政党是“有极严密的组织的”,因此,其党纲党纪只针对那些进入了政党派别的人,对本党派成员有约束力,而对普遍的社会人群却没有约束力,所以社会互动的范围较为狭窄。

在形成享有共同意识并有可能采取集体行动的共同体方面,身份群体对社会的互动意义明显较前两个强烈。由于人们身份受某种荣誉评价标准制约,这种荣誉的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消费和生活方式,表现在把“社会的”互动、交往限制在排他性的“圈子”内,甚至内部完全封闭。也就是说,人的消费和生活方式的趋同或一致加大了社会互动的程度,最后导致了不同地位群体的人属于不同的生活圈子,从而使特定生活方式的人所构成的社会圈,限制外人进入,以此作为自己与他人区分或者群体内部认同的标志。

3.从阶级分化到阶层分化是社会变迁过程

韦伯认为,阶级、地位群体、政党是社会分层的三种现象,从阶级分化到阶层分化本身是一个社会变迁过程。“货物获得和货物分配的基础某种程度上(相对的)稳定,有利于等级划分,而任何技术的—经济的动荡和变革就威胁着它,并把‘阶级状况’推到首位。赤裸裸的阶级状况具有重要意义的时代和国家,一般都是技术的—经济的变革的时代;而每当经济的变革进程缓慢立即就会导致‘等级的’形成的增长,社会的‘荣誉’又会恢复其重要性。”[34]也就是说,在社会变迁的特定阶段,社会分层或者表现为阶级分层或者表现为地位分层,在“技术经济动荡和变革”时期,社会分层主要表现为阶级分层,而在社会稳定时期,主要表现为地位分层。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可能处于相同的等级。韦伯更倾向于从阶层这个概念理解社会分层,因为,它以社会资源(包括财富、知识、声望、地位等)的占有和分配为划分标志,其内涵比单纯地以财富的占有和分配为划分标志的阶级概念更宽泛化,更能容纳多样性。我国有学者也指出,对社会变迁与整合的理解,也应该分别对应于这两个分层标准[35]

从以上可以看出,韦伯与马克思都将经济领域视为社会阶级的划分标准,但对阶级内涵的理解不同,马克思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为根本标准,而韦伯对社会分层的理解是以财富的生产和占有为标准。

韦伯的社会整合思想还体现在他对现代理性的思考上。现代理性是社会分工的产物。韦伯从人的社会行动角度解释和研究社会的变迁,考察了在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人类行动者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主观目的。韦伯首先将人的社会行动划分为四种类型[36],即目标与手段均源于合理选择的工具理性行为,手段服从于目标的价值理性行为,行为者之情感主宰的情感行为和受传统思维方式引导的传统行为,并将这一研究与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理性发展相联系,进而指出,为达到既定目标,人们将一切纳入成本和收益的算计中,追求所需目标,由此激起了彻底的世俗化态度和理性生活方式。工具理性由此兴起和盛行并占据主导地位,目标及达到目标的手段跟道义渐行渐远,追求物质享受最终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持续增长的力量不可抗拒地凌驾于人的生活之上,严重威胁着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念。在韦伯看来,正是工具理性的兴起导致了价值理性的衰落和解体,近现代社会发展是一个价值理性不断萎缩,工具理性不断扩展的演变过程,而资本主义新教体现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一致。然而,这种结合是短暂的。事实上,道德、价值关怀问题始终是社会发展中的问题。

(三)涂尔干的社会整合理论

首先,分工是社会得以整合的前提。涂尔干对社会整合的分析与社会分工相联系,他认为,分工不仅在生产领域存在,而且在社会领域、政治、行政文化等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社会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功能以这种分化方式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这些功能彼此紧密的结合。”“分工的作用不仅限于改变和完善现有的社会,而是使社会成为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这些功能,社会就不可能存在……总之,只有分工才能使人们牢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联系,这种功能不止是在暂时的互助中发挥作用,它的影响范围很广的。”[37]他认为社会越发展、分工越细致,每个人对社会的依赖就越深,社会的统一性就越大,社会的整合程度就越高。分工之所以促进了社会的团结和统一,是因为社会分工促成了社会秩序,增进了社会的有机团结。分工对社会带来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增加了社会财富,更重要的是它构成了社会和道德秩序本身。由于分工所导致的专业化,增强了个体间的相互依赖,使孤立的个人结成相互信赖的关联,使人们同舟共济,形成社会的凝聚力。因此,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状态完全是依靠分工来维持的。

其次,专业化分工促进了社会的有机团结,增强了社会的整合程度。涂尔干根据分工程度的不同深刻地分析了社会团结的两种形态——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传统社会,个人之间的差异不大,特别是同一团体的成员有着同样的感情,赞成或遵守同样的道德准则,个人彼此相近或相似,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同质性强,社会易于达到“机械团结”的状态。随着社会分工的加剧,社会日益分化,职业分工迫使人们越来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为了满足人们的某些需要,社会组织逐渐建立,社会也因为这种组织之间的有机联系而呈现出新的一种团结状态——有机团结。所以,有机团结的基础是社会分工,有机团结是社会整合的最佳状态。现代社会因为分工其整合程度比传统社会的整合程度高。

再次,理想性的社会整合是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社会功能高度分化,专业化分工功能效应最大限度发挥的社会。涂尔干认为,尽管分工有利于社会的整合,但是分工过于发达,也产生不了完善的整合作用。因为社会的团结是紧紧依随在各自专业的功能作用上的,当功能相互受阻或不能最大限度发挥时,不管分工的程度有多深,由于彼此之间的协作并不和谐,彼此之间的依赖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涂尔干认为,社会危机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危机。为了克服这种危机,应该全面加强社会道德体系建设,以保证社会各分工体系在相互依赖的基础上有机结合在一起。

因此,涂尔干认为,分工的作用发挥得越充分,社会就越团结。理想性的社会整合是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社会功能高度分化,社会团结呈有机状态,社会更加平等,社会成员自由发展,社会博爱得以实现。“我们的最高理想则是在于建立一种更加平等的社会关系,保证所有具有社会效用的力量得到自由发展。”[38]“如果劳动分工没有得到发展,人类博爱的理想就不可能得到实现。”[39]

由此看,涂尔干的社会整合理论是建立在对社会分工理解的基础之上,社会整合就是使社会呈现一种有机团结的状态,团结是指人与人和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关系。社会整合主要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关系。

(四)帕森斯结构—功能整合理论

在大学主修生物学的帕森斯,在理解社会生存和维持时,以社会行动作为分析单位,将社会行动系统比喻为一个生命有机体,认为社会行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是社会行动者之间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模式组合。由此,社会行动系统便具有了生命有机体的一些特征:存在于环境之中并对环境做出反应,维持一定的组织和功能,具有开放性,能与环境进行交换,并形成相互依赖的关系等等。因此,帕森斯对社会行动系统的分析也就在两个向度上展开:一个是构成系统整体的各个部分的相互关系,一个涉及体系与环境的交换关系。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著名的AGIL理论,指出社会整合的两层含义。

1.AGIL结构—功能模式解释

任何有生命体系(或行动系统)要维护生存,必须具备或满足某些特定的功能或需求,即功能先决条件。如行动体系内的自身需求、体系与环境交换的需求、组织的一定目标或目的以及达到这些目标或目的所必需的手段。以此为基础,帕森斯推演出了行动系统的四种功能先决条件。即适应、目标达成、整合、模式维持。所谓适应,是指系统要维持,必须要对环境做出积极反应,从环境中获取生存的资源并拥有控制环境状态的手段;所谓目标达成,是指系统必须有能力确定自己的目标次序和调动系统内部的能量以集中实现系统的目标;所谓整合,是指将系统的各组成部分联系在一起,使之协调一致,从而使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有效地发挥功能。所谓模式维持,是指维护系统内行动者各子系统所特有的规范模式和基本价值,使系统内行动者各子系统表现适当,免受不适当的内部冲突,并处理行动者与外部的紧张。[40]帕森斯同时指出行动系统的结构对应于四个子系统:有机体系统、人格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这些子系统与上面所讲的功能是一一对应的。其中,有机体系统主要实现适应功能,人格系统实现目标达成功能,社会系统实现整合功能,文化系统实现模式维持功能[41]。每一个行动子系统又可以进一步分化为四个部分,分别满足四种功能先决条件。以此类推,持续地进行分化,并满足功能或需求。也即结构分化促使功能分化,功能使分化的结构相互协调得到满足,各系统之间能量和信息得到交换,如此,整个系统就运转起来。这就是AGIL功能模式。

2.社会整合的实质在于社会结构分化与功能满足的对应及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

帕森斯在思考社会整合问题时,将AGIL模式从行动系统转向社会系统,研究社会整合问题。认为整个社会分化趋向于四个子系统(社会结构),即经济子系统、目标实现子系统(政治系统)、统一子系统(整合子系统)、模式维持子系统,它们分别按专门化对应于四个主要功能[42]。换言之,社会系统的整合作用体现在其四个子系统(社会结构)满足四个功能先决条件之上的协调运转。具体来说,经济子系统(经济制度)主要承担社会适应性功能,因为只有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社会系统中各种资源才能转化为满足各种需求的产品,社会才能维持生存下来。目标实现子系统(政治系统)注重于政治功能的发挥,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负责纠纷协调和解决,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以及其他行政支持,是实现整个社会系统目标的主要力量。社会目标的决策主要由政府来执行,政府必须集中社会的全部人力物力财力,动用社会组织的权力或权威。由于这一过程受到政党和利益集团的影响,因此,这一任务只能由政府机构或组织来实施。整合子系统(法律制度)相对应的是社会机构的一般能力,它根据系统的整合需要,调节社会冲突,使系统单位的行为保持一致,抑制和扭转偏差行为的干扰,促成和谐条件的形成,避免分裂性冲突,承担这一功能的主要是法律制度。模式维持系统(文化系统)旨在维护成员的所共有的基本价值和规范,将个人行为者的行为约束于社会的核心价值轨道中,以保持行为的协调和和谐。如此,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能充分地、很好地整合到系统中去,使他们相信在自身的需求和结构的功能要求中保持社会的一种相当和谐的均衡对应。这种对应通过社会化和社会控制的各种机制得到保证。因此,在AGIL框架下,构成社会系统的子系统或制度之间的和谐相处(即良性互动)或不和谐相处(即恶性互动)就形成了社会秩序或社会混乱。或者说社会整合的问题就在于结构分化与功能满足的对应及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

从上面可以看到,帕森斯将整合同社会系统和社会结构联系起来,强调整合在其中的重要意义。根据他的理解,社会整合有两层涵义:一是指社会体系内部各部分的和谐关系,使体系达到均衡状态,避免变迁;二是指体系成分的维持以对抗外来的压力。为了达到社会整合的目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有足够的行动者受到适当的鼓励,依照角色期待而行动;第二,社会行动必须避免那些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秩序或对成员过分要求,以致形成差异或冲突的文化模式。[43]

3.帕森斯引用控制论的等级,分析了构成整个行动系统的四个子系统发挥整合作用的控制性和主导性关系

首先,人格系统在控制论的等级中高于有机体系统,也就是说,在社会系统中,政治系统高于经济系统。因为经济系统维系着分配资源,满足个人目标,但社会的集体目标往往较个人目标优先,所以实现社会集体目标的政治系统就高于经济系统;其次,由于维持社会团结乃是更高的集体目标,所以整合子系统(社会系统)又高于人格系统(政治系统);最后,维护制度化的文化系统又高于社会系统,因为它能通过提供普遍化的价值规范和道德信念而使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团结得以确立合法性。所以,在帕森斯的整合模式当中,文化子系统保持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指引或控制着整个系统的运动。[44]

根据以上分析,可将帕森斯的社会整合问题抽象为两种形式:系统整合和社会整合。其中系统整合特指各个子系统之间规范有序的整合,是由经济系统、政治系统通过资源的调配和法律及行政决策的调控逐步实现的;社会整合特指各个行动者之间可预期的有序关系,这是由社会系统、文化系统通过明确的文化合法化及普遍化的价值规范和道德信念,经由个体的社会化过程所达到的社会整合。在这里,受其等级控制类的影响,社会的分化和整合的导向都来自于文化价值,社会整合依据的是一种共同的价值体系。

帕森斯的巨型理论主旨是要维护社会的均衡、整合、一致性。社会分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集中体现,因此,他侧重于从系统之间的融会贯通角度去理解系统平衡的维持,认为系统之间是完全相融的,“特别强调社会以其特定的制度和结构来满足系统的需要并解决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而维持或重建系统的平衡”。[45]因而从根本上否定了系统的相斥性。这与经验事实不符,系统与系统间有相互联系的一面,存在着一些基本的、共通的性质,这保持了系统的和谐和稳定;但系统之间同时存在着渗透和排异。因此,帕森斯的结构功能整合理论过分强调了系统之间的相融,而忽视了系统内矛盾、不稳定因素对系统整合的破坏作用。

(五)卢曼的新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卢曼的社会整合理论是在对传统理论(马克思、涂尔干、帕森斯整合理论)扬弃的基础之上,根据他对社会现象的真实观察和描述所建构的,即“自我制造的社会系统理论”。就卢曼的社会分化与整合思想而言,其理论的思路主要是依据涂尔干对于机械团结社会和有机团结社会的区分,而其理论的建构工具和思想基石却大多是根源于帕森斯的思想体系。卢曼在系统视角下建构的“功能分化”论对社会的分化做出了创新的思考,也对涂尔干、帕森斯理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间接的转化。

1.卢曼对传统“整合”理论的扬弃

首先,卢曼通过把帕森斯结构—功能论的两个基本概念“结构”、“功能”加以倒转,形成了自己的功能—结构理论。传统理论将“整合”与“分化”相联系,没有“分化”,就没有“整合”,就没有“社会”,并把价值一致作为已分化系统的整合机制,强调价值一致的重要性,具有唯意志论的倾向。而卢曼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化了的社会,其基本特征是功能上的急速分化,在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里,价值判断也因功能系统而异,人们再也无法造就一个统一性的价值取向。所以并不存在一个涵盖不同功能的、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共识。[46]这样,卢曼的功能—结构理论就不再有帕森斯整合理论下预先提出的价值取向的主张和建议,不再把价值一致作为已分化系统的整合机制,而把功能的不断分化作为社会变迁和整合的动力。

具体来讲,每个社会分化成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教育、宗教、家庭等诸多功能次系统。这些功能次系统一方面为全社会履行着自己特有的、无法互相替代的功能,另一方面又是自我制造的社会系统。它们既相互高度独立,又相互高度依赖。在卢曼看来,正是现代社会本身各个系统功能的不断分化,导致了社会本身的自我分身。

其次,卢曼认为帕森斯所定义的系统过分关注它自身的结构,任何系统分化都满足先决功能条件,使得整合成为必然结果。这种整合观具有浓厚的理想色彩,是不切实际的。相反,他把“系统”定义为我们可以在真实世界中有所经验和感受的东西,把“社会系统”理解为彼此相互指涉的诸社会行动的关联。“所有社会行动显然发生在社会中,并极有可能以互动的形式发生”。[47]当多个个体的行动相互连接在一起时,社会系统就出现了,而且这个系统存在于复杂的环境之中,系统按降低环境和系统的复杂性执行功能,以维持生产和发展。

2.社会系统分化与整合

卢曼认为,社会系统是由沟通构成的,据此,他将社会系统分为三个相关联而又独立的系统:互动系统、组织系统、整体社会系统。社会分化的类型有三种,即分割式分化、分层式分化和功能分化,现代社会是功能分化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分化创造出众多的子系统,把社会沟通分配给不同的领域,使每个系统履行整体社会的某些特定功能。

围绕卢曼的整合观,我们可以梳理出有助于现代社会秩序得以整合的一些观点。

系统整合观:系统的分化给更大的系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瓶颈”问题、分化了的系统中的冲突问题。社会整合是消除系统破坏性倾向的过程,依靠相互差异的尊重和依赖,各功能系统“为整体社会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而同时这个社会提供给它一个能使它可以完成任务的、由其它次系统所构成的内在社会环境”[48]。比如,政治系统的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具有约束力的决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它必须设法保证得到其它子系统的支持,必须考虑到经济、家庭、卫生、教育、宗教等方面的利益。所有这些利益都代表着社会的其它功能领域及其特殊需要。因此,“尽管三个系统层次的分化,造成了整合问题和引致冲突的条件,但也创造了整合的补偿力量”[49]

但是,功能分化的社会,其整合不再像以往的社会,透过基本价值或道德的共识,而仅是基于依靠相互差异的尊重、依赖和不干扰,但各功能次系统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相互干扰。“仅当其它子系统的演示达到充分程度时,功能才能实现”[50]。因此,社会整体系统一方面能够在基本面上保持稳定,但另一方面,一旦某一功能次系统的稳定受到威胁,就有可能迅速波及和危及到所有其他的功能次系统,从而使得整个社会陷入危机之中。

社会整合观: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使个人主义要求盛行,个人为了满足自身要求,会不断地向系统提出要求。比如,政治权利、经济收入、法律保护、受教育机会、宗教信仰自由等。“是系统自身在不停地激励着个人对次系统不断地优化自己的绩效提出希望和要求。”为了满足个人无止境的要求,系统就必须不停地超负荷地履行自己的功能。这会导致一种危机,即为了满足个人的整合需求,有可能危及到社会的系统整合。

然而,社会不平等会进一步导致个人螺旋式上升的要求,由分配冲突所导致的社会失衡由此而起。为此,就必须选择通过增长来缓解分配矛盾的策略。但显然,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导致增长的有限性,这一政策可能加重生态压力,危及生态平衡。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为了满足个人的社会整合需要,可能危及到社会的系统整合和生态整合。

生态整合观:卢曼认为,社会的生态整合是功能分化社会面临的另一个基本问题。系统整合和个人的社会整合均对生态整合造成危害。卢曼用“共振”这个概念来分析社会对于生态危害和环境问题的反应能力。生态问题只有在相当严格的前提条件下,才可能引起功能次系统的“共振”,或者说对生态风险做出反应。例如,某个工厂排放出来的废气是否会引起政治系统的共振,取决于该事件是否会对社会的权力关系形成影响;是否会引起经济系统的共振,取决于该事件是否会带来经济利益的变化,等等。而每个功能次系统都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生态风险做出自己的反应:“政治通过辩论,经济通过提高价格,科学通过科研项目。”卢曼断言,现代社会只能“对生态危害组织起太少的共振”。也就是说,在社会的生态整合方面,现代社会存在着“无整合”的基本趋势。[51]

从理论的创新意义看,卢曼从系统的视角出发,对现代社会做出的“功能分化”的观察和描述,不仅克服了涂尔干和帕森斯理论的缺陷,而且也对现代社会的整合做出了全新的阐释。卢曼拒斥了在功能分化的社会中寻求某种价值共识和道德整合的想法,认为各功能子系统通过完成自己的功能就能够生产出系统整合、秩序和社会和谐。就后者而言,它对我国当前的社会整合还是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比如,大力促进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教育等的发展,使其能够完全自主地履行自己独特的功能,就可以解决系统整合的危机;通过加强发展政策、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等途径,就可以切实解决个人的整合问题;通过积极扶持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的各种社会机制,包括公众参与、环保组织以及跨越政治—科学—经济的组织间网络,就可以解决社会的生态整合问题。

综上所述,不管是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还是涂尔干的有机团结说,抑或帕森斯和卢曼的整合观点,都表明了一个共同的概念:社会分化和整合水平是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整合是社会的一体化或体系化,是将分化的社会结构的不同构成要素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过程。

三、社会整合理论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国家的存在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根本

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中心都是维系和保持社会秩序的中心力量。恩格斯关于国家的作用的表述就表明了国家是社会整合的前提。恩格斯认为,“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这种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高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这表明,以国家为核心的政治权力,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主要的力量。换言之,系统整合(政治整合)是社会整合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

(二)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分化有利于社会的有机团结

社会分工促进社会分化,社会分化会引起社会的非稳定性的扩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然会导致社会结构的解体、社会秩序的动荡和社会问题的增加。因为社会分化的过程本身可以孕育出新的社会功能系统和新的社会整合方式。社会结构的分化伴随着社会系统功能的分化,这一分化进而产生了政治与经济、国家与社会等的分化,社会由分解成的若干子系统子群体构成,这些子系统、子群体在结构上相互依赖,对社会整体的运作和秩序的维持具有积极作用。也即一定程度上的分化有利于群体整合,而且借助于分化的推力,社会系统会形成自身调节的整合体系的功能。正如涂尔干一再强调的,社会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社会分化所致的社会各功能体系之间的相互依赖,从而促使社会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化。正常的社会分化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的整合,反而会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促进社会的一体化,推动社会发展。

(三)重塑社会共同体,形成成员对集体目标的认可

在帕森斯看来,有效的整合必然依赖于成员对集体目标的认可[52]。而集体目标的认可是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观基础之上的。在构成社会的四个子系统中,文化系统借助其教育功能和相关的设施,本身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系自身的复制,能够为经济系统、政治系统提供价值观念上的支撑。但是,社会系统还必须借助社会化和社会控制两套机制来实现价值观念的传承功能。担任社会化和社会控制功能的系统,就是社会共同体。所以,价值观念的传承又主要是通过社会共同体来实现的。社会共同体的核心作用就是通过对其成员内化社会规范来实现控制和整合。所谓社会共同体,是人们之间的行为交往和情感交往都比较多的一类团体,类似于涂尔干所说的机械团结和帕森斯、腾尼斯所说的社区。社会共同体内的成员之间相互熟识,而且共享着同一套价值系统和行为规范。现代社会尽管是分工高度发展的社会,但社会整合的复杂性依然呼唤共同的价值观念。尽管涂尔干认为功能上的相互依赖促进了社会的有机团结,但是单纯的功能依赖并不构成整合的基础。涂尔干也意识到,有机团结中仍然需要集体意识这种非契约性关系的支撑,这需要通过加强社会共同体的职业道德建设来强化。

因此,重塑社会共同体,有利于价值观念的传承。那些在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认同等方面具有一致性的阶级或者说阶层,有可能为争取这一目标的实现而形成有密切互动意义的共同体。

(四)将阶层分析和阶级分析相结合,从整体上把握社会结构

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研究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阶级分析是理解社会历史结构和探寻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理论工具,它更关注于社会总体和宏观层次的把握;阶层分析强调对社会阶级内部的利益团体与非阶级群体的分析与研究[53]。阶级的社会分层反映了深层的社会结构,阶层的社会分层反映了表层的社会结构[54]

基于以上理解,有学者提出,在当代中国,阶级分析与阶层分析都是认识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现实、设计中国未来政治发展战略的重要方法[55]。在社会转型时期,即“技术经济动荡和变革”时期,社会分层主要表现为阶级的分层。一方面,技术和经济的变革瓦解了原有的地位分层,社会地位(分层)处于不稳定时期;另一方面,这一时期正如马克思分析的那样,是阶级斗争非常尖锐的时期,因为所有人都想在社会变革中获取最大的利益。而在社会稳定时期,主要表现为地位分层,此时,“蛋糕”已经瓜分完毕,阶级之间的紧张趋于松弛,一种新的社会资源分配的规则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阶级对抗开始走向阶级合作,甚至阶级本身也不存在了。[56]

用阶级理论来分析社会,其主旨在于打破旧秩序建立新秩序,确定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实现社会形态的根本转变。阶级理论适用于社会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时期。阶层分析法,以承认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差别为前提,以协调阶层间的利益差别和冲突,凝聚和团结各阶层力量为目的,用意在于维护和巩固现存秩序,推动各阶层的合作与整合。所以阶层分析适用于社会矛盾相对较为缓和的社会建设时期。这对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建设的启示就是,在执政和建设时代,社会整合应该在把握生产资料所有权这个最根本的决定因素的基础上,结合阶层分析,全面地反映和把握社会现实,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冲突,把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整合起来,形成社会发展的合力。因为,从总体上说,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对立的阶级,但社会各阶级发生分层,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明晰,社会阶层分化成为事实。因此,需要应用“阶层”去分析社会变迁,有利于全面认识整个社会结构,把握社会结构变迁对社会整合、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为此,要妥善解决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配置问题,设法调整各阶级、阶层、群体乃至个体的利益,化解矛盾,避免冲突,通过大力宣传和弘扬合作、互补、共存、双赢关系的观念,促进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广泛团结和合作,把它们的力量整合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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