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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活动需要注意的税务风险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各业务功能的被投资运营主体公司可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务负担。税务风险无小事,企业投资活动全过程蕴含巨大的税务风险。企业是税务风险管理的主体,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将决定其投资税务风险管理的成败。优惠政策趋于统一,各地仅仅依靠“感情招商、优惠政策招商”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和税务部门,必须走出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的误区。

企业投资活动几乎涉及现行中国所有的税种,投资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也是税收领域最难处理的问题之一。投资活动一般具有交易金额较大、交易时间较长、涉及部门多等特点;不同的投资主体、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投资方向(或领域)及不同的投资区域(或地点)将涉及不同的税务风险,如果不预先做好相关的安排很容易导致投资者产生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和相关支出。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大企业因为投资活动涉税风险而蒙受巨大损失。在当前税收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企业经营业务种类和涉税事项不断增多的情况下,税务风险已经成为影响企业经营的一颗“定时炸弹”。

企业税务风险的存在绝不仅仅是在税务的核算、申报发票领购、涉税事项的报批等涉税事项中,更深层次的诱因往往是在企业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以及各类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等事项中。这就要求企业要有前瞻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到企业的各项决策环节,在事前做好税收政策研究,将税务风险内嵌到投资活动的全过程。

企业投资税务风险点管控的建议:

1.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投资的税务风险分类管理

企业应积极拓宽思路,建立起全面运营的大局观,进行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运营架构筹划。比如选择合适的地点投资建立运营主体公司,整合业务流程,通过集中进行采购、销售及相关的结算业务等集中化运营手段,提高被投资企业运营效率,加强管理控制,实现企业投资运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各业务功能的被投资运营主体公司可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务负担。

2.投资前期的准备工作

设计税务高效的交易架构,在投资活动运行中,首先要对投资目标进行全面的税务尽职调查,可以对投资对象运营的主要税种的税务合规性状况、税务稽查情况、潜在的税务风险等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并在谈判中对相关的税务风险责任进行准确划分,避免企业为投资目标前期的税务遗留问题“埋单”。

3.组织税务人员进行风险预判和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设计

在税务规划方面,税务部门需与商业战略相关部门保持及时沟通,以达到税务部门在任何重大商业发展战略实施前已参与预判可能的税务风险。

4.税务优化架构和运营模式实施和维护

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是税务管理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并非搭建了税务优化的控股架构和运营模式,就可以一劳永逸,切实地实施和维护同样至关重要,如此才能真正达到提升企业海外投资运营效率,降低整体税务负担的效果。

5.税务相关文件存档

企业投资税务风险管控需要持续做好重要税务相关文件的存档和管理,以使企业在面临税务检查时有一定的主动权。比如关联方交易价格的调整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税务稽查的重点,准备好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相关文档以证明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

税务风险无小事,企业投资活动全过程蕴含巨大的税务风险。依法合规纳税是公司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企业是税务风险管理的主体,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将决定其投资税务风险管理的成败。面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应加强和完善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努力规避和降低税务风险。

(一)企业投资活动需要考虑被投资企业当地狭义的税收环境

税收环境是指影响或决定税收制度产生、运行及其成效的各种外部因素的总和。税收环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环境包括政治法制环境、经济技术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态环境、国际环境等内容。税收环境与政治体制、经济运行、历史、传统、思想文化密切相关。狭义的税收环境主要包括体制环境、法制环境、道德环境、经济环境等内容。对于企业投资活动来说,税收环境包括当地公民和企业法人的纳税意识、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当地政府及各部门对税收的重视程度和配合情况、税负及当地税法执行情况等。被投资当地的税收环境除受国家大政方针和国民素质制约外,还与地方财政状况、投资需求、税务官员素质和执法尺度密切相关。

税收环境主要包括:

1.体制环境

政府职能是否有效发挥,对投资的保护是否言行一致。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利益的考虑,对国家税收进行行政干预,收过关税或制定优惠政策,变相减免税收。

2.法制环境

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手段是否有待提高。当地“人情税”“关系税”情况如何?税收执法宽严程度如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情况?

3.经济环境

当地GDP指标如何?财政收入多高?一般情况下,经济指标越高的地区,税收环境越宽松。

考察一个地区的税收环境是否适合投资,主要看当地是否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是否注重运用税收调控手段,营造公平、效率的税收政策环境。是否具有发达、规范的税务代理服务业,降低纳税成本。是否具有严密、系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便于涉税事宜。是否具有方便、快捷的税务信息系统,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是否具有健全的税收法制环境,对外来投资一视同仁。

(二)改善投资的税收环境是税务机关努力的方向

20年来,我国税收连年超速增长,给企业投资带来巨大压力,税务机关也经常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必须通过税收手段组织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又要用更多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

在税收任务的问题上,“寅吃卯粮”行为虽然短期内会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但势必挤占企业的流动资金,影响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不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

优惠政策趋于统一,各地仅仅依靠“感情招商、优惠政策招商”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和税务部门,必须走出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的误区。

因此,在各级政府制订财政预算和税收收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状况,考虑税收收入增长率、GDP增长率和计划数,以利于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

税务机关在优化税收环境问题上,必须转变观念,彻底走出单纯依靠税收优惠的思想误区;要改善法治环境,下大决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公正执法,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要从扶持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服务力度,简化审批手续,让企业拥有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营造一个温馨的税收软环境

企业投资是指企业投入财力,以期望在未来获取收益的一种行为。企业投资活动需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其次要考虑所获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收是投资收益的减项,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考虑税收政策的影响。在投资之初研究税收政策并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会为后续阶段的筹划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投资活动中需要考虑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投资有利的企业类型和选择有利的投资产业、投资地区、投资合作伙伴、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对不同投资方式征收流转税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对投资所得征收所得税直接影响企业投资成本。税收对投资的影响最终会表现为对企业投资的效应。

投资决策最关注的是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所得税是对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实质是对利润征税,从而会减少投资的净收益。

规范的、统一的、透明的税收政策,应该是良好税收环境必备的条件之一。对于投资者来说,税收并不是减免越多,政策越优惠,投资环境越好。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和条件,才是比较好的市场投资环境。

目前国家对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的导向:

1.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统一,外资没有了超国民待遇

《企业所得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5个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保证了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的平等竞争。

2.对投资采取鼓励的税收政策

我国目前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3.对投资高科技领域、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采取鼓励政策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税法同时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享受低税率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等等。

4.鼓励企业对外投资

引入间接抵免制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国际双重征税,有利于我国居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税收制度,对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税种改革提出了方向性的意见。

营业税改增值税并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未来税收政策变化指明了方向。

企业投资应考虑以下税收政策的变化:考虑税收政策的地域差异,选择税收合适投资地点。考虑税收制政策的行业导向性差异,选择税收政策合适的行业进行投资。考虑企业的投资方式,选择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充分享受税收政策。考虑被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也有差别,所以应选择最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财税体制改革被视为中国改革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两个改革时间点: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明确事权。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三是改革税制。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四是稳定税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五是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六是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税收制度,对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税种改革提出了方向性的意见。

(1)“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随着“营改增”改革的基本到位,微观税收环境会得到进一步优化。

企业投资活动应关注增值税的改革进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投资收益。

(2)“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消费税对环境资源、收入分配等具有特殊的调节作用。

消费税政策调整,将对投资者收益产生严重影响。

(3)“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差别化费用扣除制度,将个人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和住房方面的支出作为确定扣除标准的依据,同时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作定期调整有助于税收公平。

(4)“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立法有利于体现房地产税的公平性,逐步整合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和保有环节涉及的诸多收费和税收,改变目前重流转环节税收、轻保有环节税收的做法,将住房开发流转环节的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房产地产税立法会打击投机炒房,增加房屋入住的成本,从而影响投资效益。

(5)“加快资源税改革”。将煤炭和其他具备条件的资源性产品的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坚持清费立税的原则,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

资源税改革对投资的影响主要是被投资企业税收负担加重、税负转嫁下游、削弱企业财务能力、减少投资收益等。

(6)“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对环境污染行业征税是大趋势。环境税可以使污染主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即排放越多征税越多。投资征收环境税的行业需要考虑环境税的负担问题。

(7)“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这将有助于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维护税制的统一、规范。以后各类财政返还、越权减免税政策等将减少甚至消失。

(8)“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也是世界各国在制定税法时普遍遵循的重要原则。

企业投资活动需要考虑财税改革的趋势:

(1)税制适应性与稳定性。今后税收制度不断调整和完善,但也会保持基本稳定。

(2)实现税收法定,包括制度法定和行为法定,强化制度刚性,减少执行弹性,提高税法遵从的自觉性,维护市场统一和社会公平。

(3)实行利益协调。平衡纳税主体间、政府间利益关系,税改与其他各项改革关系。

(4)统筹税收收入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的相互适应、相互协调。

(5)在税负基本稳定条件下推进税制改革。

企业投资活动的目的是想投资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收益率。因此,税收优惠与财政返还政策,是企业投资活动必须考虑的条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今后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这将对投资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区、市)。

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库中有章可循的国字头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集中了一批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部分沿边、沿江和内陆省会城市也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同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目前这些政策大部分已经取消。

(2)伴随着各地产业园区的涌现,一些上升为国家级的开发区等成为新的税收优惠集中地。上海自贸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物流产业园等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各部委也积极推出国家级园区,例如农业部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文化部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

(3)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引发的一轮税收优惠潮,例如对符合鼓励类产业的企业、交通电力等产业内的新办企业、民族自治地区企业等制定了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等方面的减免措施。

(4)国家级新区。作为区域发展中一种高规格的制度支持,国家级新区的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上海浦东新区与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后,2010—2014年,国家级新区进入了快速设立的阶段,目前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新区。然而,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财税主管部门开始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新批的国家级新区可能将不再配置明确的税收优惠条款。

(5)部分上升为国家级战略的一些区域板块,例如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区内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一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如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

这些区域被赋予在探索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先权,很多地方政府便将原先已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灵活运用,用来招商引资

除以上各类区域外,还有老少边贫、三峡库区等地也实施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争相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同时,也纷纷出台一些有地方特点的税收优惠和返还政策。这些“土政策”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甚至在国务院文件中明令禁止。

税收优惠不仅体现为税收返还、税收奖励等形式,还存在地方政府帮助企业协调税务关系、对企业不进行税务稽查等变相优惠措施。

目前全国性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为农林牧渔、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技术转让、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安置特殊人员就业、环境保护、资源再利用、创业投资、文化产业等等。

对于各地减免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非常关注,持续开展对各地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关于制止越权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2号)、《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等等;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在税法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不得越权为招商引资项目减免税、缓税;不得存在超范围、超期限审批税收优惠;不得采取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税;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在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贯彻落实好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超越税收管理权限和违背国家税法的规定的,应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招商引资中的过度优惠政策,企业投资时应合理安排,有限利用,一些违背税收法律法规的政策,可能蕴含巨大风险。

(1)“招商引资”企业,如果有地方政府的保护,虽不能减少纳税义务,但对于企业经营有一定好处。

(2)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承诺,所有涉及税款征收的条款均有可能无效。

(3)地方政府所有税收返还的政策都可能打折或夭折。

(4)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协议中,有税收优惠条款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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