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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程序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决定委托代理业务,并经税务代理机构受理,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是指税务代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文件,以此明确税务代理关系的成立,以及对约定事项的理解。委托代理协议书一般由税务师起草,一式三份,经税务代理人签章后,及时交给委托人,并要求委托人同意、确认、签章,一份送交委托人,另一份留给税务代理人归档保存,第三份送税务机关备案。

1.4 税务代理程序

税务代理程序是指税务代理活动中应遵守的操作规范和进行的先后次序。按照其普遍性和特殊性,可分为税务代理的一般工作程序和税务代理的具体工作程序。

1.4.1 税务代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税务代理的一般工作程序是指税务代理的基本工作环节及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具体顺序如下:

1.委托意向

委托是税务代理活动的开始,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寻求税务代理意向的一种表达。

2.受理

(1)洽谈。在签订委托协议书前,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就协议内容进行洽谈,经过协商取得共识。洽谈可以采用面谈、电话、信函方式,主要内容应围绕委托项目、方式、代理期限、费用等。此外,委托项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委托的税务代理事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业务范围;第二,委托人能全面、真实地提供税务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数据、财务账册及文件资料;第三,税务师事务所对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具备相应的承办能力。

(2)签约。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决定委托代理业务,并经税务代理机构受理,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是指税务代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文件,以此明确税务代理关系的成立,以及对约定事项的理解。具有合同和契约的性质,一经税务代理人和委托人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代理协议书一般由税务师起草,一式三份,经税务代理人签章后,及时交给委托人,并要求委托人同意、确认、签章,一份送交委托人,另一份留给税务代理人归档保存,第三份送税务机关备案。委托代理协议书内容应视不同的委托事项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包括:委托人及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和住址、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委托代理方式、委托代理期限、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3.承办

承办是税务代理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税务代理人应严格按照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约定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

(1)项目负责人编制代理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所长)批准后实施;

(2)审查、核实委托人提供情况,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制作税务代理报告涉税文书,经委托人同意后,加盖公章送交委托人或主管税务机关;

4.清理移交

约定的税务代理事宜完成或协议期满或因某些特殊情况终止或解除税务代理关系,即转入清理移交环节。

1.4.2 税务代理的特殊工作程序

不同的税务代理项目由于具体业务不同,除了进行一般工作程序外,还需要进行特殊的工作程序。税务代理的特殊工作程序是指每项税务代理业务所应进行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先后次序。关于这点,将在有关章节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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