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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

时间:2022-1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了商业银行在某一时间点上资产、负债和权益资本的存量,是一种存量报表。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应按票面金额入账。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并由商业银行收取本金和利息。商业银行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第二节 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分析

一、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了商业银行在某一时间点上资产、负债和权益资本的存量,是一种存量报表。通过阅读资产负债表可以了解银行实际拥有的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资金来源的渠道及具体结构,从而可以从总体上判断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形式如表11-1所示。

表11-1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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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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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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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原理同一般工商企业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原理和方法完全相同,均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列示,并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按顺序将资产负债表日银行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各个具体项目进行分类反映。但在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上,商业银行与一般企业有比较大的区别。首先,商业银行总资产中各种金融债权占较大比重,而房屋、建筑物、车辆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小,一般不超过10%。其次,在资金来源上,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通过负债筹资取得,自有资金所占比重非常小,一般不足10%。此外,由于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活动的特殊性,以及受政府金融管制和法律法规约束的不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具体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方法也与一般企业不尽相同,存在比较大的特殊性。

(1)资产项目及其作用。

在会计专业领域,资产被定义为一种能带来未来潜在利益的经济资源。商业银行的资产包括银行拥有的能够给银行带来盈利的实物资产和债权,是银行业务持续扩张的物质资源基础。具体到不同种类的资产,各有不同的作用。对于经营特点上明显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银行来说,银行资产主要有以下两种作用:

第一,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盈利。银行通过负债业务筹措到资金,进而对筹措到的资金进行运用,形成银行的各种资产,在不断的周转中产生盈利。商业银行的盈利主要是通过信贷资金的投放实现的。

第二,是商业银行保持清偿能力的基础和保证。作为以信用形式经营货币的商业银行来说,自有资金非常少,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对社会公众以及其他机构的负债。所以,银行拥有的资产必须保持极强的偿债能力,以保证随时满足社会公众提款的需要。

商业银行的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包括中长期贷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①流动资产。

商业银行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贵金属、存放款项(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存放其他金融企业款项)、拆放款项(包括拆放同业款项、拆放其他金融企业款项)、贴现、短期贷款、委托贷款、贸易融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买入返售证券、待摊费用等。

贵金属,是指商业银行买入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

存放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提取及缴存现金的款项,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等,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和存放其他金融企业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

存放联行款项,是指商业银行日常签发、受理联行划拨款项而存放联行的各种往来款项。银行资金往来运动最终要体现在银行间的资金划拨上,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时,必然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机构往来才能完成,如果往来双方同属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则称其为联行往来,包括:第一,全国联行往来。全国联行往来适用于总行与所属各级分支之间以及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机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全国联行往来账务由总行负责监督管理。第二,分行辖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与所辖各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内各银行机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分行辖内联行的往来账务由分行负责监督管理。第三,支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适用于县(市)支行与所属各机构之间以及同一县(市)支行内各机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其所涉及的账务由县(市)支行管理监督。

存放同业款项,是指商业银行之间日常结算往来款项而存入其他银行的各种存款。

拆放同业和拆放其他金融企业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在金融机构之间借出的资金头寸。

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向持有未到期商业汇票的客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的款项。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流动资产中仅仅反映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商业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进出口押汇等。

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为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在办理国际结算中的临时性资金紧张而提供的融资业务。

应收利息,是指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及购买债券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以及其他应收取的利息。应收利息应按当期发放贷款本金、购买债券面值等和适用利率计算并确认的金额入账。

应收股利,是指商业银行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债券等。

买入返售证券,是指商业银行按规定从事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

②长期资产。

长期资产是变现期在1年以上的资产,包括中长期贷款、非应计贷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

商业银行发放的中期贷款,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贷款。商业银行发放的长期贷款则是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本息分别核算。商业银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并定期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对贷款本金和利息分别进行核算,反映在流动资产中的应收利息项目中。其次,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开核算。再次,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并由商业银行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不代垫资金。商业银行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最后,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该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以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应当分别列示。

商业银行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商业银行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商业银行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并且工程支出较大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③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商业银行的无形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商业银行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商业银行的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抵债资产等。

④资产减值。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根据各项应收款项(含拆出资金但不包括贷款的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各项贷款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进出口押汇等。商业银行对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商业银行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抵债资产逐项进行检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2)负债项目和作用。

在一般工商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中,负债不是资金来源的主体。银行则相反,负债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而资本只占其资产的极小部分。商业银行负债主要由存款和各种非存款性借款构成。商业银行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准备金和其他长期负债等。

①流动负债。

商业银行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联行存放款项、票据融资、同业存放款项、同业拆入、卖出回购证券款项、汇出汇款、应解汇款、存入短期保证金、委托存款(资金)、应付利息、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付股利(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发行短期债券等。

短期存款,是指活期和1年及1年以下的定期存款。活期存款,是指存入的可随时取用的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储蓄存款指自然人个人存入的款项,存款指非储蓄性存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是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临时周转借款、季节性借款、年度性借款以及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向中央银行借入的特种借款等。

联行存放款项,是指由于日常签发、受理联行划拨款项而形成的联行存入的各种往来款项。

票据融资,是指商业银行以客户贴现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和向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转贴现而获得的资金。票据融资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同业存款,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因发生日常结算往来而存入本企业的清算款项。同业存款应按实际存入本企业的款项入账。

同业拆入,是指商业银行从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同业拆入应按实际拆入的款项入账。

应解汇款,是指商业银行从进行汇款业务收到的待解付的款项以及外地采购单位或个人的临时性存款。

汇出汇款,是指金融企业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汇往外地的款项。

委托存款(资金)项目,反映金融企业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委托进行放款或投资业务,企事业单位存入本企业的款项。本项目根据“委托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利息,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存款或债券金额及其存续期限和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应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利息。应付利息应按已计但尚未支付的金额入账。

应付代理证券款项,是指商业银行代理客户发行、兑付、买卖有价证券业务,应付给客户的款项,包括代理发行证券款项、代理兑付债券款项、代售证券款项、代购证券款项等。

存入短期保证金,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各种短期保证金。

卖出回购证券款,是指商业银行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当按照卖出证券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

②长期负债。

银行的长期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长期借款、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其他长期负债等具体项目。

存入长期保证金,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各种长期保证金。

长期借款,是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长期债券,是指金融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1年期(含1年)以上的债券本金。

长期应付款,是指商业银行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3)所有者权益项目及作用。

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一般准备等。其中,一般准备,是指商业银行按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其他项目的含义与非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一致。

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类型风险因素的威胁,例如市场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等。为规避风险或把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保持比较充足的银行资本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资本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商业银行本身也是企业,资本是企业成立和经营发展的前提,反映了商业银行的产权人对企业所做出的资金和责任上的保证。

②资本可以弥补和吸收银行的一部分经营亏损,吸收意外的损失,为银行避免破产风险提供了时间上和资金上的缓冲。

③银行资本有助于树立公众对银行的信心,提高公众的信任程度,反映了银行的经济实力,是对债权人债权安全的保证。

④银行资本是业务持续发展的保证。银行资本是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进行监控的重要指标。监管当局均要求银行的贷款及其他风险资产的增长与银行的资本保持一致。随着银行业务的扩充,贷款与存款业务必然迅速增长,由此带来风险的增加。为达到监管部门对资本的要求,保持业务的增长速度,商业银行必须使资本的增长与业务的扩充同步进行。

2.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11]

将上述商业银行的资产项目归纳一下,可以分为如下五个构成部分。

①支付资产。

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为维持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行,降低整体风险,商业银行需要保持一定比例的准备资产以满足支付需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放同业的款项等资产。以上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能够以极低甚至是零交易成本变现。商业银行持有上述资产的主要目的是维持一定的支付能力,因此可以称为支付资产。但是,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能力的反比关系决定了支付资产基本上不能产生收益或收益水平极低。但是支付资产是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经营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具体体现,是银行经营的第一级准备。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支付比较高的利息,所以支付资产中的存款准备金也具备比较强的收益能力。

②证券资产。

证券资产指商业银行进行的各种短期证券投资,比较典型的是国债投资。银行根据流动资金的周转情况,根据一定期间内对资金需求的预测,进行证券的买卖。证券资产对银行的资金运用与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平衡作用。从流动性上看,证券资产要低于支付资产,即证券资产在变现时,需要一定的交易时间,同时可能因为市场价格的波动发生变现损失。但是证券资产的盈利性明显高于支付资产。可以认为,它是银行资产流动性与盈利性的有效平衡和调节。证券资产的作用是在提高盈利性的前提下补充第一级准备的不足,因而可视为第二级准备(次级储备)。

③贷款资产。

对于绝大多数银行来说,贷款资产是比重最大也是最重要的资产。贷款资产属于盈利性资产,直接产生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收入。但贷款资产的流动性低于证券资产,属于流动性比较低的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包含了比较高的风险。需要强调的是,不同种类的贷款资产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因素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例如,短期贷款与长期贷款、担保贷款与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与保证贷款、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等,在内在性质和交易形式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不同,由此产生了不同程度的风险。

④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银行经营所需的经营场所的房产和其他设施,其资金占用的相对比重比较低,是银行经营重要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是商业银行经营必须的硬件投入,随着银行规模的扩大,其投入额和比重也会不断增加。但是,相对于贷款资产,固定资产产生的效益是间接的和无形的。

⑤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指除了上述四类资产外的资产,此类别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比较小。

(2)负债和权益结构分析。

商业银行的负债形成了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从通过负债取得资金的方式来讲,有被动型负债、主动型负债和其他负债。吸收存款形成的负债属于被动型负债。存款人是否将资金存入银行,存入金额的大小,存款是否稳定,信用关系是否发生变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存款人的意志,商业银行在这种负债业务中处于被动地位。被动型负债一直是商业银行吸收资金的基本方式,是商业银行必不可少的经营手段,形成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随着金融业务形式的多样化以及金融市场的完善,为扩大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发行各种债务凭证主动地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如发行金融债券、签发银行票据等。由于商业银行在这种以负债方式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因而被称为主动型负债。除了上述两种负债方式,还有其他负债业务。一般是指债权人是同业或中央银行,或者属于业务经营中自发形成的负债形式,如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结算中资金占用等。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如下四个具体类别。

①存款性负债。

存款性负债包括短期存款和长期存款。吸收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获得足够的存款,以开展正常的信用活动。可以说,存款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基础,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起点。一般情况下,存款占商业银行负债和资本总额的比例可以达到三分之二强,存款要超过商业银行自有资本的数倍甚至十几倍。存款的规模,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存款负债可以按照三种标准划分:一是按经济主体划分,存款可以分为企业存款、个人存款、财政存款和同业存款;二是按期限长短划分,存款可以分为短期存款和中长期存款;三是按提取约定划分,存款可以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不约定期限,存款人不需预先通知就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可以不对活期存款付息,甚至还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此种商业惯例的主要原因在于活期存款存取比较频繁,单笔金额较小,存期不够稳定,流动性和易变性很强,对于商业银行产生了比较大的经营成本。但活期存款仍然形成商业银行进行贷款投放的重要资金来源。正常情况下,活期存款的存取会交替进行,从而使商业银行形成一笔相对稳定、金额可观的沉淀资金。同时,经营活期存款有利于商业银行与外界保持稳定的信用联系,吸引客户,在吸收存款的同时利用银行已有的业务平台促进其他业务(如大量的中间业务)的发展。定期存款是相对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种由存款人与银行事前预先约定存储期限的存款。期限一般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等,利率也随着期限的延长而提高。定期存款存期固定,而且期限较长,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商业银行长期贷款的投放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注意的是,定期存款也可以提前支取,作为对银行的补偿,利息需要按照比较低的活期利息计算,但同时也降低了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②周转性负债。

周转性负债绝大多数是短期负债,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短时间内的资金周转问题而形成的负债,主要包括同业拆入、证券回购、票据贴现、向中央银行借款、应解汇款和汇出汇款等。

同业拆借是银行同业之间,彼此出现资金(或头寸)余缺时,凭借其信用或资信,相互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资金拆借的期限从1天到数月不等。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准备金的不足,也可以补充短期营运资金的不足。通过银行间的拆借,资金不足的商业银行,可以向有多余资金的银行拆借,不仅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而且可以使各商业银行不必经常保留大量闲置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主要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完成。为了防止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弥补信贷缺口,进行固定资产和证券投资,中央银行对银行间同业拆借有严格的规定和管制。

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转让给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取得周转所需资金,解决短期资金周转不足的问题。票据贴现业务中,第一种形式是将未到期票据转让给其他商业银行,称为转贴现,是商业银行同业借款的一种形式。第二种形式是转让给中央银行,称为再贴现。也就是说,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进行贴现,以融通资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业务时,要根据一定时期货币政策的要求,予以适当控制,调整再贴现率和再贴现额度,以调节市场货币量和社会信用总量。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两种形式之一。除了再贴现,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还可以采用再贷款的方式。再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直接借款,主要有年度性借款和短期借款两类。需要说明的是,商业银行以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方式融通资金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式以及国家的金融调控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

应解汇款和汇出汇款是临时性的占用资金,即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或同业之间的结算过程中临时占用的资金。商业银行在办理转账结算业务时,收到款项至付出款项之间一般会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在这段间隔时间内,结算资金就滞留在商业银行,也就相应占用了一定金额的结算在途资金。此外,在商业银行办理代收代付、代理投资等中间业务时,可以在收到款项到完成业务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占用委托人的部分资金。这些占用资金是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商业银行周转资金的不足。

证券回购是商业银行将证券出售,并约定于规定期限按约定的价格重新赎回已售出证券的交易活动。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是商业银行借助于回购协议,以证券(主要是国债)作为抵押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但又不转移对债券的所有权。回购交易的另外一方则可以回购交易的形式将闲置资金进行风险小、期限短、流动性高的投资。我国规定在证券回购交易中,回购方应有足额的有价证券,并向对方办理交割或由对方封存,证券回购期限、交易对象与同业拆借基本相同。

③融资性负债。

融资性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长期债券,是指商业银行以债务人身份,通过直接借款或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筹集的长期资金。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长期借款是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而金融债券发行则是其“直接融资”。

④权益资本。

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一般准备等。权益资本是商业银行所有权人的资本投入,能够对商业银行的各种债务起到保障作用。

二、商业银行的利润表分析

1.利润表的内容

(1)利润表的作用及格式。

利润表是反映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成果的动态报表。它反映了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或亏损,所以又叫损益表。商业银行利润表的形式如表11-2所示。

表11-2 利 润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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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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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所提供的信息对报表使用者具有如下作用:

①通过损益表可以评价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所取得的最终成果,都通过利润表中有关项目集中地体现出来,可以清晰地反映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和利润来源,从而评价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业绩。

②评价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并据以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利润表,可以获得各种利润率指标,了解商业银行利用所拥有的经济资源获取利润的能力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业务的获利能力。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也可以反映银行盈利水平的变动趋势。

③为商业银行的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对于管理者来说,通过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检查目标利润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变动趋势,从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找出差距,最大可能地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利润表编制的基本依据是“收入-费用=利润”。其中,收入一般包括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利润表的格式有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两种。

单步式利润表是将本期所有的收入加在一起,然后再将所有的费用加在一起,最后用全部收入减去全部支出,通过一次计算,求出商业银行的利润额(或亏损额)。多步式利润表的利润是通过多步计算求出的,以反映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分类反映商业银行不同业务形式的收支及损益情况。

(2)利润表的项目。

营业收入是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贴现利息收入、证券发行(销售)差价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营业)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垫的工本费、代邮电部门收取的邮电费。金融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手续费收入,应当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等,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营业成本(营业支出),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并且与营业收入的取得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汇兑损失等。

营业费用是指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企业财产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广告费、银行结算费等。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加上投资净收益后的净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是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前的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金融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处置抵债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抵债资产保管费用、处置抵债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税前利润是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后的利润总额,在计算上,用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前的利润总额减去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

净利润,是指扣除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后的利润总额(即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

2.利润表的结构分析

利润表的结构分析就是通过对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的比较,反映影响利润变化的主要因素,从而为进一步的分析提供依据。从商业银行的利润表结构中,可以了解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综合化、多元化程度以及不同业务种类在盈利能力上的差异。商业银行利润表所反映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来源于贷款投放和拆出资金)、中间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三个主要类别。

(1)收入结构。

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是由其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决定的。因此,利润表上反映出的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是商业银行业务结构是否合理的良好体现。

利息收入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大约占全部收入的70%—90%。利息收入要受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低、存款和贷款的规模大小以及结构、盈利资产的规模和结构、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例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会导致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中能够用于贷款投放的数额降低,从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机会就会减少。再如,市场利率变动对银行利息收入有直接影响,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在保持贷款规模的同时,利息收入有可能减少。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的开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因此,相对于利息收入,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基本上不超过20%,甚至不足5%。这和国际上的跨国银行如花旗、汇丰等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在它们的收入结构中,非利息收入也即普遍意义上的中间业务收入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甚至超过了利息收入所占比重,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活动的重要支柱。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目前已经接近40%。因此,中间业务收入比重的提高,是商业银行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业务多元化的具体表现,能够起到扩展收入来源,调整收入结构的作用,也符合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2)利润结构。

商业银行不同业务类型的盈利能力存在比较大的差异,通过利润表的结构分析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种差异。

从零售业务和批发业务的对比看,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公司客户(尤其是大型公司客户)会逐步将融资的渠道和投资的重点转向资本市场,使得批发业务的盈利空间逐渐变小,发展速度降低。相对而言,以个人客户为主的零售业务日益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国际上的跨国银行的零售业务创造的利润甚至可以达到40%以上。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状态以及外部经济环境和经济体制的影响,在以商业银行为核心、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模式还没有发生根本转变的情况下,批发业务依然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中占主体地位,对利润的形成起到决定性作用,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从中间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对比看,也存在比较大的盈利能力上的差别。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比较滞后,盈利主要靠利息业务收入。由于中间业务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的资金,所以,一般不会受到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且利润率相对比较高。同时,中间业务的风险非常低,许多金融服务类的中间业务甚至是零风险。相对而言,贷款业务的发展不仅要受到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而且风险较高。

三、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表分析

1.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现金流量表是金融企业会计报表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以及现金净流量的基本会计报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流出信息,以便使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商业银行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形式如表11-3所示。

表11-3 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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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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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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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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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的报表。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一般性定义,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在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对商业银行而言,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及存入本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行款项和属于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

2.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项目

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考虑到金融企业的特殊性,对金融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尤其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的认定做了特别的提示。《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第17条指出:“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归类有其特殊性。企业在编制本表时,前述现金流量项目归类不适用的,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这里的经营活动,是指银行在正常业务范围内进行的经济行为,如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等。《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第18条作出比较具体的说明:“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结合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项目包括:

①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

②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③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

④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⑤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⑥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⑦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⑧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⑨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

⑩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与流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商业银行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①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商业银行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②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③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商业银行筹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①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②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商业银行筹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①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②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③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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