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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健身管理理论探索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群众健身组织中的管理者指在群众健身活动中起支配作用的个体或集体。因此,构建群众健身实践应在经济发达地区,群众健身管理者可以注重于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消费,鼓励群众健身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群众健身的开展。而在经济落后地区,群众健身管理者则必须创造基础健身条件,以维持群众健身的正常运行,使不同地区的群众都能享受基本的体育健身服务。群众健身管理系统是整个国家群众健身管理系统的一部分。

一、群众健身管理内涵

(一)群众健身管理概念

所谓群众健身管理是指群众健身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整合资源,实现群众健身目标的活动过程。[1]

群众健身组织中的管理者指在群众健身活动中起支配作用的个体或集体。任何社会活动目标均需通过一定方式来实现。群众健身管理模式是对为实现群众健身管理目标而采用的方法、手段、工具、步骤、途径以及知识、技能的统称。群众健身管理的基本方式不仅包括计划、组织、控制等管理职能,还包括各种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及宣传的方式手段。

(二)群众健身管理特点

在我国,群众健身是一项覆盖面极为广泛、层次极其丰富的大众社会文化形式,参与人员组成复杂,参与动机千差万别,内容形式丰富多样,活动范围地域辽阔,而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又给群众健身带来消费化、市场化等时代特点,使群众健身组织管理具备了对象的广泛性与管理目标的多样性、对象的自主性与管理系统的复杂性。

1.对象的广泛性与管理目标的多样性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在这样一个自然环境复杂的国土上,地域性、民族性决定了群众健身功能发挥的广泛性。群众健身不是属于哪一个特殊的人群,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而是全体国民都可以参加的活动。群众健身对象不受人的性别、年龄、运动能力与天赋等自然属性和居住的地域、从事的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等社会属性的限制,均可享受社会提供给公民的身体运动的机会和环境条件。相对于社会个体而言,群众健身可以贯穿于每个人的一生,在生命历程的任何一个时期和阶段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与群众健身保持着关系。因此,群众健身的对象是极其广泛的。

群众健身的多样性,不仅体现在内容丰富、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上,还体现出文化内涵的多样性。每一项健身活动,反映的是主体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规范以及民族的价值取向,文化意蕴丰富。群众健身的参与者与管理者对于健身功能的需求,都可能形成专门的管理目标。对于不同地区、行业和个人制订不同的健身计划,以满足群众健身的不同需求。对群众健身活动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宜强求一致,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和闲暇时间的不同,开展方式和时间可以灵活制订。

然而,城市与农村体育发展极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相比差异显著。因此,构建群众健身实践应在经济发达地区,群众健身管理者可以注重于吸引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消费,鼓励群众健身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群众健身的开展。而在经济落后地区,群众健身管理者则必须创造基础健身条件,以维持群众健身的正常运行,使不同地区的群众都能享受基本的体育健身服务。因而如何确定管理目标和制订合理的管理计划,是群众健身管理的关键所在。

2.对象的自主性与管理系统的复杂性

社会由各类有不同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并能够不断发展的人构成。这些人(尤其是成年人)具备自身发展的动机和能力,在群众健身过程中,群众健身的对象所处的地位具有群众健身客体与群众健身主体的双重性。群众健身工作者受国家政府的委托,担负着实施群众健身的任务,是群众健身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要运用一定的科学知识向群众健身对象产生影响,使之达到社会所期望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众健身工作者是群众健身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在群众健身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而群众健身对象则是接受群众健身影响的人,即受影响者,在群众健身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客体地位。但是,从群众健身的性质和对象的角度分析,群众健身对象不是容器,可以任凭组织者向他们的头脑中注入各种信息,他们对群众健身的影响具有选择权利,其活动具有自主性、自律性等特点。而不同学校体育对象具有强制性、制度性。群众健身活动需要群众健身对象主动、积极地接受影响,需要和群众健身工作者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以解决群众健身对象体育知识由不知到知,由浅知到深知,由旧知识到知识更新,运动能力由低水平到高水平,身体状况由亚健康到健康,身心发展由自然状态到有目的、有计划地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群众健身活动一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强调群众自愿参加,不能强迫命令,特别是不少人缺乏对体育的深入认识,对体育的功能了解不够,因此对体育锻炼积极性不高,缺乏热情。群众健身工作者必须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目标,培养和形成自我运动意识和激发其主动精神,尊重其独立性,强化其主体地位,从而达到主动地促进主体自身的发展。

群众健身管理系统是整个国家群众健身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其他的部分,如学校健身管理系统,通常具有明确的管理者——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明确的被管理者——学生,以及明确的组织和工作范围。而群众健身管理系统则较为复杂,它的管理者有专门的政府群众健身管理部门,也有形形色色的社会上的群众健身管理组织;有各行业各单位的群众健身管理部门,也有分散于社会各界的群众健身指导队。它的被管理者也有更大的差异性,分布于从农村到城市的广大地区,从事不同的职业,享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具有不同的参与体育的目的。

这种由复杂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组成的复杂的群众健身管理系统,使得群众健身管理成为一项极其困难,同时又极其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三)群众健身管理目标

我国推行群众健身计划的目的是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率,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国家政府关心群众、为群众服务的具体体现。因此,构建群众健身管理就必须克服单纯任务观点,坚决反对注重形式,忽视内容;注重场面,忽视实际效果;注重眼前,忽视持久和长远;注重数量,忽视质量等形式主义的管理。

“目标是一个组织通过决策和行动争取达到的理想目的,以及验证其决策行动同其理想目的相符程度的衡量指标。”[2]群众健身的工作是以人为主导,以是否满足人民群众的所有需求作为首要工作,群众的愿望作为我们工作的目标,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完成工作目标好坏的标准。建设有效支持本地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科学指导的体育锻炼与活动,与和谐社会相配套、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有序管理活动,以区域文化为基因,以人文地理环境为依托,将群众健身活动完全融入当地的社会发展,通过按照需求主体的不同健身需求,由多元化供给主体提供相应的体育产品,最终达到各地区市、县、乡、村全民健身运动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全民健身体系的最大化。组织既定目标是其存续目的性的一个阶段性的表现,而任何体育组织的管理目标都是要实现组织既定的目标,组织既定目标可以被分解成各类管理活动的具体目标,这些具体管理目标的逐步实现将最终帮助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如图2-1)。

图2-1 组织目标与管理目标的关系图

(四)群众健身管理任务

为了更好地实现群众健身管理的目标,当前我国群众健身管理应完成以下任务:发展体育人口,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群众健身活动,增加参与健身的人口;筹措群众健身经费;改善群众健身环境;进行群众健身宣传;培训群众健身干部;开展群众体质监测;提高群众健身的效果。

1.增加参与健身人口

改善与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是我国群众健身的根本目的,而将这一目标落实到群众健身管理工作中则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群众健身活动,动员更多的人参与群众健身活动。所谓使更多的人参与,就是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并通过参与竞技比赛及其他活动,使参与的人可以更好地坚持下去。

2.筹措群众健身经费

群众健身离不开强大的资金支持。诸如,群众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壮大社会健身管理工作者,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常态机制,扩大国民体质测试服务范围;对一些学校、企事业单位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群众健身设施、器材等。因此,保证公共体育设施适应群众健身的基本需要,就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保障。群众健身工作应当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引导群众体育消费,并不断致力于繁荣发展群众健身产业,使人们的不同体育需求能较好地得以满足。

3.改善群众健身环境

为了提高群众健身活动参与人员的热情,不仅仅让人们有良好的健身氛围及环境,还需要提供优良的设备器械及物质保障。要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激励人们崇尚体育健身、参与体育健身、科学健身的理念,使群众健身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要为人们参与健身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不断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体育组织、指导者队伍和法规制度等组成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通过改善健身环境来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健身活动中。不仅需要各界政府支持、发展,还需要社会各界组织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

群众健身的基本途径是参与体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则是活动的基础。我国体育场地设施分布并不均匀,城市和发达地区场地设施数目相对较多,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相对充足,健身网络和组织服务体系相对完善,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总体来说场地设施数目偏少,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短缺,建筑面积与场地面积比例失调,小城镇建设速度缓慢,健身网络和组织服务体系与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致使欠发达地区群众健身事业的开展举步维艰。

4.进行群众宣传

由于我国国民对体育知识的认识水平较低,群众健身管理工作者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专栏、网络等传媒工具,采取大型活动、座谈会、宣讲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群众健身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国民健身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群众健身工作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体育知识、健身活动,积极配合并投入到体育活动中来,提高群众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群众健身。

5.开展群众体质监测

国民体质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基本内容和国民素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水平和小康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体育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群众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3]通过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性别的体质监测,使测试者更好地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可选择实施有效的健身方法,大力推进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社会化,为群众健身提供安全舒适的监测环境、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方便快捷的监测服务,有效发挥体育对人体健康的积极影响,改善国民体质状况,为群众健身管理者制订健身计划提供依据。

二、我国现行群众健身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针对某一事务管理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和,是实现某些社会集团或社会群体利益的组织保证。[4]现阶段,我国现行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正处于由政府管理型体制向政府与社会结合型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过渡阶段,政府与社会结合型的体育管理体制处在不断成熟和稳定发展的过程中。从层次上看,它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其中宏观和中观管理系统由群众健身政府管理系统和群众健身社会管理系统共同组成,微观管理系统由体育活动点、辅导站和俱乐部构成。

(一)群众健身管理体制

1.政府系统管理

体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群众健身活动创造必要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规定“乡、民族乡、镇政府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将群众健身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并由专门管理部门专业负责群众健身管理工作。

群众健身管理系统是民间政府在政府体育行政系统前提下,由各级群众健身管理机构组成的专门管理系统。群众健身部门包含诸多职能部门,其中最高最权威的职能部门是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它具有拟订研究关于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政策规划;推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指导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和群众体育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指导群众健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全国性群众体育运动会,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推动指导城市和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创新发展;负责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社会体育指导以及群众体质监测制度和群众体质监测的开展;对表彰全国群众体育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开展;对健身规划和使用计划用于总局本级彩票公益金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部分的拟订;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县级、县级市体育局是政府健身系统管理的基层机构。由于全民计划的实施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各级体育行政机构在体育局与教育或卫生部门合并后,为保证工作的准确及时性,仍设专门管理机构负责体育工作,并配备了一定的职能管理岗位

为保证健身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省级政府领导的带领下,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等相关负责人组成了专门的群众健身工作小组和领导委员会,对于后期的群众健身计划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政策的推动以及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群众对体育的融入与认知使得体育社会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使得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的社会化逐步形成。相关从事群众体育工作的事业单位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转化职能、管办分离的影响下普遍成立了,与此同时,为了履行提高部门职能与各运动项目普及,以及工作的推广和各运动项目相关宣传培训的组织和开展,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继建立了。

政府非专门群众健身系统管理在政府非专门系统管理中,有些部门还设有群众健身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其中包括群众健身工作。管理类型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政务体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管理本部门的体育工作,如国际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相关体育工作,教育部负责学校体育工作,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少数民族体育工作,铁道部、公安部等负责本行业的体育工作等。二是国务院相关部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开展与体育有关的业务管理工作,如公安部依法对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治安问题进行管理,民政部依法对全国性体育团体进行登记和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对体育经营问题和税收问题进行管理等。

2.社会系统管理

体育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是群众健身的主要社会系统管理。

(1)体育社会组织由各体育行业协会、人群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各级体育总会和传统项目协会等组成。

县级、县级市以上地方体育总会和全国体育总会共同组成了各级体育总会,各级体育总会是全国体育爱好者的团体性体育组织,是具有合法效力的、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体育团体。全国体育总会是全国群众团体性体育组织;地方体育总会成立的条件满足直辖市、地级市、省(区)、县及县级市、自治省市区县州旗、盟、旗均可以成立。各级体育总会应设立负责群众健身工作的群众体育职能部门。

主管各行业体育工作的部门是行业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作为全国体育总会的地方会员,大多直属于各行业的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化的提高和群众健身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性措施就是将各行业的体育工作交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作为群众健身工作重要的推动力量,行业体育协会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够规划建设较好的体育场地及提供较好的设施条件,通过经验丰富的体育干部队伍完善组织系统,因此由行业体育协会来领导本行业的体育工作,在管理协调方面更易于开展活动。

体育社会化的发展使得行业及社会上一些诸如行业体育协会、中老年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社区体育协会等日趋完善,这些协会统称人群体育协会;因为人群协会的自由性,民间很多体育组织迅猛地发展建立起来,最终单体协会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典型的协会如花卉、武术、音乐、气功、钓鱼、养生、棋牌、舞蹈、游泳、滑板、扭秧歌、体育活动等开展得如火如荼,逐渐成为广大群众体育娱乐健身的热点。因不受时间、地点、设施、场地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体育社团能到各个角落开展活动,在群众体育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组织作用。

在众多社会团体中,为了促进某个项目发展成立的社会团体称为单项运动协会。在我国单项运动协会作为全国体育总会的地方会员,肩负着促进体育社会化的提高、各种体育活动和比赛举办、开展本项目群众性体育运动宣传和推动的重要职责。我国的单项运动协会大部分是事业单位,受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管控,因其半官方的体育组织形式,使得它们兼有部门行政职能,大型的非奥运会竞赛活动项目和奥运会项目均属于单项运动协会包括的项目。

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按我国传统体育项目组成,并且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社会团体是传统体育项目协会担任着在群众中推广和普及该项运动的职责。传统体育项目协会在各地比较普遍,并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5]

(2)其他社会组织组成近10年,我国群众健身组织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逐步形成了由行业、系统、街道和乡镇组成的社会行政管理网络,由工会、共青团、妇联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由区县体育总会和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管理网络等,为群众健身的组织与加强提供了全面的服务。形成了以政府为领导、依托于社会、覆盖各个面、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健身组织网络和队伍体系,群众健身组织管理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3.基层系统管理

基层体育社团是政府体育机构与民间体育组织之间沟通与联络的枢纽。目前基层体育社团与体育行政机构的沟通联络较高,对上级下达的组织比赛、宣传纲要等硬指标完成得较好,而与基层单位、学校、教育行政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沟通联络较少,对群众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联络沟通、场地协调等内部管理职能有所欠缺,说明体育社团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体育社团的沟通联络机制还很不完善。

体育基层群众健身组织可分为公益性组织和商业性组织两类。

(1)公益性群众健身组织

①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城市管理的基础层次,街道办事处负有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当地人民体质的政府职责。街道办事处不设立体育行政部门,因此,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的社区体育协会(或称街道体育协会等)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大多数街道都成立了社区体育协会,这是最普遍的基层体育组织。体育法明确规定:“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居民委员会作为我国城市社区中最基层的群众性居民自治组织,对社区的管理发挥着直接的不可忽视的作用。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种职能,其任务包括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包括体育活动在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②乡、镇政府是我国农村基层政府。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发展纲要》指出:“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龙头,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形成有辐射力的组织网络。”表明农村体育组织建设问题在国家层面上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农村体育组织机构设置,按照地方政府的职能分工安排,可以分为三个管理层次:县级体育组织、乡镇体育组织、村体育组织。县级体育组织包括政府主管体育的部门及体育社会团体,主要职责是对全县的农村体育进行规划、管理和协调,组织县级大型体育活动和竞赛;乡镇体育组织是连接县一级体育组织与农民体育的中介,它主要负责乡镇范围的体育工作;村体育组织是农村体育最基层的组织,它直接联系广大农民,组织开展农民的体育活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乡镇体育活动主要由乡镇文体站、乡镇体育协会、乡镇老年体协、乡镇所在学校、乡镇体育辅导站等部门组织实施。从组织机构看,乡镇文体站发挥着重要作用。

③体育指导站是指在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街道、乡镇政府领导或指导下,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体育组织。体育指导站一般有三种职能:一是组织的职能,即吸引和组织体育爱好者前来参加体育活动;二是指导的职能,即对前来参加体育活动的体育爱好者进行体育指导;三是阵地的职能,即为活动者提供场地,并操持体育活动的科学、健康文明。体育指导站包括一般性体育指导站和单项性体育指导站。较为普遍的是有固定的体育设施或依托公园、广场等建立的体育指导站,有固定的体育设施,有的地方也称为体育指导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这类体育组织设施条件、人员规模、指导能力、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差异。相对于体育指导站来讲,晨(晚)练点,或者称体育指导点,具有基础性更强、规模更小、条件更简陋、体育组织形式更松散的特点,它的性质与职能与体育指导站类似,但却是我国城乡最基层的指导群众体育活动的体育组织。[6]

(2)商业性群众健身组织

商业性群众健身组织主要是体育俱乐部,是指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利用非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主要以商业化运作手段,致力于为会员提供健康、专业、时尚的体育服务,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体育组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体育开始出现经济性转变投资社会化、经营企业化、场馆市场化、体育用品大众化、无形资产商业化的趋势,为体育俱乐部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各种形式、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俱乐部不断涌现,体育俱乐部的数量和会员人数急剧增加,体育俱乐部开展的运动项目不断拓展,俱乐部产业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1995年6月2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经过对实施纲要的宣传和发动,群众健身意识大大增强。目前,我国的体育俱乐部类型,有以开展竞技体育、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目的的职业、半职业俱乐部,有以开展群众健身活动为主的健身俱乐部,有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为主的青少年业余体育俱乐部;有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等项目的俱乐部;有社团型俱乐部、有企业型俱乐部、民办非企业型俱乐部等。各种类型的体育俱乐部如雨后春笋般先后建立起来,逐渐被群众接受,成为他们参与体育健身的方式之一,为实施群众健身计划、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既是群众体育需求不断增长的要求,也是我国在体育改革中不断推进体育社会化和产业化取得的成果。

(二)群众健身管理体制的现状

1.群众健身管理体制不够规范

我国群众健身管理在管理的完整性上存在明显欠缺,领导控制组织职能的执行都有不足。目前我国群众健身管理还不够规范,缺乏政策配套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商业性体育健身管理缺乏明确的执法依据,存在许多不合理现象,如多部门交叉管理、业务部门缺乏人员管理等。一些体育活动点属于自发产生的非正式组织,规模较小,便于参与,是组织和吸引人们参与体育活动的有效形式。但是由于各体育活动点自身性质和特点不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群众健身活动缺乏科学规范,组织不稳定,多数体育活动点缺乏长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且各体育活动点之间也缺乏交流,健身活动极易在低层次上重复,不能持久发展,而且各自为战,缺乏统一规划,易出现在场地设施使用等方面的矛盾等。

2.群众健身管理体制各机构有待完善

根据管理者地位不同,“管理学一般将管理者分为三个层次: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者。其中高层管理者位居组织顶端,负责制定总体计划、战略目标和大政方针,并且激发、指导、控制下属人员;基层管理者听从上层管理者的指导,负责把组织的各项计划和措施准确地传送给员工,并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而中层管理者的角色介于二者之间。”[7]目前我国的群众健身管理体制,管理队伍、经费、设施三个主要因素的发展良莠不齐,直接制约着群众健身管理实践。群众健身管理队伍是群众健身管理的主体,由拥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并从事管理活动的人组成。群众健身管理者及其管理技能在组织管理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协调督促他人的工作来完成组织活动中的目标。目前的群众健身管理队伍存在两类问题:部分管理者欠缺对健身活动的理解,专业知识不熟练,管理技能缺乏;管理者在群众健身管理中角色定位不准确,多数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主要以政策宣传推广为主,履行群众健身资源的全权分配,很少与健身参与者进行体育健身信息需求的沟通互动,与健身参与者联络的角色缺位,没有需要被社会认可、接受社会监督的思想准备。

3.群众健身管理体制缺少政策法规保障

我国虽已颁布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但原有的体育立法基础层级较低,体育法规不健全,且整体效率低,规范性程度不高,相配套的法规保障工作不够完善,执法与监督环节相对比较薄弱,与建立健全体育法规体系的规划目标差距较大,更缺少一支有力的体育执法与监督检查队伍。教育系统有关管理监督的法规少,对健身体育的市场、经营场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也不够完善。现有的体育法规提出的大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建议,缺少国家法律法规保障的惩处细则,基层体育也缺乏硬性的控制标准和奖惩政策。在执法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法律监督制度还不完善,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低,缺乏监督,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执行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不能实现有效的信息反馈,运行体制也不顺畅,这些因素阻碍了群众健身的执法力度,阻碍了群众健身的发展。

(三)群众健身管理体制的建设

1.创新机制,转变政府职能

目前,我国群众健身管理体制正在向政府与社会结合型体制过渡,我国群众健身组织的力量虽然得到一定的加强,但政府群众健身行政部门在群众健身管理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应坚持服务为本,协调为重,从职能上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提高体育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要发挥好宏观监督和调控作用,实行政企分开,由过去包办体育向调控体育转变,更多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渐将权力交给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的自主发展松绑放权,突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中的主导地位,共同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群众体育管理由各行政部门管理,机构管理具有直接管理职能,起主导作用,具有集权型、权威性。这种管理模式符合我国现阶段群众健身管理,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群众健身新型运行机制的建立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转变,政府将越来越多地担负起宏观调控、协调、监督、引导的责任,群众健身的实际操作交给社会各界管理,特别是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去承担。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由原来的管办结合向宣传引导、经济资助、技术支持、法规调整、跟踪监督的方向发展。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组织管理机构,精兵简政,向社会下放权力,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监督权独立,权利分享”的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从宏观上加以管理,而具体的微观管理和运作应该放手给社会,鼓励社会参与,以社会体育组织部门管理,将群众体育健身发展成市场经济,让社会发挥主导地位。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化,我国群众健身将出现政府宏观协调,各级体育总会管理,各体育协会和群众社团具体操作的网络型组织结构。

大力创新基层体育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性服务标准,对经营性体育组织和从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资质认定。加强对基层体育组织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将体育工作纳入干部政绩的考察内容,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制定基层体育组织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建立以保障体系、管理体制、工作绩效、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体育组织的评估激励机制,有效激励组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基层体育组织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群众健身管理原则

(一)指导性原则

群众健身覆盖面极为广泛,参与人员组成复杂,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活动范围地域辽阔,受其地理位置不同、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群众健身千差万别,参与者的需求程度、年龄、职业、性别等不同,也存在巨大反差。因此群众健身管理内容、方式等都不宜强求一致,不宜用统一行政命令下达计划指标,而应该以指导为主。

(二)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是指群众健身的组织、内容、形式及开展群众健身活动的计划、方案、措施等,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切实可行。[8]

可行性是建立群众健身管理实践目标的基本原则,群众健身管理涉及的子系统较多,受多个子系统的交叉影响,给数据统计带来很大不便,所以群众健身管理设置的指标必须简便容易操作,并能反映群众健身管理处于什么水平和其对社会的影响。

(三)合作性原则

现由各个不同的社会系统参与共同组织群众健身管理,彼此之间所站立场不同,利益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强调各部门对群众健身的社会整体利益的认识,明确群众健身的总目标,实现总目标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中各相关部分的目标及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界之间的合作不能只发展义务形式,也得谋求利益共同,从社会各部分与群众健身之间的利益出发,摸索合作形式,加强各部门系统之间的联系,找到利益共同点,实现社会各部分与群众健身的投入目标之间具有一致性。

[1]李相如,苏明理.群众健身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69.

[2]李相如,苏明理.群众健身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70.

[3]于军,周君华,黄义军.群众健身服务实践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2015.148.

[4]于军,周君华,黄义军.群众健身服务实践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2015.117.

[5]李湘如,苏明理.群民健身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82.

[6]李相如,苏明理.群众健身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84.

[7]韩朝阳.管理学(中国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76.

[8]李相如,苏明理.群众健身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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