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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的局限性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巴尔特的符号学思想内涵丰富、成果丰富、影响深远。在巴尔特的文学思想中,“作者之死”饱受诟病,遭受的责难最多。巴尔特符号学视角下的文化思想具有开拓性的价值,它为巴尔特赢得了更多赞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的充分认识是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方面的反思和改进也是传承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的重要途径。

巴尔特符号学思想内涵丰富、成果丰富、影响深远。然而,受到他所处的历史时期、周围的学术团体、自身认知水平和研究偏好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巴尔特的符号学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的局限性。只有深刻认识这些局限性并分析其成因,才能做到全面认识巴尔特的符号学思想,并扬长避短,更好地发挥该思想的价值。

在符号学理论的构建中,巴尔特主要依据欧洲大陆的现代语言学研究成果,尤其是索绪尔和叶尔姆斯列夫等人的思想和学说,而对世界上其他的符号学研究却重视不够,比如对于和索绪尔并称为“现代符号学创始人”的皮尔斯的思想则鲜有涉猎。巴尔特的符号学理论研究过于依赖现代语言学理论,不仅沿用了现代语言学的相同的或类似的术语,认为语言是所有符号系统中最完善、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而且他坚持一切非语言系统必须借助于语言系统才能存在,甚至提出符号学应该是语言学的一部分。这个观点在学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和混乱。时至今日,学界仍在这个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这也正说明他的理论自身还不够成熟和完善。

巴尔特的“写作”观也并非发展得无懈可击。比如,在巴尔特的“写作”观中,“写作”一词突然由原来的普通名词用作抽象名词,这造成了该词在意义和使用上的含混。巴尔特有时用它指文学的形式价值,有时又用它指示一种文学形式要素,有时又使用它的平常意义,这使得他的论述中存在诸多含混不清的地方。学界对巴尔特的“零度写作”观的反驳和指责之声也不绝于耳。当代美国著名的文化理论家詹明信(F.Jameson)就曾将文学中的“零度写作”比喻为社会生活中的绝对孤独。面对学术界的批评和争议,本文认为首先应该将“零度写作”置于它生成于其中的历史语境中,尽量正确全面地理解它,再客观公正地评价它和谨慎适当地运用它。

在巴尔特的眼中,“片段式”写作是一种解构主义的文学形式,用它来表述解构主义哲学或思想显然具有其他的写作方式难以比拟的优势。然而,用这种文体写成的《罗兰·巴尔特自述》却引来了学界大量的质疑。有学者认为,“自传文本应坚持其不容忽视的非解构性三大诗学要素:自传意义、自传叙事、自传真实”[41]。这种观点从自传体文学的诗性特质入手,分析了自传体文本自身所负载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容许它彻底地融入解构主义的哲学话语中。实际上,这也是对巴尔特的解构主义的“文本”观和“作者”观的反驳。“自传是真正的生命书写文类,它无法也不允许宣布‘作者之死’和‘文本的欢愉’,而罗兰·巴尔特在《罗兰·巴尔特论罗兰·巴尔特》自传中却遭遇了自己理论的悖论悲剧。”[42]“文如织物”的观点使得文本的意义在多样性和流动性中丧失了主体性,解构主义的文学研究和创作也难逃被解构的命运,如此往复循环的解构活动,将文学从逻各斯的暴政下解放出来,同时却使它陷入了另一种困境。因此,要审慎地对待巴尔特的“片段式”写作和“文本理论”。

在巴尔特的文学思想中,“作者之死”饱受诟病,遭受的责难最多。我国学者宁一中教授曾认为,“作者之死”观“彻底否定了作者在作品中的存在,这样就否定了作者在创造作品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进而否定了作品风格的存在,否定了作者应承担的道德、伦理、法律、政治责任;也否定了仍然存在的某种意义上的作者的权威作用”[43]。这段话较为集中地反映了“作者之死”在学术界招来的非议。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巴尔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表达习惯,他经常在引申意义或者是隐喻意义上提出某些观点或看法,再加上人们的认知差异和推理习惯不同,致使学界出现了多种理解。根据本文的研究可知,“作者之死”并非让现实中的作者这类人死去,也非指不能在作品中流露出作者的影子。它建立在将“作者”视作文学作品意义的终极来源的前提下,“作者之死”意味着“文本终极意义的消解”、“读者的解放”和“阅读的再生”。可见,巴尔特擅长用形象的思维、修辞的表述来阐释抽象的理论观点,这使得巴尔特的术语具有更强的阐释弹性,但也给误解或错解留了更多的空间。

巴尔特符号学视角下的文化思想具有开拓性的价值,它为巴尔特赢得了更多赞誉。然而,正是这种创新性使得巴尔特的文化符号学思想中仍存在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比如在“神话”的符号学解读中,巴尔特从各种“神话”中抽象出一个由语言直接意指系统和神话的含蓄意指系统所构成的二级符号系统模式。然而,巴尔特的“神话”研究却几乎将含蓄意指系统上的所指都简化成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这种做法显然受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影响。这种以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目的的文化符号学研究,必然有失偏颇和客观,必然会使人们怀疑“神话学家”的“解神话”活动和“神话”的“再政治化”的活动的可信度和可靠性,进而动摇了对这种符号学的文化研究范式及其价值的信心。此外,巴尔特在消费主义、流行文化和时尚的研究中,主要从符号内部的微观视角着手,而对和符号息息相关的社会要素却关注不足,因此这类研究的实用价值尚显薄弱。

根据这一部分的研究可见,一方面受到时代的知识背景、物质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外围的学术环境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限于巴尔特个人的认知水平、知识结构和研究旨趣等内在因素的制约,巴尔特的符号学思想在理论构建、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的问题和不足。对这些问题和不足的充分认识是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方面的反思和改进也是传承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的重要途径。总之,必须充分重视巴尔特符号学思想的生成背景,全面认识它的思想内涵,客观评价它的贡献和不足,并在当今的学术视野下因地制宜地借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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