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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一些认识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一些认识生物工程系翟文杰高等教育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由于这些原因,造成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准确性,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的一些认识

生物工程系 翟文杰

高等教育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初步形成了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计划招生599万,是1998年招生人数的5.5倍,是1998年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各年级所有在校生总数的1.7倍!中国高等教育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大众化。但是在进一步扩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贫困生相对数量的剧增就是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据统计,自1998年高校全部实行并轨收费以来,贫困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多,1999年高等院校扩招,贫困大学生的绝对人数进一步增长。2007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为1 999.26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407.7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3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47.9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4%。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教育公平的社会问题。为了使这部分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多年来,国家结合国情、借鉴西方的经验不断地制定、改革和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外资助成为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主要途径。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为了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将采取两项重大措施:一是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上年的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明年将安排200亿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支出;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学生的关心和厚爱。因此,做好贫困生工作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要做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首先要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这是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基础。

一、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必要性

1.有助于高校实现助学和教育引导双赢

助学是高校贯彻落以人为本的最重要的体现。尽管现在很多高校都出台了相对比较具体的助学体系,但依然存在助学与教育引导脱节的现象。这就需要用科学的、积极的教育来构筑贫困生的精神体系,鼓励他们学会自强自立、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知道感恩政府和学校,学会回报他人和社会,成为有作为的大学生。所以高校只有通过科学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才可以把各种关怀和支持落实到真正需要关心的贫困生身上,实现助学和教育引导双赢的局面。

2.有利于形成一个和谐的助学环境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而解决贫困生的学习、生活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认定工作有利于对贫困生实施有效的助学政策,促进助学工作公平、公正地实施,使真正的贫困生享受到应有的关心与支持。这样才能使贫困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实现校园的和谐。

3.有利于国家助学政事体系的实施和发展

国家制定的各项助学政策规定所有的贫困生都可以申请,没有附带任何条件,但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人为加入了很多条件,其中最普遍的就是学业成绩。有些高校为了不浪费名额,有可能把资助名额给了并非贫困而成绩好的学生,这种做法损害了贫困生的利益。从表面上看,这是贫困生因为自身原因得不到资助,可实质的结果却是贫困生得不到资助,甚至会使助学工作的实施者认为这样做是合理的,从而误导国家的助学政策的发展。

二、现存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贫困生认定前,由于没有针对贫困生认定人员(辅导员、年级干部和班干部等)进行应有的培训,造成对贫困生的标准缺乏科学界定,仅仅从学生提交的材料中透露的简单的家庭收入情况、消费情况等来进行鉴别。依据这样的简单方法往往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对助学工作起到了负面的影响。

(2)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一些情况:①某些非贫困生为了能获得进行额外消费的资金而进行恶意侵占贫困生资格的行为。从近年来的资助情况来看,这种情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不加以约束甚至采取惩罚措施,必将造成高校资助体系的名不副实;②建了档的贫困生虽然获得了贫困生资格,但是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为经济压力所累,不能全心投入学习,导致成绩不佳而享受不到资助;③一些贫困生由于自尊心强,不愿让人甚至是自己的辅导员知道自己是贫困生,既不愿意建立贫困生档案,也不愿意申请经济资助,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发现这部分贫困生;四是原属于贫困生范畴,但是经过一定的资助以后逐步脱困,而学生本人没有向学校或者院系积极反映自己的经济状况,学校或者院系方面也没有积极地进行动态了解,依然对这部分学生进行资助。由于这些原因,造成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准确性,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在贫困生认定后,对贫困生的教育力度不够,没有让贫困生认识到国家针对贫困生设立的这个制度的真正目的,一些高校也没有意识到贫困生资助制度是高校人才培养制度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在资助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仅仅做到了对贫困学生的“扶贫”,而没有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自强不息精神的塑造、社会责任感的熏陶等更深层次的教育。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改进措施

1.确定贫困生资格申请对象

原则上严格按照个人提出申请和班级内部评选推荐两种方式进行。贫困生在提出贫困生资格认定申请前,院系(辅导员)应向贫困生明确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条件,将目前高校学生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进行细化,有利于学生按照致贫原因进行选择性的申请。除了个人申请外,在这里应把辅导员和同班同学的推荐作为重点,避免有的贫困生因为自尊心不愿意写申请书而漏报的现象。

2.严格对贫困生进行资格审查

首先,要明确建档条件和建档标准,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完全按照建档标准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生源地贫困生认定标准对已制定标准产生冲击。在这里,应该使用多种手段,比如对本地学生进行家访,对外地学生委托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等,摸清楚学生的真实家庭经济情况,按照事前制定好的标准对其贫困程度进行评定并建立档案。其次,要坚持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要求申请人必须向学校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例如,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住院病历及费用收据、家庭成员下岗证、低保证明、家庭成员就读其他非义务教育学历学校的证明等材料。再次,建立班级社区委员协助辅导员进行班级成员的情况调查。由于学生之间的了解相对来说比辅导员对学生的了解更加清楚,所以通过学生就能更加容易了解到学生内部的情况,便于辅导员开展工作。

3.对通过初审的贫困生进行民主评议

大学生处于一个心理比较敏感的时期,本身的自尊心也比较强,因此不宜在整个班级实行民主评议。可以采用辅导员、主要班干部、贫困生代表和非贫困生代表进行联合评议的原则,比如,以40人一班为例,可以采取辅导员1人、班长和副班长2人、贫困生代表4人、非贫困生代表4人组成的11人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带领下对整个班级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这样既避免了大范围的评议给申请人造成心理的压力,又可以尽可能做到民主。

4.建立健全贫困生监督制度

贫困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现会体现出他们经济状况的真实情况,而能真实了解到这些状况的人只能是和他们在一起生活与学习的同学,因此,只有建立一个广泛的学生监督制度,才能做到对每一位贫困生进行比较合理的监控。比如在对贫困生进行评议鉴定以后,要在院系或者学生宿舍进行公示,如果其他同学对评议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院系提出,经过院系审核以后,再将审核结果公示,从而做到真正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5.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

对已经建立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院系应当采取一些恰当的措施进行跟踪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在每年新学期开学时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在一年内发生的变化对建立贫困档案的等级进行调整。比如某些学生的家庭成员在一年中因为突发性的疾病、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或者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此时就应该为这些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某些暂时性困难的家庭经过一年的努力摆脱或者暂时摆脱了经济困难的境况,就应该对该生进行撤档或者降低困难档次;某些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可能进一步恶化,就应该提高该生的贫困档次或者在进行资助的时候着重考虑。因此,就要求辅导员和班级社区委员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状况,以利于对贫困生实施动态管理。

6.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建立利益追究制度

人无信不立!要解决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种种困难,必须首先做好每一位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贫困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在新生入校的同时,辅导员就应该向全体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介绍国家、学校的助学政策,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诚信教育。建立利益追究制度是诚信教育的必要环节,这也是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公正、准确,尽量避免弄虚作假的有效手段。对贫困生的监督主要包括对贫困生认定材料的监督和平时学习与生活中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及有无奢侈浪费现象的监督,如果发现材料造假或者在没有将助学金用在合适的地方,就应该立即收回助学金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7.转变资助理念和资助方式

不能仅仅对贫困生进行资金资助,还应该转变资助观念、拓展资助方式。最好的方式就是进一步完善勤工助学制度,让学生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学校的办公支出、对贫困生进行更好的安置,还能够提升学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可谓一举数得。

8.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及后续工作中需要加强人文关怀。困苦的生活状态已经给一些贫困生的精神健康和人格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很多贫困生营养不良,精神文化娱乐消费基本没有。他们衣着朴素,性格孤僻,落落寡欢,有沉重的压力和强烈的自卑感,甚至有厌世情绪。所以在工作中,应避免出现伤害贫困生自尊的言行,尊重贫困生的人格和隐私。避免学生形成逆反心理和消极的价值观。同时要多做贫困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励志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拥有一个健康、乐观向上的心态。

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已经或者正在建立和完善助学制度,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总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结果并不能让人满意。但是,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在探索的道路上不断努力,总能找到合适的方法,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报告中的指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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