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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评论文本的特征的分析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如此,就有了对电视新闻评论界定的认识分歧:是否是一个独立的类。电视新闻评论的“电视述评”是由“述”与“评”两个方面构成的。

二、电视新闻评论文本的特征

电视新闻评论是电视媒体对新近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有影响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进行解释分析并发表评论意见的电视新闻文体,是电视媒体实行舆论监督,指导社会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手段。电视新闻评论相对于报纸评论、广播评论起步比较晚,起先主要是沿袭报纸、广播新闻评论文体的本台评论、评论员评论、编者按、编后语等形式,以口播方式播出,基本上属于“读报”性质。随着电视新闻的快速发展,电视新闻评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了还保留了较少的传统口播短评、随评等形式外,主要的评论形态是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形式。从1980年7月12日中国电视史上第一个固定的评论性栏目、中央电视台《观察与思考》栏目开播,如今中国从国家电视台到地方电视台、大台小台,各种“焦点”、“视点”、“透视”、“实话”等新闻评论栏目雨后春笋般出现。这种专栏评论节目既遵循新闻评论的一般规律,又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特殊优势,融语音语言、文字语言、影像画面和效果音响于一体,融实录材料、现场采访与即时分析于一体,融专家观点、观众讨论与记者的点评于一体,融纪实、思辨以及评、论于一体,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报刊评论和广播评论的独特的电视新闻评论文体。

1.电视新闻评论的界定

目前电视新闻评论除了较少的口播方式,也就是在常规新闻节目中设的简短编前、编后,配发少量短评或本台评论员短评等传统样式的评论外,其主流是“声画结合”的专栏节目形态。殷俊等编著的《媒介新闻评论学》,按播出方式把电视新闻评论分为“口播方式”和“声画结合”方式。专栏节目形态的电视新闻评论包含的评论方式也很复杂,有电视座谈(讨论)、电视论坛、主持人议论等。总体上看,评论节目形态以叙事与议论结合为主体,因此人们视之为一种新型的新闻评论形态——“电视述评”,是电视新闻评论的典型代表,一般平常说的电视新闻评论就是狭义地指这一类。

正是如此,就有了对电视新闻评论界定的认识分歧:是否是一个独立的类。主张是一个独立类的,基本上把电视新闻评论界定在电视述评上;主张不是一个独立类的,认为评论只不过是电视节目的内容存在而不是节目形态,把它界定在深度报道上。造成这种分歧的主要原因是电视新闻理论的不成熟,具体地说由三个方面造成了认识上的不统一。

第一,对新型电视新闻评论产生的认识。一般认为电视述评是受深度报道思想的影响产生的,甚至连主张电视新闻评论独立的人也认为“深度报道是电视新闻评论的依据,新闻评论是深度报道的升华”[19]。不可否认,深度报道思想对电视新闻评论有影响,对其他媒体的新闻评论和其他新闻报道体裁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但不能视为电视新闻评论产生的依据。电视新闻评论是新闻评论中的一种因媒介不同而有个性的新闻评论形态,是利用电视传播的优势对新闻评论的发展和创新。此外,深度报道准确地说只是一种新闻报道的思想方法,我们在前面也谈到过,它可以影响和促进新闻报道形式、方法的变革和发展,但它本身不是一种有着特定外延对象的独立新闻报道文体。

第二,对电视节目和栏目的认识。本来,电视的节目与栏目是两个内涵、外延很清楚的概念:电视节目,狭义的是指电视台播出的表达某一完整内容的视听作品,是电视传播内容和形式相结合的基本单位。电视栏目是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目的,把一些或一组题材内容、内容性质、功能目的或形态相近的小节目纳入一个定期、定时的时段播出,并冠以一个归类名称,习惯上称为栏目。电视栏目,是电视编导们的一种电视节目包装策划理念、电视节目创作的节目结构形式和电视节目编排思路。如果与报刊对应而言,电视节目是一个独立文本的“文章”,电视栏目是专门刊登某一种内容文章的“版面”。但是,随着电视节目的“栏目化”,节目与栏目在用法上有时便含混了。比如一个栏目有时下设若干小栏目,而且这种小栏目有时就只有一个节目,因此人们习惯上也把栏目下的一组或一串节目称为小板块或小栏目,节目有时也就广义地指电视栏目形态了,同样,电视栏目有时也特指电视节目。

我们区别栏目和节目这两个概念,意在说明严格意义上的栏目不是电视信息传播的文体概念,尽管它对文体有影响和制约,只有栏目下的具体节目才有文体概念意义。正像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一样,它包含的电视消息报道、系列报道、短评才是电视新闻文体。我们现在的电视节目分类是一个多标准的交叉分类,没有专门以新闻信息传播的文体分类,没有设“新闻评论”类,只是表示它不是栏目冠名,并不代表它不是节目形态。现在有很多电视栏目或节目就直接定位为评论节目,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定位是评论类栏目。在广东卫视以及全国20家省市电视台播出的《知识财富》,2005年2月22日人民网《〈知识财富〉栏目介绍》说:“《知识财富》是国内第一档以知识产权为题材的新财经评论节目。这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电视栏目从知识产权的视角,观察知识经济时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热点焦点问题;用权威的评论,透视我们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对构成形态的实际把握。电视新闻评论的“电视述评”是由“述”与“评”两个方面构成的。理论上说,评是主体,无论是先述后评,还是边叙边议,述是为了评,评统帅着述。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的定位:《焦点访谈》的栏目介绍其性质是“以深度报道为主、以舆论监督见长的电视新闻评论性栏目。”“采用演播室主持和现场采访相结合的结构方式,使报道有着落,评论有依据,述与评相互支持,相得益彰。”而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是中央电视台最具深度的调查类栏目”,“它以记者的调查行为为表现手段、以探寻事实真相为基本内容、以做真正的调查性报道为追求目标,崇尚理性、平衡和深入的精神气质。”很显然,二者都有深度,但它们并不同,前者重在述评结合,是评论,后者重在事实真相,是报道。但是,在实践中,“述”与“评”这两者的认识和把握都可能有失度的时候。我们在前面举到过《焦点访谈》的《难圆绿色梦》,原推荐是评论,而评论组评委认为不具备评论的典型特征,而送到专题组,结果获专题类一等奖。在学术界,也有人把《新闻调查》归为评论类,这也是对述与评的关系认识问题,事实上《新闻调查》中的作品总体上看很少有主持人或调查记者的直接评论。

以上三个方面的认识和处理上的分歧,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反映了电视新闻评论与其他媒介的新闻评论相比,的确存在新的个性特征。

2.电视述评的具象特征

电视新闻评论充分利用了“电视特征”的优势,以事件、人物的直观影像反映在电视屏幕上,通过纪实拍摄和现场评议、论说,事实的细节,人物评说的表情、语态等真实、形象地展示受众面前,增强了电视评论的说服力。这是电视新闻评述的具象特征,即凡事不脱离具体形象。它同报纸等单一以语言文字为信息载体的评述相比,更加具有直接性,更能让受众接受。比如获得中国新闻评论一等奖的作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的《“罚”要依法》,文本开头的播导语中提出问题:

通过前一段的工作,各个部门“乱上路、乱收费”的现象得到了明显好转。但是一些司机反映在有些路段,“三乱”现象还是非常严重。那么在“乱上路、乱收费”得到明显控制的情况下,为什么有的司机还在叫苦连天?是什么人继续违反中央政策和有关的法律,在公路上制造“三乱”呢?

接下来通过现场同期采访和解说来述评,用现场的情景、细节和同期声形象化地叙事,用“解说”串联,使边述边评真切可感,形象生动,说服力强。如中间有一段:

【解 说】

第二天,为了慎重起见,我们专门请我们准备跟踪采访的运煤车过磅称重。

【同期声】

[记 者]多少吨?

[司 机]22吨9。

[记 者]车的自重是多重?

[司 机]9吨车。

[记 者]9吨。22吨减9吨还剩13吨,你的车载重量是15吨,那么就是说还有2吨的富余。

【现场解说】

观众朋友们,这里是山西省潞城县的慢流河。我身后呢,有一块路标,上面写着309国道,由慢流河至河北界34公里,是文明路。

【解 说】

那辆根本没有超载的运煤车,开到了头天晚上我们曾来到过的潞城县慢流河这一所谓的“文明路段”。

【同期声】

[记 者]我看您是在这收费,是收什么费?

[韩旭东(潞城县交警大队民警)]主要是罚款。

[记 者]罚什么款呢?

[韩旭东]超载。

[记 者]前面有一辆车没超载,您也罚款了。

[韩旭东]哪个车没超载?

[记 者]那咱们去看一下好吗?去看一下吧。

[韩旭东]没有超载的?

[记 者]对,没有超载,但是您也罚款了。走,咱们去看一下吧,在前面。前面这辆车超载了吗?

[韩旭东]这个车,你像他这个车,超……超载。再一个说这个灯光不全。

[记 者]是超载,还是灯光问题??

[韩旭东]超载、灯光不全。

[记 者]这个车现在超载吗?

[韩旭东]这个车现在不超载。

[记 者]不超载。您刚才说超载,而且罚了款。

[韩旭东]一般……反正都是超载。

[记 者]一般超载,那这辆车超载了没有?

[韩旭东]这辆车它护网不全、防挡板不行,这都能处罚他。

【解 说】

罚款单上的罚款理由只用一个勾表示,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式的罚款,自然找不到一个正当的理由。即使这辆车的灯光确有问题,根据《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民警在白天不得拦路检查车辆的照明灯。

用生动具体的形象说明了罚款没有依据,随心所欲,“解说”(播导语)的评论指出了这种行为违法的性质,声画结合,电视的张力在这里的述评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3.有评有论的评论特征

电视新闻评论文本可以调动电视的画面、声音、同期采访、字幕以及电子特技等多种视听符号和表达手段为评论服务,表现形态很丰富,这就使电视新闻评论的形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口播评论、电视述评外,还有电视座谈(讨论)、电视论坛等电视谈话节目,都可以作为电视新闻评论的节目形态。

电视座谈(讨论)是由主持人邀请并组织社会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人士就某一新闻事实、现象或问题进行探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观众参与性。电视论坛是主持人就某一新闻事实、现象或问题,邀请有关方面的权威人士发表意见或进行讨论,具有专业、专家评论性质[20]。这种评论形态有时也以录像或影片、图片等叙事,以述引评,但它的主体是谈话式。这是电视新闻评论的另一独特个性特征——有评有论。

在电视新闻评论中,“评”是明确地表示对新闻事实、现象、问题的态度和观点,观点具有确定性。如2001年度广播电视新闻奖一等奖作品、四川电视台《今晚十分钟》播出的新闻评论《发票:期待“透明”》,文本先通过麦德龙清单式的“透明”发票与其他商家笼统概念的“模糊”发票的对比,用形象展示了是非认识,然后由专家明确地评论,最后记者播导和主持人总结都鲜明地表示对新闻事实的态度和观点。而“论”是对由新闻事实引出的话题的议论和讨论,有赞成,有反对,甚至有辩论,观点具有不确定性。如由广播电台发展而来的“叩应”(Call-in)节目,就是以“论”为主的。在台湾,这种“叩应”很风行。尤其是有线电视台TVBS由李涛主持的“2100全民开讲”,就某一社会、政治新闻话题,邀请有关人士或专家到演播室,展开面对面的辩论,观众通过热线电话参与讨论,观众参与热情很高,收视率也非常高。在大陆,虽然这种“叩应”不多,但也不乏类似有评有论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如湖南卫视《背后的故事》当选为2003年度中国电视最佳谈话节目,《新闻周刊》列出《背后的故事》当选理由时指出:“《背后的故事》的出现代表了电视品质的一种提升方向:人性化的新闻内幕、故事化的情感内幕、围炉夜话式的纪录片;它总能在纷繁表相的背后,找到合适的时代主角,诉说不一样的版本,拨响意外的心灵弦歌。”

电视新闻评论的节目形态反映了电视新闻评论的发展趋势:从单一评论主体向“大家谈”发展,整个评论(讨论)现场和过程是由主持人、嘉宾(专家)和群众代表形成的一个开放的系统,是一个各种信息多向流动、不同思想相互撞击的公共平台。它使电视新闻评论与传统形态的新闻评论相比,评论的价值和影响力更大、更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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