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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类电视新闻节目文本写作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评论类新闻节目的“呈现”,是呈现事件的具体过程和细节。换言之,评论类新闻节目的“告知”,是通过文字稿表达评论者对事物的看法与意见和对事物性质的判断。

二、评论类电视新闻节目文本写作

评论类电视新闻节目是一种用以影像事实为基础的电视画面语言来说理叙事、表达意见性信息的节目方式。我们在本书的第二章谈到影像事实具有浅显性和表面性,难以表达复杂的内在关系。那么,评论类新闻节目是怎样把浅显的影像信息,变成说理叙事,观众又为之理解和喜闻乐见的评论性节目呢?谢宗贵在他的《新闻解读与评价》一书中把视觉语言和听觉语言有机地组合,分为“呈现”与“告知”、“事”与“理”、“画”与“话”三对关系。

1.呈现与告知

评论类新闻节目是将影像信息与语言声音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呈现给观众,让观众自己评判事实、判别是非和得出结论。

呈现与告知是电视新闻评论两种表现事物的方法,各有各的功能,二者之间,不可替代。所谓呈现,就是把事件的具体情况及过程,通过影像画面和语言声音展示出来。也就是说,评论类新闻节目的“呈现”,是呈现事件的具体过程和细节。所谓告知,就是在呈现事实的过程中暗含评论者对事物的评价,或是对事物的某种倾向性意见。换言之,评论类新闻节目的“告知”,是通过文字稿表达评论者对事物的看法与意见和对事物性质的判断。例如,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罚”要依法》是这样“呈现与告知”的[23]:

【画面】路旁竖立的“执行政策、遵章守纪、文明执勤”宣传牌特写。

【同期声】记者问:“这块牌子上写着“执行政策、遵章守纪、文明执勤”。

【同期声】苗义河答:“那不是我们的,那是煤站的。”

【同期声】记者问:“你觉得这个标语跟你没有关系?”

【同期声】苗义河答:“有关系,跟我们是相似的,我们也是‘执行政策、遵章守纪、文明执勤’。”

【同期声】记者问:“你们这几条做得怎么样?这几条在这儿做得怎么样?”

【同期声】苗义河答:“这是抽象地讲,我觉得我们交警执勤还是比较规范的。”

【同期声】司机答:“这是11月13号至11月15号的出车日记。光空车一趟,不管别的,就罚140(元)。”

【同期声】记者问:“在哪儿罚的呢?”

【同期声】司机答:“都在山西。”

【同期声】记者问:“空车为什么还要罚款?”

【同期声】司机答:“哎,一停车,只要交警一指你,你就要停车,什么都不要说。”

【同期声】记者问:“空车50元,这50块钱是在哪儿罚的?”

【同期声】司机答:“一路上查到你哪,罚你哪。哎!交警来了,我得走了。”

【报道词】看来这位司机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潞城县交警大队教导员苗义河等民警,看到没能以正当的理由,对没有超载的那辆运煤车进行罚款,于是开着警车追上记者的那辆车。需要说明的是,这时记者早已行车到黎城县境内,他们强行拦车已属于越权执法。

【同期声】交警问:“来、来、来,你们来这条路上采访的手续有没有?”

【同期声】记者答:“有。”

【同期声】交警:“你们拿个摄像机来吓唬人,拍什么!拍什么!拍什么!拍什么!砸机器。告诉你们这些车,以后过来就要卸下他的煤,告诉你说吧。”

……

从《“罚”要依法》的上述片断,我们对评论类新闻节目“呈现与告知”的关系,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呈现”是一个过程。潞城县交警大队“罚”不依法,随心所欲,通过这个过程的“呈现”暴露无遗。②“呈现”是具体的事物。③“告知”是事物的一个“点”,即评论者的提问点和文本的评论点。“告知”作为提问点和评论点是暗含在事件呈现过程之中的。

从采访角度上说,记者提问带有很强的引导性和指向性。事实上,记者提问的引导性和指向性,是设定在一个或几个告知“点”上的。如,记者问潞城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你们这几条做得怎么样?这几条在这儿做得怎么样”?就暗含着“做得不怎么样”的意思。又如,“看来这位司机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潞城县交警大队教导员苗义河等民警,看到没能以正当的理由,以没有超载的那辆运煤车进行罚款,于是开着警车追上记者的那辆车。需要说明的是,这时记者早已行车到黎城县境内,他们强行拦车已属于越权执法”。事实上这就是一种结论性的意见。

2.见事与理出

事中见理与理从事出,实际上是这个事实过程表现出来的“理”与“事”的内在关系,或者说理是从这个“事”得出的某种结论(理)。

由于“事”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又可能形成若干具体事实,这些具体事实的相互印证与支持,就更显“理”的存在与成立。潞城县交警的“罚”不依法的具体事实有:①司机的诉说:“一停车,只要交警一指你,你就要停车,什么都不要说”;②交警越过管辖范围强行拦车;③交警抢夺记者的摄像机,阻止记者的拍摄;④交警对记者的威胁:“拍什么!拍什么!拍什么!拍什么!砸机器!”⑤交警威胁司机:“以后过来就要卸下他的煤,告诉你说吧”,等等。

一个个具体事实构成了潞城县交警“罚”不依法的事实,这犹如一条“证据链”,充分显现出潞城交警的蛮横无理,支撑了“‘罚’不依法”的节目论点。

3.画面与说话

这里的“说话”,是指新闻评论节目的文字稿和现场采访录制的同期声,以及现场实况的背景声音。

我们在前面谈到,画面是屏幕框架显现的、能够传达一定新闻信息的可视形象。画面具象与说话的有机组合,构成了新闻评论节目叙事说理的思想内涵,具有不可辩驳的性质。例如,通过《“罚”要依法》的画面具象,潞城县交警蛮横无理的动作、唯我独尊的神态,以及报道词的“点睛”,让观众看清了潞城县交警“罚”不依法的事件本身,又把握了作为法制社会,执法者“罚”要依法,不能随心所欲的“理”。

需要指出的是,画面在表达深层次的思想内涵和说理论事方面是一个弱项。基于此,新闻评论节目“点睛”说理的任务自然落到评论稿和现场同期声的身上。因此,画面与声音的有机结合,声画合一,才能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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