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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的千年发展:从封建化到资本主义化

时间:2022-09-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西欧的千年发展:从封建化到资本主义化(一)不经过专制王权,西欧就不能走向民主政治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的末代皇帝罗慕路被日耳曼雇佣军首领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奴隶制帝国最后灭亡。历史学将这件事作为西欧、北非奴隶制社会历史的终结和封建社会的开端。

一西欧的千年发展:从封建化到资本主义化

(一)不经过专制王权,西欧就不能走向民主政治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末代皇帝罗慕路被日耳曼雇佣军首领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奴隶制帝国最后灭亡。历史学将这件事作为西欧、北非奴隶制社会历史的终结和封建社会的开端。从公元5~17世纪,这是西欧的封建制时代(史称黑暗的中世纪)。从建立在领主经济基础上的政治权力结构来说,十分类似于比它早2 000多年的中国商、周时代的早期国家。当时,西欧封建制度下的那些政治实体,虽然在名号上也称之为“国家”,其实它并不具备现代政治学范畴里的国家条件。英国学者约翰·罗伯茨在《革命与改良》中说:“近代世界的政治结构有两大基本概念,一是土地应划分成统一在独立当局之下的区域,它们在确定的疆界内有决定其内部事务的最终发言权。二是这些区域只要有可能,就应该由具有一体感的人们所居住,他们形成民族关系或民族性。”罗伯茨所说的第一大概念,就是主权;第二大概念,就是民族性。这两大概念也就是组成为国家的两大构件,凡不具备这两大构件的任何政治实体,都不能称作近代意义上的国家。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中世纪欧洲那些四分五裂的封建国家,一缺主权即中央权力,其权力也像土地那样一级一级地分散下去,不论上下哪一级都积聚不起足够的凝聚力,以形成巩固的经济——政治体。因此,权力到处都有,天下一盘散沙。二缺民族性即权力在民族内部是分裂的,权力与民族属性无关,并且权力在各民族之间是交叉的。这就是说,任何人——不分民族——都可以通过获取领地而分割到领地所在国的一部分权力。这就造成了“中世纪欧洲人只知道自己属于哪一个领主,而并不关心这个领主是不是自己同‘国’的人——君主不分国界,臣民也无论民族”[4]。这种没有中央权力的权力极度分散的状况,和没有民族国家观念的君主——臣民关系,极其严重地阻碍了已经萌芽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和这种高度散化的政治权力同时并存的是超越国家界限的宗教(天主教),它不仅权力集中而且实力强大。就教会的权力而言,在经济上它掌控着征税权,对所有天主教国家收取1/10的生产品即“什一税”;在政治法律上握有司法权,凡是涉及教会的人和事,包括所有教士在内,其司法管辖权完全在教会。因此,天主教教会才是一个具国际性的权力组织,教会成员国的君权必须服从教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教权甚至被宣布为最高权力。教权这样高度集中与强大,势必引起君主内心的不满而要求分权,甚至表现出行为上的某种抗争。因此,“君主与教会分权,贵族与国王抗衡,这就是欧洲中世纪的全部政治史。这种情况使欧洲在一千年中四分五裂,权力分散,没有集中的权力,也就不可能有在集中权力保证下的经济发展与这种发展的欲望。欧洲人在中世纪相对落后,权力太分散是一个重要原因。”[5]如果从比较的角度来回望中国历史,我们就不会那么情绪化地咬牙切齿地对待皇权专制了,就会多少客观一些地评价中央集权制。

经济依靠自身力量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任何暴力和阻力都是挡不住的,这是不可违背的历史规律,中世纪欧洲也不例外。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作为一种新生的、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经济基础,不论初始时期怎样弱小,也会萌芽并生长出自身的政治要求来。这种政治要求的首要表现,就是必须消除权力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状态。在欧洲特别是西欧,要求实现这种政治目的的既有传统的文化因素,更有现实的经济政治因素:

从传统文化因素来说,就是欧洲的文化模式根源于古代希腊文化,其基本特点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价值体系与商业精神。个人权利价值不能长久地忍受教会假借神的旨意对世俗社会的统治,因而在14~17世纪先后在许多欧洲国家开展了新文化运动(“文艺复兴”),即解放人的思想的文化运动,其要旨是以人为中心,提倡人权,反对神权(来世主义的说教);颂扬人性,反对禁欲主义;赞美文化与科学,反对蒙昧主义。所以,这场思想解放运动的矛头是直接对准教会的。商业精神传统一直从社会心理上支持工商业发展,特别是包括海外贸易在内的远程贸易,要求市场统一,反对政治四分五裂所造成的关卡重重与苛捐杂税。

从现实因素来说,有两种情况:一是最强烈要求并极力推动反对封建力量的发展,那就是从封建体制外生长起来的自治城市,它们在内部治理中完全继承了古代希腊的优良传统,并且用理性与法治的精神不断地推动城市自治运动前进;而严重阻碍它们发展的,近则是所在土地上封建领主的盘剥,远则为各地封建割据势力的敲诈勒索。所以,它们对统一国家权力的呼声最高,希望建立一个国内权力集中统一的中央政府,并进而希望在这个集权政府的保护和支持下,城市工商业旺盛地发展起来。所以自治城市的市民阶层的反封建割据势力的斗争,在行动上是最积极的。二是作为各国封建分裂势力与之矛盾和斗争的君主(王权)。王权与贵族、领主之间的斗争,无所谓正义与邪恶,都是为了争权夺利。但是,在当时条件下,王权的加强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自治城市选择同王权结盟,共同反对封建分疆裂土、要求建立集权的政治体制,这是具有政治文明意义的,应当肯定其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作用。恩格斯曾评论说:“集权是国家的本质、国家生命的基础,而集权之不无道理正在于此。每个国家必然要力求集权,每个国家,从专制君主政体起到共和政体止,都是集权的。美国是这样,俄国也是这样。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不要集权,联邦制国家需要集权,丝毫也不亚于已经发达的集权国家。只要存在着国家,每个国家就会有自己的中央,每个公民只是因为有集权才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6]

权力的集中在没有一套权力制衡机制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走向专制、独裁的;但是在农业文明特别是生产力欠发达的时代,专制又是不可避免的,人类的政治发展不能不走这一条弯路。相对于封建割据来说,集权也好,专制也好,它不仅对于统一是必要的,而且对于进步也是必要的。这种必要性在于它以强制手段消除了分裂,把国家引领到了近代民族国家发展的轨道。如果没有专制王权的发展,就不可能有后来西欧民主政治的产生。有关资料表明,专制王权最早在15世纪的伊比利亚半岛形成,尤其以西班牙为最典型;再就是英国和法国的王权。因此,英国哲学家培根把在王位的西班牙的斐迪南二世(1474~1504年)、英国的亨利七世(1485~1509年)和法国的路易十一(1461~1483年)三个君主,称呼为近代国家的“三个智者”。欧洲中世纪向近代历史过渡的事实表明:无论早晚,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在经历了王权专制以后才跨进近代世界大门的,并且往后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而那些王权衰弱竟至未能完成向专制制度转变的封建国家,只能意味着它们被堵在时代发展的大门之外,还没有达到近代政治的起点,或者意味着它们在近代化第一阶段上的失败。

(二)近代民主政治是市场经济向成熟型发展的产物

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向近代国家转型中出现的王权专制政体,其内在矛盾决定它的凝固性不但在强度上比中国低,而且在时间上也要比中国短。其基本原因有两条:一是传统文化的影响;二是现实因素的不相容。从传统文化来说,近代欧洲所继承的古代希腊文化中的个人利益本位与商业精神,同古代中国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家族本位和乡土观念,其差别是很大的。作为个人利益本位的价值原则,不论在普遍的社会心理还是个人的潜意识中,对专制主义都设有或明或暗的、比较牢固的一道防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长久地容忍专制主义独断专行的。而且,由商业精神所养成并遗传下来的行情公开、公平交易的生活准则,在政治上的反映就是要求民主、自由和平等。一旦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种政治要求就要通过各种渠道(尤其是理论阐释和舆论动员)反映和表现出来。从现实因素来说,王权是封建制度的体制内因素,它之所以联合自治城市的市民阶层反对封建贵族,完全是为了捞取集中统一的专制权力,以便通过政治权力而获得更多的、更加巨大的经济利益。国王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国家的名义去鲸吞国家财富,把国库收入变成自家的“摇钱树”。这种“家国不分”的利益驱使,大权在握的君主、国王从巩固既得利益并不断开辟新的利益源泉出发,决不会顾及国计民生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只会按照他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去选择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并建立保证获取经济利益的政治体系。但是,这种价值取向和制度要求,势必使其政治统治愈来愈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自治城市是封建制度的体制外因素,不论同王权还是同贵族、领主的关系,都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它之所以选择同王权结盟,既有王权离之较远、关系不太直接的原因(反过来说,领主、贵族就是它的直接敌对力量);又有王权要求消除分裂割据局面而从客观上可以为它们提供国内统一市场的机遇。经过利益上的权衡,选择以王权为代表的君主作为反对封建分裂势力的盟友或“同路人”,当然是自治城市最为需要的。市民与国王既然只是同路而行,那就迟早是要分手的。因此,君主夺得专制权力之日,也就是自治城市正式开始反王权独裁之时。市民阶层不过是市场经济的人格化表现,所以它的力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它坚持由市场经济养成的那些基本品质,诸如:理性、公开、自由、平等、法制等,不但不可更改,而且还迫切地要求从政治上体现出来,要求它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可靠保证。当现实政治状况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时,其结果会怎样呢?恩格斯当年批判杜林的反动“暴力论”,即“政治状态是经济情况的决定性的原因”时,就明确地指出:“当某一个国家内部的国家政权同它的经济发展处于对立地位的时候——直到现在,几乎一切政治权力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都是这样——斗争每次总是以政治权力被推翻而告终。经济发展总是毫无例外地和无情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他还引证史实来说明:“经济状况”改变了,“政治状况”的改变则是或迟或早、或自愿或通过斗争而随之发生的。欧洲中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是城市反对乡村、工业反对土地占有、货币经济反对自然经济的斗争,在这一斗争中,市民的决定性的武器是他们在经济上的强大手段,这些手段由于工业(起初是手工业,后来扩展成为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和商业的扩展而不断增长起来。在这整个斗争中,政治暴力始终在贵族方面,只有一个时期是例外,那时王权利用市民等级反对贵族……但是,自从政治上还没有力量的市民等级因其经济力量的增长而开始变得危险起来的时候起,王权又和贵族联合起来,因而起初在英国随后在法国引起了市民等级的革命。”[7]市民等级的革命(往往采取暴力形式)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一举摧毁王权的统治机构(法国可能更彻底一些),但是却不能一举建立一个适应并不断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甚至还有复辟与反复辟的曲折斗争。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对国王采取革命行动(国会拒绝国王的军费议案),中经两次国内战争(均以国王军队失败告终;资产阶级赢得第二次国内战争的胜利,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处死,建立了名为共和、实为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的寡头专制——军事独裁政府)、一次王朝复辟,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才建立起土地贵族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君主立宪政权(议会民主政治)。只是在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之后,它才很快地成为欧洲各国反封建专制斗争的效法榜样,原因就在于这种立宪政体能够快速地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所以争取不同形式的立宪斗争便从西向东滚滚流动,作为历史大趋势的政治景观十分动人,就像中国诗人笔下的“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的佳句,资产阶级已经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改良王权专制的政治体制或者对其实施革命性的改造,在17~18世纪已经是刻不容缓了。但是,究竟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才能既适应国内资本主义发展,又便于资本主义向海外扩张呢?这不仅要依靠实践的经验(例如:英国),而且还需要有理论的研究和指导。在反对封建王权专制、扩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推动市场经济发展方面,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和启蒙思想家对此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就古典经济学来说,它产生于17世纪中叶,完成于19世纪初的英国和法国。下面以英国为例:当时英国的封建王权统治已经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得到很大发展,并且从工业领域向农业领域扩展的时候,相当一部分土地贵族也资产阶级化了。原先以封建地主和农民为主的社会阶级结构,已被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化了的新贵族和工人阶级的社会阶级结构所代替。这个时期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资产阶级同封建地主及其残余势力的矛盾,焦点集中在促进还是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问题上。古典经济学应运而生,它力图从理论上说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何使财富增长,探讨财富生产和分配的规律,并且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优越于封建主义生产。为了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古典经济学摆脱了重商主义的影响,第一次把理论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并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作了初步分析,从而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它提出并论证了所谓“经济人”或“理性经济人”理论,认为每个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利己心”支配的,而且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时都会给社会带来共同利益。因此,它极力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主张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经济,提出了“自由放任”的口号,等等。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是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马克思说:“他们代表着一个还在同封建社会的残余进行斗争、力图清洗经济关系上的封建残余、扩大生产力、使工商业具有新的规模的资产阶级。”[8]但是,再科学的理论,如果没有相应的工具特别是政治工具去执行,去清扫阻碍它发展的政治障碍,并为它的发展对资源进行整合与利用,那也是不会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所以,在中世纪末期发展市场经济已经“万事俱备”的条件下,在消除王权专制阻力的群众(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性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就“只欠东风”了!这个“东风”是什么?就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但是,依据什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来构建一个不同于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才能达到运用政治整合资源而发展资本主义的目的呢?这就不能不成为当时的一个伟大的时代课题,它吸引了无数政治家、哲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等积极地投入研究。其中17~18世纪的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如霍布斯、洛克等)和法国启蒙思想家(如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狄德罗等),根据欧洲封建制度的黑暗与反动,特别是依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反抗封建专制的曲折过程及其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刻地探讨了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问题,在价值理性层面和工具理性层面上,提出了一套相当完整的学术解释和操作方案,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划时代发展作出了宝贵贡献。

从价值理性层面来说,这批学者有两个最突出的贡献:其一,他们站在反对宗教神权的人本主义立场上,对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给予了彻底的批判和否定。被马克思誉为“消灭了培根唯物主义中的有神论的偏见”,并“把培根的唯物主义系统化了”[9]的英国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他从不认为有各种超自然的力量存在,主张把关于神的本质及其属性从哲学中排除出去。在霍布斯看来,宗教是与迷信没有什么区别的,宗教的根源是由于人们愚昧无知而产生的恐怖心理,是人们把自己幻想所创造出来的东西当做自己的神。这种坚决的无神论主张,遭受到英国复辟时期保皇党人的迫害。当这种无神论见之于政治领域,其革命的结论就是:国家根本不是神所创造,也不具有神的本质,所谓“君权神授”,那不过是骗人的鬼话。在国家的起源问题上,他们猜想人类之初是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自然状态下的人与人的关系怎么样呢?霍布斯说,自然状态是相互战争的、无政府的、野蛮的状态,人类生性自私好斗,“人对人像狼一样”;但是,大家为了生存就不得不放弃在自然状态下所享有的好斗权利,并缔结了关于成立国家的协议,由此产生了国家。其他一些学者不同意这个看法,例如卢梭就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和自由的;只是因为出现了私有制(圈占土地)的情况,才使人们发生纠纷,社会产生了不平等。卢梭说:为了结束这种局面,富人提议建立国家,其方式是通过人们之间订立契约来组织国家政权(该学说名之曰“社会契约论”)。其二,在他们的国家学说中,不少学者都涉及或者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人民主权”的主张。洛克认为,人们在组织国家时,并不是把他们的全部自然权利放弃,只把为建立政治社会所必要的那部分权力转让给社会,政府只是集合意志的代表者,它没有绝对权威,主权仍在人民的手里。卢梭则进一步地认为,人民主权是不可让渡的,也是不可分割的。人民在选出了政府之后,对其官员,人民既可以使用他们,也有权撤换他们,这就是人民的革命权。

从工具理性层面来说,国家机器的“零部件”如何组装?采取何种治理机制?怎样才能充分而有效地发挥国家这个阶级统治工具和社会治理工具的作用?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与要求,在这个问题作了许多有益的设计和可操作的现实方案,概而言之有:在政体的选择上,霍布斯认为在君主政体、民主政体(平民政体)和贵族政体或其他政体(诸如专制政体、寡头政体、无政府政体等)中,最可取的是君主政体。因为君主政体中的主权者其私利可以和公利一致,君主容易听到人们的忠告而当机立断地谋事,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议会由于议员们意见分歧而争论不休容易误事。虽然君主有时也会听信谗言受到宠臣的愚弄而不公正地对待人民;可议会也难免这种罪过,甚至可能被某些演说家所操纵。许多其他的思想家们倒十分主张民主政体。例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把政体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类(他实际上还提到了贵族政体),认为民主制的共和政体最好。因为在这种政体中,人民一方面是“君主”(握有最高主权,政府人员不过是他们的代理人,是可以被撤换的);另一方面又是“臣民”(必须服从由自己选举出来的政府)。洛克则强调议会权力,认为君主立宪政体最好。卢梭从人民主权立论,并不以政治学上的分类为标准来确认哪种政体优、哪种政体劣,而是以它的合法性前提。认为:凡是民选的政府,不论何种政体只要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就都是合法的;“一切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制。”他在《社会契约论》中解释这个“共和制”说:“我理解这一名词不仅是指一种贵族制或者民主制,而且是一般指一切被公意,也就是被法律所指导的政府。政府要成其为合法的,就绝不能与主权者混为一谈,而只能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这样,君主制本身也还是共和制。”[10]他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标准来选择政体,其理由是:以往人们争论政体所关注的仅仅是表现形式而不是实际内容,事实上,每种政体既有所长,也有所短;一种政体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是好的,而在另外情形下就可能不好或变得很坏。在权力结构形式上,总的倾向是要求反对专制独裁制,实行“分权制”,采用“权力制衡”原则,其中以孟德斯鸠在继承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其主张最为鲜明突出。孟德斯鸠出身法国一个贵族家庭,40岁前后出游欧洲各国,回国后专事著述,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柏林皇家科学院士,是19世纪著名的法学家、启蒙思想家。他认为,当时欧洲的任何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必须分开,既不能由同一个机构同时行使,更不能交给一个人(君主或国王)掌握。一些政治成功的国家证明,权力结构的理想模式应该是:议会行使立法权,君主掌握行政权,法院专管司法权,三者相互平行,相互制约,以避免专制独裁。孟德斯鸠不仅主张实在开明的君主立宪制,而且还主张那些出身(贵族)、财富(大资产者、大土地所有者等)或声望较高(所谓社会贤达之类)的人,他们所享受的立法权应该与他们在国家中所享有的其他威望成比例,即对贵族保留某种超越法权的特权。在国家行政领域里,孟德斯鸠认为军队应当隶属于行政机关,但是海陆军人要逐年授命,不能企图一劳永逸;同时,他还主张在共和国条件下,文职官员可以兼任武职官员(君主国必须分开)。

从上述若干启蒙思想家对近代民主政治建设的价值导向与运作机制的设计来看,这些理论构思与制度设计(包括科学的或非科学的成分,进步的或落后的因素等),无一不是适应了市场经济向成熟型发展的要求;他们思想认识上的某些差异性也无不是各国特定时空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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