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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早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马、恩就明确表示,封建主义决不是当作现成的东西,由日耳曼人带来的,它的起源是在征服者方面,并且恰好是在征服期间的军队制度的战斗组织里面。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根据其遗言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进一步论述了西欧封建主义的产生。

3.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

早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马、恩就明确表示,封建主义决不是当作现成的东西,由日耳曼人带来的,它的起源是在征服者方面,并且恰好是在征服期间的军队制度的战斗组织里面。这种战斗组织在完成征服后,受到被征服各国中既存的生产条件的影响,才发展为未来的封建主义,即按照军事等级而分封或占有土地的社会制度。这种思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就表现为:日耳曼人的征服中有一部分,由于征服民族和被征服民族的互相影响,就产生一种新的、综合的制度,即封建主义。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根据其遗言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进一步论述了西欧封建主义的产生。他说,我们从前是站在罗马文明摇篮的旁边,现在却站在这一文明的坟墓旁边了。罗马奴隶帝国统治世界的刨子,在数百年间刨削了地中海沿岸的一切国度。一切民族的差别都被消灭了,他们都变成了罗马人。作为广袤领土广大民众的唯一团结纽带的,是罗马国家,而这个国家过了一些时候却变成广大民众的最凶恶的敌人和压迫者了。结果,各属领地把罗马城消灭了:罗马本身成为一个地方性的都市,它虽然和其他都市一样享有特权,但是再也不享有统治权,再也不是世界帝国的中心,因为现在皇帝及其总督们已是住在君士坦丁堡、特里尔和米兰了。罗马国家变成了一架庞大的复杂的机器,专门用来榨取臣民的脂膏和血汗:捐税、国家的差役及各种代役租,使人民群众陷于日益贫穷的深渊;总督、税吏和士兵的勒索威逼,更加强了这种压迫,使其变得不能忍受。这就是罗马帝国及其世界霸权引起的结果:它是把他的生存权利建立在对内维持秩序、对外防御“野蛮”人(罗马人对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日耳曼人的贬称)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它的秩序比最乱的无秩序还要坏,他说是保护公民防御野蛮人的,然而公民却把野蛮人奉为救星。

在这里,我们着重研究一下,由于罗马奴隶制的矛盾所引起的社会经济包括了农业的衰落,因而为了发展农业而使土地关系发生某些变化的问题。恩格斯指出,农业是整个古代社会的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现在它更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在意大利,从共和国末期起就几乎布遍全境的联合大庄园有两种利用方法:或者当作牧场,那里的居民被牛羊所代替,而看管牛羊仅用少数奴隶就行了;或者当作庄园,那里靠大批奴隶从事大规模的园艺工作,这种经营,部分地是为了在市场上出售,部分地是为了给奴隶主生产奢侈品。现在大牧场保留下来了,甚至扩大了;但是农庄及园艺,却随着城市的荒芜和主人的穷困而日趋衰落了。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再也不能获利了;然而在当时,它仍是大规模农业的唯一可能的形式。现在小农经营又成为唯一有利的耕种形式了。庄园相继分成各小块的地产,分别租给缴纳一定租金的世袭的佃农,或者租给分成制的农民,他们只得到1/6或1/9的产品,他们与其称作佃农,不如称为田地看管人。但这种小块地,主要是租给移民的,他们每年缴纳一定的款项,而且附着在土地上,可以同那块地一同出售。这种移民不是奴隶,但不被认为是自由人,他们不能与自由人通婚,他们互相间的婚姻并不被认为是合法的,像奴隶的婚姻一样,只能看作简单的同居。很明显,他们是中世纪农奴的先驱。

总之,古代奴隶制已失去了它的活力。无论在乡村的大农业上,或在城市的工场手工业上,都已不产生可以补偿所耗费劳动的收益了,因为销售它的产品的城市已经消灭了。帝国繁荣时代的庞大的奴隶占有经济已经收缩为小农业及小手工业,没有收容大量奴隶的余地了。只有为富人服务的奴隶,还留在社会上。但是,日趋灭亡的奴隶制,还有力量使人认为一切生产劳动是自由的罗马人所不屑从事的奴隶劳动,而如今人人都是自由的罗马人了。结果,一方面,多余的、成为主人的累赘的奴隶被释放了,其数目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属于移民和乞丐的自由人的数目(他们与美国从前的蓄奴各州的穷苦白人相似),也日益增加。奴隶制已经没有好处了,因而灭亡了。但是,垂死的奴隶制还留下它那有毒的刺,使自由人鄙视生产劳动。于是,罗马世界便陷入一种绝境:奴隶制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能的了,而自由人的劳动却在道义上受到轻视,前者已不复存在,而后者还不能成为生产的基本形式。只有根本的革命才能走出这种绝境。

灭亡或解救罗马的是被罗马人视为野蛮人的日耳曼人。当罗马奴隶制度高度发展的时候,日耳曼人还处在氏族社会的末期。关于日耳曼人的社会制度,恩格斯根据恺撒于公元前1世纪中叶所著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于公元1世纪末所著的《日耳曼尼亚志》进行研究,两书前后相距约一个半世纪。恩格斯认为,发展到塔西陀时代的日耳曼人到底是处于氏族公社,或是处于家庭公社,或是处于两者之间的某种形式,是可以争论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恺撒时代,日耳曼人部分地刚定居下来,部分地还在寻找定居的地方;而在塔西陀时代,他们已有整整百年之久的定居生活了。因此,生活资料生产上的进步是无疑的。这时离日耳曼人灭罗马还有300年之久。经过这几百年的定居发展,恩格斯认为,必然不仅进入家庭公社,而且由于公社的人口增加到在当时生产条件下已不可能进行共同经营的时候,必然使家庭公社解体:以前共有的耕地和草地,就按人所共知的方式由各新形成的农户实行分配,起初是暂时的,后来则是实行永久的分配,而森林、牧场及水源则仍然为公共的。很明显,这就是农村公社,即日耳曼的马尔克。

关于日耳曼人征服了罗马之后,如何强夺罗马的土地并进行分配,前面论述农村公社是地域组织还是血缘组织时,为了论证的需要已经谈过了,这里不赘。

马克思说,在征服一个国家之后,征服者紧接着要做的总是把人也占有。那么,日耳曼人是怎样在分配由他们占领的土地的同时也把人占有的?分配土地是按照氏族制度中的军事组织即等级制原则进行的。至于对人的占有,就不能把大量罗马人吸收到氏族组织里来,又不能以氏族组织对罗马人进行统治,必须设置一种新的权力。于是,日耳曼人的氏族管理机构就转化为国家机构,而氏族的即军事上的各级首长,就成为政治上的统治者。这样的社会制度就是封建制度:各级土地所有者就是各级领主,租佃土地耕种的劳动者就发展为附着在土地上的农奴,前者以地租的形式向后者剥削剩余劳动。但这只是封建制度的领主经济阶段。

这里要说明一个问题:恩格斯认为,日耳曼人在马尔克即农村公社末期产生的隶农形式,没有发展为奴隶制,既没有发展为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发展为东方的家庭奴隶制;也就是说,它和罗马的隶农一起发展为农奴制。有人据此认为,从日耳曼人看,是没有经过奴隶制阶段的,以此来否定社会发展规律。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日耳曼人没有经过奴隶制阶段,这是一回事。但是,由于他们和罗马人即两个民族的互相影响,合起来看,社会的发展还是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这种情况,我们在美国南部的黑人那里,也可以看到。他们并没有经过封建制度,就从奴隶制过渡到资本主义;但他们和白人是互相影响的,合起来看,并从白人移入美洲以前看,则是从封建制度到资本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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