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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研究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政党成为现代社会中首要的利益聚合与表达组织。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承担着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此同时,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组织,同样担负着利益综合和表达职能。

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研究

民建浙江省委会课题组

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不同需要”[1]。马克思说:“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2]

利益表达就是一定的利益主体为了实现既定的利益目标,通过一定渠道直接或间接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主张利益,并以一定的方式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政治参与过程。根据戴维·伊斯顿的系统理论,政治系统的功能是把政治环境的输入转换为公共政策的输出,其中输入的过程就是公民利益表达的过程。“利益表达”对政治运行具有驱动作用,对政治稳定具有保障作用,对政治民主化具有推动作用。

实施利益表达的主体有“个人、家庭、集体、集团、国家和社会六个层次”,并可归为“利益个体和利益群体两大类”[3]。 其中政党是利益群体中一支重要和独特的力量,其利益综合和表达的能力不可忽视。

西方政党理论的研究经典《作为部分的政党》指出:“政党首先是执行表达功能的表达工具。”[4]也就是说,“利益表达”是一个政党的首要功能。任何政党都有它的阶级基础,都集中代表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是一定阶级、阶层或政治集团的组织者、代表者。这是政党之所以会产生和能够存在的关键。政党要扩大政治影响,就要从特定阶层那里寻求支持,必须反映、代表、聚合支持它的阶层的利益,使社会分散的利益和民意转化成政治共识和政府政策。因此,政党成为现代社会中首要的利益聚合与表达组织。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承担着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此同时,中国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组织,同样担负着利益综合和表达职能。从一个政党组织的基本职能来说,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责和重要政治功能。从多党合作的制度设计和内在要求来说,及时掌握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思想、意见、要求,表达各自所联系阶层的利益、愿望,为执政党决策提供参考,是参政党之所以存在的基本原因。

课题组认为,无论是从历史传承的角度,还是从新时期形势任务需要的角度分析,都必须要重视参政党在各种利益表达主体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加强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机制的建设,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创新利益综合手段,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沟通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为建立整个社会的利益均衡和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应有力量。

一、从历史传承的角度观察,各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和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表达利益,协调关系

(一)代表所联系阶层的利益,做好成员思想工作,是历史上各民主党派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历史上,各民主党派曾因其独立于国共两党之外的政治立场而被通称为“第三方面”,代表的是当时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利益。代表这部分人的民意,反映这些阶层的民声,始终是其基本功能和作用。

新中国建立以后,曾出现过民主党派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可以退出政治舞台的说法。但最后各民主党派继续保留,并逐步建立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因为执政党认识到,需要这些党派继续做好各自所联系的那一部分阶层的工作,化解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激发的各种矛盾,使社会过渡更加平稳顺利,民主党派成员逐渐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毛泽东在当时明确指出,“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5]

以八个民主党派之一的民建为例,成立初期主要成员是民族工商业者及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主要反映和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利益;在现阶段,民建成员主要以经济界人士为主,又适当发展其他方面代表性人士,既有在公有制经济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形成了以经济界为主体的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联盟[6]。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建在表达工商业阶层利益,反映本会成员问题,做好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如建国初期,协助政府做好成员思想工作,多次召开工商业者座谈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建议,为恢复国民经济作出了贡献。“三反”、“五反”运动期间,工商界许多人认识不足,态度消极,并且因一些部门的粗暴做法而失去生产经营的信心,会组织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把情况报告党中央,中共中央及时纠正了各地做法。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建较好地贯彻了“一教育,二代表”的工作方针:一教育,就是向工商业者会员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教育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培养他们成为骨干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带头、模范、桥梁作用;二代表,就是反映和代表工商业者会员的合法利益,从民建中央到地方组织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工商研究处和工商改造辅导委员会,就对资改造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及时与党委政府部门沟通意见,帮助解决。为了推动工商界家属接受改造,会组织还成立家属工作小组,通过访问、座谈等方式了解家属思想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召开家属工作汇报会,极大调动了工商业者会员及家属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建中央成立落实政策工作组,全面调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汇总会员的想法、困惑和要求,向中共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使问题逐一得到落实。近年来,民建为了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多方呼吁,所提建议得到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文解决此问题,切实维护了原工商业者的利益。

(二)发挥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是贯彻多党合作方针,体现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和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重要方法

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有两条重要的原则,这就是毛泽东同志指出的“领导的阶级和政党要实现自己对于被领导的阶级、阶层、政党和人民团体的领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甲)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共同的敌人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乙)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没有这两个条件或两个条件缺一,就不能实现领导”[7]。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前提和政治保证;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并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方针政策。在统一战线大家庭中,相互间是平等相待、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关系,彼此间既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又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反映和代表不同的具体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照顾同盟者政策所要求的,也是各民主党派应尽的神圣职责。这是因为民主党派有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历史,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

江泽民曾经对此有明确表述:“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是与他们积极参加我们党领导的建立新中国和建设新中国,实现中国的独立、统一、民主和富强的历史伟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阶段,这种进步性集中体现在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众,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民主党派具有的这种进步性和广泛性,就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们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础。”[8]也就是说,民主党派广泛性的特点,决定了它必然地负有利益综合和表达的责任。民主党派的人数在总人口中虽然不多,但是与某一阶级、阶层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这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根头发与一把头发的关系”:别小看是一根头发,“从他们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9]。通过民主党派把这部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上来,供党委和政府决策研究,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多党合作制度实质上就是一种表达和协调多元利益关系的制度。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新时期新形势需要出发,重视发挥参政党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一)在社会结构变迁和利益格局分化的客观现实面前,新的治国方针和执政理念首先关注社会利益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大大提高,进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期”。但同时,随着我国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增加,不稳定因素呈现上升趋势,进入了前所未遇的“矛盾凸显期”。在这个阶段,社会利益结构出现了利益主体多样化,利益分配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显性化的新特点。但是,整合、协调多元利益的社会治理机制却没有及时发展完善。另外,由于新的社会阶层出现并且不断壮大,他们也亟须通过利益表达通道参与政府决策,体现政治价值。

对此,中国共产党保持清醒认识,审时度势,自十六大以来,及时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若干重大决定,提出了许多新的执政理念:“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直至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表明了执政党“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决策和决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是要达到利益和谐,因为当前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来源于利益格局调整和分化后带来的矛盾冲突。要达到利益和谐,首要问题就是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7月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10]。1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指出,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11],表明了执政党对利益问题的高度重视。如何构建和谐利益关系,达到利益均衡,实现利益共享,中共中央也已有了比较明确的思路:“要通过广泛发扬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

构建和谐利益关系并非易事,而是执政党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严峻挑战和重大难题。作为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各民主党派,在这一新的历史课题面前,义不容辞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顺利实现全民共享利益成果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参政党可从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深入了解民情、积极采集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二是要做好自身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建立参政党内部的利益综合、协调和表达机制,使之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均衡和协调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个“善治”的政府需要回应民意,一个“善治”的政党也需要对组织成员的需求进行有效回应,只有时刻关注本党派成员的利益诉求,认真倾听成员呼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在作出会务决策时充分考虑广大成员的意见建议,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团结人,吸引人,激发党派成员“为会争光、为国出力”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参政党的凝聚力和活力。

(二)与其他利益表达主体相比,参政党在利益综合和表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地位

第一,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社会利益表达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人民利益表达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主要的制度有:

1.政党利益表达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

2.人民信访制度;

3.人民代表利益表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

4.政治协商制度;

5.社会团体利益表达制度;

6.大众传媒利益表达制度;

7.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8.行政领导接待制度(如市民接待日,书记、市长信箱等)。[12]

也有的学者把目前的社会利益表达和协调渠道分为五个方面:

1.人民代表大会的表达渠道;

2.多党合作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达渠道;

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团体的表达渠道;

4.新闻媒体的表达渠道;

5.各级政府的舆情收集制度。[13]

不管怎么分类,多党合作制度都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利益表达和协调的渠道,无论是在政党利益表达制度,还是人民代表利益表达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中,各民主党派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第二,参政党的政党性质决定了其在各利益表达主体中的优势地位。课题组曾就参政党是否在利益表达上具有独特优势问题作了问卷调查[14],结果有74%的人认为“有优势”,其中认为主要优势条件在于参政党特殊政治地位的人最多,占80%,认为参政党成员素质较高是优势的占48%,将作为一个政党组织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认作优势之一的人占28%。

我国的政党制度规定了参政党是与执政党具有平等政治地位的政党组织,本身就有对执政党进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多党合作制度还明确了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各种途径、方法,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参政党发表自身意见、建议的措施和手段,如通过“两会”提交议案、提案;通过信息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协商会、谈心会反映意见、问题;通过调研报告发表政见、看法,等等。这些措施已经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参政党表达本组织利益诉求的主要的有效渠道,是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和利益集团所无法比拟的。参政党不应浪费和忽视了这些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和政治资源,既要为自身成员谋求合法利益,也要为社会弱势群体代言,担负其社会责任。参政党作为一个政党组织,有着其他社团组织、一般性群体和个人所无法比拟的严密网络和规范结构,有着严格的政治纲领和章程规定,拥有丰富的工作手段和调查渠道,具备了有效集中成员利益诉求的基础条件。重视参政党利益表达功能的发挥,不是为了参政党的一己之利,而是为了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第三,参政党的成员特点决定了其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是整个社会利益协调工作的主体之一。目前学界对于我国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结构并没有一个公认和明确的具体分类方法。有的将利益群体分为特殊获利者集团、普通获益者集团、利益相对受损集团和社会底层集团[15];有的分为工人阶级利益群体、农民阶级利益群体、知识分子利益群体、社会领导者和管理者利益群体、个体劳动者利益群体、私营经济利益群体等类别[16];还有的大体分为直接拥有生产资料的利益群体和不直接拥有生产资料的利益群体两大类,前者包括直接拥有公共生产资料的利益群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负责人等)和直接拥有私人生产资料的利益群体(私营企业负责人、个体劳动者、农民等),后者包括工人、公共事业管理者、知识分子等[17]。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则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18]

民主党派历来主要由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组成,按照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三个为主”方针(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以共同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目前各党派的成员主要为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中上层人士,经济、科教、文化、医卫等各行业、领域的中高级知识分子、专家、学者,以及与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各界有联系的中高层人士等。根据以上关于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的分类寻找对应关系的话,可以发现,参政党成员主要集中在知识分子利益群体、社会领导者和管理者利益群体、私营经济利益群体之中。如果按照中国社科院的“十大阶层”分类,参政党成员与其中的前八大类都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参政党组织成员涉及我国现阶段利益结构分类中的大多数群体,而且是比较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利益表达意愿及能力的那部分群体,有许多还是正在崛起和壮大的社会新兴阶层人员,如果通过参政党组织渠道,做好了其成员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也就为整个社会和谐利益关系的建设分担了很大一部分的任务和压力,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重视发挥参政党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对建立全社会的和谐利益关系,构建全民共享的和谐社会,有着独特而重要的意义。

三、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课题组主要从成员思想认识、相关制度规范、综合方法、表达途径几个方面,通过观察、调研、访谈和书面问卷的方式,对目前我省参政党在利益综合和表达问题上的现状和问题作了归纳分析。

(一)参政党成员对新时期加强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的必要性有较充分的认识

调查问卷显示,97%的民主党派成员认为新时期加强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有必要”。3%的人认为“无所谓”。认为“没必要”的为零。可见,参政党成员对于做好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着比较一致的认识,这是做好新时期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参政党成员对利益综合和表达的基本内涵认识模糊,定位不明确

1.关于代表谁的利益问题

课题组以“参政党应该综合和表达哪些对象的利益诉求”为题作问卷调查,结果61%的人选择“以本党派成员为主,兼顾其他社会成员”,11%的人选择单纯的“本党派成员”,6%的人选择“除执政党外的其他社会成员”,32%的人选择了“全体社会成员”(允许多重选择)。也就是说,对于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谁代表利益的问题,参政党成员的心态比较开放,没有狭隘地只顾及自身利益,而是把整个社会成员的利益都纳入关注的视野。这种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值得肯定,但也存在缺陷,造成概念上的模棱两可,找不到准确定位。到底代表谁的利益,形不成统一意见和绝对优势的看法。

2.关于代表何种利益问题

一个参政党在综合和表达其成员利益时,在利益内容上如何定位和选择?是表达本党派所有成员都一致认同并相关的利益?还是以本党派代表性人物的利益为主?还是要将利益表达的内容上升到党派的组织利益和政党利益的高度?如果与本党派成员具体利益无关,但是有关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是否要成为参政党表达的重点内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要求,是否要代表表达?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参政党成员的选择各有侧重,没有形成明显的大多数和比较一致的倾向性选择。65%的成员将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不管是否涉及本党派成员的利益诉求,都要优先表达;39%的成员认为要首先代表参政党的政党利益和组织利益。在代表全体成员利益还是代表性人士利益问题上,大部分选择了全体成员利益。也有19%的人选择了要首先代表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多重选择)。

(三)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已在其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过程中得到基本实施和体现,但力度不够,随意性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

2007年正值浙江省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换届,课题组有意识查阅了各民主党派的换届工作报告,无论是对过去一届的五年工作回顾中,还是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竟无一个党派提到了综合和表达成员利益问题,也没有一个关于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的工作总结。报告中浓墨重彩的是对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组织发展工作的成绩展示。可见在当前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中,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社会服务作用还是重中之重,代表成员利益问题没有被列入大的工作框架中,已经边缘化。

当然,在具体工作中,各党派已都涉及了综合和表达成员利益的内容,只不过有的工作成效不大,有的分散在其他工作框架之下,没有整合到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的任务框架中,也没有形成一个规范完整的工作体系。目前已经开展的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主要渗透在以下工作环节中:

(1) 来信来访渠道;

(2) 反映思想动态:向统战部门书面汇报成员思想动态;

(3) 参政议政过程:所提意见、建议中包含本党派成员的利益要求;

(4) 反映社情民意过程:通过上报“信息”,反映党派成员对一些重大时事问题的看法、态度、建议;

(5) 为会员服务和维权的过程。

课题组以“过去一年您所在的党派组织是否了解听取过您的利益诉求”为题作了问卷了解,发现28%的人被了解1—2次,45%的人被了解3—4次,13%的人被了解5次以上,15%的人则从来没被了解过。13%、45%的数据令人欣喜,表明民主党派对成员利益诉求的了解还是经常性地在开展,15%的数据则给我们警示,表明还有近1/6的成员的利益从未被关注过。

其实,各民主党派的章程都有关于“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的内容。课题组通过对民主党派之一民建的章程修改历史作比较观察,有了一个触动较深的发现:关于民主党派对其成员利益的综合和表达功能,从文字表达和位置安排上透露的信息来看,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还不敢理直气壮大胆地去写、去做,有若即若离的现象。从1945年民建成立时的《民主建国会章程》到2002年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共经历了10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其中关于表达会员利益的表述分别为:

1945年,第二章“会员之权益”中:“六、法益遭受侵害者,由本会依法为之谋取保障”;1952年,“总纲”第三条中:“本会的主要任务如下:一、密切联系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了解、研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政府宣传国家的政策法令”;1955年,“总纲”第二条中:“本会的任务是……密切联系工商界群众,协助政府宣传、推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并了解、研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1960年,“总纲”第二条中:“本会的主要任务,……密切联系工商界群众,带动他们积极地在服务中继续改造,了解、研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1979年,“总纲”第六条:“本会各级组织……要了解、研究、反映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1983年,“总纲”最后一段第一句:“本会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传统,反映会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其合法利益”;1988年,“总纲”最后一段关于加强自身建设中:“各级组织要……代表会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合法权益”;1992年,“总纲”最后一段最后一句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1997年,“总纲”最后一段最后一句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2002年,“总纲”最后一段最后一句中:“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从文字本身来看,“代表”和“维护”的概念也不尽相同,“代表”意味着要“受委托代替表达意见”,之前还要有对意见收集、综合;而“维护”意为“维持保护”,重点在于不使其受破坏。因此,光提“维护合法权益”,和“代表会员利益”相比,还是有所差距。更重要的是,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参政党的首要功能。

(四)对于利益综合环节的具体分析

1.综合的手段比较传统、单一

目前,参政党用来了解和综合其成员利益需求的主要手段有座谈会、走访、专题调研、电话、问卷和通过各级组织层层上报等几种。经不完全统计分析,这几种形式按使用频率的比例排列由多到少分别是座谈会、组织层层上报、调研、走访、电话和问卷(见图1),其中座谈会的使用比例最高,80%的成员表示参加过各类相关的座谈会表达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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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各种利益综合手段利用频率比较图

单就通过座谈会了解成员利益需求的方式而言,存在着网络不广,对象单一,收集信息不全面的主要问题。座谈会次数虽然多,组织也相对方便,效率也高,但参加对象往往雷同,经常集中在少数几个骨干会员,重复度高,涉及面狭窄,代表性不够,其信度、效度和完备性等都可想而知。

另外,在当今信息爆炸社会被高度重视的网络平台和手段没有得到利用。虽然各民主党派中央、省级组织和部分市级组织都建立了网站,宣传、介绍各级组织的工作,但各网站都没有设立有效互动平台,党派成员不能或不愿意通过网站直接向党派组织和领导反映问题、意见和建议。

2.综合的视角和内容偏重于对社会发展中各类问题的意见、建议,缺少关注成员的自身利益需求和党派组织利益

根据调查了解,民主党派组织在听取其成员意见时,主要集中在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态度方面(约50%),其次是对党派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约30%),最后才是成员的自身工作情况和个人利益需求(约20%)。

通过提案、议案、调研报告等参政议政渠道反映的问题中,有关党派组织及成员自身利益的比例较少。课题组对2001—2007年度民建浙江省委会在历年全省“两会”上的提案、议案内容进行分类统计,结果如表1:

表1 2001—2007年度民建会员

在浙江省“两会”上的提案、议案内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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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发现,大多数的提案、议案内容为对经济建设中具体问题的建议,少量为对宏观发展问题的看法,涉及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和参政党自身发展的利益诉求问题只有个别几件。本文统计时将与参政党联系阶层及有代表性行业的利益相关问题也作为利益表达内容,综合后在总量中的比例为12%。

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社情民意的内容中,重参政轻会情,重问题研究轻利益表达。信息内容反映参政议政意见、建议的多,反映会情民意的少,涉及政府部门工作对策的多,涉及会员思想动态和对多党合作和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想法、要求的少,有关自身利益诉求的比例则更少。以民建浙江省委会(省级民主党派组织)为例,2004年1月至2007年9月底共编发《浙江民建信息》478条,其中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意见、建议占75%多;针对重大时政热点表态、反映思想动态的占9%;与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阶层群众利益相关的(含直接的利益诉求和相关的工作意见、建议)占11%不到;另有会务工作和针对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占5%不到。如果把针对重大时政热点的表态(一般以拥护、赞成为主)和反映利益相关问题(一般以批评、意见为主)都列入参政党反映自身利益需求的范畴,其比例共占20%(见表2)。

表2 2004—2007年度《浙江民建信息》内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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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的过程缺乏制度保障,或制度不严,可有可无,缺乏指导、监督、考核等规范措施

目前参政党内部专门用来综合和表达成员利益的制度主要是来信来访制度。各党派的中央、省、市级组织都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如民建中央,不但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而且在办公厅设信访室,在组织部设会员权益保障处,对每一件来信来访都建档立案,并配备两名法律顾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从省级组织情况看,具体实施的力度就相对薄弱。一个党派一年的信访总量基本在十件以下,内容主要是成员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来访者以老同志居多,解决问题的过程难度大,真正圆满解决的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党派组织对这一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确,人员不到位,工作规范性不够,配套手段缺乏,没有有效的解决程序。有的组织的信访工作制度只有寥寥五六行字,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这一制度本身亟待完善。

另一项专门综合和表达成员利益的工作是党派内部的“反映思想动态”工作。但这一工作制度松散,上级组织有定期汇报的要求,如民建中央在制度上有一年两次综合汇报会员思想动态的要求,但地方组织执行情况的差距较大,有的纯属被动应付,有的地方则已连续几年没有上报,也没有相应的监督和惩处措施。民建省委会也没有形成要求市委会和省属工委定期收集反映会员思想情况的制度,一年里几次思想反映主要是完成民建中央、统战部和政协要求反映中共中央重大决策出台后省委会领导和骨干会员的表态的信息。思想动态汇报后也缺少反馈环节。

(五)对于利益表达环节的具体分析

利益的综合是代表的基础,利益的表达才是代表参政党成员利益的关键,只有经过表达和综合,进入到决策者的信息库里,才能影响政策制定,使公共政策更有利于成员的利益需求或不损害成员基本利益。利益的综合是参政党内部由下而上的一个过程,利益的表达则是由内向外的一个过程,是在参政党和执政党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之间建立联系的一个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参政党直接参与了不同社会利益的博弈和协调。

目前已经基本形成的表达渠道有:

(1)参政议政渠道:各党派及其成员可以组织和个人名义在“两会”上分别提交团体或个人提案、议案,或在平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专题调研报告;

(2)政治协商渠道:利用各种高层谈心会、协商会、座谈会,由各党派领导向中共高层领导直接反映问题、表达意见;

(3)信息渠道: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信息平台(如《民建信息》),各党派中央的信息可直接报送中央领导,省级组织的直接报送省领导和本党派中央组织,同时报送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省政协、省委统战部也都有各自的信息平台(《政协信息》、《统战信息》),各民主党派是这些信息的主要报送单位。信息反映的重要问题和好的建议会得到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批示,促成问题的解决。

(4)为会员维权和服务渠道:针对一些参政党可以通过自身力量直接解决的具体问题,由参政党直接与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通过问题的解决使会员利益需求得到满足,或通过为他们服务使其利益矛盾冲突得到舒缓。

如果不考虑表达的内容是什么,单看这些表达渠道本身的畅通情况,应该说,参政党的利益表达渠道有法律保障,运作规范,受中共重视,与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或者个人相比,已经比较成熟,也比较畅通,表达之后也能得到及时的反馈和办理。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相继颁布实施后,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其具体程序、做法都有明确规定。如关于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还规范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之进一步制度化[19]。1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拥有制度保障和获得决策制定者重视的利益表达渠道和优势资源,在表达内容上进行完善,真正体现参政党的自身利益诉求。因此,关键不是表达渠道的问题,而是表达什么,表达内容的问题。目前在表达内容上普遍存在的是对政府治理和社会发展问题的意见、建议多,对参政党组织利益和成员利益的诉求少。

四、探索新时期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的多元机制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尊重人、理解人、团结人、帮助人的工作。基本原则是,遵照国家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的总章程,民主党派的一切活动必须依据宪法规定的范围为根本准则。同时要遵照政协章程规定,民主党派是政协组成单位,必须按政协章程办事。要贯彻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以及历届中央全会的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在此基础上,依据民主党派各自章程的规定,反映成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

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的是为了在工作中掌握政策界限,区分是与非,确定哪些是民主党派该反映该代表的。该反映代表的就理直气壮地去做好工作,不该反映和代表的,应对成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基本内涵

1.明确利益代表主体

参政党毕竟有其性质、地位和能力上的局限性,有着专属的工作分工和任务,各党派也有不同的分工和特色,必须找准定位,明确其代表对象。如果泛泛地以代表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为己任,一是精力不济,二是有越俎代庖之嫌,三是影响了本党派成员的归属感。课题组认为,一个民主党派在发挥利益综合和代表功能时,还是要紧紧立足本党派的实际,首先代表和维护好本党派成员的利益,构建本党派内部的和谐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同时兼顾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关的社会问题。只有这样,各党派和各社会团体等多种利益群体都各司其职,做好各自阶层的利益代表和协调工作,整个社会的和谐利益关系也就水到渠成。

2.明确利益代表内容

参政党在代表成员利益时,必须首先遵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一个大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参政党只能考虑根本利益问题,不能谋求本党派的自身利益。只要正确地对待和处置,两者是不矛盾的。无论是从各司其职的角度,还是从政党自身发展的角度,都需要参政党把代表利益的重心放在本党派的组织利益和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上。当本党派成员的利益要求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抵触时,先考虑国家利益和根本利益;当党派成员利益并不违背国家利益和根本利益时,就应通过各种表达渠道,把本党派组织利益和成员利益充分表达出去。

3.在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中,明确相关内容和制度

章程是各民主党派开展会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和依据。通过在章程里明确参政党综合和代表其成员利益的职能和利益代表的主体及内容,也就明确和肯定了利益综合和代表工作在参政党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使之进一步受到各级参政党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文已经分析了民主党派章程修改历程中所反映的利益代表功能弱化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调整弥补,在章程中对“综合和表达各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的功能在重要位置进行明确表述。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利益综合和表达机制

机制是指经过实践证明有效的,通过总结归纳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保障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简单地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建立起机制,好处是能够保证好的工作方法贯彻执行,并且不会因为人员的流动而使这些方法流失,从而使这些方法能长期起作用,即建立起长效机制。

课题组就“参政党在利益综合和表达上存在的主要缺陷是什么”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得到认同最多的缺陷是“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健全”(66%的人选择),其次是“缺乏充分和有效的综合和表达手段”(48%的人选择),“参政党自身不重视”、“对相关概念认识模糊”、“缺乏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参政党成员主动性不够”等四方面问题则基本类似,均有20%—30%的人作了选择(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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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存在问题的问卷结果分析图

因此,本文在具体对策和建议的研究中,就主要围绕制度和机制建设以及综合和表达手段创新两个方面进行。

1.利益综合机制规范化

利益综合是“利益集团把成员的要求结合起来追求共同的政治目标的过程。个人的利益诉求往往是具体的、分散的,如果所有的个人利益都直接输入政治系统,政治系统将由于负荷过重而瘫痪。……由利益集团代表个人进行利益协调,大大降低了利益协调成本”[20]

由于一个民主党派内部由不同的社会阶层共同组成,其成员间的利益要求也因个体不同而有所差异,也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关系复杂化等特点,如何对内部成员的不同利益需求进行整合,把成员分散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起来,形成统一的意志,是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和首要难题。

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在民主党派成员的心目中,各种利益综合手段按照其有效性高低排列依次是:①不定期走访、座谈;②选择反映集中问题专题调研;③层层上报思想动态;④开通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接受情况反映;⑤会员来信来访反映;⑥全面普查了解。

在另一个关于“参政党发挥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最迫切需要做好的工作”调查中,被大多数人作为首要选择的工作是“开通接受党派成员直接反映问题的顺畅通道”(39%的人作为第一选择,24%的人作为第二选择),其次被多数选择的是“建立定期民意调查和走访座谈制度”(34%的人作为第一选择,34%的人作为第二选择),再次是“做好定期搜集整理成员思想动态工作”(10%的人作为第一选择,31%的人作为第三选择),最后才是“在参政议政和反映社情民意中侧重本党派成员的利益诉求”(16%的人作为第一选择,48%的人作为第四选择)。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成员还是把重点集中在了利益综合的环节上,并且,最为渴望的是建立成员主动和直接反映利益诉求的通道。

下文所阐述的各种综合机制的组成内容便由此来设计。

(1)完善来信来访处理制度。信访工作是接受成员利益诉求反映的最基本和传统的渠道,在新时期亟待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一是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修订信访工作制度,对所涉及的职能处室、工作程序、解决途径、责任惩处等都要作详细规定,以增加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二是要确立专门机构和人员,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分管,职能处室要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可向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信访部门取经,学习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三是要开拓信访问题的解决思路,除了直接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外,还可层层上报反映解决,也可将来信来访转化成信息反映,或者通过高层领导谈心交流时反映,或者作为参政议政素材展开调研。

(2)建立起参政党成员思想动态收集和申报制度。这项工作很重要,不仅是利益综合的需要,也是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的需要。思想建设强调的是针对性、有效性,即有的放矢,通过了解成员思想动态来统一思想,释疑解惑,提高认识。

思想动态申报制度包括日常思想动态的定期反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制度。对动态事件还要有跟踪报告制度。要明确常规申报周期,规定各级组织的具体职责,设计收集和反映情况的基本流程,落实专门处室或人员负责。要建立考核制度,对没有及时上报或随意上报,没有经过周密收集整理的,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一工作不是靠民主党派单枪匹马能够做好的,要依靠党委部门帮助和支持,统战部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和经验交流形式,来推动民主党派重视和加强这一工作。

(3)建立主动接受“会情民意”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调查显示民主党派成员对建立主动接受成员情况反映的通道呼声最强,除了完善来信来访这一传统渠道外,还可尝试建立热线电话和网络互动平台,通过这一渠道,可以直接将搜集“会情民意”的网络渗透到每一个普通会员那里,听取到最基层会员的声音。

热线电话方便、快捷、直接等优势不言而喻,目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基本都设立了热线投诉电话,市长电话、书记电话等也非常普及。如杭州市政府的12345市长热线,自1999年6月开通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110余万件,几乎每年受理14万件左右,切实帮助市民解决了大量难题难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成为市民家喻户晓的“贴心热线”。这些热线电话在汇集、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缓解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被称为“感受民生疾苦的传感器和协调各种利益和矛盾关系的稳压器”和“‘诉求表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1]。参政党完全可以效仿这一社会化的表达手段,通过热线电话建立起内部成员向党派组织表达利益诉求的通道。热线电话的前期操作比较简单,在各民主党派内部推行热线电话并非难事,公布一个电话号码,安排一个接听人员即可。但后期的整理和回复工作量较大,有些问题的解决可能会有难度。在条件还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先将热线电话定位为不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第一目的,而是通过这个开放式的渠道,广泛接听会员意见,定期整理公布热线情况,从中了解、把握住会员一个时期的思想脉络,有选择地解决热点、焦点问题。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互联网在各个社会领域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信息传递作用。党和国家对信息化建设相当重视,政府工作广泛运用了互联网手段,各部门、单位都建立相应网站,提供网上留言渠道,搭建互动平台。2007年9月7日,全国统战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强调了信息化建设对于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信息化建设,是统战工作适应时代发展、创新工作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统战工作进行网络文化建设、占领网上舆论制高点的必然要求。参政党也要适应这一形势需要,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开展网上舆论引导,为巩固壮大统一战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目前各民主党派中央均已开设自身网站,浙江省八个民主党派中,六个已经建立网站,部分市级组织也开辟了自身网站,或在政协网络中设立网页。这些网站很好地发挥了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的作用,但与“舆情收集”、“舆情监测”的功能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为绝大部分民主党派的网站都没有开通网络留言平台,成员和网民无法通过网站直接反映意见、建议,无法实现互动交流。而从互联网发展趋势来看,单纯传播信息已非网络的特色和优势,网络更大的功能在于,它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即时互动。有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组织可以率先尝试在自身网站中开通网络留言平台,初期可设置成留言内容不对外公开,运行成熟后再考虑公开留言内容,直接网上答复。

(4)建立不定期问卷调查制度。问卷调查就是根据调查目的,制定调查问卷,由被调查者按调查问卷所提的问题和给定的选择答案进行回答的一种专项调查形式。问卷调查的实施方式有入户调查、拦截面谈调查、邮寄问卷调查、电话问卷调查、网络问卷调查等,从效率和信度等多种角度衡量,计算机辅助的电话调查模式最具优势,正被越来越多采用。

这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调查模式,也是我国近年来进行民意调查的一种主要形式。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决策者迫切感到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之于决策的重要意义,各种“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也随之在各个大中城市发展起来。2004年9月成立的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社情民意调查机构[22],那里采用的是美国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和国际先进的Wincati调查软件,100条电话线,150名在册访问员,调查时由电脑随机抽取电话号码,访问员按问卷题目调查,即时输入调查结果,电脑程序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形成调查报告,报有关单位、部门或新闻媒体。2007年1—7月,中心已调查项目40个,其中独立研发10个,部门委托30个,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奥运、居民生活等各个方面[23]。这种调查统计模式和机构,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一环。2007年全国“两会”上,已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加大各地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建设力度的建议,以期对民意作动态监测,给决策者最准确的信息。

参政党在作内部决策时,在综合成员利益要求时,在构建内在和谐关系时,都需要全面和准确地掌握其成员的“社情民意”,完全可以借鉴这种先进的民意采集方式,在党派内部推行不定期大型问卷调查制度。可以每半年或一个季度一次,针对热线电话和网络留言中集中反映的问题,设计调查问卷,以电子邮件、书信、电话和各种会议的途径发放,了解掌握成员对这些特定问题的思考和想法。与热线电话、网络留言等手段相比,问卷调查更具有主动性,能够有意识地针对某些问题进行专题性的了解,又比一般座谈会有更广的受众范围,还具有匿名填写更能真实表达意愿的特点,其回答成功率比面访高2—3倍。难点在于问卷本身的设计。根据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方法来设计科学、有效的调查问卷,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实施问卷调查之前首先要组建一支主题选择和题目设计的人马,建立完备可行的选题体系,然后定人、定责、定时地开展这项工作。

(5)属涉及面较大、带专题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对于在成员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网络和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中反映出来影响面比较大、利益冲突比较集中又一时无法处理或化解的问题,则要建立课题,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配合上面提到的问卷调查模式,走访调查和书面、电话、网络问卷调查相结合,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专家分析研究,写出调研报告。向上级党派组织上报,同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提出,以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共同协调解决。如2005年8—10月,民建中央利用联系经济界和非公经济会员集中的优势,联合专业调查机构,对1000家中国民营企业经营者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跟踪调查,形成了《2005千户民营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报告》[24],分析了新的形势和政策下,民营企业发展如何、信心如何、意见建议如何等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依据。

这种专题调查报告不求多,但求精,一年1—2次即可,但要形成制度,年年都搞,可与参政议政调研课题结合,但要保证每年必须有一个课题与参政党成员自身的利益诉求密切相关。

通过上述利益综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既有面上的被动接收(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网络留言),又有点上的主动调查(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形成了点面结合、双向沟通的立体综合机制。

2.利益表达机制多元化

(1)深化已经制度化的表达渠道,如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信息反映等渠道。

其一,凡属涉及重大的方针政策问题,通过各民主党派中央,以参政议政形式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如几次修宪就是这样做的。民建成员中有不少同志在修宪时提出,希望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国家宪法序言;希望能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的政治身份和法律地位;希望政府尽快将“两税合一”(中外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统一税率),以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民建浙江省委会及时汇总成员提出的建议,向民建中央反映后由民建中央补充完善再向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事后证明,不少意见建议被采纳,这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

其二,参政议政要形成优势领域,打响党派品牌。参政议政工作历来是各民主党派的工作重点,也是各党派工作成绩显著的一个领域,相关的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比较成熟。目前要重点研究的问题是,怎样在这一领域突出各个党派的不同特色,发挥各党派所联系阶层的资源优势,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交研究课题,听取意见、建议,也更有利于该党派成员利益的表达和实现。

如民建中央多年来就十分重视优势领域的培养问题,紧紧抓住自身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发挥经济界专家学者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密集的专长,围绕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国企改革、非公经济发展、风险投资、虚拟经济、证券市场、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积极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多年下来,逐渐形成了在这些方面的优势领域。民建中央的“风险投资论坛”和“非公经济”论坛已分别连续举办了九届和五届,在国内外都有较大影响,成为民建的响亮“名片”和“品牌”。当政府亟需这些方面的意见、建议时,往往会点名找民建中央开展相关研究,并在实际操作中较多采纳民建意见。

其三,加强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反映参政党及其成员利益诉求。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请民主党派成员对目前已经制度化的几个表达渠道的实际作用发挥好坏进行评定,结果“通过政治协商和与高层领导谈心时反映利益诉求”一项排在最后一位。其实,中共领导对政治协商工作一直比较重视,特别是中央5号文件颁布以后,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据统计,“从十六大到2007年8月1日止,中共中央召开和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通报会达93次。其中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27次”[25]。各民主党派的高层领导应该高度重视这一重要和难得的有效表达途径,事先认真调研准备,抓住成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利益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这里还有一个注重培养和发挥参政党领导人的影响力和魅力问题。政治协商直接在不同政党的高层领导人物之间开展,领导人的个人成就、专长和人格魅力对所提意见、建议的权威性和被采信度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民建中央的领导人成思危,被称为中国的“风险投资之父”,对金融、股市等方面很有研究,因此,决策者在碰到这些方面问题时,就很愿意倾听他的意见、建议。培养参政党领导人影响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是要加强领导人的自身学习和素质提高;二是要注意在党派内部形成对领导人权威的认同;三是要未雨绸缪,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时有意识地发现、培养具有这方面优势的领导人才。

其四,信息反映渠道要注重反映成员利益诉求,以形成与提案、议案和各类调查报告的区别。倾听社情民意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和完善决策机制的举措,从民主党派那里,党委部门想听到更多的应该是这个党派的成员在整个社会政治格局中的需求和愿望,而不仅仅是党派内的专家学者对具体政务的见解。据了解,目前统战部门的信息十分需要反映各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自身利益需求和思想观点的内容,但各民主党派报送的信息往往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建议为主,自身利益诉求和思想反映的信息恰恰较少,影响了所报统战信息的录用率,有的党派省级组织在这方面的信息报送甚至为零。课题组认为,大量的提案、议案、调研报告已经将重点放在了提出政见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应该另有侧重,形成不同的特色和专长,把有限的资源和力量集中到反映成员心声、表达会员要求、研究自身建设上面。

(2)加强政策法规研究,主动参加各种听证会、立法前的征求意见会等,在各种法律法规制定中体现参政党成员利益。

立法决策是各类决策机制中的首要环节,参与立法过程也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逐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举行听证会、座谈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做法被广泛采用,公众、专家参与立法机制正在形成。1982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包括宪法修正案等10多项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案过程中,都把草案向全民公布征求意见。其中《物权法》草案于2005年7月10日全文公布后,40天累计征集社会意见11543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对此已比较重视,大的法律法规出台前都能收集成员有关意见、建议、反映,但是还没有把这一工作与成员利益表达紧密结合起来;各党派省、市级组织在这一方面的力度相对较小,一般为会员个别反映意见,有组织专题性地综合反映少。如对于《物权法》草案的意见,民建浙江省委会只是以会员个人反映社情民意两件。

在一项新的政策法规制定之前表达利益诉求,使得成员利益诉求在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这是参政党代表成员利益的一个较高层次,应该作为一个特殊的表达手段加以重视。对于大的政策法规出台前,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综合各成员意见统一反映。在各种立法听证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上,民主党派要积极鼓励其成员参加,同时争取以党派组织名义发表意见。建议在立法程序中加入听取民主党派组织意见的内容,并作为一个必要环节。可以在立法听证会上设立专属于民主党派的议席,使民主党派参与立法程序得到制度保障。其前提是,参政党需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研究,保证自己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真知灼见。要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和修订保持密切关注,把握时机发表意见。同时,在各项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参政党要作跟踪式了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执行时产生的问题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对党派成员合法权益有所侵害的情况,即时反映,提出意见、建议。

(3)建立社会化的信息输出体系。一是与新闻媒体建立定向联系,播发调查成果,形成社会关注;二是与对口联系单位和党委、政府部门建立联系,通过编辑参考资料的方式反映研究成果。

要注重发挥媒体在利益表达中的重要作用。传媒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力日益明显,互联网传媒更为公众讨论公共事务提供了开放平台。如2003年的“孙志刚”案,从3月底互联网论坛发布消息,到6月20日中国政府废止实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新闻媒体和网民意见发挥了重要和直接的作用;再如2005年的“医改”问题,中国社科院一份关于中国医改的调研报告先以内刊形式发表,没有引起注意,后在媒体上透露了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开了他们关于中国医改“不成功”的论断,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民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全国性大讨论,迫使中国政府重新思考新的医改政策,一味市场化的医改路子得到遏制。以上案例都是通过媒体力量影响公共政策的有力证明。许多利益集团都会采取向媒体借力的办法扩大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影响面,中央也十分重视来自新闻媒体的声音,并且对互联网等新型媒体也予以关注。据说目前除传统内参报告外,国务院办公厅开始定期编辑《互联网信息摘要》报送国务院领导[26]。参政党在表达利益时也不可忽视这一重要渠道。可以采用与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协作的方式,由这些联系单位出题,参政党运用内部成员优势开展调查,再由新闻单位公布调查报告,有关部门落实调查意见,形成政府、党派、媒体和社会的在协调利益机制上的良性互动。

(4)建立利益诉求和矛盾的化解平台。凡属思想上困惑不解的问题,主要通过学习交流、沟通,增进共识。要创造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使人能讲真心话。做到畅所欲言,不同意见可开展争论、求同存异。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成员中对不少问题一时不能理解,如对国企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医保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中一些问题等,由此产生一系列思想问题,这是很正常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途径是组织学习,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理解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增进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达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积极因素。对于他们提出的带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则通过民建信息渠道,向党委政府反映,以便改进工作,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要充分发挥基层支部的作用。会员中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些思想认识问题,还伴随着许多具体问题,如个人(包括家属子女)下岗失业问题,再就业问题、就医问题、遭到意外伤害造成困难问题,等等,基层支部应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得到线索后及时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或直接帮助解决,尽最大的可能帮助他们疏通解决问题的渠道,充分体现人情关怀。

(5)凡属涉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问题,应以法律为武器,事实为依据,切实帮助维权。这些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各级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高了执法水平。但是不可否认在一些地区和一些部门还存在着法制意识淡薄,权大于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在民建会内也曾发生过诸如因检举揭发某政府部门存在“乱收费、乱建房”的问题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有成员被公安机关违章驾车撞成重伤而得不到及时理赔的事件,等等。此类事件一般比较棘手,因为矛盾主导方在政府、政府的执法部门,一些地方民建组织负责人也想为其伸张正义,以期得到公正处理,但是因同属一地得罪不起,顾虑较大。民建省委会得知此情况后,认为依法保护会员企业和会员个人合法权益,责无旁贷,依法监督政府纠正违法现象,是民建组织的职责所在,及时把情况向省、市党政部门进行反映,引起领导部门的重视,有关领导同志专门作了批示,并经过调查弄清了是非,上述事件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因此,在遇到成员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发挥党派组织的力量,由组织向党委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沟通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关于我国政党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作用有这样一段提纲挈领的表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政治参与途径和利益表达渠道被作为多党合作框架的两个重要方面提出。深刻认识综合和表达参政党及其成员利益的重要性,为打造一个畅通、有序、高效的利益表达渠道而努力,正是参政党认真贯彻执行《意见》精神的一个具体实践。

正在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提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响亮口号,在谈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问题时,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7]。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提到“表达权”三个字,很有意义,表示了党中央对人民利益表达工作的重视。

当前,各民主党派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活动的主题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各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要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工作,不仅是为了民主党派自身的和谐发展,也由此调动成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所联系社会阶层和群众的工作,同时协助执政党做好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不断增进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党际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注释】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文1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年版,第48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3]彭劲松著:《和谐社会的利益关系》,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37页。

[4][美]乔瓦尼·萨托利:《作为部分的政党》,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

[5]《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35页。

[6]《中国民主建国会基本知识》,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

[7]毛泽东:《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73页。

[8]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12月4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参考资料》,华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2页。

[9]毛泽东:《同中央统战部负责同志的谈话(1950年3月4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参考资料》,华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10]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7月12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参考资料》,华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42页。

[1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浙江日报》2006年10月9日,第1版。

[12]王立新:《试论我国社会分层中人民利益表达制度的构建》,《社会科学》2003年第10期,第47页。

[13]张宏华:《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新视野》2007年第4期,第80—81页。

[14]本课题组于2007年9月开展了“关于参政党利益综合和表达功能的调查问卷”,发出问卷150份,收回有效问卷71份,问卷对象有民主党派省市级组织领导、省市县级民主党派成员、民主党派理论研究骨干、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等,涉及面广,有一定的代表性。问卷共设计了11个问题,将在后文陆续引用相关结果。

[15]李强等:《改革与多元社会群体的利益》,《人民论坛》2005年第8期。

[16]王伟光:《利益群体的多重分析》,《唯物史观新视野》,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122页。

[17]彭劲松著:《和谐社会的利益关系》,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18]李培林等:《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19]《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参考资料》,华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71页。

[20]桑玉成著:《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21]褚晓亮、刘毅非:《改革市长公开电话》,《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36期,第14页。

[22]袁元:《统计向民意延伸》,《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39期,第34页。

[23]袁元:《统计向民意延伸》,《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39期,第35页。

[24]《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1月12日第10版。

[25]魏武:《同舟共济创伟业 肝胆相照写春秋——中共十六大以来统一战线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人民政协报》2007年10月10日第1版。

[26]王绍光:《中国公共政策议程设置的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第98页。

[27]《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十七大做的报告摘登》,《浙江日报》2007年10月1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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