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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农民工维权的现状及难题破解及生存现状

时间:2022-09-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女性农民工维权的现状及难题破解——兼论女性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张亚丽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首次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问卷抽查显示,包含劳动合同签订稍高的行业在内,银川地区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平均仅为29%,其中女性农民工为25%。

女性农民工维权的现状及难题破解——兼论女性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张亚丽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首次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按照这一战略蓝图,在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如何建设“平安宁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在诸多关注中我们应当把更多的目光和关注投向生活在社会生产一线的弱势群体中的弱者——女性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已经成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然而,不可否认,他们在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屡屡遭受侵犯,尤其是其中的女性农民工,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者。那么,现阶段女性农民工就业和生活处于怎样的状态?其权益维护的重心应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参加自治区总工会课题组在宁夏首府城市银川地区做了一系列调查。本次调查共访问8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调查不同类型的企业36家,走访6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1900份,收回有效问卷1698份,其中涉及女性农民工问卷646份,占被调查人数的38.4%。通过调查,对女性农民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况和、动报酬、工时、劳动安全、特殊保护等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了解。

一、女性农民工多在低层面的工作和生活中奋斗,渴望赢得美好的未来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提速,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据自治区劳务输出办公室统计,2004年,我区农民工总数57.96万人次,人均劳务收入2600元,总收入15.08亿元。其中,女性农民工15.68万人次,收入4亿多元。农村女性进城务工,既增加了自身收入,也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调查显示,女性外出务工流动距离一般较短,如银川地区进城务工女性73%来自银川郊区、银北地区、银南地区和固原等南部山区,只有27%来自陕西、甘肃等宁夏周边省区和其他省区。分布行业主要为餐饮、商贸、家政服务等服务性行业,在进城务工的男职工相对集中的建筑、煤炭行业,女职工只占极少数。以宁夏第一建筑公司为例,目前该公司共使用农民工4487人,其中男性4317人,女性170人,仅占3.79%。从就业单位看,女性农民工80%集中在个体、私营企业。从自身条件讲,她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一般为初中以下;年龄90%以上在18岁至35岁之间,其中以19—25岁居多,由于文化程度和技能、素质偏低,大多从事一般的体力劳动。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近些年进城务工女性的就业观、价值观也发生了很大转变。调查显示,71.52%的农村女性是因为希望长见识或多挣钱,将来有发展而选择进城务工的。这些人大部分为20多岁上下,处于求新求异,对生活充满向往状态的青年。

缘于女性的细腻与敏感,一旦进入城市,她们很容易为城市生活的繁华热闹、多姿多彩所惊异和吸引。但她们知道自己的身份与地位,首要的是找到一份工作,维持生计,并尽量能为自己或家里多挣点钱。城市生活和未来生活的美好,对她们既有着强烈的诱惑力又显得扑朔迷离,由于自身条件和地位局限,使她们在自觉不自觉的渴望中,又时时产生迷惘和焦虑,既对未来寄予极大希望,又必须在现实处境中苦苦苦打,这是她们的普遍境遇。从进入城市后的表现看,她们多数爱学习、希望不断进步。在回答“您业余时间里做的最多的事情是什么?”一题中,选、书、学习、看杂志的人数在16项选项中排列第二。在实际生活中,66.45%的人乐于在工作中边学边干或靠用人单位及老板培训,接受技能的学习。由于意识到文化程度、技能、素质偏低,她们的就业受到很大限制,所以只要寻找到工作岗位,她们都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但是由于稳定感差,一旦有更好一点的工作,她们也会迅速决定,选择新的工作。调查显示,62.74%的进城务工女性换过几家工作单位。这决定了这一特殊群体特有的分散性和流动性,以及工作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决定了她们生活的简朴性。从居住情况看,55%的进城务工女性以几人合租或独租的方式居住在大新乡、红花乡、光华门等房租廉价的城乡结合部,23%的女工靠用工单位或老板解决宿舍,其余的借住在亲戚、朋友或同乡家里。为了省钱,她们尽可能自己做饭吃。总体上看,她们多数省吃俭用,生活费用极低,过着比较清贫的生活。

二、作为城市弱势层面中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利益屡遭侵犯却又无可奈何

如果说农民工处于城市里的弱势层面,那么其中的女性务工人员则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一族。她们社会地位的低下、女性的柔弱天性,以及当今社会人们的文明素质、道德水平还不高,相当一些人不自觉地嫌贫爱富以及恃强凌弱的劣性,加之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致使她们的权益随时都会受到侵犯,可她们又无可奈何。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打工者无奈挨“宰”。据调查,银川地区大部分用人单位在用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反而向务工者收取押金。问卷抽查显示,包含劳动合同签订稍高的行业在内,银川地区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平均仅为29%,其中女性农民工为25%。由于雇主与务工者之间劳动关系多属于口头约定,缺乏行政和法律上的保证,因而劳动关系极不稳定。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走形式”的合同、不规范的合同,甚至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现象都比较突出。如“汉中XX”是一家位于市中心、生意兴隆的麻辣烫店,在使用进城务工女性时虽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却规定女工们的工作时间要从早上8:30至晚上11:30,并且没有休息日,由店主管吃管住,月工资300元。虽然合同中还有发放奖金的约定,但实际上雇主并没有给女工们兑现过。这些女工为了保住工作,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而在与其类似的个体经营的餐厅、宾馆调查,我们发现也都普遍存在着严重的私招滥雇现象。雇主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考虑,不按有关法律法规招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做健康检查,在单方面向求职者收取押金,谈好工资后,便开始用人。这样,很容易造成打工者一旦权益受损便处于被劳、无助地位,难以讨回公道。

(二)工作时间长,随意加班加点,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调查发现,几乎没有多少农民工能在双休日得到法定休息。问卷调查反映,80%的女性农民工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只要有活干,老板需要,她们必须随时加班加点,却得不到相应的加班工资。以银川市商都夜市的小饭馆为例,在那里务工的女性不但没能与雇主签订,劳合同,反而都要向雇主交纳押金,双方,劳关系属口头约定,由雇主提供食宿,月工资多为350元左右,没有休息日,女工们日工作时间有的长达14个小时左右,超过法定工作时间6小时,并且多数人领不到任何加班工资和奖金。

(三)收入低,克扣、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较男职工和输出到沿海地区务工的女工而言,在宁夏各城市打工的职工收入偏低。以农民工集中的建筑行业为例,普工每天的工资为24元,月收入720元;有技能的工人每天工资40元,月收入1200元。输出到福建、上海等地务工的女工月收入平均在600元左右。而在本地个体、私营餐饮、商贸等服务性行业务工的女工月收入一般在300元左右,地低的月收入仅为180元,远远低于当地地低工资资标380元。在这些企业里,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拖欠、克扣工资现象,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由于业主素质低下,利欲熏心,甚至恶意克扣、拖欠工资。调查显示,45.36%的女性农民工被拖欠过工资。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追讨回被拖欠工资已失去信心。

(四)女性农民工普遍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在我们调查的36家不同性质、类型的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金、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女性农民工只有9%。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女性农民工的参保率更低,几乎接近零。生育保险更是无从谈起,女职工“四期保护”普遍难以落实,致使女工一旦生育便遭辞退或无奈地主劳离开企业,且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调查还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不发放,保用品,40%以上的女性农民工没有享受过,保用品。在个别私营企业里,粉尘污染严重,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女工们甚至连个口罩都没有,她们的劳动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严重受损。

另外,进城务工女性除了权益受侵犯严重外,其自身脆弱的问题也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据有关部门反映,她们中的一些人由于受文化程度、自身素质、就业难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害怕吃苦,嫌工资低,贪图安逸,羡慕灯红酒绿,贪图不劳而获,因而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如偷窃营业款、物品,在公安部门破获的卖淫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涉及到进城务工女性。

三、多管齐下,求真务实,方可有效解决进城务工女性中的各种问题

农村女性进城务工,在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其自身权益屡遭侵犯,这有悖于社会公正,”会引发这样那样的问题,给社会安全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就广大进城务工的女性来说,虽然她们面对各种权益受损都默默地忍了,但但忍了了”并一一都都了,而是记在了心里,忍到一定程度,就可能爆发出事端。事实上,已不时有报道说某企业农村来的女工不甘受欺辱或利益受损,与企业管理者发生冲突甚至造成血案。所以,不管是当下出现或尚未出现矛盾冲突,进城务工女性多方面权益受侵害,都会形成许多不安定因素。更鲜明和更应引起我们关注的,给社会安定已造成和仍将要造成诸多问题的,是现在为数不少的农村进城务工女青年已然误入灯红酒绿中从事卖淫等违法活动。这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有损社会风尚,也给社会造成了相当的不安定。涉及到卖淫女,社会上曾发生过多少斗殴、抢劫、诈骗、凶杀案件?尽管我们不能把这些给社会造成极大不安全的责任都推在进城务工女(亦有城市女性)中那些卖淫女身上,但不能说她们从事的那些违法活动没起到一定的诱发作用,长此下去,对社会的危害将益甚,因而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进城务工女性多种权益受到侵犯进而造成诸多社会问题的原因颇多。一是我区经济发展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再加上一些企业经营者素质低下,过分追逐己方利益,而农民工过剩,为了生活不得不廉价出卖劳动力,不得不无奈地服从经营者的意志。二是农民工大部分分散打工,势单力薄,无组织可依托,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相当多的农民工法律法规意识还不够,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权益的维护上,都正城市产业工人有明显差距。四是农民工尤其是其中的女性作为城市弱势层面中的弱势群体,所表现的诸多严重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的社会关注。五是正各种问题相关的部门,在维护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具体措施的落实上,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还有很多不到位之处。为此建议:

(一)通过立法程序,建立农民工维权的长效机制。党的十六大以后,在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总体战略中,农民工权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并公在开始获得改善。就宁夏而言,自治区政府先后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但是,目前一些突出存在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突出的社会矛盾,我们还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思考农民工群体的现实状况,并制定更富有建设性的对策。笔者认为,在当前农民工权益遭受侵害比较普遍的情势下,为改善进城务工者在现实生活中的羸弱地位和“社会观感”,在涉及农民权益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应该体现某种适度的“司法倾斜”——对侵害农民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这符合法律上保护弱者的原则。建议国家及自治区尽快制定农民工就业及权益保护的有关专门法规,建立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二)消除歧视,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农民过去已经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牺牲,今天他们仍然在继续“享受”着许多制度、政策歧视,这其中就包括“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方面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享受了多得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在市场经济日益快速发展的今天,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公公正和谐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立党宗旨和几十年来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义。所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我党体现“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新及期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需要。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当前,应切实把进城务工女性纳入到社会保障覆盖面内。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养老、工伤、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农民工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另一方面,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女性农民工享受生育保险问题。目前,自治区正在就《宁夏城镇职工生育保障实施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我区各相关部门要抓住这一有利及机,竭尽全力,各尽所能,从源头上维权,争取女性农民工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惠及她们的好处。

(三)工会应从源头参与,适时介入,在劳务输出地将农民工吸纳组建到工会组织中来。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应协同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在帮助农民工安全有序、规模化进入劳务市场的同及,实现哪里有进城务工人员,出,就在哪里建立工会组织,适应建立哪种形式的工会组织,就建立哪种形式的工会组织。并在组建工会的同及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保证农民工入会权利得以实现。面对农民工的流动问题,输出地工会与输入地工会要共同承担起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职责,对工会会员,要保留或及时转移他们的会员关系,输入地工会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农民工入会,认真做好会员的会籍关系接转。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告诉农民工依靠工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农民工最为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从而增强他们通过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引导他们加入工会组织,形成集体力量来改变他们在劳动关系中的失衡状态。

(四)加大宣传,营造有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无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工尤其是女性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重大贡献,消除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对她们存在的偏见,使人们意识到女性农民工默默默无的贡献对宁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增强企业经营者及城市职工、居民与她们之间的理解、沟通与包容,增强进城务工女性的认同感、归属感。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全社会宣传并促进这样的共识: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是我们祖国大家庭的宝贵成员,是我们不可离弃的兄弟姐妹,关注他们的境遇就是在关注我们自身,就是在关注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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