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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本位的民族主义

时间:2022-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了解张君劢的文化民族主义,首先要了解他对启蒙的态度。根植于民族文化之中,人只有通过民族和社群了解自己。科学主义和民主政治无法解决精神危机,必须从民族文化的根源反省。自由主义是为解决社会政治秩序,而文化认同的心灵秩序,只有通过文化民族主义才能予以落实。他呼吁从民族智性、民族情感和民族自信知情意三个方面培养民族意识。张君劢所说的民族文化,乃是一种“以精神自由为基础之民族文化”。


  要了解张君劢的文化民族主义,首先要了解他对启蒙的态度。张君劢可以说是一个反启蒙的启蒙主义者。之所以反启蒙,乃是他秉承德国的浪漫主义思想传统,反对以科学理性为代表的主流启蒙,但他之所以还是一个启蒙主义者,是因为他依然没有背弃启蒙的理性立场,但坚持要将科学与道德(宗教)分离开来,是一个康德意义上的二元论者,他的文化民族主义正是建立在科学与道德、制度与文化的二元分化立场上的。

  在五四的时候,张君劢在著名的科学与玄学论战中,批评了启蒙运动中的科学主义霸权,这样的批判持续了他一生。在中国自由主义内部,胡适、张佛泉代表了科学的自然一元论,而张君劢代表了心物二元论,因而产生了对民族主义的不同取向,前者把民族国家理解为一个取消了民族文化认同的纯政治共同体,而张君劢则在科学/道德、制度/文化的二分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拥有本土价值认同的文化共同体。为了有效地论证自己的主张,1940年,张君劢发表了《胡适思想界路线评论》,对胡适所代表的主流启蒙路线进行了全面的批判性反思。他认为,胡适思想的问题在于:追随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功,试图将它们推行于中国。胡适思想的核心是机械主义和自然主义,但他对理性主义时代以后的西方的意志主义和宗教精神一无所知。33 理性主义将所有的人都理解为抽象的理性人,以为可以通过知识和科学解决一切问题,包括人生的价值。然而,所谓的理性人、经济人,只是现代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中的抽象,并不代表人的全部本质。34

  张君劢特别强调人不仅有理性,也有意志和情感,科学理性不能替代实践理性。他深受德国浪漫主义传统影响,反对启蒙运动的普遍人性,将人性看作是一个自我创造的过程,与民族的文化有关,个人的意义是在文化传统中获得的。根植于民族文化之中,人只有通过民族和社群了解自己。科学主义和民主政治无法解决精神危机,必须从民族文化的根源反省。虽然张君劢的哲学受到倭伊铿和伯格森(Henri Bergson)的影响,有直觉主义和意志主义的成分,但诚如何信全所指出的那样的,张君劢依然保持着理性主义的色彩,从整体上说,他是一个康德主义者,坚信知识与道德、事实与价值的不可通约。35 也就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他提出了民族主义的核心――文化认同问题。

  从工具理性层面,张君劢与张佛泉一样,承认西方文化的优越性,认为“中国在19、20世纪,要想在世界求生存,他的政治工商都是不能不效法欧洲的,换言之,是不能逃出西洋文化之外的”。36 然而,从价值理性来说,张君劢显然意识到西方文化无法解决同样要紧的认同问题、意义问题和人生观问题,而这些问题,不得不返回到中国自身的文化传统中,获得解决。

  这样,张君劢不同于理性主义一元论的自由主义,他为文化民族主义确立了二元论的哲学基础。他的政治理念是英国的自由主义,哲学是德国康德的二元论。柏林的文化民族主义背后是多元主义的价值观,而在张君劢这里,文化民族主义是以心物二元论作为基础,以制度和精神、政治与道德的分离为前提:制度是普遍的,文化是特殊的;制度是西方的,文化是东方的;制度为理性所支配,而道德是意志选择的产物。自由主义是为解决社会政治秩序,而文化认同的心灵秩序,只有通过文化民族主义才能予以落实。

  那么,在文化民族主义的框架之下,张君劢所理解的民族国家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在这一点上,张君劢接受了费希特的看法,将国家看成是一种具有自在目的的神秘之物,而非自由主义所理解的仅仅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工具,国民的爱国也不是出于功利的动机,而是类似于宗教的神圣信仰:“国民所以爱国,不是为个人的利益,是为一国的文化和国民性的永久保存起见。这种爱国之念,发于求国家的天长地久而来,实含有宗教的神秘性,决不是股东合组的公司,只为谋利的所可同日而语。”37

  国家具有某种的宗教的神秘性,爱国不是工具理性意义上的利益算计,而是与人的价值理性有关,是人的意志所选择的世俗信仰。与张佛泉的具有共和主义倾向的邦国主义比较,,张君劢在这里所塑造的显然是一个民族共同体。他将民族国家的基础理解为三大要素:语言、风俗和历史,38 显然,这些都是自然的历史演化,非政治建构的产物。在民族共同体内部,所认同的是梁启超所说的“国性”,是抽象和神秘的民族精神。在他看来,中国的民族不用想象,但五四以后缺的是民族的自信心。其中,最重要的民族国家意识,中国虽然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风俗和历史,却忘记了自己。他呼吁从民族智性、民族情感和民族自信知情意三个方面培养民族意识。39

  张君劢认为,自信心来自中国的民族性,中国的民族性与欧洲不同,他们是从无到有,而中国是“从已有者加以选择,引起信心后,另造出一种新文化来”。40 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有“思想的自主权”,即民族文化的本位意识,运用自己的思想力,尊重本国的固有文化,不跟着西人的思想走,贵乎独创,不贵模仿。4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30年代张君劢的民族主义继承了德国赫尔德、费希特的文化民族主义传统,试图通过对民族文化的重构,让民族在生存危机面前获得精神上的再生,建立一个以民族文化为认同核心的民族共同体。

  张君劢所说的民族文化,乃是一种“以精神自由为基础之民族文化”。42 所谓的精神自由,即康德所说的个人自主性。作为一个唯心主义者,他将个人的精神自由看作是形成政治道德法律和维护民族生存的关键所在。43 然而,个人又如何获得其精神自由呢?他说:“个人自由,惟在民族大自由中,乃得保护乃能养成;民族之大自由若失,则各个人之自由亦无所附丽。44 显然,在张君劢看来,个人只有在集体的民族性中才能获得个性,个人自由只有在民族自由中才能养成,个人主义与民族主义并非相互冲突,而是内在和谐的。其中,精神自由是最重要的,但个人自由离不开民族的自由。他注意到,民主政治只能保障消极自由和提供平等的、公道的自由条件,而个人自主性,只有在一个有机的、有生命力的民族传统中才能实现。正如约翰·格雷(John Gray)在评论柏林的自由民族主义时所说:个人的尊严不仅来自享受到消极自由,同时还依赖于其民族的独特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45 张君劢将个人自由放在民族文化的有机传统中加以理解,力图创造一个以个人自由精神为基础的民族文化,这正是他文化民族主义思想的核心所在。

  张君劢所要建立的以个人自由精神为基础的民族共同体,那么,这个民族共同体是一个法的共同体还是道德共同体?张君劢在《立国之道》中特别强调,对于民族建国来说,有两个原则是最重要的,一是法律,形成一个法治的社会,二是道德,建立一个公共的伦理道德。46 前者是法的共同体,后者是道德共同体。作为一个宪政自由主义者,他自然重视国家制度的法治化,但作为一个康德哲学的继承者,他并不认为民族国家共同体仅仅是一个由制度作为纽带的法共同体,而且也应该是有着共同信仰的道德共同体。他所理解的社群既是政治的,有共同的法律,也是道德的,有共同的道德和文化认同。不仅是法的共同体,也是道德共同体。不过,在法的共同体与道德共同体之间,在深受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和中国内圣外王道统思想影响的张君劢看来,虽然二者是心物二元的关系,但显然后者是根本的,他引用德国思想家德莱兹基(Treichke)的话说:“国家者,道德的共同团体也。国家负介绍人类直接工作之责任,其最后目的即在经过国家内部种种之后,其民族能养成品行,此即最高道德之义务,不独个人为然,国家亦然。47

  这里所说的国家,不是指政府,而是民族共同体。在张君劢看来,民族共同体并不是像自由主义所理解的仅仅是一个法的共同体,一个“程序共和国”,而且是一个具有集体意志和公共德性的“伦理共和国”。集体道德的建立,有赖于一个富有生机的民族文化传统和公共政治文化。在这里,张君劢的思考显然比张佛泉更深了一步。固然,现代的民族国家认同需要借助公共的法律和政治制度,需要共同的宪法作为公共意志的建制化保障,然而,这些制度和法律背后的价值正当性何在?它们与中国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有什么关系?普世化的现代法律和制度是否能够得到特殊的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价值支撑?张君劢看到,民国建立以来,中国不是没有民主的制度和现代的法律,问题在于,“本来西方人是有了某种生活习惯,然后才产生某种政治法律制度与文化现象;所以两方是一致的,是殊途同归的。而我们的困难问题即在一方采用西方的制度,而他方则有几千年所沿袭的旧习惯,两方面是不一致的,是冲突的”。48 易言之,大家都在拼命地引进欧美的制度和主义,但制度背后没有文化,无法在中国生根发芽,“制度与主义是新的,而生活习惯是旧的”,49 制度与文化之间发生了严重的错位。

  因而,张君劢在《立国之道》中,提出了一句名言:“我人以为今后要改造中国政治经济,其下手处应先从人生态度着手,或曰人生观应彻底改造”。50 这一立场被后人批评为有文化化约主义的倾向。固然,在现代社会中,恺撒的事情归恺撒管,上帝的事情归上帝管,政治与文化早已分离。不仅如此,为了彻底贯彻价值中立的自由主义原则,道德伦理内部,在什么是“正当”(right)的规范伦理与什么是“好”(right)的德性伦理之间也发生了分化。在自由主义看来,民族国家共同体不必去管公民的德性,在一个“价值诸神”的时代,每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其价值,只要在公共政治层面,所有公民具有政治的公共善,在正义问题上具有公共理性就可以了。张佛泉的政治爱国主义理念,就类似于这样的思路。他拒绝谈文化,谈价值的好坏,将文化置于民族国家认同问题之外。在张佛泉看来,最重要的是如何形成国家的政治公共意志,如何通过民主的制度性设置,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识,从而形成以制度为平台的公共政治文化。

  而张君劢思考的问题则在于,公共的政治文化渊源何在?除了制度的平台,其自身的价值渊源又是什么呢?各种政治意识形态,比如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自由主义或社会主义就可以作为公共的政治文化吗?在政治文化的背后,是否还需要一套深层的价值文化?张君劢相信,如今各种政治意识形态的分歧已经无法消弭,如何超越意识形态的纷争,在公共道德层面寻找公共的认同,形成民族的核心文化,很容易得到各党派和全国一致的赞成。“所以我认为新道德标准的确立,乃是新中国最基本的工作”。51

  显然,张君劢像麦金泰尔一样,看到在现代共同体仅仅靠一套政治文化的规范伦理来整合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共同的德性伦理。近代以来由于作为核心文化的儒家伦理的崩溃,中国不仅失去了什么是“正当”的规范伦理,而且在什么是“好”的德性伦理上也陷入空前的混乱。规范伦理所以不立,乃是因为德性伦理无以统一。事实上,在儒家思想传统之中,规范伦理和德性伦理本来就没有严格的区分,纲常伦理渊源于仁之德性,而大仁大德唯有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纲常实践才能体现。在这一点上,中国儒家与西方的社群主义是共通的,不认为规范伦理可以脱离德性伦理而独立存在,离开了“好”,“正当”便成为了无本之源,不再拥有自明的价值合法性。

  张君劢显然是一个儒家式的社群主义者,他之所以认为改造中国的政治经济,要从人生观改造入手,乃是坚信任何制度的背后,都有一套价值理念支撑着,这套价值理念不仅是“正当”的规范伦理,也是“好”的德性伦理,这二者是不可分的,而且“好”优先于“正当”,德性高于规范。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从表面来

  看张君劢是一个二元论者,将科学与人生观分离,事实与价值分离、制度与道德分离,但讲到最后,他依然是一个隐蔽的一元论者,儒家式的以德性为本源的唯心主义一元论者,相信所有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都可以还原到个人的道德品性。

   为了解决制度与生活习惯不协调的问题,张君劢提出了六条国民的道德标准:“由明哲保身变为杀身成仁、由勇于私斗变为勇于公战、由巧于趋变变为见义勇为、由退有后言变为面责廷诤、由恩怨之私变为是非之公、由通融办理变为严守法令”52 显然,在张君劢的公共道德中,并没有将政治德性与人生价值加以分离,他对道德的理解依然是梁启超的从私德发展到公德的修齐治平方式。虽然张君劢将制度与道德、科学与文化看作是二元的,他的二元论并不是彻底的。他看到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互动关系,但归根结底,人生价值和道德之心依然是决定性的。张君劢思想中的德国唯心主义和宋明理学的道德主义所产生的亲和性,使得他所提倡的道德共同体充满了儒家式社群主义的色彩。

  这种儒家式社群主义倾向的文化民族主义,与为以赛亚·柏林所赞扬的文化民族主义非常相近。虽然张君劢在三十年代介绍的多是费希特,而非赫尔德,但从其民族主义理论的整个取向来看,显然更近赫尔德。赫尔德和费希特虽然都是德国浪漫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先驱,但两人有一些微妙的差别。《西方政治思想史》的作者约翰·麦克里兰(J.McClelland)这样分析说:民族主义有可能与启蒙主义联决并进,也可能各行其道。赫尔德继承的是启蒙运动中孟德斯鸠法的精神,相信人类是一个整体,但人类精神实现于不同的民族形式之中。赫尔德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但费希特的民族精神脱离了启蒙运动的轨道,赋予了族群的涵义,将民族浪漫化、神秘化和神圣化,其族群意识内涵着危险的排外主义潜在取向。53 显然,张君劢的民族主义与其说是费希特式族群的、排外的和激进的民族主义,无宁说是文化的、开放的、温和的民族主义。他所希望的,是一个有着现代法律和制度、同时又有以德性伦理为核心认同的民族国家,这不仅是一个法的共同体,而且是一个伦理的共同体,是一个充满着独特文化精神和道德精神的社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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