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播种石油”

“播种石油”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1936年宪法与“播种石油”战略的提出1935年,79岁的戈麦斯病死,标志着委内瑞拉长达百年的考迪罗时代的结束和现代化时期的开始。要想获得发展的资金,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向“石油”要钱。于是,他提出了“播种石油”这一口号,希望依靠石油产业中的大量收益来实现社会与经济目标,发展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播种石油”战略的真正落实是从1943年《石油天然气法》的颁布开始的。

(一)1936年宪法与“播种石油”战略的提出

1935年,79岁的戈麦斯病死,标志着委内瑞拉长达百年的考迪罗时代的结束和现代化时期的开始。在戈麦斯死后,他的塔奇拉同乡、国防部长埃莱亚萨·洛佩斯·孔特雷拉斯(JoséEleazar López Contreras)继任总统。在洛佩斯上台前夕,委内瑞拉的政治局势相当紧张,人们反对政府的高压政策,各种反抗活动接连不断。在他上台后,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石油开采量下降,失业增加,为了不至于将冲突和矛盾激化,洛佩斯在广大人民强烈要求取消独裁的巨大压力下,于1936年召开了国民议会,对前宪法即1881年宪法进行了修订,因为1881年宪法过多地带有了瑞士宪法的痕迹,甚至照搬了瑞士的联邦制和政府体制,很多地方不适合委内瑞拉当时的基本国情。1936年宪法虽然仍明文禁止政治活动,但该宪法不失为委内瑞拉历史上有着重要影响力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扩大了公众的自由权利,加速了政治和经济改革。此外,还颁布了劳动法,详细规定了8小时工作日、最低工资制度、雇员被解雇后拥有申诉权、优化工作环境和罢工权等工人权利,这在当时被誉为劳动法的典范。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洛佩斯采取了一些进步措施:如释放一些长期关押的政治犯,允许流浪者回国,允许成立群众性的政治组织和工会。在经济方面,洛佩斯自觉地在委内瑞拉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促进经济现代化的计划。

1936年底,委内瑞拉爆发了1.2万多人的石油工人大罢工,一度导致石油系统瘫痪。洛佩斯虽然进行了镇压,但是考虑到石油是支柱产业,还是给石油工人上涨了一定幅度的工资,使工人们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在处理了一些国内可能危及到他的统治的势力后,洛佩斯开始施展他的经济建设方面的抱负。他认识到当时整个国家实际上与以前比已经开始倒退了,委内瑞拉需要一个长期的现代化计划,需要一个多元化的经济、一个良好的交通体系,需要提高人民的教育和健康水平,而要达到这一切,首要的是资金。要想获得发展的资金,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向“石油”要钱。于是,他提出了“播种石油”(Sowthe Petroleum)这一口号,希望依靠石油产业中的大量收益来实现社会与经济目标,发展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1936-1937年,委内瑞拉政府把支持农业发展放在首位。洛佩斯在大力发展石油产业的同时,加大了国营经济的建设步伐。洛佩斯政府借助政权的力量没收了前独裁者戈麦斯家族侵吞的拉克图亚里奥炼油厂、马拉凯纺织厂、塔卡里瓜制糖厂、委内瑞拉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塔奇拉和阿拉瓜州的咖啡、可可种植园和养猪场等财产,变成国营企业。1938年,洛佩斯把从外国石油租让地缴纳的赋税,用于实施较为完整的施政纲领,即“二月提纲”和“三年计划”,增加了投资,使计划投资总额达12?1亿玻利瓦尔,保证了资金的供给。在法制、行政、社会救济、保健、教育、移民、税收、农业、贸易和交通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制定了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空港等发展纲要,同时在住房建设、学校、医院、水利建设等方面也有了具体的规划,并且大力鼓励发展旅游业。通过民主制宪法,设立劳工部,成立工业银行和空邮公司,建立全国保健委员会和委内瑞拉中央银行,实现全国最大的海港拉瓜伊拉港的国有化等,从而为发展现代化经济准备了条件。

在1938年,洛佩斯曾经颁布了一个新的石油法,对油田的开办许可权和收益分配比例均做了很大的改动。这本是一个对委内瑞拉更为有利的石油法,可是那些石油开采公司却拒不按该法行事。他们坚决要按以前戈麦斯颁布的石油法办事,拒绝按新法去申领石油开采的特许证。因此,在洛佩斯时期,国家通过石油产业的收益并不比戈麦斯时期多多少。而且,在洛佩斯执政时期,二战爆发,英国阻止委内瑞拉向德国出口原油,使得委内瑞拉的获利受限。虽然,洛佩斯的宏伟计划在其任期内并没有完全实现,有的甚至只是空中楼阁,但是,洛佩斯在委内瑞拉现代化史上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重要人物,因为他的很多思想和主张是符合当时委内瑞拉发展的实际情况的。1998年,委内瑞拉驻华大使乔斯林·恩里克斯(Jocelyn Henriquez)在纪念委内瑞拉独立187周年的演讲中曾言:“自30年代中期起,思想和石油引导着委内瑞拉。国家开始了重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进程。”从这句话,我们亦可看出洛佩斯在委内瑞拉发展史上的地位。

“播种石油”战略的真正落实是从1943年《石油天然气法》的颁布开始的。该法的颁布应该归功于洛佩斯的继任者——伊萨亚斯·梅迪纳·安加里塔(Isaías Medina Angarita)。梅迪纳是个民族主义情绪非常浓烈的著名政治家,曾为洛佩斯的国防部长。1941年上台后,他在就职演说中宣布要沿着洛佩斯的道路走下去,要继续扩大和拓展洛佩斯的国家现代化建设计划。1942年2月,他抛出了一个比洛佩斯更雄心勃勃的“四年经济发展计划”,要全面提升国家现代化水平。这一计划包括很多项目,如发展农业、激扬股市、改造路河、兴修水利、修建城乡污水处理和便利设施等。在实现这些目标之前,委内瑞拉却不得不面临一个要突如其来的经济风暴。1941年,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年份,是年原油产量达到2.28亿桶。然而,珍珠港事件却把战争也带到了委内瑞拉。1942年2月14日夜,七艘从马拉开波湖驶往库拉索和阿鲁巴炼油厂的大型油轮被德国的潜艇给炸毁了。由于武装护航的油轮比较少,因此,委内瑞拉的石油外运成了问题。这使得1942年委内瑞拉的原油产量一下子缩减了25%(跌至1.48亿桶),导致政府收入锐减,石油税收和关税所得损失了1/3以上。另外,还有大批工人因此失业。

遭遇石油工业不景气的状况,委内瑞拉政府不得不考虑石油公司的收益分配问题。梅迪纳决定趁此时机制定一部对委内瑞拉发展有利,但又不至于让外资抽走的新石油法。他先是与当时的国际石油巨头进行了艰苦卓绝的谈判,随即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国民议会,在1943年3月13日,制定并通过了一部新的石油法——《石油天然气法》。该法的目的包括:在当时委内瑞拉尚未有统一石油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规范石油市场;国家参与石油产业收入的分配;促进全国范围内原油生产实现工业化等。《1943年石油天然气法》作为委内瑞拉石油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日后该国石油行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首先,该法规定国家采取优惠性的财政政策促进石油业发展,吸引了国际石油巨头的投资。其次,国家通过授予长期开采特许权保证了投资的稳定性。该法规定石油特许权有效期为40年,这样保证了外国投资在本国市场上的相对稳定性。再者,有利于促进国内炼油业的发展,增加石油产品附加值,同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该法为推动发展委内瑞拉本国炼油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当时石油公司除按照《1942年税法》向国家纳税,《1943石油天然气法》还规定:石油企业必须向国家缴纳石油产业收入的1/6.两项税金相加差不多等于石油公司收入的50%,所以就产生了委内瑞拉著名的利润分配比例50%∶50%。这种比例对大型石油公司来说比其在中东市场所获得的利润高,所以许多石油公司开始将其石油产地从中东和其他地区转移至委内瑞拉。

委内瑞拉1943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法》(该法直到2001年才废止)确立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和颁布相关石油法律的权利,从法律制度上为日后70年代国有化运动打下了基础。自该法颁布,委内瑞拉为石油产业确立了明确稳定的分配方式,保证了石油产业健康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环境。

该法律的颁布,在委内瑞拉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外资吃了定心丸,纷纷加大投资,石油产量迅速增加,国家收入水涨船高,获益不小。这样,梅迪纳有实力可以实施其四年计划了。1944-1945年,委内瑞拉大兴土木,空港、公路、医院、学校(包括建立了一所新的中央大学校园)等建设项目全面铺开,创历史新高。据统计,1936-1945年,政府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支出由1.42亿玻利瓦尔增加到3.38亿玻利瓦尔,超过了行政开支和国防开支的总和。

(二)进口替代工业化进程

二战以后,委内瑞拉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结构、阶级构成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工人阶级队伍迅速成长壮大,资产阶级也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在反对寡头势力和军人统治的斗争中,民主行动党成为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最大也是最活跃的政党。1945年10月18日,民主行动党和青年军人联合发动政变,推翻了梅迪纳政府,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革命执政委员会,主席是被誉为委内瑞拉代议制民主奠基人的贝当古(Rómulo Ernesto Betancourt Bello)。贝当古执政后,制定了实现委内瑞拉工业化的计划,开始了进口替代工业化的进程。

委内瑞拉之所以选择和逐步形成“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资产阶级掌权后民族意识的进一步觉醒。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势力在掌握了国家权力后,在广大国民的压力之下,切实感受到了“落后挨打、依附难存”的现实,他们也感到相当有必要实现工业化以摆脱对外依附的地位。贝当古就曾经说过:“摆脱对外部生产的依赖性,不光是经济利益的所在,而且是人民独立愿望的反映,一个长期保持原料出口国和制成品进口国的民族,不可能完全独立。”可见,当时代表资产阶级的掌权者对发展进口替代工业化的认识是很清楚的。其次,在当时经济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拉美大国如巴西、阿根廷和墨西哥等在三十年代均已开始了“进口替代”工业化进程。进口替代工业的理论框架和这些国家的实践经验对委内瑞拉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战后拉美发展主义的思潮盛行,又为委内瑞拉践行“进口替代”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再次,二战期间,帝国主义大国忙于应付战争,其经济转为战时经济,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减少甚至中断。二战结束后,欧洲百废待兴,日本受到重创,美国的经济亦属于转轨阶段,这就造成了委内瑞拉市场上的严重短缺,为委内瑞拉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最后,战后,石油作为战略物资和重要能源的地位进一步显现,石油成为工业发展的血液,国际市场需求额逐渐增大,这就使得委内瑞拉的石油收入大幅度增长,从而使他能拥有比较充裕的发展资金。

委内瑞拉的“进口替代”工业化进程按照发展的次序,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基础奠定阶段(1945-1958年)、替代消费品进口阶段(1959-1973年)和替代中间品与资本货进口阶段(1974-1988年)。

在第一阶段,经济发展的重点是农业和基础设施。针对战前落后的单一制经济,委内瑞拉政府着手制定了工业化的计划。该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发展基础工业;第二阶段是发展基础工业的辅助工业;第三阶段发展半重工业;第四阶段发展重工业,并以钢铁工业为重点。以后委内瑞拉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思路来发展的。为了能够使得计划变为现实,委内瑞拉政府还详细制定并认真实施了“播种石油”的发展主义战略。战后初期,委内瑞拉石油的勘探、开发、提炼、运输和贸易大多为外国公司所控制。面对这样的现实,政府首先确定了发展石油经济的三项基本原则:(1)保护石油资源;(2)捍卫国际石油价格;(3)由国家控制石油资源的开发。根据这三项原则,1945年10月,政府从国家经济严重依赖石油这一实际情况出发,为避免跨国公司采取报复,宣布1943年《石油天然气法》继续有效,并没有立即采取国有化的过激措施,而是制定了一个具有可行性且能有效保卫石油财富的纲领。该纲领的要点有:(1)恰如其分地保存石油资源,按照国际石油市场的行情,合理提高石油税收;(2)停止向私人出租租让地,建立国营企业,其职能是直接开发或与第三者订立契约共同开发国家资源。(3)大部分原油应在国内由国家资本或合资开办的炼油厂提炼。(4)独立自主地参与国际石油市场交易,直接在国际市场上出售石油。(5)外国公司应将其部分利润再投资于委内瑞拉其他经济部门。(6)提高租让地内委内瑞拉职工的工资,改善他们的待遇。可以看出,这一新纲领对外国石油公司的限制进一步加大了,对增加政府的石油收益是大有好处的。1950年以后,委内瑞拉实行更加开放的外贸政策,为引进外资发展石油业和其他制造业,批准了新辟的大面积石油租让地,为外国资本特别是美国资本的大量涌入提供了条件。

原油的产量在战后初期增长很快,1949年产量为7055万吨,1959年达14485万吨,翻了一番多。1945-1959年,委内瑞拉石油产量在世界上名列第二,仅次于美国。石油出口所得外汇占国家全部外汇收入的比例,1940年为89%,1956年达到了97.3%。

丰厚的石油收益,使委内瑞拉政府得以有财力发展多样化的经济,扩大了对工业、农业和服务行业的投资。政府为了加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领导,还专门成立了委内瑞拉开发公司,负责对经济的全面开发。政府对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一些行政和经济结构进行了改革,特别是调整了农业内部结构,使农业的发展方向从输出咖啡、可可等单一农产品,转变为以满足国内市场为主的多种经营,改变了农业长期停滞不前的状况。政府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了很多大型国营企业,如洛瓦特拉煤矿公司、全国电话电报公司、全国海运公司、全国旅游公司、委内瑞拉石油化学公司等,并大规模修建现代化公路和机场、扩建港口和通讯设施,为现代化工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方便。政府大力发展民族工业,提出了“少一些商人,多一些农工企业家;少一些商业企业,多一些农场和工厂”的口号,并使用经济刺激等手段鼓励民族工业企业的发展,使工业企业的数量在战后有了明显的增加。1953年,全国的工业企业达到16452家,与战前的1936年的8000多家相比,增加了1倍多。为了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委内瑞拉还采取了明确的保护主义发展政策。它的短期目标是:减少进口消费品在国内市场总供应量中的比重,其长期目标是达到国内产品能以较大的优势与进口产品竞争。

尽管1952-1958年初,由于执政的希门尼斯(Marcos Evangelista Pérez Jiménez)独裁政权放弃了前政府的既定政策,将投资的重点转向诸如建筑业、服务业等非生产项目上来,导致了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到1958年国内生产总值仅仅增长了1.3%,但在1945-1950年,委内瑞拉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达10.6%,1950-1957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仍达9%,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

第二阶段从1959年至1973年,重点是发展消费品工业,特点是开始实施计划经济,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和领导。这一时期内,各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贝当古通过选举上台,在1959年2月就任委内瑞拉总统,彻底结束了希门尼斯的时代。贝当古执政后,在菲霍角协议的基础上主持制定和实施了第一个全国经济发展计划,在新宪法中强调“国家应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的多元化,以创建新的财源,增加居民收入,巩固国家的经济主权”。贝当古在经济上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加速委内瑞拉进口替代工业化的进程。为了发展重工业,他建立了委内瑞拉瓜亚纳公司;为了满足国内电力的需要,他着手兴建了拉美最大的水电站之一——古里水电站。他多方面利用外资促进工业的多样化,以改变委内瑞拉依赖石油的畸形经济结构。

委内瑞拉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总是围绕石油来旋转的,贝当古政府更是概莫能外。他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建立了委内瑞拉石油公司,停止向外国公司出让“石油租让地”,并控制石油价格,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战后,美国利用1939年与委签署的《通商互利条约》,使委内瑞拉成为美国的石油供应地和工业品销售市场,并屡次压低石油价格,使委内瑞拉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经济发展也屡受影响。为了对付经济霸权主义,有效地维护本国的经济权益,委内瑞拉与伊拉克、伊朗、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中东产油国一起,积极倡导、筹备并创建了石油输出国组织。自1960年成立以来,委内瑞拉一直是这个组织的积极推动者和协调者,为捍卫和合理提高国际石油价格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贝当古的石油措施有力地支援了他的发展经济的措施,加快了委内瑞拉经济的现代化,为替代消费品进口打下了基础。

1964年,劳尔·莱昂尼(Raúl Leoni Otero)上台执政,大力镇压委内瑞拉共产党和左派革命运动武装,国内形势比较紧张。1969年,拉菲尔·卡尔德拉(Rafael Caldera Rodríguez)成为委内瑞拉总统后,对左派游击队采用安抚政策,承认委内瑞拉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大赦政治犯,社会矛盾得到很大缓和,使得他有精力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卡尔德拉在经济措施方面,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个性,制定了维护国家石油权益的政策。他从美国人手中收回了确定石油参考价格的权力,打破了长期以来由美国操纵石油价格的局面。1971年,他颁布了将在1983年把外国石油公司的全部财产无偿地收归国有的法令。在他任职期间,对天然气实行了国有化,废除了委美不平等的贸易互惠条约。他积极支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大力推动拉丁美洲经济一体化,并使委内瑞拉在1973年参加了安第斯条约组织。

1960-1974年间,委内瑞拉实行了四个经济发展计划,国营企业的开支由1960年的17.58亿玻利瓦尔增加到1970年的69.63亿玻利瓦尔。同时,颁布了旨在消灭半封建大庄园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法,调整土地所有制结构,经济取得了较均衡的发展。虽然国内政局不稳影响了投资率,经济发展速度减慢,但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仍保持在5.8%左右。在这一时期,总的投资率虽有所下降,但是仍保持在13%-24%之间,对农业和制造业的投资额保持着上升趋势,其中对制造业的固定投资额超过了农业,所以,这一阶段也被称为委内瑞拉的“工业起飞”阶段。

第三阶段为替代中间品与资本货进口阶段,投资重点向基础工业转移。这期间,总的投资率又趋于上升,保持在21%-37%之间,1977年的投资率高达37.4%。1973年底以后,以世界石油价格大幅度上涨为转机,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经济成就的取得与当时的石油国有化运动高度相关。

尽管委内瑞拉的石油收益相当可观,但是外国公司利用委内瑞拉的石油资源赚取的高额利润亦相当可观。到1974年,外国石油公司在委内瑞拉占有石油租让地216万公顷,控制了该国石油产量的97%,1972-1974年获得的纯利就达103亿美元之多。当时,委内瑞拉人民对此强烈不满。1974年,卡洛斯·安德烈斯·佩雷斯(Carlos Andres Peres)任总统后,在人民极力要求收回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的情况下,他提出了争取“经济解放”的口号,推行国有化政策。同年5月,他成立了负责起草石油国有化法案的石油国有化委员会,并派观察员进驻外国石油公司做国有化的准备工作。1975年1月和5月,佩雷斯宣布将铁矿、渔业实行国有化。7月,参、众两院通过提前收回石油租让地和石油国有化法案,8月份,佩雷斯批准了该法案。这个法案规定,国家将控制石油的勘探、开采、加工、提炼、运输、储存以及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国内外贸易;收回外国石油公司的租让地和厂房设备等;在特殊情况和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政府或有关机构可以通外国私人公司签订合营合同,但须保证国家股份的控制权;从1976年1月1日起全面接管石油工业和石油贸易。1976年1月1日,佩雷斯总统在马拉开波湖附近第一口商业油井“苏马克一号”的井址上,升起了一面巨大的委内瑞拉国旗,象征着委内瑞拉正式把石油工业收归国有,从此结束了50多年来外国公司对委内瑞拉石油的控制。

在实现石油国有化的同时,佩雷斯继续实行“播种石油”的计划,用大量的石油收入和大举外债来发展本国的基础工业。他制定并执行了庞大的第五个发展计划(1976-1980年),把发展石油化工、钢铁、炼铝、水电等基础工业作为计划的重点。在他执政时期,委内瑞拉经济发展很快,1974-1978年GDP年均增长率达6.1%。可是,由于这一阶段工业发展的重点由消费资料的生产转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基建规模过于庞大,致使资金短缺,财政赤字扩大。为了筹措资金,于是大举外债。1975-1979年,委内瑞拉的外债从43.28亿美元增加到230.7亿美元。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爆发经济危机,国际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尽管委内瑞拉采取了调整措施,但国家预算赤字增大,国际收支出现逆差,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严重,外债激增,经济仍不可避免地陷入战后以来最严重的危机之中。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明显下降,GDP年增长率1981年降为1.2%,1982年只有0.5%,到1983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为3%,达到战后以来的最低点。在“石油萧条”和债务危机中,海梅·卢辛奇(Jaime Ramón Lusinchi)在1984年就任委内瑞拉总统。为把委内瑞拉从困境中解脱出来,他上台伊始就实行了减缩和限制政策,在保证石油、煤、电、钢、铝等重点基础工业的建设和发展的情况下减缩预算,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他还出台了诸如严格控制外汇、实现多重汇率、大量削减进口、修改外资法等系列经济调整措施。在他的努力下,委内瑞拉的经济衰退趋势有所缓和,工农业开始转为增长。1986年,尽管油价下跌使委内瑞拉收入减少40亿美元,但经济增长率仍达5.2%,农业产值增加6.8%,进口粮食只花去6.7亿多美元。1987年该国经济增长率仍达3%,外债也由360亿美元降到210亿美元。在20世纪80年代这个拉美所谓的“失去的十年”中,委内瑞拉受到的冲击和损失算是小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石油驱动下的替代工业化进程中所取得的一项又一项建设成绩。

(三)政治民主化的转型

1935年戈麦斯去世后到1945年革命的10年间,委内瑞拉城市化步伐开始加快,生活在10万人以上城市的人口从31万人上升到40万人,人的平均寿命从1936年的38岁上升到1941年的43岁,1950年则达到了53岁。妇女赢得了参加1942年地方选举的权利,到1947年享有了普选权。由于经济因石油业繁荣而得到迅速发展,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壮大,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民主共和思想得到传播,各种政治组织及其他政治团体开始涌现。1945年10月,部分军官和民主行动党人联合发动政变,推翻了梅迪纳·安加里塔的统治,成立革命执政委员会,民主行动党领袖贝当古担任主席。1947年12月举行第一次普选,民主行动党人R.加列戈斯当选总统,次年2月就职。从1945年10月至1948年10月,是委内瑞拉政治史上著名的“三年期”,即三年短暂的民主时期,在此期间,民主行动党颁布了一部新宪法,采取了一些资产阶级民主改革措施,如宣布言论、出版、结社自由,给予政党以合法地位,提高工人工资等。民主行动党实行比较民主自由的政策,并对外国石油公司增收所得税,触动了亲美传统势力的经济利益。1948年11月,在美国的支持下,M.佩雷斯·希门尼斯发动军事政变,建立起持续10年的亲美军事独裁统治。委内瑞拉所有政党都被取缔,其领导人或转入地下或被迫流亡国外。委内瑞拉民主政治遭遇重挫。

1957年,流亡中的民主行动党、民主共和联盟和基督教社会党三党领导人,在美国纽约举行一系列会谈,就反独裁等问题达成协议。1958年1月,三党参与领导组织并积极参加了人民起义,在爱国武装部队的支持下,推翻了希门尼斯独裁政权,成立了沃尔夫冈·拉腊萨瓦尔海军少将为首的军政府。军政府采取了一些民主措施,宣布尊重公民权利和舆论,恢复各政党合法地位,并于1958年5月通过了新选举法。为了平衡各方利益,1958年10月,民主行动党、基督教社会党和民主共和联盟等政党领导人在菲霍角会晤,签订了“菲霍角协议”(Pacto de Punto Fijo)。其中规定:不论胜利与否,各党都要承认选举结果,内阁中应该有少数党派的代表。通过这个协议,基本协调了三大主要政党的利益分配,军队、教会等组织的利益也得到了相应的保护和承诺。此外,尽管在协议中没有确定共产党等左派的利益,但是民主行动党执政期间(1959-1969年),针对共产党领导的左派游击队的斗争,政府一方面进行残酷镇压,另一方面也答应允许其合法参加选举,从而进一步分化瓦解了左派势力。至此,威胁民主政体的各种因素暂时都得到基本妥善地处理,这样,代议制民主在以“有条件地实行”的形式下,在委内瑞拉各主要政治势力间成为政治共识。同年12月,按照新选举法举行大选,民主行动党竞选获胜,贝当古于1959年3月就任总统,并同民主共和联盟和基督教社会党组成三党联合政府。1961年,政府颁布实施新宪法,宪法规定,委内瑞拉是联邦制国家,实行代议制民主政体。从此,资产阶级民主政制体制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得到确认。无论是民主行动党还是基督教社会党,在政权更迭形式上都将反对暴力、尊重选举,从而实现政权的平稳过渡。因此,这种民主也被称为“协议民主”。

1974-1983年是委内瑞拉政治民主化的稳定发展时期。当时国际油价飙升,作为世界主要的石油生产国和输出国的委内瑞拉进入了经济上的繁荣期,这一时期的民主政治也获得了稳步发展。1973年民主行动党人卡洛斯·安德烈斯·佩雷斯当选总统,实行比较积极的内外政策,对内实行铁矿、石油等工业部门国有化,进一步排除美国势力对委内瑞拉的影响,对外发展同拉美邻国及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1974年6月28日同中国建交。12月同古巴恢复了外交关系。1979年3月,政权实现平稳过渡,基督教社会党人路易斯·埃雷拉·坎平斯(Luis Herrera Campins)在大选中获胜,当选总统。他更加注意发展多元经济,积极促进拉美一体化。

在石油收入的推动下,委内瑞拉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一时期获得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社会中出现了广大的中间阶层,从而为民主政治提供了巨大的民众基础。轮流执政的民主行动党和基督教社会党政府能够顺利完成权力交接。政府在维护私有制和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同时,也照顾到了各阶层群众的基本福利,得到了广泛的社会支持。石油国有化的举措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使得政府得到了民众的认可,民主政治的民众基础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十年间,两党一共举行过三次选举,每次两党的得票率总和都在70%以上,这表明民众保持着较高的参与度,委内瑞拉民主政治处于相对稳定阶段。在军人独裁横行拉美的大环境中,这一时期的委内瑞拉甚至被称为“拉美民主政治的典范和样板”,1985年的一篇来自美国的报道中说:“在拉美长期血腥的军人统治传统中,委内瑞拉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有效的、竞争性的民主政治秩序。军事机构从政治上得到了完好的控制。一个有力的,高度组织起来的,影响深远的大众型政党政治体制创建了起来,并且很好的保留下来了。”

经过50年的发展,委内瑞拉的现代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代议制民主获得了巩固和完善,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大提升。1943-1978年,其GDP增长11倍,人均产值增长3倍多。制造业在1950-1980年间年均增长率为7.3%,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80年中间产品和资本货工业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由1950年的35.4%上升为1980年的55.1%。进口商品构成和就业结构也有明显变化。1950-1981年,消费品进口比重由40.01%下降为24.03%,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资本货的进口由59.9%增加到75.9%,农业就业人口比例从1950年的43%下降到1978年的16.3%,同期,工业就业人口的比重从20.2%上升为27.9%,其他部门的比重也由36.8%上升到55.41%。但是,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突出的,如财富分配不均,未能充分实现就业;对外部资金和技术的依赖性较强;在石油和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上处理失当等。在政治上,其民主化制度尚需要进一步完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