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定级标准及其解读
第三节 古籍定级标准及其解读
为加强对现存古籍的保护,有效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有效落实和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首先就是要对现存古籍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掌握破损情况,对古籍进行普查定级和破损定级,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有针对地进行典藏,科学合理地进行保护。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古籍定级标准》正式出台。该标准将古籍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将具有珍贵价值的善本划分为一、二、三级;将具有一般价值的普本定为四级。—、二、三级之下,划分等次;四级之下,不分等次。具体条款如下:
一、一级古籍定级标准
——元代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
——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帙原本。
——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及用特殊 技法印制的各种有代表性书本。
——明代及其以前用特殊纸张写印,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代表性书本。
——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
1.一级古籍甲等
北宋及北宋以前(包括辽、西夏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2.一级古籍乙等
元代及其以前(包括南宋、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3.一级古籍丙等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
——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帙原本。
——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及用特殊技法印制的各种代代表性书本。
——明代及其以前用特殊纸张写印,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代表性书本。
——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
二、二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刻印、抄写的书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清乾隆及其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书本,禁毁书、四库零帙及四库底本。
——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明清时期初刻本,明清时期写印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而成为现存最早的版本。
——历代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以及清代的祺祥等,或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时期,如大顺、太平天国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刻印、抄写的书本。
——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及铜版印本等。
——明代朱印本、蓝印本、印谱。
——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等。
——清代泥活字印木、铜活字印本。
1.二级古籍甲等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刻印、抄写的古籍。
2.二级古籍乙等
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刻印、抄写的古籍。
3.二级古籍丙等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清乾隆及其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书本,禁毁书、四库零帙及四库底本。
——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明清时期初刻本,明清时期写印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而成为现存最早的版本。
——历代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以及清代的棋样等,或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时期,如大顺、太平天同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刻印、抄写的书本。
——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从铜版印本等。
——明代朱印本、蓝印本、印谱。
——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等::
——清代泥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
三、三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比较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至清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刻印、抄写的古籍。
——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及稀见明清人著作的书本。
——清嘉庆元年以后过录明清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的书本。
——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仿刻覆刻宋元版本、朱印本、蓝印本。
——清代中晚期采用西方凸版、平版等印刷技术印制的铅印本、石印水、影印本的最初版本,一般木活字印本及彩绘本。
——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
1.三级古籍甲等
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至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刻印、抄写的古籍。
2.三级古籍乙等
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至清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刻印、抄写的古籍。
3.三级古籍丙等
——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及稀见明清人著作的书本。
——清嘉庆元年以后过录明清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的书本。
——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仿刻覆刻宋元版本、朱印本、蓝印本。
——清代中晚期采用西方凸版、平版等印刷技术印制的铅印本、石印本、影印本的最初版本,一般木活字印本及彩绘本。
——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
四、四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一定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清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刻印、抄写的书本。
——民国初年著名学者以传统著述方式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而形成的稿本、初刻本。
五、定级标准解读
1.古籍定级需要遵循的原则
对古籍进行定级,就是针对一部具体的古籍,评定出该书的等次、优劣。这是一项开创行的工作,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为此,国家图书馆组织一批专家,结合2001年出台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和1978年出台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古籍等次划分标准,制定了古籍普查定级原则。主要有:
(1)三性原则。根据1970~1980年代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标准,确定“三性原则”。即以版本时代为尺度的历史文物性、以内容为尺度的学术资料性,以版本特征为尺度艺术代表性。
(2)不唯时限原则。是指古籍定级时既注重时限但又不唯时限。确定级别时,不把历史文物价值作为唯一依据和尺度。凡按某一性应属下一级别,而按另一性应是上一级别的,可定为上一即根据一书所具有的特殊价值可以上靠。
(3)等次上靠原则。根据一书的特殊价值,如该书有名家的批校题跋和印章等,在确定等级时,级别也可以上调等次或界别。
(4)等次下调原则。与等次上靠原则相对应,对于那些书品不好,如有折页、虫蛀、污渍、断线等现象的;对于那些不完整的,如缺页、撕破、散叶的古籍,等次应该下调。
同时,为了使古籍定级在实践中更容易操作,或者说为了让古籍的价值更容易区分,在一、二、三级古籍中,又进一步分出了甲、乙、丙三个等次。这一理念也是借鉴古人将自己的藏书进行分级分等管理措施的延伸。如,明末清初毛氏汲古阁就有“甲”字印。凡钤有“甲”字印的古籍都是毛家藏书中的善中之善。中国国家图书馆早先的善本书库,亦分为甲库、乙库、禁库。古人的这种分等不仅是个管理问题,也表示了他们对古籍版本价值的不同看法。
定级划等,针对的主要还是古籍的版本及艺术特征,古籍内容的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只是笼统地作为一个条件。定级本身是学问,但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要通过定级,确定其日后的保管条件和待遇,修复的步骤缓急,修复的方案。
2.一级古籍级别和等次的划分
关于古籍定级等级和等次的划分,李国庆在《古籍普查培训讲义》中有详细的阐述和说明。
元代及其以前刻印、抄写的古籍,流传至今者已是凤毛麟角,是我国现存古籍中分量最重的文化遗产。它们的传世,真真实实地展示了当时的时代气息、文化风尚以及出版状况等。这些文献,不仅仅因为是历史文献,在学术资料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更主要是因为它们是实物而具备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因此将它们划入古籍一级。
再看一级古籍中的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大型图书,如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四库全书》;明代及其以前出版的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短版印本、拱花印本、短版拱花印本,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等等,从时代上看虽然都在元朝以后,但它们自身所具备的学术价值、印刷技术上的代表意义、印制工艺上的特殊价值,乃至历史文物价值,从某中意义上来说并不逊于元代及元代以前的古籍,因此也应将它们划入一级古籍的范围之内。这一点也是体现了“不唯时限”的定级原则。
一级古籍中的等次划分:
一级甲等古籍:时代年限为北宋末年(1127)以前,其中包括几个与北宋同时并立的辽和西夏的古籍;
一级乙等古籍:时代年限为南宋初年至元朝末年(1127—1368)的古籍;
一级丙等古籍:除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古籍以外所有能“等级上靠”的古籍。
以下进一步说明:
(1)唐五代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流传至今日者已极为罕见。特别是当时的雕版印品,存世者已为我国古代发明雕版印刷术的实物见证,其历史文物价值之高,不言而喻。即使是片纸只字,也为人们所珍重。
(2)北宋刻书,继承唐五代时期的优良传统,同时又大胆开拓创新,形成了官刻、私刻以及书坊共同从事刻书出版的格局。北宋刻书,无论是官刻、私刻,还是坊刻,校勘均相当精良。北宋时所形成的行格款式、字体刀法、印纸墨色等版式风格,也成为其后历代刻书的楷模风范。北宋末年靖康之变,其书籍乃至书籍版片,被金人捆载北还,运往中都。待到蒙古族的金戈铁马直逼中都时,金人又将这些书籍及版片急忙运回南京(今开封)。这样一来,书籍及版片损失殆尽。而当蒙古骑兵攻陷汴梁时,再次遭到毁掠。所以北宋所刻之书,能流传至今者,屈指可数。
(3)与北宋几乎并存的辽、西夏王朝,在雕版、活字印书等方面,与北宋相互影响,相互借鉴,也曾经有过自己的辉煌。辽代留存下来的实物,如山西应县木塔佛腹中发现的几十件《辽藏》及其他儿件典籍、河北丰润某塔发现的几件小字《契丹藏》以及内蒙古巴林某塔发现之辽代的印刷品外,基本上无其它见存的了。这些时代久远又世所罕传的典籍有如天水之遗,十分珍贵。将它们跟元末书坊所刻草率之书同在一个级别而不加以等第,显然不合适,故将以上所列北宋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时期)版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一级甲等。
(4)金人破汴,国子监所藏书籍及书籍版片被劫掠一空,所以到了南宋初年,国子监只好重新校刻经史群书南宋刻书量大质精,四部皆备。可惜流传至今日者同样也是百不一存。
(5)金朝与南宋同时峙立。两朝虽不断兵戎相见,但文化交往却也持续不断。其刻书出版事业也较发达,颇具规模。唯经兵燹之厄,留存至今者十分难得。
(6)元代国力虽衰,但于文教及各行工匠尤为重视,表现在刻书出版事业上,并未呈现出明显衰迹。但因元朝国祚较短,刻书总量不及两宋三分之一。传本无多,流传于今者,亦是少数。
基于以上分析,将上文所列南宋、金、蒙古时期,以及元朝刻印、抄写的古籍统统定为一级乙等。
(7)明清时期。经济发展,社会繁荣,文化昌盛。反映在学术研究领域,呈现出学派纷呈,百家争鸣气象,名家名著层出不穷。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政府和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的有影响的大型图书,如在学术文化领域影响至大的明辑《永乐大典》和清修《四库全书》等。这些文献存世量页极少,在整个中国甚至是世界文化史上都占有一定地位,将这些文献划归到一级丙等。
(8)有明一代,继承和发展了元代及其以前所发明的活字、套色等多种印刷技术,出现了用铜、木活字印制的古籍,主要包括无锡华氏、安氏等铜活字印本和传世稀少的木活字印本等。这些古籍是我国古代传世的早期活字印本,在我国古代活字印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要价值;套色印刷技术,先是一版敷彩套色印刷,进而又发明了套版、饾版和拱花印刷技术。用套色、套版、饾版、拱花,以及饾版拱花合用等特殊技法印制的古籍,传本极少,艺术价值很高。用特殊纸张、特殊装帧形式印制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古籍,其在我国古代书史研究上具有特殊价值。将这些古籍定为一级丙等也无可厚非。
(9)有清一代首创的磁版和活字泥版印刷技术,是特例(康熙年间徐氏《周易说略》,《二十一史》),但反映我国古代活字印刷技术方面具有实证价值。用此法印制的磁版印本利活字泥版印本,具有独特的艺术和文物价值。依据“等次上靠和”“不唯时限”的原则,将这二部古籍也定为一级丙等。
3.二级古籍级别等次
明清两代是我国古代出版事业史和印刷技术发展史上的繁荣和鼎盛盛时期。明清时期留存下来的古籍数量,远远超过以前历代的总和。
明朝对刻书出版尤为重视,洪武元年(1368)八月,朝廷颁布“免除书籍税”的政策,给刻书出版事业提供极为宽松的社会环境。朝廷重视刻书,影响并带动了诸王藩府乃至全国地方官署、私家和坊肆刻书事业的蓬勃发展。明代官刻、私刻、坊刻三大刻书出版系统,对于前代,特别是宋代所刻书籍的传本,几乎都进行重刻或翻刻。许多今已失传的宋元旧本,其内容主要靠明本保存了下来。特别是明隆庆及隆庆以前传刻的典籍,无论是版印工艺、内容价值,都已值得重视。故将它们划入了古籍二级。
隆庆六年(1572)以后,明朝社会政治矛盾突出,社会经济萧条衰颓,社会秩序动荡不安。表现在刻书出版的方方面面,均大不如前,并终为清朝所替代。但清代的学术文化,特别是康、雍、乾乃至乾嘉时期的盛世文化,又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故将这一时期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乾隆六十年(1795)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书本、禁毁书、四库底本及四库零帙;明清时期影宋、影元刻本、抄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明清时期的初刻初印本;历代行用年号较短,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清代的祺祥,李自成的大顺,洪秀全的太平天国,以及其他革命政权时期刻印、抄写的书本;明末及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及铜版印本;明代的朱印本、蓝印本、印谱: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清代泥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等,因其在学术、艺术、文物三方面或某一方面具有不同寻常的价值和意义,故将这些古籍一并划入二级古籍。
同一级古籍一样,二级古籍也分了甲、乙、丙三等。
(1)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共一百五十多年光阴,其刻书特点,无论官刻还是私雕,表现出来的特点明显而又一致。政权转移了,朝代更替了,但从刻书业来看,许多书籍铺和刻书工人还带着久已形成的习惯和风格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字体还是版式,从朝廷的官修、敕撰、御制到书坊和私人家刻,窦沿用元代风格。这一时期的刻书,均可用“黑口赵字继元”六各字来概括。这一时期刻印、抄写的书籍虽不能算是稀见,但流传至今者也不是很多,因此将它们定为二级甲等。
(2)明代嘉靖到万历,又有近百年的历史。这一时期,社会政治日趋腐败,文化空气日趋沉闷。特别是一场不堪忍受窒息而要决心打破学术沉闷的社会风暴首先从文坛刮起,出现了以李梦阳、何大复为首的前七子的文学复古运动。这场运动扯起的大旗是“文必西汉,诗必盛唐”,实则是反对诸王与达官显宦所垄断的文坛,主张言之有物,反对学术空疏。影响到刻书也随之复古。而刻书复古就是复宋之古。宋代是我国雕版印刷史的黄金时代,宋代版刻白口大字、端庄凝重、刀法剔透、古朴大方。故这一时期刻书的版式、书口、印纸、字体等,悉以宋版为尊。于是无论官刻还是私雕,“白口方字仿宋”格调形成为主流。穆宗隆庆只占六年时间,刻书风格虽略有变化,但总体上嘉靖遗风未失,格调未变。在中国刻书出版史上,此期出版的古籍,特色十分鲜明,风格独特,故将此期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二级乙等。
(3)二级古籍定级所描述之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重要的稿本、刻本、抄本,强调的是重要著作的重要版本,不是一般著作的稿本、刻本、抄本。
(4)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指由著名藏书家在原书上进行的批校或撰写的题跋,不是一般藏书家随意所作的批校题跋。
(5)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指的是宋元版书流传至明清时,已经十分稀见,为了传本扬学,当时藏书家或影刻、或影写,纸墨俱佳,与底本惟妙惟肖,其价值仅下原版一等,特别是当原影刻影写的底本已经失传的今天,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初次刻印本,指有些元代及其以前人的著作一直未曾付梓,仅以传抄形式流布,至明清时始为刊版,遂成现存最早的刻本。
(6)一些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只有1年),南明的弘光、隆武等,或在特殊历史意义时期,如太平天国,以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如明末李白成、张献忠的永昌、大顺等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这类历史文献颇具实证价值,极为难得。
(7)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和铜版印本等,尤以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规模最大、印本最精,传世虽然不稀,但得见全本也属不易;明末闵氏、凌氏两家创制的版刻套印技法,风格独特,其在版刻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不算稀见,但传世的也屈指可数:此间出现的铜版印本,采用西法印制,量少而质精。这些传本产生的时代不算早,但在印刷技术上均具特色。
(8)明代版刻的朱印本、蓝印本,一般都是初印精美。
(9)钤印印谱,本就珍贵。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细插图的戏曲、小说等,或由徽州黄姓名工剞劂,或为其他良匠镌板,均具重要版刻艺术价值。
(10)清代泥活字印本,乃仿宋代毕昇造泥活字印书遗法,今存清道光年间吴郡李瑶、泾县翟金生两家泥活字印本,非但以成功的实践证明宋代毕异发明泥活字印书法之可行可信,更以实物身份宣示着其自身的价值;清代铜活字印本,除内府印《古今图书集成》外,仅存吹藜阁及福田书海等数家印本,传世极罕。
4.三级古籍级别等次
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至清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凡二百余年。明朝末年,宦官专权,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经济凋敝,民生涂炭,渐趋衰亡。经济的衰退,使刻书不敢铺陈,字体由方变长,行格由疏变密,且讳法渐严。此期刻书可用“白口长字有讳”来描述。这段历史时期产生的古籍传本,不是所有,而是绝大部分,就版本而言,不能与明隆庆以前相提并论,不当上届二级,而应下属三级。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历时一百三十余年,是清代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构筑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道辉煌,史称“康乾盛世”。经过康、雍、乾三代的不懈努力,创出了百年盛世的历史佳绩。盛世修典是中国数千年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有清一代的学术文化更呈现全盛之世所特有的恢弘和集大成的气势。反映在学术上,出现了一大批集大成之作。明万历至崇祯这段历史时期,也有版刻精品,例如套印诸书、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短版拱花作品等有特殊价值的典籍,也有不少出现在这一时期,这是印刷术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这些精品已提入一级古籍。其余的普通古籍最多只能与清代乾隆以前所刻诸书比肩,下划为三级。
同一、二级古籍一样,三级古籍也进一步划分为甲、乙、丙三等。
(1)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至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是明末清初时期。明朝末年,国力式微。明万历以后,国势江河日下。“白口长字有讳”的独特版刻风格的古籍中,白口是明嘉靖仿宋刻书的流风余韵;长字是要使字体变瘦,以便版面行款加密,节省板材木料;有讳是政治上加强思想钳制的颓势表现。但不管怎么说,它们产生的时代毕竟较早,尚具一定的文物价值。清代顺治年间,文化方面尚循旧制,版刻沿袭明末遗风,传本也不多。故将此期的传本划入三级甲等。
(2)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封建盛世。同前代相比,这一时期的版刻没有什么显著特点。从版式上看,仍沿袭前明旧日的风格。从字体来看,清初沿用旧习。到了康熙年间,康熙皇帝本人写字柔美,不喜欢明代嘉靖以来形成的那种横轻竖重、方方正正的硬体字,故所选的写字书手其书体风格亦大体类似康熙皇帝御书,因而很快形成了一种新的“馆阁体”,并迅速影响朝野,故在刻书出版方面,出现了端庄秀美的字体,俗称为“软体写刻”,并首先在内府刻书上提倡使用。加之这段时间印书纸质莹洁,墨色清纯,开卷赏心悦目。朝廷始开其端,影响地方,官刻私雕竞相仿效,于是出现大量印制精良的善本古籍。故将此期刻印出版的典籍划入三级乙等。
(3)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初刻初印本;过录明清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的传本;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朱印本、蓝印本;清代中晚期用西方凸版、平版等印刷技术印制的石印本、影印本的最初印本、木活字印本、彩绘本、铅印本;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等,在版本方面均有比较重要的价值。依据有“时限”又“不唯时限”原则,将这些古籍划入三级丙等。
5.四级古籍划级不划等
嘉庆元年以后至1912年所列四级古籍,其中某些有特别价值的,已提到二、三级中列等,其余者不再划分等次,统为四级。这样就将现存古籍都涵盖在保护范围之内,而不只是保护善本古籍。善本古籍属于文物,自然应该悉心加以保护。普通版本古籍,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的价值会逐渐显现出来。民国初年,仍有以传统的著作方式、研究传统文化,以传统的形式出版,并具有古典装帧形制的古籍。这一小部分典籍,虽然刻印于1912年以后,照理不应再以古籍相看,但从实际出发,亦不妨将它们视若古籍,归入四级。
【注释】
[1]本章内容为2008年第一期安徽省古籍普查培训班讲稿,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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