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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籍定级之我见

时间:2022-05-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籍定级之我见继2002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之后,2005年春,文化部、财政部又启动了“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因此,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便合乎逻辑地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需要优先考虑的工作。这一点在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时开宗明义就必须得加以强调和明确。

中国古籍定级之我见

继2002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中华再造善本工程”之后,2005年春,文化部、财政部又启动了“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前者是将现存古籍中的珍善之本仿真影印,借以减少或避免原本流通,以便对原本实施再生性保护;后者则是要对现存古籍的存藏环境加以改善,对破损的古籍有计划地进行修复,以求对原件实施原生性保护。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为一个整体,形成了一个全面保护中华古籍特藏的庞大的、颇富远见卓识的姊妹工程。我有幸参与了这前后两项巨大的文化工程,特别是后一工程正在起始阶段,许多重大学术和实际问题有待认真研究,这里先就古籍的定级问题谈几点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诚望方家指正。

要有效实施“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就首先要对现存古籍进行全面普查,以便通过普查摸清迄今古籍的总存量,否则就无法制定出科学周密的保护计划。事实上光有总存量还很不够,尚须通过普查摸清现存古籍中的破损情况,其中包括破损成因、破损形式、破损程度等,从而统计出不同破损形式中不同破损度的数据。为要统计破损情况,就必须先制定出《古籍破损程度定级标准》,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严密的古籍修复计划。而在事实上,只有《古籍破损程度定级标准》就去进行普查,统计出来的破损情况仍然可能是一笔糊涂帐,因为还分不清某个等级中古籍的破损情况。而如果没有不同等级古籍的破损情况统计,修复计划就不知从何处下手,就会在工作安排上失去应有的轻重缓急,甚至会导致保护修复计划无法实施。因此,在启动“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开始阶段,最重要的是要拟定中国古籍的定级标准,或者说是必须使中国古籍的定级动作先行,普查才会更有针对性,普查出来的破损情况才会在不同等级的古籍中显现其程度、形式和数量,随后修复才能抓住重点,有序地开展起来,从而使整个“保护计划”得以有效地实施。因此,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便合乎逻辑地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需要优先考虑的工作。当然,《中国古籍定级标准》固然是为“古籍保护计划”的实施制定的,但其制定出之后的功用则远不只此,它必将在古籍工作的各个方面产生广泛影响,使我国今后对古籍的存藏管理有章可循,并极大提升我们对古籍这笔人类文化遗产的理性认识。

中国古籍定级的参照与原则

中国古籍浩若烟海,部类复杂,版本繁多,要想在这纷纭复杂中为古籍理出头绪,划分出合乎实际而又科学的级别等次,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必须在宏观上找到可资借鉴的参照,在方法上找出可以运用的通则,在学术上找到可以自圆其说的理论,否则就会陷入挂漏不全的具体描述。关于中国古籍的定级,在2001年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中,善本部分也就是属于文物的部分被涵盖了进去,只是表述过于笼统,其中要求人的品定因素过浓,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操作了也难以达到既定的准确。为使中国古籍定级既符合《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总体精神,又能在实践中便于掌握和操作,我认为:一,可在总提法上提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发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和《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中阐述的善本古籍藏品定级的有关精神”。这可以视为《中国古籍定级标准》的法源依据,或者说是《中国古籍定级标准》的参照标准。这一点在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时开宗明义就必须得加以强调和明确。二,遵照周恩来总理生前“要把全国善本书目尽快编出来”的指示,1978年4月《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纂工作正式启动。为使这项工作在全国有序展开,当时提出了鉴别善本古籍的“三性原则”,并具体列举了收录善本古籍的“九项条件”。这些已在实践中经过检验并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提法和经验,也应当成为我们这次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的参照。三,要考虑全国现存善本古籍和普本古籍的实际情况,使所制定的《中国古籍定级标准》既包含善本古籍,也覆盖普通版本古籍。所以在《中国古籍定级标准》制定之前,还应该在总提法上强调“参照《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纂时提出的‘三性原则’以及该《目》前言中列举的收录善本古籍的‘九项条件’”,以及“考虑全国善本古籍和普本古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这样就会使《中国古籍定级标准》的制定,既显得重视法源依据,又注意吸收历史经验,更注重从实际出发,在这种原则指导下制定出来的《中国古籍定级标准》,我相信会赢得权威人士的认可和全国广大古籍工作者的认同。

前边说过,所谓“三性原则”,指“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三项原则,其实就是考察是否是善本可以从这三方面入手。这是1978年遵照周总理遗愿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提出的。当时具体表述是:“在现存古籍中,凡具备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或虽不全备而仅具其中之一之二又流传较少者,均可视为善本。”显然,这是给现存中国古籍中的“善本”所下的总定义,目的是使全国各参编单位在遴选善本时有个总体一致的标准。二十多年来,学术界尽管也有不同的想法或说法,但也还没有找到比之更好更科学的提法来取代它。所以在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过程中,在区分善本古籍和普通版本古籍时,我认为还可以依然沿用这一标准,作为定级的原则性依据。其具体阐述,则可以进一步表述为:“历史文物价值侧重以传本产生的时代为衡量尺度,学术价值侧重以古籍反映的内容和学术水准为衡量尺度,艺术价值侧重以版本具有的印刷技术特征和装帧艺术特征为衡量尺度。”

“三性”标准中的第一性,强调的是古籍的历史文物价值。文物价值的高低,常要看其产生时代的早晚。通常情况下,时代越早,文物价值越高,所以划定“时限”就成为古籍定级时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标准。但如果兼顾到学术资料价值或艺术代表意义,那么产生在某一特定时限以后的古籍,其学术资料价值、艺术代表意义,乃至于文物价值,也并不一定就低于时限以前的藏品,因而又不能“唯时限”,所以在制定《中国古籍定级标准》时又提出了“不唯时限”原则,并表述为:“制定本标准,遵循‘有时限’又‘不唯时限’原则。凡按历史文物价值(有时限)衡量,应属下一级别;而按学术价值或艺术价值(不唯时限)衡量可列入上一级者,即可将其定为上一级别。”与此相反,“凡按历史文物价值(有时限)衡量,应属上一级别或上一等次,但实际现存藏品版印模糊不清或只存残篇断简者,亦可下调其级别等次。”这就比较充分体现了“有时限”而又“不唯时限”,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为古籍定级的原则。理出这些必要的参照和原则,再考虑定级划等的结构条文,就有了总精神,就会在宏观指导下具体进行微观把握。

中国古籍级别等次的划分

正是在上述总原则指导下,我认为《中国古籍定级标准》在级别上可以将中国现存古籍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级别,并在前三级的每级之下再分别划出甲、乙、丙三个等次。我的具体意见如下:

一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代表性古籍。

一、元代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书本。

二、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

三、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

四、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著原本。

五、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以及用特殊技法印制的各种有代表性书本。

六、明代及其以前用特殊纸张刷印、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代表性书本。

七、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

二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一、明洪武元年(1368)至隆庆六年(1572)刻印、抄写的书本。

二、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

三、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四、清乾隆及其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书本、禁毁书及四库全书底本。

五、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初刻初印本。

六、明清时期所刊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而成为现存最早的版本。

七、历代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以及清代的祺祥等,或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时期,如大顺、太平天国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刻印、抄写的书本。

八、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及铜版印本等。

九、明代朱印本、蓝印本、印谱。

十、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等。

十一、清代泥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

三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比较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一、明万历元年(1573)至清乾隆六十年(1795)刻印、抄写的书本。

二、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及稀见明清人著作的书本。

三、清嘉庆元年以后过录明清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的书本。

四、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仿刻宋元版本、朱印本、蓝印本。

五、清代中晚期采用西方凸版、平版等印刷技术印制的铅印本、石印本、影印本的最初版本,木活字印本、彩绘本。

六、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

四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一定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一、清嘉庆元年(1796)至宣统三年(1911)刻印、抄写的书本。

二、民国初年著名学者以传统著述方式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而形成的传统著作的稿本、初刻初印本。

为了使这些所定级别更加具体化,在实践中更易操作,又取古人藏书分等管理理念,于前三级的每一级中又划分为甲、乙、丙三等:

一级古籍等次划分

一级古籍甲等

北宋及北宋以前(包括辽、西夏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一级古籍乙等

元代及其以前(包括南宋、金、蒙古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

一级古籍丙等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著原本;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以及用特殊技法印制的各种有代表性书本;明代及其以前用特殊纸张刷印、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代表性书本;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

二级古籍等次划分

二级古籍甲等

明洪武元年(1368)至正德十六年(1521)刻印、抄写的古籍。

二级古籍乙等

明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刻印、抄写的古籍。

二级古籍丙等

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清乾隆及其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古籍、禁毁书、四库底本、四库零帙;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初次刻印本;明清时期所刊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而成为现存最早的版本;历代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以及清代的祺祥等,或在特殊历史意义时期内,如大顺、太平天国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刻印、抄写的古籍;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铜版印本等;明代朱印本、蓝印本、印谱;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等;清代泥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

三级古籍等次划分

三级古籍甲等

明万历元年(1573)至清顺治十八年(1661)版印、抄写的古籍。

三级古籍乙等

清康熙元年(1662)至清乾隆六十年(1795)版印、抄写的古籍。

三级古籍丙等

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古籍;清嘉庆元年以后过录明清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的古籍;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仿刻宋元版本、朱印本、蓝印本;清代中晚期用西方凸版、平版等印刷技术印制的影印本、石印本、铅印本的最初版本、木活字印本、彩绘本;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

对中国古籍划分级别等次的理解

上述有关古籍级别等次划分的具体意见,究竟有何依据,理由何在,下面我想试着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于一级古籍级别等次的划分

元及元以前版印、抄写的古籍,是我国现存古籍中分量最重的文化遗产,流传至今者,已万不一存。它们的传世,以实物身份反映着彼时彼地的时代气息、文化风尚、学术水准、人文精神和出版状况。它们不仅仅因为是历史文献,在学术资料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也因为是实物而具备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价值,因此将它们划入古籍一级。在这一点上,我想大家的认识大概不会有什么分歧或争议。

至若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明清时期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大型图书,如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四库全书》;明代及其以前出版的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等等,论时代虽然都在元朝这道“时限”以后,但它们自身所具备的学术价值、印刷技术上的代表意义、印制工艺上的特殊价值,乃至历史文物价值,均当不逊于元及元以前的某些传本,故也应将它们划入一级古籍的范围之内。这就在实践上体现了“有时限”而又不“唯时限”的定级原则。

为使古籍定级之后在实践中更易操作,在一、二、三级古籍中又进一步分出了甲、乙、丙三个等次,这也是对古人将自己藏书分级分等管理理念的一种借镜。明末清初毛氏汲古阁就有“甲”字印,凡钤有“甲”字印的古籍都是毛家藏书中的善中之善。山东聊城杨氏海源阁,阁中单辟“宋存书室”、“四经四史之斋”,以藏著名的宋本四经四史。中国国家图书馆早先的善本书库,亦分为甲库、乙库、禁库,甲库藏的多是宋元版本,乙库藏的多是明清版本,禁库收藏的多是一些蓝参[1]书。古人的这种分等不仅是个管理问题,也表示了他们对古籍版本价值的不同看法。不过古人私家藏书毕竟数量有限,怎么分等完全是个人的自由,不牵涉学术上的共同认识。我们面对的是全国现存的古籍,量大情杂,难度较大。但也不是不能分,要分还得把握“有时限”又“不唯时限”的辩证关系。准此,一级甲等古籍的时代下限就划在了北宋末年(1127)以前,其中包括几与北宋同时并立的辽和西夏的古籍遗存;一级乙等古籍的历史时段则划在了南宋初年至元朝末年(1127—1368)的古籍遗存;一级丙等古籍则可涵盖前述一级古籍定级所列“时限”以后表述的全部内容。为什么要如此分等,我想有如下理由:

一、唐五代时期版印、抄写的古籍,因年代久远,传至今日者已成吉光片羽。特别是当时的雕版印刷品,存世者已为我国古代发明雕版印刷术的实物见证,其历史文物价值之高,不言而喻。即使是片纸只字,亦为人们所珍重。

二、北宋是我国古代雕版印刷史上的勃兴时代。北宋刊书,上承唐、五代时期的优良传统,又大胆开拓创新,非但对正经正史广加诠释校刻,子、集诸书亦纳入了传刻范围之内。其刻书出版体系,则进一步张扬唐五代时的体制和机制,形成了官、私、坊共同从事刻书出版的格局。而北宋刻书所形成的行格款式、字体刀法、印纸墨色等版式风格,也成为其后历代刻书的楷模风范。北宋末年遭靖康之变,其书籍乃至书籍版片,被金人捆载北还,运往中都(今北京)。待到蒙古族的金戈铁马直逼中都时,金人又将这些书籍及版片急忙运回南京(今开封)。如此来回一运,书籍及版片损失殆尽。而当蒙古骑兵攻陷汴梁时,再次遭到毁掠。所以北宋所刻之书,能流传至今者,屈指可数,极为罕见。

三、与北宋几乎并存的辽、西夏王朝,在雕版、活字印书等方面,与北宋相互影响,相互借鉴,也曾经有过自己的辉煌。但辽代书禁甚严,凡私将书籍携入中国者,格杀勿论。北宋虽然也多次下令禁止将事涉军国边机的书籍携入北界,但终无死罪。故辽代留存下来的版印实物,除已知山西应县木塔佛腹中发现的几十件《辽藏》及其他几件典籍、河北丰润某塔发现的几件小字《契丹藏》、内蒙古巴林某塔发现之辽代的有数印刷品外,其余不知还有什么辽刻典籍传世,故辽代的版印实物向被视为鲁殿灵光,堪称重要文物。西夏刻书出版业比较发达,但将俄罗斯圣彼得堡所藏及中国国内现存合计,充其量不过几百件,亦是非常重要的文物。这些时代久远又世所罕传的典籍有如天水之遗,十分珍贵。将它们跟元末书铺子所刻草率之书同在一个级别而不加以等第,显然极不合适,故将以上所列北宋及其以前(包括辽、西夏时期)版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一级甲等。

四、金人破汴,国子监所藏书籍及书籍版片则被劫掠一空,所以到了南宋初年,国子监只好重新校刻经史群书。“监本书籍者,绍兴末年所刊也。国家艰难以来,固未暇及。九年九月,张彦实待制为尚书郎,始请下诸道州学,取旧监本书籍,镂板颁行。从之。然取诸书多残缺,故胄监刊《六经》无《礼记》,正史无《汉》、《唐》。二十一年五月,辅臣复以为言。上谓秦益公曰:‘监中其他阙书,亦令次第镂板,虽重有所费,盖不惜也。’由是经籍复全。”(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四)可见宋代国子监刻书,也随着国势的兴衰而起落。北宋国子监刻书曾盛极一时,但衰于金人破汴。南宋偏安,时有中兴,国子监刻书又盛极一时。当然,所谓宋代国子监刻书,除本监的印书钱物所和后来的书库官直接雕印出版外,还有很多书经校订后下各地镂板。“若七经正义,若《史》、《汉》三史,若《资治通鉴》,若诸臣书,皆下杭州镂板。”(王国维《两浙古刊本考》)特别是南宋高、孝两朝的中兴期,又将我国雕版印刷事业推向了黄金时代。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宋版书,绝大多数都是南宋刻本。南宋刻书,发展了北宋以来颇具规模的官、私、坊三大刻书出版体系。并在出版形式上大胆革新,在正经、正史,乃至子、集诸书之正文与注释的合刻上,开辟了新的道路。这种将注文分散在相关正文之下,并用小字双行镌刊的出版方式,大大方便了读者披阅,从而大大拓展了图书销售市场,使出版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南宋刻书量大质精,四部咸备。惜传至今日者亦百不一存。

五、金朝与南宋同时峙立。两朝虽不断兵戎相见,但文化交往却也赓续不断。其刻书出版事业也较发达,颇具规模。唯经兵燹之厄,留存至今者十分难得。

六、元代虽非汉族政权,但于文教及各行工匠尤为重视,表现在刻书出版事业上,并未呈现出明显衰迹。但因元朝国祚较短,刻书总量不及两宋三分之一,传本无多,流传于今者,亦是少数。

有鉴于此,故将以上所列南宋、金、蒙古时期,以及元朝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一级乙等。

七、明清时期,经济发展,反映在学术研究领域,呈现出学派纷呈、百家争鸣气象,名家名著迭出。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指名家所著各书中的具有代表性著作的稿本;著名学者的代表性批校题跋本,主要指著名学者在原书上进行批校或题跋本中的代表性作品;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大型图书,主要指在学术文化领域影响至大的明辑《永乐大典》和清修《四库全书》等。

八、有明一代,继承和发展了元代及其以前所发明的活字、套色等多种印刷技术,出现了用铜、木活字印制的古籍,主要包括无锡华氏、安氏等铜活字印本和传世稀少的木活字印本等,这是我国古代传世的早期活字印本,其在我国古代活字印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要价值;套色印刷技术,先是一版敷彩套色印刷,进而又发明了套版、饾版和拱花印刷技术。用套色、套版、饾版、拱花,以及饾版拱花合用等特殊技法印制的古籍,传本极少,艺术价值很高。用特殊纸张、特殊装帧形式印制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古籍,其在我国古代书史研究上具有特殊价值。

九、有清一代首创的磁版和活字泥版印刷技术,虽为特例,然其在反映我国古代活字印刷技术方面具有实证价值。用此法印制的磁版印本和活字泥版印本,具有独特的艺术和文物价值。

有鉴于此,故依据“不唯时限”的原则,将以上所列这些古籍定为一级丙等。

关于二级古籍级别等次的划分

明清两代是我国出版事业史和印刷技术发展史上的极盛时期。它所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数量上远超其前历代的总合,成为传世古籍中的最大一宗。其在传刻先时遗著、先时版本上,担当了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

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朝,已有一千数百年的历史。其前历代的更迭,都提供了成败得失、兴亡更替的史鉴经验。特别是元朝来去匆匆的历史教训,对明王朝来说,更是殷鉴不远。明代大批御制、钦定、敕纂诸书由内府刊行,大多与此有关。明朝对刻书出版尤为重视,洪武元年(1368)八月“免除书籍税”的政策,给了刻书出版事业极为宽松的社会环境。朝廷重视刻书,影响并带动了诸王藩府乃至全国地方官署、私家和坊肆刻书事业的蓬勃发展。明代官、私、坊三大刻书出版系统,于前代,特别是宋代所刻书籍的传本,几乎都曾重刻或翻刻过。许多今已失传的宋元旧本,其内容靠明本保存了下来。特别是明隆庆及隆庆以前传刻的典籍,无论是版印工艺、内容价值及相对的时代早晚,都已值得重视。故将它们划入了古籍二级。

隆庆六年(1572)以后,明朝还有近百年的国祚,社会政治矛盾突出,社会经济萧条衰颓,社会秩序动荡不安,刻书出版的方方面面,均大不如前,并终为清朝所替代。清朝前期有过自己的辉煌,后期也给中华民族带来过深重的灾难。但清代的学术文化,特别是康、雍、乾乃至乾嘉时期的盛世文化,又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故将这一时期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乾隆六十年(1795)以前内府刻印抄写的书本、禁毁书、四库底本及四库零帙;明清时期影宋、影元刻本、抄本;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明清时期的初刻初印本;历代行用年号较短,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清代的祺祥,李自成的大顺,洪秀全的太平天国,以及其他革命政权时期刻印、抄写的书本;明末及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及铜版印本;明代的朱印本、蓝印本、印谱;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清代泥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等,因其在学术、艺术、文物诸方面具有不同寻常的价值和意义,故也一并划入了古籍二级。

同一级古籍一样,二级古籍也分了甲、乙、丙三等。

一、明代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不设尚书省或中书省,撤销宰相,实行内阁首辅制,将六部直接控制在皇帝手里,就发生于明朝。政治上的高度集权,使社会显得死气沉沉,凝固不变,反映在刻书出版上,也就格调呆板,趋于一致。明洪武元年(1368)至正德十六年(1521)一百五十多年间的刻书特点,无论官刻私雕,就折射了这种社会特征。其表现出来的特点可用“黑口赵字继元”来概括。此期刻印、抄写的书虽不能算是稀见,但流传至今者也不是很多,故从历史文物角度考虑,将它们定为二级甲等。这既符合此期刻书出版的事实,也符合海内外划定中国善本时限的正统做法。

二、文学艺术向来是政治风云的晴雨表,明代社会发展到正德末嘉靖初,一场不堪忍受窒息而要决心打破学术沉闷的社会风暴首先从文坛刮起,出现了以李梦阳、何大复为首的前七子的文学复古运动。这场运动扯起的大旗是“文必西汉,诗必盛唐”,实则是反对诸王与达官显宦所垄断的文坛,主张言之有物,反对学术空疏。这场运动势如破竹,摧枯拉朽,很快形成为社会风潮。风气所及,影响到刻书也随之复古。而刻书复古就是复宋之古,故此期刻书的版式、书口、印纸、字体等,悉以宋版为尊。于是无论官刻私雕,“白口方字仿宋”格调形成为主流。穆宗隆庆只占六年时间,刻书风格虽略有变化,但总体上嘉靖遗风未失,格调未变。在中国刻书出版史上,此期出版的古籍,特色十分鲜明,风格独特,故将此期刻印、抄写的古籍定为二级乙等。

三、二级古籍定级所描述之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重要的稿本、刻本、抄本,强调的是重要著作的重要版本,不是一般著作的稿本、刻本、抄本。

四、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指由著名藏书家在原书上进行的批校或撰写的题跋,不是一般藏书家随意所作的批校题跋。

五、明清时期影刻、影写宋元版本。指的是宋元版书流传至明清时,已经十分稀见,为了传本扬学,当时藏书家或影刻、或影写,纸墨俱佳,与底本惟妙惟肖,其价值仅下原版一等,特别是当原影刻影写的底本已经失传的今天,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元代及其以前人著作的初次刻印本,指有些元代及其以前人的著作一直未曾付梓,仅以传抄形式流布,至明清时始为刊版,遂成现存最早的刻本。

六、一些行用较短的年号,如明代的洪熙、泰昌,南明的弘光、隆武等,或在特殊历史意义时期,如太平天国,以及其他农民革命政权,如明末李自成、张献忠的永昌、大顺等时期刻印、抄写的古籍,这类历史文献颇具实证价值,极为难得。

七、明末及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木活字印本、套印本和铜版印本等,尤以清《武英殿聚珍版丛书》规模最大、印本最精,传世虽然不稀,但得见全本也属不易;明末闵氏、凌氏两家创制的版刻套印技法,风格独特,其在版刻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不算稀见,但传世的也屈指可数;此间出现的铜版印本,采用西法印制,量少而质精。这些传本产生的时代不算早,但在印刷技术上均具特色。

八、明代版刻的朱印本、蓝印本,一般都是初印精美。钤印印谱,本就珍贵。

九、明末清初精刻精印本,或带有精细插图的戏曲、小说等,或由徽州黄姓名工剞劂,或为其他良匠镌板,均具重要版刻艺术价值。

十、清代泥活字印本,悉仿宋代毕昇造泥活字印书遗法,今存清道光年间吴郡李瑶、泾县翟金生两家泥活字印本,非但以成功的实践证明宋代毕昇发明泥活字印书法之可行可信,更以实物身份宣示着其自身的价值;清代铜活字印本,除内府印《古今图书集成》外,仅存吹藜阁及福田书海等数家印本,传世极罕。

有鉴于此,故依据“有时限”又“不唯时限”原则,将以上所列的明清时期版印、传抄的古籍亦定为二级丙等。

关于三级古籍级别等次的划分

明万历元年(1573)至清乾隆六十年(1795)凡二百余年,是中国改朝换代的大变革时期。明朝末年,宦官专权,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经济凋敝,民生涂炭,渐趋衰亡。这种社会环境,直接影响刻书出版的质量。这段历史时期产生的古籍传本,不是所有,而是绝大部分,就版本而言,不能与明隆庆以前相提并论,不当上属二级,而应下属三级。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历时一百三十余年,是清代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构筑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道辉煌,史称“康乾盛世”。“帝王敷治”、“文教是先”,这是中国封建统治的重要经验。随着清代国家统一的最终完成,朝政重点转向“文治教化”、“稽古右文”。经过康、雍、乾三代的不懈努力,创出了百年盛世的历史佳绩。盛世修典是中国数千年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有清一代的学术文化更呈现全盛之世所特有的恢弘和集大成的气势。这既有封建社会末期得以“坐集千古之智”的时代优势,也有当朝社会和经济等客观条件的有力依托。反映在学术上,出现了一大批集大成之作,表现在刻书出版上,则精品迭出,超迈前代,绝不比明末出版的典籍逊色。前者版本虽然较差,但时代较早;后者虽然时代较晚,但版本较精,故将明万历元年至清乾隆六十年(1573—1795)二百余年跨两个时代的古籍传本方轨并驾,等量齐观,同定为三级古籍。这在版本家眼里可能比较容易取得共识,而在文物家心中恐怕不容易接受。但这是古籍出版史上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只能去客观地认识它,把握它。当然,明万历至崇祯这段历史时期,并不是没有版刻精品,例如套印诸书、带有精美插图的戏曲、小说、饾版拱花作品等有特殊价值的典籍,也有不少出现在这一时期,这是印刷术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这些精品已提入一级古籍。其余的普通古籍最多只能与清代乾隆以前所刻诸书比肩,下划为三级。

同一、二级古籍一样,三级古籍也进一步划分为甲、乙、丙三等。

一、明万历元年(1573)至清顺治十八年(1661)是明末清初时期。明朝末年,国力式微。明万历以后,国势江河日下。朝廷为了加强中央权威,复行避讳制度。反映在刻书出版上,便形成了一种“白口长字有讳”的独特版刻风格。白口是明嘉靖仿宋刻书的流风余韵。长字是要使字体变瘦,以便版面行款加密,节省板材木料。有讳是政治上加强思想钳制的颓势表现。但不管怎么说,它们产生的时代毕竟较早,尚具一定的文物价值。清代顺治年间,新朝初定,文化方面尚循旧制,版刻沿袭明末遗风,传本不多。故将此期的传本划入三级甲等。

二、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韬武略,多有建树。康熙皇帝几下江南,虽然主要是为了政治,但也捎带遴选了若干写字好的人士进京,作为宫廷供奉,专事抄写之事。康熙皇帝本人写字柔美,不喜欢明代嘉靖以来形成的那种横轻竖重、方方正正的硬体字,故所选的写字书手其书体风格亦大体类似康熙皇帝御书,因而很快形成了一种新的“馆阁体”,并迅速影响朝野,故在刻书出版方面,出现了端庄秀美的字体,俗称为“软体写刻”,并首先在内府刻书上提倡使用。加之这段时间印书纸质莹洁,墨色清纯,开卷赏心悦目。朝廷始开其端,影响地方,官刻私雕竞相仿效,于是出现大量印制精良的善本古籍。故将此期刻印出版的典籍划入三级乙等。

三、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初刻初印本;过录明清著名学者、藏书家批校题跋的传本;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朱印本、蓝印本;清代中晚期用西方凸版、平版等印刷技术印制的石印本、影印本的最初印本、木活字印本、彩绘本、铅印本;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等,在版本方面均有比较重要的价值。

有鉴于此,故依据有“时限”又“不唯时限”原则,将这些古籍划入三级丙等。

嘉庆元年以后至1912年所列四级古籍,其中某些有独特价值者,已提到二、三级中列等,其余者不再划分等次,统为四级。这样就将现存古籍都涵盖在保护范围之内,而不只是保护善本古籍。善本古籍属于文物,自然应该悉心加以保护,普通版本古籍,虽不算在文物范围内,但毕竟也都是绝版之书,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的价值会逐渐显现出来。现在加以保护,具有战略意义。

民国初年,尚有一些由清朝走过来的遗民。他们受的是封建社会的传统教育,熟悉的是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习惯的是封建社会做学问的方法,因而仍以传统的著作方式、研究传统文化,以传统的形式将自己的作品刻印出版,并具有古典装帧形制。这一小部分典籍,虽然刻印于1912年以后,照理不应再以古籍相看,但从实际出发,亦不妨将它们视若古籍,归入四级。这样各藏书单位处理起来可能更方便一些。但不应随意下延时间。

以上是我个人对中国古籍定级划等的一些看法,虽然不一定都是错误,但也不一定都正确,欢迎批评指正。不难看出,上述的所谓定级划等,主要针对的还是古籍的版本及艺术特征,涉及内容的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只是笼统地作为一个条件。但在日后定级的实际操作中,书的学术价值及资料价值会突现出来。正经正史的泛泛而论,明代子部医家的庸医方剂,明代子部兵家拼凑的空疏兵书,术数类的《麻衣相法》、《推背图》、《天元玉历祥异赋》,以及迷信色彩浓重而又无资格跻身典册的相宅相墓之书;无聊文人的败笔俗作、缺乏见解的史抄文选、一味宣泄淫秽的黄色小说等,都在定级中挑战定级者的眼力和水平。定级本身是学问,但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定级,确定其日后的保管条件和待遇,次第其修复的步骤缓急,决定其修复的方案。所以制定古籍定级标准重要,培养为古籍定级的人更重要。古籍保护计划是个系统工程,我们不应见物不见人,不能单打一,要将古籍保护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为古籍工作队伍建设留下相因的血脉。同时,要在“古籍保护计划”的普查终结,产生一部中国古籍财产登记,向世人,向子孙后代报告我们这个时代的古籍存藏情况。在此基础上若能形成一部目录,则是中国目录学史上的一个壮举。我个人实在盼望见到这样的成果。

【注释】

[1]蓝参书,是“文革”及“文革”前图书馆系统自己发明的一个词。当时图书馆的馆藏分三类:目录卡片上盖有“红参”字样的,是推荐读者借阅的书,盖有“蓝参”字样的是控制借阅的书,什么也不盖的是可以自由借阅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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