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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概况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具体如表1-1所示。“支撑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要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随后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由科技部负责,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973计划”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

二、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概况

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科技形势,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的科技管理从以科技规划为核心,逐步拓展转变为以一系列中期和年度科技计划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方式,陆续出台了若干个国家科技计划,形成了现行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对科技的需求。

(一)“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在“十五”3+2模式(“3”为863计划、攻关计划、973计划三个主题计划;“2”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整个体系分成六个大类,其中政策引导类和其他类还有进一步细分的专项计划。“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具体如表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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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各主要科技计划专项简介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863计划”着重解决事关国家中长期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力争在有优势和战略必争的高技术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其实施主体以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为主,鼓励与企业结合。

1986年3月3日,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4位老科学家给中共中央写信,提出了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我国的高技术的建议。经过广泛、全面和极为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论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

《纲要》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方针,选择了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技术7个高技术领域作为我国高技术研究发展的重点(1996年增加了海洋技术领域),领域内设置专题和项目,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专题以前沿技术研究为导向,以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项目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

“863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集中少部分精干力量,在所选的高技术领域,瞄准世界前沿,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带动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造就一批新一代高水平技术人才,为未来形成高技术产业创造条件。

“863计划”实施近20年来,在民用技术6个领域的230多个专题研究方向上,共资助项目5200余项,获国内外专利2000多项,发表论文47000多篇,累计创造新增产值560多亿元,产生间接经济效益2000多亿元。目前,“863计划”共有8个领域、20个主题。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支撑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支撑计划”主要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

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要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随后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亦称973计划)。制定和实施“973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实现2010年以至21世纪中叶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重要举措。

(1)“973计划”的战略目标

加强原始性创新,在更深的层面和更广泛的领域解决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为国家未来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2)“973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是紧紧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等领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提供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科学基础;二是部署相关的、重要的、探索性强的前沿基础研究;三是培养和造就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具有高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四是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能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任务的科学研究基地,并形成若干跨学科的综合科学研究中心。

(3)“973计划”的遴选原则

“973计划”项目是对国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需要国家大力组织和实施的重大基础性研究项目。项目的立项要按照“统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在现有基础研究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鼓励优秀科学家和研究集体面向我国未来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围绕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自身发展的国家需求和有重大影响、能在世界占有重要一席之地的重点学科领域,瞄准科学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提供解决重大关键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形成未来重大新技术的科学基础。

“973计划”项目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统一部署,分年度组织实施。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5年。“973计划”项目按照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工作方法和“择需、择重、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强调国家需求与重大科学问题的结合。

(4)“973计划”的管理机制

“973计划”由科技部负责,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部成立专家顾问组,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的发展战略、政策以及“973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及组织实施中的重大决策性问题进行咨询、顾问、监督、评议,以保证“973计划”项目立项和管理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科技部按相关领域分别组建领域专家咨询组,负责跟踪、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973计划”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领导下的项目专家组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对项目的执行全面负责。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提供项目执行的相关条件保障。

“973计划”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实行分项目的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结合,形成科学的经费管理模式。在立项过程中,采取专家评审遴选项目和按项目任务审核经费相结合,在专家评审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同时,加强了预算编报和审核。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成立了“973计划”项目预算审查委员会,通过中介机构对预算的评估、预算委员会审核和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等步骤加强预算工作,以保证经费安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使“973计划”项目立项和实施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5)“973计划”的特点

“973计划”项目实行“2+3”的管理模式,即项目执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重点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围绕项目总体目标,根据“集中目标、突出重点、精干队伍、择优支持”的原则,调整和确定后3年的研究计划;并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对有突破前景的重点课题,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进行强化支持,从而保证重点工作得到重点支持。

(6)“973计划”的整体部署

科技部在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科学前沿,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出发,提炼和选择了一批国民经济、社会和科技自身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进行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的战略部署。自1998年起至2002年,已先后启动了132个项目,其中农业领域17项,能源领域15项,信息领域17项,资源环境领域24项,人口与健康领域21项,材料领域19项,重要科学前沿19项。

(7)“973计划”的国际合作

“973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国际合作和国际学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共同体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科技部已向欧盟开放了“973计划”的研究项目,欧盟国家的科学家可与中国科学家联合申请、承担“973计划”项目。目前有1个项目已经被批准启动实施(“分子聚集体的化学—有机功能微结构与组装”)。此外,“973计划”的大多数项目都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与世界各国的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4.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精神,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科技界意见的基础上,启动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平台建设计划),平台建设计划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以及科技界的广泛赞同。

平台建设计划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于全社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的基础支撑体系,主要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研究实验基地、自然科技资源保存和利用体系、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网络、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科技环境等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以及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和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三方面组成。平台建设计划就是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平台建设计划近期首先制定并颁布总体规划,完成若干重点领域和区域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整合,实施一批对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带动资源共享的试点、示范工程,初步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构建重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平台。到2010年,将初步建成适应科技创新和科技发展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研究服务机构。

5.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包括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1)星火计划

包括星火计划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1)星火计划

①星火计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率先在农村起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激发了亿万农民劳动致富的热情,使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进入80年代以后,乡镇工业发展迅猛,农业经济空前活跃。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使农民越来越认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从而普遍产生了对科学的需求和渴望。1985年3月,中国政府在全国实行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发展方针,为广大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面向农村经济主战场、向农村推广科技成果、帮助农村发展经济提供了契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关键。从这个基点出发,顺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起名为“星火计划”,寓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的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

②星火计划的宗旨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③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国政府关于大力加强农业,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的方针,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有效供给,推动科教兴农;积极促进并实际推动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推动乡镇企业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星火计划的奋斗目标是加快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早日实现小康,并向更加富裕和文明的现代化农村的目标前进。

④星火计划的主要内容

支持一大批利用农村资源、投资少、见效快、先进适用的技术项目,建立一批科技先导型示范企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为农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作出示范;开发一批适用于农村、适用于乡镇企业的成套设备并组织批量生产;培养一批农村技术、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农村规模经济发展。

⑤星火技术密集区

星火技术密集区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星火计划的宗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管理、技术、人才、资金综合集成,生产要素配置优化,产业的产品结构合理,经济、科技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农村区域经济综合发展示范区。星火技术密集区是指星火计划扩大实施规模和效益,在单项开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区域经济综合开发的示范区。

⑥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

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依靠科技进步,为科学技术大规模进入农村,与农村经济密切结合发挥了先导作用。它是指开发具有区域资源优势的主导产品,形成规模,并能带动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实行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在区域经济中占有相当比重的产业。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于2001年设立的。转化资金的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由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转化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转化资金用于支持的重点: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景好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转化资金支持的对象:主要是农业科技型企业,同时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

转化资金优先支持的项目:A: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B:能显著提升农业技术水平的项目;C:通过国家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转化资金不支持的项目:A:已经成熟配套,并已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B:有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C: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D:对社会或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E:不属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申报转化资金项目需提交的材料:A: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B: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C:相关附件(包括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成果证明、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D:申请项目软盘。

(2)火炬计划

包括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1)火炬计划

这是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其宗旨是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挥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与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火炬计划支持的重点领域是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等。

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炬计划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火炬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

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对于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生长点,调动全国各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新局面的形成都产生了巨大、深刻的影响。火炬计划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成绩显著,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引导、示范作用。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使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是实施火炬计划项目的主要任务之一。几年来,各地都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总结出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采用CAD/CAM技术、CIMS计算机先进制造技术,不仅促进了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支持和培育了一批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在技术产品上提高档次,管理上上水平,使之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这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为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二是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基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计划。“十五”期间,它以“加强引导、鼓励创新、扶持重点、营造环境”为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速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新产品计划自1988年开始启动。十多年来,新产品计划的实施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了对产品创新活动的示范、引导和推动作用。

(3)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科学技术进入了一个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全面发展的时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已突破了原有的模式,从单一的纯学术交流到技术合作进而深入到经济领域,科技合作与经济合作日益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国家层面上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旨在通过整合、统筹,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对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作为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在国家层面上,汇聚和综合国家(包括部门和地方)各大科技计划中需要国际合作和可以对外开放的项目,统一对外开放与合作口径,全面吸引和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科技发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服务,为国家的总体外交目标服务。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我国科技工作和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落实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瓶颈难题,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客观需求;是扩大我国国际战略资源、能源、技术利用和分享权益,实现新时期国家发展目标的有效手段;是落实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推进双边、多边政治、经济、技术谈判和磋商,实现国家外交战略的重要保障。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目标是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结合“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构建国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参与多边或双边重大科技合作计划,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增强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国内研发活动在重点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国际科技声望和总体水平,形成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研发基地,吸引海外人才参与国内经济建设与科技发展,同时为我国优秀科技人才走向国际舞台创造条件和机会。

6.其他

(1)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的科研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2)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在“创新、产业化”方针指引下,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科技产业化;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需要,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培养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建设一流的工程化实验条件,形成我国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由科技部根据国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目前,已有14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布于农业、能源、制造业、信息与通信、生物技术、材料、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轻纺、医药卫生等领域,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

(3)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经济、科技、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而进行的一种跨学科、多层次的科研活动。

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和地方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支持科技发展与改革中战略性、政策性问题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研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是一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形成规模效益,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服务的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以及高新技术成果推入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动员成千上万的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力量,在农村、工矿企业中大范围、大面积地推广应用,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效益,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5)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简称为“兴贸计划”)的宗旨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发挥科技及产业优势,扩大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我国从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转变,使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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