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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民族主义倾向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民族主义倾向,并非金砖四国或发展中国家所特有的制度特征,而是所有主权国家在国际经贸和政治交往中必然形成的现代属性。对资源、市场和知识产权的全球竞争日益加剧,许多经济问题都与民族主义问题联系在一起,如本书所研究的金砖四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带有很多这方面的色彩。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民族主义倾向,并非金砖四国或发展中国家所特有的制度特征,而是所有主权国家在国际经贸和政治交往中必然形成的现代属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民族分野使世界经济分工成为可能,使市场经济的全球化成为可能,创造了其他方式所无法创造的经济效益。”[10]要透彻掌握知识产权这一兼备经济实践和理论分析的复杂型概念就必须把握知识产权的精髓所在,民族性对知识产权的发生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现代化过程也是知识产权的民族化过程。什么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怎样在知识产权的制度构架和实际操作中得以体现,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全球化与民族化之间的关系,理清这些问题对全面认识知识产权十分重要。

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于1789年由法国传教士奥古斯丁·巴洛首先使用。民族主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E·H·卡尔认为民族主义源自“个人或群体展示自身力量、自由及财富的愿望”。厄内斯特盖尔那指出民族主义应遵循“政治诉求与民族利益一致性”的原则。安东尼史密斯把民族主义指导下的行为理解为:“一种为某一群体争取和维护自治统一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该群体的部分成员认为有必要组成一个事实上的或潜在的民族”,在分类上,有的学者将其划分为文化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实践民族主义和原则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在经济上有哪些表现?美国政治经济学教授赖克指出,当国家经济同人民福利结合在一起就是经济上的民族主义。罗伯特·吉尔平则将经济民族主义归为“温和”与“强硬”两种类型,前者注重防御,后者主张进攻。阿克特把经济民族主义定义为政府、本土企业或社会公众约束他国跨国企业的在本国活动的心理倾向。南开大学庞中英教授把经济民族主义定义为民族国家制度框架下在经济领域的民族主义行为。一种最优先考虑民族国家利益的意识形态,具体为国家安全、民族独立和经济自主。同时也是一种行为主体(如民族国家和非国家的利益集团)的民族利益至上的指导思想纲领[11]。当然,经济上的民族主义并非仅仅指通过国家力量进行的经济保护,还包括通过经济自由化实现所谓“国家利益”的集团企业或个人行为。历史上的一定时期,英美等国几度倡导开放市场、经济自由,因为“自由主义”最符合当时英美等国的“民族利益”。此外俄罗斯在前苏联时期的经济上大国沙文主义也是一种特殊的民族主义表现形式。

在后危机时代,经济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重新抬头的势头还将持续。对资源、市场和知识产权的全球竞争日益加剧,许多经济问题都与民族主义问题联系在一起,如本书所研究的金砖四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带有很多这方面的色彩。具体来讲,包括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利用,生物基因和地理标识的保护与使用,专利药品与强制许可之间的选取与使用等等,都具有很强烈的民族主义立场,当然对这些问题的详细分析会在接下来的篇章中具体阐释,在这里作者要说明的是不管是代表发达国家的G8组织还是代表发展中国家的金砖组织,在处理问题时都绕不开民族利益,例如在处理金融危机带来的主权债务问题上就表现得十分明显,也就是说民族主义并非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的保护伞或者杀手锏,欧美等发达国家同样强调自身利益。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并不矛盾,道理很简单,民主主义强调民主选举和全民公决,政治家想要赢得选举就必须迎合大众口味,在经济上势必会提出并接受各种各样符合民族利益的政策意见,并在民主体制下将其实现。2006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为赢得国会中期选举和总统连任,在当年的《国情咨文》中首次把中国和印度当做美国的经济竞争对手,把美国国内经济问题归咎于海外经济体对美国民族利益的侵犯。总之,经济民族主义作为国家权力在经济领域的延伸,一直与国家政治紧密结合。

经济全球化催生了世界经济多元化发展,这也是造成民族主义兴起的主导因素。民族主义与全球化仿佛一对哲学意义上的“概念对子”,全球化的发展必然激起新一轮民族主义浪潮,特别是在面对外部环境发生激变的情况下,各种形式的民族主义被迅速催生出来,反映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等诸多领域。虽然如前文所述民族主义可以分为防御型和进攻型两大类。但作者认为这样的分类未免流于简单和笼统,要知道任何一种民族主义都有其稳定的经济社会根源和深远的文化历史根源。所以,从这个角度可以将民族主义分为强势和弱势两类,加上前面两类就可以分出强势防御型、强势进攻型、弱势防御性和弱势进攻型。欧美地区经过多年的制度沉淀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而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主义样态,甚至可以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各种制度典章和社会习惯之中,其实知识产权就是非常典型的民族主义产物,这也是今天知识产权制度如此复杂而又纷争不断的原因。表面上,民族主义提高了全球经济交易成本,阻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但从长远角度看,民族主义恰恰推进了经济全球化进程,正是由于民族主义刺激了民族经济的觉醒,为了能够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管是否接受全球化及其背后的国际范式,世界各地的区域经济以往那种相对独立、相对松散的自然状态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挤压,内部之间的协同性和关联性大大提升,自身的经济民族主义特征逐渐显露,在客观上减小了区域经济内部的交易成本。需要指出的是,受到挤压的并非发展中国家,其实发达国家的区域经济同样要面临这一客观事实,只是由于经济规模较大,所以变化表现不很明显,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发达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的惯性较大。

本书在后文中将巴西作为探讨知识产权民族主义的范本,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1.实践方面,巴西等拉美国家在二战以后率先表现出经济民族主义特征。二战之后,拉美国家虽然普遍获得独立,但经济上一直唯美国马首是瞻,长期处于依附状态依旧没有本质性改变。1929年至1933年经济危机使自由主义神话破灭,凯恩斯主义在世界各地迅速崛起,令巴西等拉美国家看到了摆脱强权的一线曙光。于是,拉美国家决定通过抑制金融的方式收回国家对经济绝对控制权。在他们看来,美国所以能插手拉美区域经济,主要是仰仗其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和倡导的经济全球化,特别是集此两点优势于一身的美国跨国公司在当地大肆攫取剩余价值,导致拉美诸国无力完成自身原始资本积累,落后差距越来越大。因此,拉美诸国决定采用进口替代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进而逐步建立本国工业体系。发展重工业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撑,为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各国在向国外举债的同时,普遍采取了金融抑制政策。从二战后直到上世纪80年代债务危机为止,这一政策为巴西等国带来了经济腾飞,工业化水平进步明显。

2.理论方面,巴西等国在具体经济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关于民族主义的经济理论。具体来说,在劳尔普·雷维什的“中心—边缘”理论基础上,保罗·巴兰与安德烈·弗兰克提出了“经济剩余”学说,还有萨米尔·阿明提出了“中心—边缘”结构运行机制,多斯桑多斯提出的“正统主流依附论”,费尔南多·卡多索·埃文斯的“依附发展”理论,再到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等等,关于经济民族主义进行了持续的卓有成效的丰富与构建。除此之外,一些著名的政治家也跻身经济民族主义阵营,阿根廷前总统胡安·多明戈·庇隆,巴西前总统瓦加斯以及委内瑞拉现任总统查韦斯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从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角度对经济民族主义进行了新的诠释。

本书接下来所阐述的巴西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民族主义倾向,主要考虑到巴西独特的拉美背景和比较成型的指导理论,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但并不是说,这一倾向在其他几个金砖四国不存在或不普遍。其实,经过对其他金砖四国的研究,这种民族主义倾向在知识产权领域都有不同形式的体现。例如,俄罗斯的知识产权制度与其他国家截然不同,在其近200年的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一直将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的历史传统。在大陆法系国家中,除法国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编纂了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典外,俄罗斯开创了将全部知识产权[12]法一并纳入民法典的先河。[13]近日,俄罗斯政府宣布将在国际互联网上全面启用俄语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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