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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知识产权保护对当今中国的重要性自主创新于当今之中国,已经成为追求国家自强的政治意志,知识产权保护也被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WTO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为三大支柱,足见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

三、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当今中国的重要性

自主创新于当今之中国,已经成为追求国家自强的政治意志,知识产权保护也被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之所以如此强调两者的重要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国际知识产权强保护下,我国的比较成本优势无法从技术进步中分享足够的利益,不能产生有效的国际竞争力优势,而在跨国企业的驰名商标、专利联盟、版权贸易的强大攻势之下,以产品制造为主的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举步维艰。我国DVD产业的兴衰已经提供了辛酸的教训,企业要么将全部利润都交了知识产权使用费,要么由于付不起使用费而退出市场或被收购。而DVD的局面是否还要在数字电视、移动通信中再次上演?看看最近跨国公司在我国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关注程度以及MPEG-2开始在国内收费、美国的ATSC数字电视标准的实施,就能感觉到山雨欲来。我国产业缺乏自主创新的意识,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撑,缺乏高附加值产品,更缺乏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

中国目前虽然GDP总量进入世界第二位,但人均GDP略高于3000美元,属于中低收入水平。国家对外技术依存度超过50%,技术发展阶段正处于从引进跟踪技术阶段向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转变。然而,创新仍多为跟踪研究和消化吸收基础上的改进型创新,而非原始创新。即使有一些原始创新的成果和产品,由于资金的劣势、市场扩展能力欠缺,加上跨国公司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垄断地位的形成,这些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化也受到了很大的妨碍。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的开发应用,就受到严重制约,而由于跨国公司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政府公关策略,国内企业更受到了限制竞争的威胁。基于中国现实的发展状况,中国社会的进步主要依赖技术的扩散,国民经济承担创新的风险和成本的能力有限。2004年4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同中国联合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针对中国知识产权状况指出,建立一个包括反垄断、研发、教育、财政等政策的内在和谐的体系,对促进我国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完善非常重要。中国目前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能力都不强。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要考虑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强保护制度,也要考虑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应用战略。同时,中国也不是没有接受技术引进能力的国家,中国还是能够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中受益的,这就要求市场主体必须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经营战略之一。在我国知识产权拥有量不足的现状下,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首要任务有两个:一是要通过创新让自己成为知识产权权利大国,拥有更多的专利、商标和版权,提升国际贸易的竞争力;二是建立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滥用和反垄断的法律环境,避免产业在还没有强大起来的时候遭到扼杀。国际社会已经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知识产权制度的倡导者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是增强创造力、推进技术创新、促进贸易及强化竞争地位的有效方式。然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途径的有效性尚待考证,一些发展中国家提出过这样的问题:知识产权制度可能并不必然是加速经济发展的最有效和最合适的途径。这两种观点所说的效果在我国可能都存在,我国目前既不属于创新型国家,也不属于没有创新能力的国家,我们既有优势又有不足,所以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时应当审时度势,把握机遇。我们不可能指望一个强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我们送来外国的先进技术,使我们摆脱国家经济发展受制于外国权利人的尴尬和艰难;我们也不能寄望于中国单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可以实现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中国需要构建的是一个适应国情的国家创新体系和服务于本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

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不同,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扩散和应用。知识经济是工业化演进的必然结果,是一种比工业经济更高级的经济形态。在工业经济时代生产要素主要是资本和劳动力;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劳动力成为生产要素的共同组成,而且知识在其中起核心作用。知识被认为是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的驱动器。发展高科技是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高科技的发展包括3个方面:①开发研究高科技;②发展高科技产业;③对传统产业全面改造以实现高科技化。信息等高科技的发展与传统产业的改革、升级是密切联系、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一方面高科技的引入有利于传统产业的创新设计,另一方面,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且某些高科技必须依赖于传统技术取得新进步。例如:计算机发展最关键的问题是高密集成的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存储器件的制作,而它有赖于制造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软产品的比例大大增加,软产品本身不仅可作为一个产业而且以前的一些传统产业也以通过增加知识含量加以软化。制定面向知识经济的制造业发展战略就是要充分考虑到制造业中软产品的含量,即讨论如何用知识“软化制造业的问题”。

(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史

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和修改的历史来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在内需外压下完成的。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强大的外在国际压力(主要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压力)迫使我国必须在短时期内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导致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第一次修改。21世纪初的入世谈判,引发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第二次修改。不应否认,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履行双边和多边条约的义务,特别是与美国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以及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著作权法》第1条),“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专利法》第1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法》第1条)。WTO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为三大支柱,足见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也强调知识产权是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创造的有力手段。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的事实已经表明,知识产权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入世以来所出现的一系列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使许多人认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其目标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背离,从而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疑虑重重。的确,从现象上看,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的直接受益者主要是外国人。因为,当前我国只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国,而非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拥有大国。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的同时,也让不少人产生了疑惑——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谁的利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否过度?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否真正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等等。我们应该客观、准确地认识和理解知识产权制度。只有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才能真正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因此,我们首先应该从理论上探析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机理,并结合我国20年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实践,通过实证分析,客观评估知识产权制度对国民经济所产生的影响,然后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现实背景,以此为依据,确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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