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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法学教育现状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甘肃省法学教育现状一、甘肃省法学教育机构概况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系成为全省第一个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的高等院校。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点: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如果对甘肃的法学教育进行分类:一是从高校的性质来看,有国家举办的高等院校与民办的独立院校所举办的法学教育。2007年承办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

第一节 甘肃省法学教育现状

一、甘肃省法学教育机构概况

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系成为全省第一个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的高等院校。1985年,甘肃省政法学院招收第一届法律专科毕业生。自此开始,我省的法学教育经过28年的蓬勃发展,甘肃省13所本科院校中,除了兰州交通大学、甘肃中医学院没有专门设立法学本科专业,但是这两所学校均设有法学教研室,其他院校一律设有法学本科专业。(见图表一)

除此之外,甘肃的独立院校如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也在招收法学专业的学生。

甘肃省高校中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有5所,包括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其中兰州大学硕士点: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点:法学理论。西北民族大学硕士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点: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兰州商学院硕士点:经济法。

如果对甘肃的法学教育进行分类:一是从高校的性质来看,有国家举办的高等院校与民办的独立院校所举办的法学教育。二是从办学层次来看,有法学专科、法学本科、研究生、博士教育之分。三是从是否脱产来看,有脱产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分。四是从举办的单位性质来看,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党校电大、自学考试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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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这些院校的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二、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学机构

(一)普通高等院校

1.兰州大学法学院[1]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系由兰州大学前身甘肃法政学堂创建。1913-1946年,甘肃法政学堂先后改组为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兰州中山大学,甘肃大学等,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也最多。1952年在中央政务院西北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的指导下,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取消。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198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兰州大学法律系得以恢复重建。同年开始招收法律学专业本科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兰州大学法律系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单位,199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该系又新设了民商法硕士点。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司法部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同年经济法被列为省级重点学科。2000年获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2003年又获得刑法、国际经济法和宪法三个硕士点,2007年获法史学硕士点。并且,法学院与历史文化学院合作办理民族学及民族法博士点(设在历史文化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具有6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法律硕士(J.M)授权点,并且,法学院与历史文化学院合作开设民族学及民族法博士点(设在历史文化学院),现有教职工52人,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8人),每年招生规模保持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人,本科生400余人。同时,招收同等学力的法学硕士。

法学院现设有机构: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学研究所、综合办公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等机构。[2]

2.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3]

现有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和1个法律硕士(J.M)授权点,在校全日制普高本科学生共2269人,其中法学本科专业2094人,社会工作本科专业175人。截至2006年,法学院共有教师114名,其中教授、副教授44名;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54名。

近年来,法学院严格遵循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4]

(1)硕士点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突破进展

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法学院全体教职工经过努力,于2007年初,取得了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硕士点建设的重大突破。法学院已经建成1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5个校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

(2)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法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通过引进、进修、培训、进行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从数量和质量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03年,法学院共有教师92名,2006年达到114名;2003年有教授、副教授34名,2006年达到44名;2003年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29名,2006年达到54名。师资队伍在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不断提高,保障了教学和科研的健康发展。

(3)对外学术交流成绩显著

法学院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自2003年以来,共承办全国性的法学学术会议5次。2007年承办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请进来”的同时,还坚持“走出去”,每年派大量的教师,参加全国各种学学术会议。2004、2005、2006三年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教师到达70多次。

(4)科研成果层次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

2004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共取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近30项。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近40篇;在法律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教材近30部;获得省部级奖励15项。法学院教师的科研成果层次和在全国影响不断扩大。

(5)办学特色鲜明

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该校形成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的办学特色,这一办学特色主要依托法学院形成。法学院教师中有近50%受聘于国家机关和各种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法学院也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有14名教师受聘担任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面向基层和地方的师生社会服务活动成效显著。

(6)法学院的发展目标

法学院的发展目标就是:经过几年的建设,把法学院发展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特色鲜明的法学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基地,使法学院进入全国主流法学院的行列。

3.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5]

该系具有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教师2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9人,讲师10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1人,博士学位(含正读博士)教师6人。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0年10月正式成立。其前身是1953年建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和1959年建立的政治教育系。学院下设哲学系、法律系、政治与行政学系、社会学系、管理学系、西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实践教研室、西北少数民族妇女问题研究中心(学校直属)、西北民族宗教研究所、图书资料中心等教学研究机构。

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哲学、伦理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6个学术硕士学位点和教育硕士(MED)、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管理科学和哲学等5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普通本科学生900多名,硕士研究生200多名。

学院将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支撑,学位点建设为重点,本科教学为基础,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的方针,按照“学科体系分层规划,优势学科重点扶持,主干专业系统建设,诸学科交互促动,学科群整体发展”的思路,建立起总体布局合理、专业特色鲜明、研究力量雄厚,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文、经济、法律和管理等学科群,造就更具综合竞争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4.兰州商学院法学院[6]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的前身是兰州商学院法学系。1995年兰州商学院开设经济法本科专业,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法学系。2000年,法学系和社会科学系合并成立法政学院,2002年8月独立设置法学院,并设法学系。2007年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9月,社会工作专业并入法学院。目前,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专任教师44人,行政管理人员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人、副教授14人、讲师25人、助教1人;有博士学位的5人,在读博士学位4人,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30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到了80%。

该院下设法学系和社会学系2个系,现有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和经济法专业硕士学科授权点,有在校研究生69人。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0人、讲师18人、助教1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1人,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32人。博士和硕士占专任教师的88%,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截至2009年底,该院教师发表论文423篇,出版专著11部、编著20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级以上课题4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42次。

法学系设法学本科专业,法学本科专业设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司法会计四个专业方向,并已有11届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9届,毕业学生约600人;成人毕业生7届,毕业生约300余人。社会学系设社会工作专业,于2003年招收本科生,有两届毕业生。法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541人,成人在校生约300人。

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机构设有理论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社会工作等六个教研室及西部民族法制研究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诊所式”法律教学研究中心。法学院管理机构设有党总支、学院行政办公室、团总支和专业阅览室。

1999年法学院经济法学科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2年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被学校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这两个校级重点学科依托于财经类专业优势,着眼于现代法学专业发展的大趋势,立足于提高师资整体水平,改革和完善教学课程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强化学生的素质与能力培养,确立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基础,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为目标”的发展思路,在专业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7]

5.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8]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原西北民族学院法律系)是经国家民委和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的。自1992年法律成人脱产专科正式面向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招生起,截至2001年12月已举办十届17个法律专科班,培养毕业生700余人。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法学普通本科专业,1999年9月面向全国正式招收普通法学本科生。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2004年面向全国正式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2007年面向全国正式招生。

该院已经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层次较为完整的办学体系。法学院现有教职工31人,专职教师26人,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12人。在专职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的24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全院教师的92%。

6.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

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5年的原社会科学系,2004年撤系建院,成立人文学院。[9]目前,人文学院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部、法学系、行政管理系、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和对外汉语教学中心五个本科教学单位,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生导师13人。建立了8个学科组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10个学科方向。

兰州理工大学法律系隶属于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现有教师多名,其中教授、副教授9名,已获博士、硕士学位16名。已形成了一支较强的教学研究队伍。经过多年的努力法律系已形成了宪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等优势学科。

7.甘肃农业大学的法学专业

甘肃农业大学的法学专业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前身为1954年原西北畜牧兽医学院成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1993年由马列主义教研室和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大学语文教研组合并组建社会科学部,开设了公关与文秘、经济法、市场营销三个专科专业并于当年招收学生。

现有1个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点,文秘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劳动与社会保障5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017人,专任教师84人。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培养学生的就业方向: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人文学院法律系成立于2000年。法律系现有一个教研室和甘肃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等研究机构。法学专业学科门类基本齐全,专业基础有较大提高,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经过三届专科生和四年本科生的培养,在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素质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基础。

法律系目前承担法学专业课程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法学主干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十四门课程。二是法学专业课程,主要包括证据法、公司法、法律逻辑学、合同法学、法律文书写作、西方法律思想史、会计学与会计法、金融法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职业制度导论、国际贸易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婚姻与继承法学、仲裁法学、法律英语等十六门课程。这些课程注重了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采取了理论教学与大量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法律系现有教师共16人,其中青年教师在教师队伍中占主导,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近93.75%。就职称结构看:教授1人,副教授10人,高级职称占教师总人数的68.75%;具有中级职称的5人;就学历结构看: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的教师有3人,占教师总人数的18.75%,具有硕士学位的有11人,占教师总人数的68.75%;就教师的能力结构看:能承担两门以上法学课程的教学任务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98%以上,其中有4名教师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并从事兼职律师工作。近年来教师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自编教材6部,先后承担了12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其中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

2009年10月,该法律系以甘肃农业大学为依托,成立了甘肃省农业法学研究会,希望将其建成解决甘肃省“三农”法制问题的思想库,为政府决策提供“三农”法制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支持。

8.甘肃联合大学政法系

政法系是甘肃联合大学直属教学系之一,承担着培养法律、社区管理与服务专门人才和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双重任务。设立法律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教研室。现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四个专业,在校生400余人。多年来,政法系始终坚持面向市场,面向基层,服务经济,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办学思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改革为重点,走工学结合道路,不断探索实践教学的新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促使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层次不断提高。政法系有一支专业素质较高,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36人,其中专任教师22人,校内兼职教师6人,退休返聘3人,校外兼职教师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7人,讲师14人,助教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1人。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教师出版教材、专著十余部,有百余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目前我部(系)教师获得省厅级科研资助课题5项;校级教改项目4项。

政法系注重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现建有《民法学》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两门校级精品课程,思想政治教学部在全省高校中率先进行实践教学改革。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增强了思政课的实效性,思政课成为该校学生最喜爱的课程之一。2008年10月,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政课负责人和教师莅临该校进行观摩教学,其改革措施受到各校领导和思政课教师的高度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推广。

政法系各专业十分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建立了以案例教学为主的实践教学体系。近年来,在校内外相继建立了近10个实习实训基地,包括省外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建立的毕业实习基地,省内在县市区司法局、人民法院、法律事务所、社区等地建立的实训基地,校内建立的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实践教学和学生毕业实习创造了良好条件。政法系实行“2.5+0.5”教学模式和“双证书”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考证分别取得“计算机速记员资格证”、“ISO9000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该系与西北民族大学联合举办法学专业本科(专升本,民商法方向,专业代码030106)自学考试,学有余力的同学在校期间可以通过套读本科自学考试,获得法学本科文凭(加盖甘肃省自考委印章),通过相关考试者也可以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为就业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政法系有“法学社”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政法系分会”两个学生社团,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9.陇东学院政法经管系[10]

陇东学院政法经管系成立于2003年6月,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1人,教学管理服务人员4名,外聘教授3名。教师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讲师28人,助教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5人。自学院升本以来,有5项科研成果获省级奖励,5项教学成果获教育厅和学院奖励,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30多篇,出版(主编、参编)各类学术专著、教材14部,承担并完成省、校级科研项目17项。

政法经管系办学指导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重点,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科研促教学,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

其总体发展思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依靠全系师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强师范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建设,发展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专业,形成“两条腿走路”的学科专业办学格局;坚持教学是基础,科研是提升的办学定位,“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重视各专业均衡发展,加强学科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成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思想政治教育师资、公务员培养和教育科研基地;加快非师范专业的软硬件建设,将法学、经济、管理专业建设成为全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之一。

政法经管系的定位:以教学为基础,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结合陇东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各专业课程体系和培养方式,强化实践教学,培养能够适应教育教学、行政管理、法律实践、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和多层次需要的合格毕业生。

其总体目标:立足陇东、面向全省,为陇东地区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继续办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同时,发展法学、经济和管理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到2012年应用型专业在校学生占全系学生总数的3/5—3/4;在现有法学、财会专业实习点基础上,与司法机关、企业合作建设应用型专业实习实践基地15个;各专业建设2—3门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在学校精品课程基础上,逐步争取申报和建设3门以上省级重点课程;力争在10年内设立硕士点。

办学类型:教学型,即以教学为基础,以科研促教学。

专业结构: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并举,两条腿走路,以非师范专业为主,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协调发展。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知识结构较为完善、具有较强创新意识、能从事中学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的教师和能在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和社会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10.河西学院政治法律系

河西学院政治法律系的前身是原张掖师专政史系。1986年原张掖师专成立政史系,2000年在政史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上成立河西学院管理系,2007年7月在原管理系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河西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上成立河西学院政治法律系,现设有系办公室、法学教研室、政治教育教研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等机构。河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挂靠政治法律系。

政治法律系设有法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本科专业,同时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河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政治法律系已经形成了一支治学严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3人,专任教师3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讲师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4人,其中在读博士2人。目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730多人。政治法律系始终以学科专业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通过学科专业建设,政治法律系将发展成为河西及周边地区培养法律、思想政治教育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11.天水师范学院的法学专业

天水师范学院经济与社会管理学院下设有法学专业。每年招生50人。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11]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以及在中等专业学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法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二)甘肃省独立院校的法律专业

1.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法学系[12]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法学系成立于2001年,2002年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目前全系有本科在校生464名,共10个教学班。该系现有全职教职员工10人,其中专职专任教师6人,行政管理、教辅人员4人。专职教师分别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山大学等著名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5人。该系每学期外聘教师10名左右,来自于兰州商学院、兰州大学、甘肃行政学院、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或科研机构,其中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80%以上。

(1)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和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税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工商、财政、税务、技术监督、金融、商贸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法制工作,可在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专门机构从事一般法律实务工作。

(2)法学(律师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律逻辑学、律师学、司法应试专题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专门机构从事较为复杂的法制工作,可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3)法学(行政法务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行政、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具备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司法等公共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学概论、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政治学原理、社会调查与统计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从事司法行政管理、法律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工作。

2.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法律系[13]

该系1999年10月创办,现有教学班10个,其中专科班1个。共有学生507人。现有行政管理干部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教学秘书1人、学生专干1人、专职老师2人。外聘专任老师29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9人、讲师5人、教授、副教授约占教师总数的83%。

(三)甘肃省委党校及其全省的法学专业招生

以甘肃省委党校牵头在全省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的法学本科学历的法学授课点,招收了大量的党政干部并颁发中央党校的法学本科学历证书或甘肃省委党校的本科学历证书。同时,省委党校大量招收法学研究生。学制三年。学员修业期满,经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共甘肃省委党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有关待遇。

(四)甘肃电大及其全省的法学授课点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集远程开放本、专科教育,成人高职高专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为一体的公办新型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甘肃电大系统现有22所分校、104个工作站。

甘肃电大设有法律事务专业,设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司法文书、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课程。每年招生200人。

(五)甘肃省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招生

在我省的普通高等院校,如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大学、甘肃农业大学都开设了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招生,招收专科和本科法学学生。

(六)我省的一些民办院校的法学专业的开设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国语学院等都开设有法律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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