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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特别研究员_近现代中日留学生

时间:2022-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华特别研究员_近现代中日留学生四、在华特别研究员通过以上叙述,笔者力求阐明“在华第一种至第三种补给生”的派遣实态。首先,1937年3月制定的《在华特别研究员规程》,与前述第二种补给生规程中的相关手续事宜、留学中的义务等条款有所重叠,但存在两条明显不同的条款。与此同时,在外交史料馆收藏资料中,关于在华特别研究员的资料明显少于补给生相关资料,这成为揭示其实态的障碍。

在华特别研究员_近现代中日留学生

四、在华特别研究员

通过以上叙述,笔者力求阐明“在华第一种至第三种补给生”的派遣实态。但在派遣实施的第八年,即1937年(昭和十二年),另一种留学项目即“在华特别研究员”也得以启动。该项目旨在派遣留学生从事中国相关学术研究,这与第三种补给生的目标极为相似,但对于它们之间有何差异及为何在补给生派遣进行了七年后又设立这一制度等问题,尚无充足资料可以回答,此处只能停留在浅显介绍层面。

首先,1937年3月制定的《在华特别研究员规程》,与前述第二种补给生规程(换言之,第一种至第三种的规程亦然)中的相关手续事宜、留学中的义务等条款有所重叠,但存在两条明显不同的条款。其一,《在华特别研究员规程》要求“须于日本之大学或专门学校毕业,进行两年以上相关研究”,而第三种补给生规程中只要求毕业即可,不要求有两年以上的研究经历;其二,留学待遇更好。《在华特别研究员规程》记有“支付学费每年2500元以内,游历研究津贴800元以内。因特别事由而获得认可时,可增补前述固定金额一半以内。此外,如往返于本国与在住地之间或在住地搬迁等,给予旅费补助。旅费按照外务省在外研究员标准补助”,这与第三种补给生相比,待遇明显丰厚许多。总之,通过这些优厚的条件,就成了“选择比第三种补给生学识更高者,将其派遣到中国以从事学术及中国问题的研究”。

其次,以下按照录取年份次序,将在华特别研究员录取者的姓名和研究题目(47)排列如下。

1937年——麓保孝(中国哲学,特别是宋代儒学)、奥野信太郎(中国文学)、稻叶诚一(中国儒教现状的调查研究)。(www.guayunfan.com)

1938年——德永清行(中国经济和经济地理)、森鹿三(中国的地理历史)、佐藤匡玄(汉学及中国文学)、西川宁(“人文主义”的隋代艺术文学的展开)、水野胜邦(现代的中国文化与中国社会经济思想研究)、板仓秋夫(华北的地方病临床性研究)、实藤惠秀(近代日中文化关系及汉语学)。

1939年——李相佰(中国社会学,特别是关于中国社会基础),大岛利一(中国古代史相关图书研究、中国古代史研究资料调查、中国古代史研究成果调查)、日比野丈夫(中国的地理历史、中国的史迹及地理学相关资料调查、地图及地理资料调查)、高仓正三(中国现代语学和古代语的关系、清儒经说收集、近世俗文学、汉文写作)、白尾静一(中国政治经济思想及制度史研究)。

此外,在1940年的文件(48)中有在华特别研究员“酒井真典”的名字。酒井是否于1940年录取?除他以外同年还录取了哪些人?1941年以后又是如何呢?以上问题皆尚不知晓,有待今后调查。与此同时,在外交史料馆收藏资料中,关于在华特别研究员的资料明显少于补给生相关资料,这成为揭示其实态的障碍。就外交史料馆所藏资料而言,其中收录了与规程相关的资料等,但个人信息方面仅存有麓保孝和实藤惠秀的记录。其中有关实藤的记录里面写着他在东京整理完成《中国人日本留学史稿》不久就去了中国的情况,而且在那些档案资料里还有他写的报告之类的,但很遗憾未能见到其他个人相关资料,尚待资料的进一步发掘。在上述姓名中,关于奥野信太郎,正如本文第三部分所述,其于1936年被录取为第三种补给生,本该在北平度过两年,但在还剩一年之时便被选拔为特别研究员,所以以特别研究员的身份度过了补给生的最后一年。这样转换身份的例子虽无他例,但也体现了特别研究员具有更优越的研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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