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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学教育印象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刚来时,如果有职业然后到英国来做法学方面研究是可以的。英国的法学教育注重与时俱进,不断扩展新型课程,提高教学水平。在英国学习法学能使学生有机会攻读各种最新和最实用的部门法。所以,英国法学教育在世界上有口皆碑,培养出来的法律从业者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

第二节 英国法学教育印象

2009年9月-2010年9月,我有幸通过国家公派访学与英国法学教育零距离接触,经历了一年的课程学习体会和感悟,并在我的导师——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的法学院院长Caroline Strevens女士的悉心指导和介绍下,我从中深刻体会和感受到英国法学教育非常独特的一面,主要表现在法学院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两个方面:

一、外部总体印象

1.国际化特征显著

大学国际化就是大学办学理念、要素和行为跨越国界进行互动的过程和现象。是将“国际的维度”整合到高等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服务等诸项功能中的过程。举个例子,以前教学是在一国之内完成的,而国际化则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到国外学习一段时间,以培养国际视野。[5]爱丁堡大学的学生规模为2.5万人,其中有7000名海外学生;曼彻斯特大学3.6万学生中,海外学生有4000名;伯明翰大学2.6万名学生中有来自超过150个国家的海外学生。学生的国际化已经成为高水平大学的重要特征。[6]

与国内大学法学院清一色的国内学生相比,英国大学的国际化[7]特色明显。以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为例,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学生来源可以用丰富、多元来形容。本科生中除了英国本土的学生,还有来自欧洲的意大利、德国、法国、西班牙、保加利亚等国家的学生。研究生中有来自中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学生。博士生中有来自智利、加拿大等地的学生,以及许多其他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的学生。当然,还有来自各国国家的访问学者。从学生来源的国度来讲,可以说是五湖四海,全球各个角落来的都有,各种肤色、各种文化背景的都有。而国内的法学院,即使是在最有名的大学里,留学生也是凤毛麟角,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留学生,其国际影响和声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二是教师队伍也是国际化,有来自挪威、印度、爱尔兰、法国的。还有一位上《国际关系法》的老师,每当我说起你们英国如何时,他向我三次特别强调过他是德国人,使我牢牢记住了这个来自德国的法学博士老师。

三是课程讲授的国际化。如饭店业国际法律实务(Hospitality Law)、国际和欧盟商业法、全球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国际商事仲裁法等。

四是对外学术和教学实践的国际化。这里的学生有可能联系到海外的用人单位去实习。教师也有很多机会去参加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欧盟国家的学术活动、访问研究。学校的网页上有专门一栏介绍老师所参加的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从网上可以非常容易了解到老师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动向。

因为国情的不同,法律与政治密切关联,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巨大的差异。就我所了解的英国的法律体系与中国的法律体系有天壤之别。刚来时,如果有职业然后到英国来做法学方面研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中国的学生来这里留学学法律本科就太不现实了,回国就业恐怕他连从事法律职业的最基本的“敲门砖”——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也过不了,如此表示了中国的法律实务职场里从业的基本资格。朴茨茅斯大学商学院出现的中国大陆学生扎堆现象,以及在别的院系见到的大量中国学生相比,这里的法学院几乎见不到几个来自中国大陆的学生,倒是见到了一些少量来自中国香港的学生。为什么这里的生源如此国际化呢?

原因之一:英联邦法律体系的同质化,使得英国的法学教育国际化。就像国人极为诟病的“英语霸权”,英国的法律也起到了类似英国语言这样一种国际通用地位,成为国际流行的标准和参照物,英联邦国家根本摆脱不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影响。就像我国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的法律与大陆不同,但是香港仍然沿袭使用英国的法律,与英国的法律是一脉相承的。英国的法律文凭和执业资格在香港是可以通用的。当然,在英联邦国家也是通用的。自从20世纪20年代起,英国开始考虑让殖民地自主,并于1931年落实成为西敏寺草案通过,此时英联邦正式确立。英联邦的成立,是基于成员国之间的共同历史背景,让大家在独立以后能够继续维持自由平等的关系。现人口约18亿的英联邦由英国和全球的前英属殖民地或保护国共53个国家组成,其中30个为共和政体国家、16个为尊英女王为元首的君主立宪政体国家及5个为拥有自己君主的立宪政体国家。更重要的是,英联邦国家的一些案件的司法终审权居然在英国的高等法院,也就是说英联邦国家一些官司居然要到位于伦敦西敏寺前的米德尔塞克斯市政厅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去裁决。所以,英国的法律就像它的语言一样,是可以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通用的。中国高校排行榜低的法学院校正为法学教育危机中出现的生源危机而发愁,而英国的法学教育市场是全球化的,它不会为生源发愁,只会关注如何提高法学专业的排行位次,以吸引更优质的生源。

原因之二:在英国学习法学课程能使学生有机会攻读各种最基础、最新和最实用的部门法。英国现行法律的基础是英格兰普通法,由于历史原因,英格兰普通法也被用来构建世界各国法律制度的基础,包括亚洲、非洲大多数英联邦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英国法律构成了许多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在英国留学就能学到普通法的真正精髓。同时,全球范围内贸易形式和政治关系的变化使得法律实务和法律适用呈现出急剧扩展的势头。各国在各个方面都达成协议,例如贸易与关税、航空公司补偿与气候变化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谈判和立法活动。英国的法学教育注重与时俱进,不断扩展新型课程,提高教学水平。在英国学习法学能使学生有机会攻读各种最新和最实用的部门法。所以,英国法学教育在世界上有口皆碑,培养出来的法律从业者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重要的是,英国在世界政治和全球金融中所处的地位使得英国的法律服务业在世界上占据突出位置,英国的法律服务业收入仅次于美国排行世界第二,是国家重要的对外经济创收支柱产业,行业。

原因之三:英国大学把国际化列入重要发展目标。例如:不论是爱丁堡大学、伯明翰大学还是曼彻斯特大学,都非常强调国际化战略。爱丁堡大学的“四个确保”即:确保国际影响与知名度,让世界知道爱丁堡大学在干什么、为什么;确保吸引世界最好学生,不分国籍;确保科研实践水平世界一流,吸引世界一流人才来校工作;确保产生的知识被应用,充分体现了它的国际化水准定位。国际化大学能够面向世界来观察高等教育发展,以国际视野来指导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将教育的视野从自己国家扩展到其他国家直至整个世界,把国际的、跨文化的、全球的观念融合到本校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等诸项功能中。[8]

所以,不像我所见到的国内法学学生目前正面临着于2009年《中国法治发展蓝皮书》中正式宣布的大学专业就业排名——法科学生就业率倒数第一的巨大压力,这里的英国法学学生对自己的未来就业非常乐观,因为他们的就业市场并不局限于英国,而是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可以说是面向全球化的市场。

2.办学透明度高

在我国许多学生在报考大学之前,只是根据招生简章来确定院校和专业选择,相比之下,英国的法学教育透明度就要高许多,在入学前,学生和家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不同大学的法学教育水平。

一是通过排行榜。英国大学排名分为大学综合排名和大学专业排名,英国大学综合排名是评价某个学校的综合实力,从学校的教学质量、毕业生比例、研究水平、图书馆藏量、体育设施、就业率等无所不及。英国大学专业排名则是某学校该专业在英国各个大学之间的实力评估。每年的6月,英国的《卫报》和《泰晤士报》都要发布法学专业排行榜,横轴是学校,纵轴涉及五个方面的排名,一是研究水平(research quality),二是入学标准(entry standards),三是学生满意度调查(National student survey),四是就业前景(graduate prospects),五是总得分(total scores)。只要点击每个方面都有不同的排名。例如,2009年,以研究水平排名位居前三位的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伦敦大学、牛津大学。以入学标准排名位居前三位的是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以学生满意度调查为标准,排名位居前三位的是桑德兰大学、Derby大学、剑桥大学;以就业前景(graduate prospects)排名位居前三位的是剑桥大学、阿伯丁大学、伦敦大学。总排名是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从排名情况看,各个大学各有千秋。排名靠前的大学不一定就业好,排名靠后的大学不一定就业就差。所以,由于该排名既考虑整体得分,又考虑单项得分,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便于学生在选择学校时从自身的条件出发,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学校。此外,英国还有《每日电讯》(Daily Telegraphy)、《金融泰晤士报》(Finance Times)、维珍(Virgin,英国100强企业之一,世界500强)。这些报纸和机构每年对英国的大学从不同视角进行“排名”。比如《泰晤士报》主要侧重于大学的学术理论研究水平,而维珍主要侧重于毕业生对工商企业界的支持和就业竞争力。因此,谁也不会说自己的“排名”最有权威性。一些总体排名靠后的学校,其某个专业排名较高,也能吸引大量的学生去报考。

英国汇集了世界上最著名、最古老的学校,但也不乏全新式的、具有创新性和技术性的学校。英国的各个大学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传统专业。中国学生习惯于用中国的观念看待英国的事情,在咨询或申请英国的大学时,常常问道:这所大学在英国排名第几?以此作为自己选择学校的唯一依据。其实,在英国,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官方的正式“排名”。不过是几张报纸或机构就几项指标进行比较罢了。实际情况是,英国大学之间的差别不大。并且在西方国家,专业本身远比学校“排名”重要得多。欧美国家的学生在入学选择时,首先考虑的是专业,其次才是学校,同时,还要仔细考虑这所学校的地理位置、社会治安、交通条件等。

总的来说,人们可以非常轻易从网上查找到大学的排行榜和法学专业的排行榜,易于人们从不同角度了解这所大学。

二是对学校对教师的介绍非常详尽。各个学校的网站都有对每个老师的详尽细致的介绍,如教师的通讯地址、E-mail、办公室电话、教师的受教育程度、学术专长和研究发表的文章、教学领域、社会兼职等都有详细的介绍。当你一踏进大学各个院系的教学楼和办公楼,到处张贴着教师简介和联系方式。这很容易使学生对老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根据老师的背景有针对性地与老师沟通。我就亲眼见到,对法律实务有兴趣的学生会咨询一个有常年出庭律师经验的老师,如何成为一个出庭律师。对学术研究有兴趣的学生,他会经常与拥有名牌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老师探讨学术问题。

3.通过“开放日”来推介学校、吸引优质生源

通过“开放日”来推介学校、吸引优质生源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尚未引起人们的关注。而这在英国已经成为传统,学校必须为之的惯例活动,构成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亲自参加和了解了“开放日”,才知道里面有那么多“玄机”和意蕴,它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有着重要启示。

下面我以所访问大学的法学院的“开放日”为例来介绍这一活动。这里的一切教学秩序照旧,当你忽然发现某栋教学楼门前会竖起两面校旗,原来这一天是某个院系以招生为目的面向本国和海外学生和他们家长的“开放日”(open days)和(preview days)。有时,在晚上举行也常称作为“开放夜”(open evenings),常是针对研究生招生的推介。英国大学、中学招生都要举办“开放日”。一年内全英国高校各个院系的“开放日”的时间表,在英国的教育网站上和该学校的“开放日”一栏介绍中可以查找到,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开放日”照样也要举办。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提前与学校预约。如果是海外的学生来不了,也可以通过各个学校的“开放日”视频了解学校的概况。

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系列活动地点是城市和校园。当大批的家长和他们的孩子——未来的大学生,在某个院系的教学大厅里完成注册手续后,会收到一份印有学校标识的文件袋,里面装有学校、专业介绍的材料和小纪念品。这时,教学楼外早已有几辆等候的大巴车。法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志愿者会组织前来的家长和学生上车参观大学所在的城市。在近一个小时城市旅行中,家长和学生会了解到城市的发展概况、主要商业街、风景区、博物馆、城市文化、城市与大学的关系等情况。

如法学院老师有这样一段介绍:法学院往北走10分钟是这座城市的商业中心,这些地方集中了大量的银行、保险公司、大型超市,售房、租房中心、饭馆等。这会使得我们学生的生活非常方便。当然,更不必说这里碧波万顷、深邃辽阔的大海令您心旷神怡了,一年一度的海边“岁月畅想曲”文化周活动和几个著名的博物馆免费“开放日”不容错过。同时,学校附近还有地方治安法院(Magistrates Court)、警察局、出庭律师事务所(Barristers Chambers)、律师事务所(Solictors Firm)、政府部门、公民咨询中心(CitizensAdvice Bureau)、商业纠纷调解中心等,法学院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我们能够很容易的获得大量的法律实务资源,学生能轻易到这些行业和部门去实习。末了,老师会说一句:你们的孩子可以不来我们法学院,但不可错过距离这里的南走5分钟的GUN WARF(英国著名的名牌购物中心),西走5分钟的DOCK YARD(英国著名的皇家海军博物馆及古今战舰的停泊的码头)。我们学院可以不吸引你和你的孩子,但是,城市的美景不容错过。

然后大巴车回到校园,家长和学生继续参观学生中心、健身场所、校园里的低年级学生宿舍(该大学不给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提供住宿)这时会在图书馆、教学楼、模拟法庭等与专业有关的区域逗留时间多一些。许多教室在上课,透过门窗,完全可以看到里面的实际情况。由于大学里全铺的是地毯,同时教室隔音效果非常好,外面来这么多人,里面上课根本不会受影响。

参观结束后,学校准备了午餐,有咖啡、饮料、品种丰富的英式茶点、奶酪等。晚餐一般会丰盛一些,会提供甜点和红酒。没课的老师一般都会与家长和学生共进午餐,他们胸前戴着上面写有老师名字、职称、职务的工作牌,很好辨认。这时,家长和学生会与老师互动交流。

第二个阶段是法学院的展示时间。活动区域将转移到一间大型阶梯教室内,首先是法学院的院长Caroline(卡若琳)女士致欢迎词,并通过幻灯片介绍学校和学院的整体情况,如:该学校、学院的历史发展过程;该专业“全国学生调查”满意度;课程设置;学制的长短的选择;教学方式,考试评价方式;办学特色;教师科研成果以及校园文化;不同学期的学习费用;学生住宿费用;学生如何理财等。接下来是本科生的招生老师Anne(安妮)女士,她通过制作精美,生动活泼幻灯片,做一个“为什么要选择到朴茨茅斯大学来学习法律?”的演讲,谈到了学生可以参加的大学和城市文化活动,学校的软硬件环境和学院对学生个性发展和就业的支持,学校能够提供给学生的海外交流机会,学校和学院各种支持学生就业的方法,以及毕业生的学习和就业情况回访等。

然后,法学院的一位老师通过幻灯片介绍了一门《接近正义》的专业课程,包括该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框架体系,该门课学生可能掌握到的知识,该课程与今后职业的关系。另一位老师介绍了在“清白项目”(Innocence Project)和“公民咨询机构”(Citizens Advice Bureau)所开展的法律诊所教育。这些都是这所教学型大学的颇具特色的专业课程和实践型的教学课程。最后,一个三年级学生Alex(阿列克斯)做一个演讲,用幻灯片展示他选择该所大学这门专业的动机、在校的学习情况、收获和感想,以及对自己未来职业的设想。

接下是提问时间。这时家长纷纷举手向做演讲的老师和学生提问。直到无人再公开提问,展示活动就结束了。老师最后提醒家长和学生不要忘记交回发给他们的就这次“开放日”的意见反馈调查表。虽然,活动结束,个别家长和学生会继续围绕他们感兴趣的话题恋恋不舍的与这里师生深入交谈。

百闻不如一见,如此高的招生办学透明度,可以保证在学生入学前,对学校的情况了如指掌。我没听到这里的学生提及像我接触过的中国学生老说的一句话,自己如何被这个大学冠冕堂皇的招生简章骗来的,更不会出现被某个大学正式录取了,来学校报到几天之后了解了情况,又决定弃学不上的情况。而且,我问这里的英国的学生,发现他们比中国的学生对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更满意和富有自信。原来在入学前他们就对大学和专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经过了反复权衡和比较后,通过深思熟虑,才做出慎重选择。他们觉得自己的学业情况与该大学很相配,当然也就对学校很满意。这时,我也不难理解在总体排名非常靠后的桑德兰大学的法学院,居然有高过剑桥、牛津大学的法学院学生的满意度,也许这个学校提供了令他们的学生最为满意的法学教育。所以,他们不可能出现中国的学生身上发生的现象:来到大学上学很长时间,才开始对这个大学的专业品头论足、或者痛心疾首地抱怨什么,因为他们不了解别的大学,也不了解自己,而且总认为所上的大学委屈了自己,尤其是他们看不到这个大学或专业的亮点。

英国法学院“开放日”给我国法学教育以下启示:一是它能实现家长和学生对高校教育的知情权,促进学院与家长和学生的双向互动,加强了沟通和相互理解。二是能够帮助法学院进行教学定位。正如法学院Caroline Strevens院长这样给我解释“开放日”作用:“我们非常重视学院的‘开放日’活动。为选择合适的学校,家长将带着他们的孩子至少要参加5个学校的‘开放日’。不仅因为85%的学生是通过此活动招来的,而且能够使我们了解社会和家长对办学的要求和期望,同时还能学习到更好的办学经验,改进教育质量。他们会将与别的大学的比较后的感受告诉我们,我们会了解到别的院校的好的管理和教学经验,发现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家长还向我们传递了社会对与学生未来雇用能力有关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这对我们教学定位非常重要。”“虽然,‘开放日’带给我们压力,但是也给了我们自我展示的机会。”的确,这次活动中我确实看到了教师和学生的风采,以及老师所表现出的爱岗敬业和团队精神。三是提高了学院办学的透明度,体现了社会、学生、家长对学院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因为面对参加过诸多“开放日”的家长和学生,都带着货比三家、十分挑剔的眼光选择学校和专业,迫使这所普通的英国教学型大学,必须展示出自己的独特魅力,办出自己的特色,才能吸引更多的生源。四是学校重视利用学院周围的城市环境、城市文化与学院之间的教学关系和学生关系借以提高对学生和家长的吸引力。实际中,他们确实很好地利用了城市中的法学实践教学资源。

最重要的一点,是体现了老师在招生方面的参与。国内许多大学的招生都是学校招生部门和院系领导关心的事,最多会利用一下老师的科研成果做宣传,他们也不会想到老师会在其中起什么作用。于是,老师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由于老师没有与招来学生及其家长沟通过,所以不了解他们及社会对老师有什么期盼和要求。如果老师参与了招生的整个过程,就能知道自己的授课及其个人魅力在学生和家长面前的分量,以及对招生所产生的影响,也就会在教学做到更加心中有数、更加负有责任心。在中国一些大学出现的现象招生人员看不起老师,认为是他们招来学生才给老师提供了饭碗,在老师面前骄傲自大,老师认为只需上课,关心学生没用,不如关心自己的科研、职称更有用,这些想法在英国就不会存在。“开放日”使得教师、学生与学校、学院的管理层必须共同参与才能面对激烈的外在教育竞争和压力,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必须“同呼吸、共命运”发挥团队精神才能达到“共赢”的局面。招生与教师挂钩,既能让学校的管理人员重视教师的价值,也使得教师更加关心学校的前途和学生的受教育的结果。

“开放日”是让人明白学校踏踏实实做的事情,比宣传更重要。我国一些高校常提要去“行政化”,其实改变一些工作方法和程序,就能做到这一点。

4.以“赢利”为目的的教育产业化运作明确

除了英国本土和欧盟国家的学生,英国高校还有大量来自亚、非、拉以及大洋洲国家的学生,国际化、全球化的生源给英国的教育带来了滚滚财源。

英国的媒体公开宣布:“大学为英国经济带来巨额收益”,“高等教育产业的成长让它成为英国经济的主要产业”。斯特拉思克莱德大学对英国166所大学进行的高等教育经济影响力研究称:在2007年至2008年高等教育产业对英国的经济贡献是590亿英镑,较4年前增长了25%。总体经济贡献占英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3%,其经济规模超过飞机制造业和制药业。英国大学正日益成为英国经济中重要的雇主和盈利者。研究还显示,英国大学在咨询、知识产权以及举行会议中所获得的收入与英国印刷和出版业相当。仅外国留学生的校外开支一项就达到23亿英镑。同时,英国大学还购买了价值190亿英镑的英国本土产品和服务。英国大学还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了60多万个工作机会,解决了2.6%的英国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很多地区,高校往往是当地最大的劳动力雇主。该研究报告充分肯定了英国大学在英国经济结构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据英国政府“绿皮书”中的数据显示仅欧盟以外的国家在英国大学的留学生,每年就可带来五十五亿英镑的直接收入。[9]

英国女王每年都要为那些招收海外学生最多、教育最成功、或在海外办学最成功的大学颁发“女王奖章”。在英国政府看来,加大开拓留学教育市场不仅能改善和提高英国大学的海外收支状况,而且也能更好地发挥英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为了吸引生源,英国政府对国外申请留英的学生实行了诸多优惠政策。例如,为申请超过半年以上留学签证的学生提供免费的医疗保险;允许学期超过半年的留学生合法打工,且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英国学生学费为一年3225英镑,国际学生学费按照市场价格收取,他们不享有英国政府的补贴,一年学费分科目从1万到2.6万英镑不等。从利兹大学官方网站可以看到,国际学生一年学费分科目从1万到2.6万英镑不等,学习艺术、社会、教育等专业为10900英镑,科学、工程、广播电视和艺术专业为14200英镑、全日制MBA则为20500英镑,医科最贵,达到2.6万英镑。包括中国留学生在内的非欧盟国际学生学费平均在1.3万英镑(14万元人民币)。简单比较,英国高校录取一名海外学生便等于录取4名本地学生。我所访问的大学目前就接受了约2000名中国学生就读。媒体报道有些大学目前的留学生人数已占到学生总数的50%,在全英媒体专业排名第一的伦敦大学歌德-史密斯学院,其海外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70%以上。不仅如此,2010年年初,英国媒体还报道“英国的政府教育预算削减,赴英国高校留学学费将上涨”。据媒体报道:一项调查显示,在英国,海外学生的学费2010年一年上涨了5个百分点。根据不同的课程,海外学生学费从8,500英镑到32,000英镑不等。英国大学校长团所做的年度调查显示,学费在过去的十年至少增长了三分之一,有些课程的学费增幅甚至超过二分之一。调查还显示,只需在教室授课的本科课程相对来说比较便宜,每年的学费在8,500英镑至11,700英镑之间,平均费用为9,300英镑。这个数字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3个百分点。由于教学设备和仪器成本较高,学生需要在实验室进行试验来完成的课程相对昂贵。据统计,这类课程的学费从9,500英镑至14,800英镑不等,平均费用达11,500英镑,比去年增长了8%。[10]

英国政府近年通过英国文化委员会制订计划,将中国、巴西、中国香港、印度、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列为首批8个重点发展的教育出口市场,韩国、澳大利亚和美国等18个国家则被列为二类教育出口市场开发对象。英国政府这种将市场细化的做法显然收到了成效。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繁荣和国民整体消费能力的显著提高,拥有庞大教育市场的中国成了英国教育出口政策调整的重要目的国之一。现在中国已成为除欧盟之外的英国第二大留学生来源国。

英国的教育产业化给人们以下启示:知识优势能转化成为产业优势。教育能成为赚取利润的国家赢利产业,前提是该国生源的国际化以及在全球化的教育市场中具有竞争力。相比之下,我国的教育主要靠政府投入,其发展过度依赖政府,在全球化的教育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同时,由于高等教育盲目的大规模扩张,许多大学都出现了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形。如果中国的教育能办的像英国的高等教育那样具有世界影响力,从全球教育市场中广招国际学生吸收海外资金,那么政府的压力和高校的压力会大为减轻。

曾经我去了伦敦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法学院,看到教室走廊上的课间休息时涌出的大量说中国话的中国学生,恍然如在国内的校园里,使我一次次感受到英国教育对中国学生的巨大吸引力。与英国教育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相比,随着中国人口出生率的降低,接受教育的人数进一步减少,再加上发达国家全球化的教育市场扩张,中国海外留学日益火爆,我不禁为自己的大学和自己的未来担忧。当前,几乎所有的国家重点支持的国内的重点高校眼光还定向在国内的生源,无心争得海外教育市场一杯羹。可以预见,未来位居高校生源“食物链”下游的中国的非重点大学和专业排行榜低的院系办学风险将与日俱增,势必导致这些学校的教师职业前景黯淡。

5.内外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

由于其独特的高等教育办学机制,英国十分重视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并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面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英国,议会、政府、专业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的不同角色的扮演和分工协作使优质教育资源的保障体系得以顺利运行。

(1)议会和政府

大学主要的、稳定的办学经费大部分来自政府拨款,学生只需要每年象征性地交纳少量学费。英国政府资助高等学校的主要方式是替学生交纳学费,向学生提供助学金,向大学提供教学经费,以及提供科研基础经费和竞争性项目经费。但政府并不直接分配经费给大学,而是通过中间机构的运作,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的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在北爱尔兰是就业与学习部),根据政府意图、大学学科设置、招收学生情况和科研水平的评价结果对大学提供经费资助。

(2)专业机构

①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

大学外部评价中最重要的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因为其评估结果被作为高等教育拨款机构对大学拨款的重要依据。它对所有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并向公众公开发布评估结果。该机构成立于1997年,其董事会履行管理职能并负责制定全面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战略规划。

②区域性的质量保障机构

除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外,区域性的质量保障机构还包括:英格兰教学大纲与学历管理委员会;威尔士学历管理、教学大纲与评估委员会;北爱尔兰教学大纲、考试与评估委员会和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

③法定专业质量认证机构

在一些特定职业资格相关的专业领域,如工程、法律、医学等,英国还有由法定的行业组织实施的、带有行业准入性质的课程质量认证,以保证课程设置的资质满足职业资格的要求。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成立之后,专业和法定机构专业准入性的学术课程越来越多地参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制定标准要求。

④高等院校自身

英国高等院校的内部评价是高校质量的重要保障。评价方法包括课程负责人提交的课程实施情况报告、外部评审者的评价意见、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反馈意见、外部专业评价机构的评价报告以及毕业生及其雇主的意见等。评价结果对于改进教学和提高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英国大学是自治机构,为自己的学术标准和质量负责。每所大学都有自己的内部质量保证程序,对课程项目(programmes)包括正规检查(regular monitoring)和周期性评估(periodic review)。

正规检查(regular monitoring)检查课程项目是否有效达到目标,学生学习是否成功。由提供课程项目的院系在每学年末自己进行。其中要考虑:校外考试员的报告、教员的反馈、学生的反馈、相关专业团体的报告、以前学生及其顾主的反馈,在基础上对课程设置进行调整,以保证课程的有效性。

校内周期性评估(periodic review)。校内周期性评估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一般要请校外专家参与,一般检查课程项目的目标是否仍然有效、并对为学生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检查。

校外考试员(External examiner),每所学校都聘请校外考试员。校外考试员是从其他学校或相关实际工作部门聘请的独立的学术专家,他们对某一课程项目提出中立的意见,直接向校长报告。校外考试员对下列问题作出专业判断:根据有关课程标准(subject benchmark statements)、学校对课程项目的特殊要求等判断课程项目的标准是否适当、学生成绩标准(the standards of student per formance)及其与其他院校相近专业学生成绩标准的可比性、评价、考试及授予学位的过程是否适当。

内部质量评估每年评估若干系,五年一次循环。评估中把好的典型进行总结,并反馈给各个院系,以相互促进。这种内部质量评估制度在该校内部质量控制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在内部质量保证方面,课程质量的保证是非常关键的。

6.精干、高效的管理架构

就拿我所在的学校与我所访问的英国大学相比。英国高校里的行政人员少于我国。我所在的大学,从校长层面看正副校长有6人,正副书记有3人,还有校长助理。英国大学的校长有正副两人。国内一个院系正副院长有3人,书记有1人,办公室主任1人,团委书记1人、辅导员1人、教学秘书1人,正副院长有1人是教学人员。其余的人员7个人都是非教学人员,而英国正副院长2人,只有1名专职秘书。可以说不上讲台的只有1人,其余的工作教师是双肩挑,如个人导师、年级导师都是由任课教师来承担,这些老师承担这些工作都以1/4的课时计算工作量。这样既提高了老师的收入,又促使老师关心学生的日常学习。

但是,英国高校的日常事务教育管理活动并不比中国少。英国高校学生事务实行两级管理,学校校务委员会(Council)和学术评议会(Senate)。一般设立与学生事务有关的委员会,负责就学生事务的政策和战略向校务委员会(Council)和学术评议会(Senate)提出建议,代表校务委员会和学术评议会监督政策与战略的实施。成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牧师代表、学生代表。其职能部门为学生事务机构,面对全校学生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学校学生事务机构的直接领导或是分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或为其他高级管理者。

英国高校的管理体制总的来说是委员会调控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各个层级的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对学校的事物进行决策。学校的管理由常务副校长(Vice-Chancellor)领导下的行政体系执行(英国大部分的高校的校长只是名誉上的校长,不管理具体的学校事务)。

学校设立教育发展支持中心,职责是为学生、教师、未来的学生和毕业生提供发展和支持的服务,中心下设七个部门。(1)学生学习中心:为学生提供学习方面的建议、信息和辅导;(2)职业部:提供职业教育、信息和指导;(3)残疾学生中心:为残疾学生提供学术和实际的帮助;(4)咨询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5)学生医务所;(6)福利部:提供满足学生需要的实际服务,包括困难贷款、助学金、移民、签证延期、住宿、健康发展、照顾儿童;(7)教学部:通过鼓励出色教学和增强学生独立学习技能,致力于促进教学活动的发展,支持学校教与学战略的实施。教育发展支持中心要对学校学术评议会下设的三个相关委员会负责,包括职业咨询委员会、学生支持和指导委员会、学习与教育委员会。

在院系一级,院长和系主任负责学生事务,并为每个学生安排一个导师。导师负责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指导,有的系在学生个人导师之外,还设有高级导师,负责全系学生的指导帮助。在系里也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事务的具体方面,如职业发展、心理咨询、残疾学生,他们与学校学生事务机构保持联系。但学校学生事务机构与院系只是合作的关系,不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院系一级没有专职人员和专设机构负责学生事务,所有人员都是兼职的。

英国高校普遍建立了精干、高效的管理架构,为学校的高效率运转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使得老师对整个教学进行参与管理;使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互相渗透,从而使教学工作真正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使学生工作在第二课堂自觉服务于教学,最终形成合力达到育人的目的。

7.重视对大学教职员工的培训[11]和对外交流

在英国大学的教师办公室的墙壁上,通常都贴有在一年内,学校提高校内教师的上课技巧和业务能力的课程。英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认为其职员是最有价值的资源,是最值得的投资,其人力资源部门每年会为所有员工提供内容丰富的免费课程和学习机会,内容包括大学或机构介绍、安全知识、管理知识、计算机知识、财务管理、团队培养、沟通技巧、退休规划、心理咨询,还有各种各样的教师论坛,例如在朴茨茅斯大学的网站上提前就公布了2011年9月份将召开论坛题为“在变化中经济时代如何创造性地工作”。去访问其他大学的网站也经常会看见这样的教师论坛。根据不同部门和层次的人员安排不同的订制课程和特殊培训,有时还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参加培训和学习在许多大学和科研机构都是必需的(特别是新加入员工),一般要求每年至少参加20-40学时的培课训程学习,其培训记录在年度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以此来促进员工的自我学习和提高。同时,在大学的院系员工的网页上,动态性地报道教师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和科研项目、项目资金、对外访学的情况。

二、对英国法学教育内部管理的印象

1.教学设施的实用功能强

我来到英国与导师联系上以后,导师当即给我安排了一间办公室,条件与他们院里的老师一样。里面有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电话、书柜等设施,电脑可以随时上网。虽然办公室不大,不到6平方米,但是足以让老师拥有一个独立工作的空间。我当时非常感动,但更多的是吃惊,因为我在国内虽然是个有二十年教龄的教师,却从来没有过单独的办公室。学校面积扩大了6倍,只不过有了间5、6个教师用一个18平方米的办公室,里面只有一张与其他老师共享的大办公桌,没有安装电话,更别提电脑等设施。对比之下,我现在非常感谢家里人容忍我多年挤占家庭空间,将家里设置成办公室,虽然他们对此不胜其烦,也实在不能理解我混这么多年居然连间独立的办公室也没混上。我真是非常惭愧!但这就是许多中国大学老师的真实工作环境写照!不仅如此,这里的教师办公室的走廊中间有复印机,老师可以自由复印和打印资料,纸张堆在一边,老师可以无限制使用。在这里他们的普通老师的办公条件与院长办公室的条件一样。当然,在我所在的国内大学里,副处级以上的干部才有这样的条件,而且办公室之大、条件之好还要胜过英国的教师的办公条件。难怪国内媒体报道国内大学里“49个教授竞争一个处长”的现象,媒体非常不理解为什么高校教授如此不值钱,为何对当官趋之若鹜,原来是因为在国内高校,当官的与普通教授的差距太大!教授们的心里难怪要失衡!而国外院长与普通老师的差距远远没有中国那么大。同时,这里还有专门的教师会客室和公用厨房,里面有24小时持续供应的热水、微波炉、洗碗机、公用的杯子、碗、勺子和叉子。还有一些院系教师的办公室周围,居然有公共浴室。

后来我逐渐发现,这里的其他教学基本设施也非常好。这里的课程学习分为两种,“lecture”(讲授课程)和“seminar”(研讨课程)。“lecture”课程和我们国内一样,都是大班授课,讲授本学科的重点内容和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是对现阶段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以及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的介绍,而并非是对书本中基础知识的讲述。基础知识的学习,由教师布置学生课下阅读大量书籍完成。“seminor”则是小班课,是需要教师具体指导的课程,一般10人到15人左右的规模,以研讨为主,学生围绕教师出的题目,提交“presentation”(学生小组完成的课程任务展示),并由教师进行点评。这样的课程意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和创新的能力。这里的“lecture”和“seminar”的教室是截然不同的,共同点是都有电脑和投影设施。这些设施性能良好,我从没见过它们上课用不成,而我在国内一些学校授课和听课时,时常发现的这些设施是仿佛聋子的耳朵--摆设,中看不中用。“lecture”的教室是大教室可以容纳100到200个学生听课,有平面教室、有阶梯教室,有200至300平方米大。“seminar”教室是小教室,只有不到20平方米的空间。我在国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教室授课,声音稍微一低,后面的学生就喊着“听不到”。而英国的教师声音并不比我大,老师也不用麦克风,可是后面的学生听得清清楚楚。我坐在教室后面听课,感觉声音非常清楚。后来我请教这里的老师,原来这些教室在建设的时候,非常注重教室的功能设计,“lecture”教室的设计注意避免周围的环境噪声的影响、聚音效果非常好,保障教师的授课时声音传送清晰。所以,上“lecture”的老师不用特意提高音量,这样老师授课会非常轻松的。“seminar”的教室里面有圆桌,有方桌,学生可以围坐在一起,便于大家平等交流。还可以根据课程需要,改变桌子的组合。此外,“tutorial”课的教室,“tutorial”就是个别辅导课,设计有三人间,有四人间的、有六人间的和八人间的,非常适合老师与不同学习小组的学生交流。当然还有模拟法庭的设计也是根据真实的法庭的样式设计的。

这里的教学基础性设施虽然质朴简单,也无多少装修,但真正做到了以教师和学生为本,突出为科研和教学服务的实用功能,设计非常科学。不像国内大学的建筑,建设前缺乏设计理念,真正的使用者感到极不方便,甚至就没有提供什么功能性服务。外表堂皇,华而不实。所以,学校从银行贷款花了过十亿元的银子,改善基础设施,当学校的领导正为自己的政绩自豪不已时,老师却没有感觉与过去有什么不同,无非教室多了些,外表漂亮了些,马路宽了些,而与自身有关联的科研和教学条件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英国那些外表质朴和陈旧的教学楼和办公楼,因为里面的有益于教学和科研的实用而合理的功能,让我真正感受到了英国大学以教师为本、务实、效率的观念!

2.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高

在英国上了一个学期的课,我对英国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感触良深:英国的教师更像一个老师!

首先,从形式上看,教师们非常注意授课礼仪。老师们总是提前几分钟或者按时来到教室。这里的教师以中老年教师居多,不像中国,由于扩招和大学评估,2005年后各个院校才开始大量招收年轻教师,所以不少大学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居多。英国的青年教师少、中老年教师居多。教师们非常注意仪表,女老师穿职业装,色彩素雅,年纪轻的男教师穿便装的多一些,男教师一般穿着质地考究的西装,打着领带,有的教师穿着大衣戴着礼帽,入教室后会脱掉大衣摘下礼帽。教师们着装端庄大方、整齐干净,举止稳重、气质典雅。所有课堂讲授课程教师们都是站着讲课,讨论课程时老师或站着或坐在学生跟前讨论。而我见到的不少中国老师,许多方面不够注意,个别女教师浓妆艳抹,穿着或过于鲜艳,或过于新潮时尚、前卫。一进教室,学生们眼前一亮“哇,X老师真漂亮!”。个别男教师穿着邋遢,头皮屑落满肩头,衣衫不够整洁,可以说不修边幅;有的走到哪里烟草味就带到哪里。课堂上,最煞风景的是教师和学生的电话出其不意地响起来。而这里的课堂上,我从没有见过老师和学生接听电话或发短信,安排好的课程也很少调来调去。

其次,老师虽不坐班,但是学生非常容易找到老师。相反,国内高校普通教师没有办公室,一下课老师就没了人影,课余时间在学校里很难再见到老师。这里的教师的办公室与教室相连,办公室的门有玻璃,从走廊上可以看到教师经常坐在办公室里备课或阅览网站。这里的学生要见老师,一般都要提前预约,学生给老师E-mail,老师从来没有不回的。透过门玻璃,如果看见老师屋子里有人,一般没有人会贸然进去,门口一般都有椅子或沙发可以坐一会儿。一般来说,这里老师时间观念强,预约好的不会让人等超过5分钟。教师办公室旁有教师会客室,常见学生与老师在讨论问题。

再次,从课的内容上来看,可以感觉到为完成每一节课教师所付出的艰辛劳动和诸多心血。这里的任何一门课的第一节课,学生们都会收到一本厚厚的关于这门课的学习手册(handbook)。里面的内容包括课程代码,负责这门课的几个相关老师的电话和E-mail地址、教学目标、学生应当从这门课程中学到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教师的授课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法、评价学生成绩的形式和具体标准、授课的时间表以及讲座课程(lecture)的课程大纲和讨论课程(seminar)中的讨论问题,在以上两个课程中老师还要详细注明学生每次课程学习的必读书目和参考资料。这里的老师不指定专门教材,所以老师要向学生清楚交代每节课需要阅读的书籍和参考资料,每节课老师要求学生有5个小时的阅读和完成思考题的时间。

不仅如此,如果老师的教案有新的修改,每次上课前还要给学生发新的课程讲义。这个讲义是用A4纸打印的,半面是老师的授课大纲,半面留给学生记笔记用。一节课的幻灯片一般要做近20张。有时,老师还要发课程补充资料。一个学期下来,学生手上就有2、3厘米厚的课程资料,资料都打好了装订孔,便于学生整理和归类。这里的讲座与国内授课相同,但是讨论课程课前需要学生提前准备几个小时才能完成,上该课时老师并不点名,却连珠发问,台下同学争先恐后、主动作答。更重要的是,英国的高校普遍使用“E-learning”教学软件,教师的详细授课讲义、讨论课程材料、老师的课程补充资料全部公布在学校内部的教学网络上,学生可以在校园网络上下载。由于每门课需要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门课程通常有两、三个老师负责实施和完成。作为一个资深教师,我非常清楚如果将课程准备到这个程度,教师投入的心血必定是巨大的。如此精心和充分准备后,老师自然能谙熟授课内容,讲起课来游刃有余,随着幻灯片一张一张地翻过,老师将上课的内容娓娓道来,体现出“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境界。

与英国教师对教学的大量精力投入相比,不少国内教师在现行体制下,还有从自身的内、外因方面看,在教学方面投入显然不够。目前高校间的评比、排名,都是以科研经费的多少,权威期刊、CSSCI或核心期刊文章发表的数量多少为主要依据。一个教师的晋升职称和提拔,考核单位就看他的文凭、职称、科研成果,缺乏对教学水平、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考核,同时,缺乏相应的有效的、科学的考核标准。虽然,大多高校教师非常忙,忙来忙去,但最忙的却不是教学:有的忙于考博士,有的忙于科研项目的承揽和完成,有的是忙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双肩挑”的教师忙于处理行政事务,各有各的忙法,但都忙得没有时间好好地投入教学。就算是上课,部分老师也是在上课时间让手机随时处于开通状态,担心很有可能因为短暂关机而失去潜在的获利机会。学生最害怕的是“双肩挑”的老师即行政(学校和学院领导)+教学型教师,课被调来调去的像家常便饭。

英国独到教学方法和管理方式也迫使老师不得不敬业。一是每个老师必须提交学生学习手册,就迫使老师对整个课程在课前就有一个系统详细的统筹规划。二是英国的课上有一半时间都是讨论课程课(seminar),老师要提出问题,还要去组织学生进行深入预习和准备。老师必须对学生回答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如果老师学问功底不深,很可能被“晾”在讲台上。这样的课程对老师而言,都有极大的压力和挑战。三是“E-learning”(网上学习)的全部教学资料网络化,这些都需要教师搜集大量的教学资料,并加以深入细致地分类整理。这些前提要求,本身就是一道高高的教学“门槛”,迫使老师不得不站在讲台上,必须做到“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先要准备一桶水”。相反,国内不少高校因为缺乏这样“门槛”要求,大学课堂上容忍了一批不学无术、照本宣科、尸位素餐“混课时”的老师。与国内教师主要以科研论教师相比,课堂上的英国教师更显得有真才实学,更有助于学生的学习!

敬业,就是尊敬、尊崇自己的职业,敬重自己从事的事业,专心致力于事业,千方百计把事情办好。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在其位谋其政”的传统。如何从体制和管理上保障教师的对教学的敬业,英国的经验值得借鉴。

3.重视法律实用职业技能的传授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在教学中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所涉及的内容只限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这种教育方式让学生学到了许多理论知识。但是,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综合性很强的学科。目前国内外法学界达成一个普遍的共识:法学教育存在一个理论到实践的鸿沟。当前的法学教育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重视职业培训即实务能力的培养。许多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走出校门后往往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困惑和尴尬:学了四年法律,面对实际问题和具体案件时,却不知如何着手。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查阅卷宗?如何调查取证?如何与法官打交道?法律文书又该如何写?一份工作总结和一篇学术论文该如何写?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对许多学生而言却有“老虎吃天,无从下口”之困。社会上流传的“有文凭不一定有水平”在这些学生身上成为事实。

英国是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它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和法学院,并以其高水平的教育质量和严谨的学风闻名于世。对比国内的法学教育,其对实用职业技能传授就重视得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要成为一个法律职业者必须到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职业培训。法学是正义之学、权利之学、秩序之学、强国之学、治国之学。在西方国家,法律职业是一个充满竞争、挑战和风险非常高的职业,但是也被认为是一个通过个人努力就能通向权力和财富的职业。太多的高官政要是学法律出身,他们做了极佳的示范,如美国总统奥巴马、克林顿,国务卿希拉里、英国首相布莱尔、俄国前总统普京、中国副总理李克强等。如果调侃一下女性学法律者,不要说前者的种种可能性,也许当不了总统,但可能能像希拉里、布莱尔和奥巴马的夫人那样在法学院或法律界邂逅未来的总统或首相丈夫。自古“富贵”“险”中求,尤其在西方国家,在这条布满荆棘之路,挤满了雄心勃勃、怀揣远大理想的年轻人。

由于激烈的学业和就业竞争,在英国从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只有不到50%的学生最后从事法律职业。英国的法官、检察官都是从律师队伍中选拔出来的,担任地方法院的法官(不包括治安法官),必须有7年的出庭律师执业的经历;担任高等法院的法官,必须具有15年以上的出庭律师执业的经历。所以,有人称:“对于有朝一日想成为法官有任何想法的法学院学生而言,哪怕成为低级法院的法官也被当成是对其长期且出类拔萃的律师生涯的承认”。所以,要成为法律职业者,必须从律师做起。在英国大学学制是三年,圆满完成学业之后,只能拿到法律本科学位(LL.B),并不代表该学生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成为律师,首先他们要通过共同法律专业考试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CPE)。然后,还必须有一年的职业训练阶段,在英国的律师有两种:事务律师(solicitor)和出庭律师(barrister)。出庭律师就是我们在影视片中能看到的,在法庭上那些身穿黑色长袍,头戴假发,口若悬河的律师。事务律师在银行、保险公司和一些商务机构工作(类似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一般不出庭代理案件。两种律师的分工不同。所到的培训部门也不同,事务律师要通过一年法律实践课程(LPC)(普通律师资格培训课程)的培训。然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合同,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两年实习。完成律师协会规定的所有培训与考核,成为律师公会登记在册的律师。如果想要成为出庭律师,就要到四大法律会馆,Four Inns of Court进行一年专职或两年在职法律实务培训(BVC)(大律师资格培训)。接受实务培训后并不意味着当然成为律师,在培训的过程中也是一个再选择的过程。有的人认为自己的性格和能力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就会转行。经过实习后的人,只有不到1/3的人最终成为出庭律师。

在我国,通过国内统一的司法考试已经成为一个人从事法律职业的最低门槛。从司法考试的内容来看,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法律基础性知识需掌握和运用,总体来说偏重记忆知识。近年来考题有较大的转变,开始注意考察考生司法实务知识灵活运用能力。许多法科学生,甚至是其他专业没有完成法律专业的学生虽没有经过实务培训但凭着刻苦复习司法考试,不仅可以通过考试而且还能取得很高的成绩。即使是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生、研究生,他们遇到实务问题照样无从下手。

实际上,学校是不能胜任实务培训的。在英国人看来,法律从来就是“由训练所得,而非教授所获”。因此,“法律可学而不可教”的观念在英国源远流长,尽管现在这个观念早已修正,但英国在教学方式上,非常重视学生自己的思维而不是教师的讲授。老师们极少将自己的见解带到课堂上来,而是以开放的态度,对学生所提的看法加以剖析、诘问。英国律师的实务培训却实实在在地交给了司法实务部门去负责,中国的法律职业者是用试卷考出来的,英国的律师是司法实务机构多年来一步一个脚印训练出来的。两者谁更能胜任法律实务工作,结论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即使四年的法学本科学习,职业训练仍然是不可少的。英国的本科学习分为学术学习阶段和职业训练阶段。并不是所有学习法律的学生都要从事法律职业,有的可能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如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务员、商务管理人员等,他们也就不会再花高昂的费用到专门的律师培训机构去培训。学校院系组织的职业训练是针对所有的学生提高就业能力的培训。

英国的大学有两大类:一种是研究型大学,如牛津、剑桥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布里斯托大学等;另一种是教学型大学,朴茨茅斯大学就定位此类大学。以该校法学院课程为例,除了全英国法学院学生必须学习的7门课程,学校还有许多体现自己培养特色的课程。这些课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介绍将实务性法律知识与法学基本知识相结合的课程,如《接近正义》、《起诉的艺术》等,类似中国的律师学,但涉及实务面要比中国广泛得多。这类课程由具备二十多年丰厚的律师从业经验,后转行当教师的人承担。二是结合本地实践教学资源开设的大量的实习课程。从法学院向北走10分钟是这座城市商业中心,这些地方集中了大量的银行、保险公司、大型超市、售房、租房中心等,还有有英国著名的GUN WARF名牌购物中心(这里的老师在“开放日”介绍学院时常说这样一句话,你可以不来我们学院,但不可错过离这里的北走5分钟的GUN WARF,西走5分钟的DOCKYARD(英国皇家海军博物馆及古今战舰的停泊的码头)。当然,更不必说这里碧波万顷,深邃辽阔的大海。同时,学校附近还有地方治安法院、警察局、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公民咨询中心(CAB)等,这所大学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其轻易获得大量的法律实务资源,该院学生能轻易到这些行业和部门去实习。三是还有一些课程则提供各种法律文件起草,如合同、法规和条例等的起草训练,以及学术论文的资料搜集、逻辑、引证、语法、谋篇布局、表达方式等方面的训练。

4.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按照英国有关开办法学院的要求,建设一个法律图书馆是开办法学院的必备条件,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图书馆是不能开办法学院的,而且法律图书馆通常是作为大学图书馆一个分馆而存在。英国和爱尔兰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The Britis hand Irish Associationof Law Librarians,简称BIALL)[12]是一个全国性的独立组织,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就有关两国法律图书馆的工作进行研讨。法律图书馆职员(Law Librarianship)是一个独立的职业,它不仅适用于大学里的法学院,而且法院、律师事务所也都要有法律图书馆,也都需要职业法律图书馆馆员。因此这个职业适用的范围非常之广。可以说,只要有法律职业的存在,就同时需要配套的法律图书馆职业的存在。

法律图书馆的馆员都是由精通法律知识的资深教师担任的。他们除了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外,还负责给一年级学生讲授LegalResearch and Writing课程。

Legal Research and Writing课程。这门课是法学院所有学生的必修课,其主要内容是向学生讲授法律资料、法律信息的情况以便如何查找案例和有关立法,包括查找书面法律出版物和网络上的法律信息资源,另外介绍如何把法律运用于具体的案例、如何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等。该课程是一年级的必修课程。英国是案例法国家,法学院的学生如果不懂得如何查找法律资料,是无法学习的,将来也是无法工作的,所以学生都很重视该课程。我国学者通常将这门课译为“法律研究与写作”,其实并不准确。Research的本意应为Re-search,是“重新寻找、再次寻找”的意思,在中文里我们一提“研究”二字,人们往往联想起学者的学术研究(英文常用Studies),因此往往误解这门课的真实意思,以为是教学生如何作学术研究。所以当有人说我国大学法学院不教授学生如何作Research,而律师和法官也不知道如何作Research时,我们会十分纳闷,为什么学生还有律师、法官要作学术研究?其实这是误译所导致的误解。而且Legal Writing在这里也不是指一般的法律文书写作,那是另外一门课即Legal Drafting,在这里其实际含义是Legal Analyzing,故译为“分析”较为确切。所以这门课准确地应译为“法律文献检索和法律分析”。而在国内我们没有这门课程,这也是令老外十分吃惊的事情。

其实有一点很明确,我们不可能在有限的三年或四年时间内教授给学生今后一生所需的各种法律知识,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如果试图这么做也是不科学的。法律的变化非常频繁,知识的更新日新月异,学校传授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分析、辨别、接受、使用新知识的能力。用我国的古训来说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法学院所能教给学生的最重要的有三点。

其一,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法学理论和理念、基本法律技巧。这些都是历久弥新、亘古不变的,是在法律的演变中永远不变、永远适用的根本性东西,也是将来以不变应万变、处理各种复杂法律问题要常常使用的法律原理、原则。

其二,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能够“像法律执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Think like a lawyer)。这对学生今后一生的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其三,查找所需法律资料、信息的方法,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如前所述,我们不要试图把学生今后一生所可能用到的各种知识、资料信息在四年内都装到学生的脑袋里,我们能做的仅仅是教给他们最基础、最基本的东西,另外就是告诉他们法律资讯有哪些,这些繁多的法律信息是如何分类的,将来用到某一方面的资料时应该到什么地方查找,如何获取所需法律信息。在这方面法律图书馆和馆长、馆员就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他们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教会学生获取法律信息的方法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是实现法学院在育人方面三大任务之第三任务。当然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基本的科研教学的资料服务是图书馆的应有之义务。由此可见,法律图书馆在整个法律教育过程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培养高质量法律人才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其重要性恰如工科的实验室。

现代图书馆早已不仅仅是藏书之地,而更是信息情报中心,每天源源不断地接受大量的信息,同时又把这些信息提供给有需要的读者。这其实也是一项产业,即信息产业。英国的Westlaw[13]、Lexis-nexis[14]都是资产达几十亿美元的法律专业信息产业公司。它们的法律资源信息对法学院师生基本是免费的,但学生毕业后做了律师再使用这些法律信息就要交付昂贵的使用费,由于学生已经习惯了这些信息系统,而且这些公司提供的信息非常及时权威,因此学生毕业后又不得不继续使用这些公司的服务,因此这些公司也就大赚其钱了。

区分英国大学法学院质量的高低,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其图书馆质量的高低。许多一流法学院都为自己有一流的图书馆而自豪。像牛津大学法学院、剑桥大学的图书馆,不仅设计非常古典豪华,家具极其考究,而且使用便捷,真正是user-friendly,让你置身其中乐而忘返,享受沉浸在书籍和知识的海洋中的乐趣。

朴茨茅斯大学还收藏了该大学的学位论文、考试试卷、展览资源等其他一些内容。这些内容中学位论文、展览资源等大都可以免费下载,仅有部分的考试试卷等不能免费下载。

5.英国独特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职业技能的掌握

英国的课堂除了传统的授课方式,他们的小组讨论学习和案例教学非常有特色:

(1)小组讨论学习

开学前学院的教授会与学生讨论该学期要修习的科目,通常在一到两科之间,并为其安排授课导师。授课导师会将主题、阅读书目,以及报告题目事先交给学生。学生必须在上课时,就指定题目撰写约二千字的报告(essay)一篇,到课堂中,在老师与同学(每班最多不超过三人)面前宣读,并接受诘问与评论。在此过程中,由授课导师针对个别学生的需要,给予鼓励,厘清观念,或进一步的指导。每学期结束,授课导师必须将个别学生的成绩表现,汇报给其学院的负责导师知悉,再由其予以“鞭策”。

(2)判例教学

①案例的获取和准备。英国是一个判例法的国家,图书馆已将这些案例系统地汇编到一起,学生从学校的图书馆的网站可以调阅出这些案例。如同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案例,详细的判决可以从网上轻易查找到。

在开学时,选课学生可以在课前到法学院的教学服务部门领取一份授课手册(handbook),表中会显示全部教学内容分为几部分,每一部分又分若干专题,而每个专题均由一系列判例构成。少则一两个,多则七八个。这些判例多数在教材上就有,少数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学生可以在教师的e-learning上下载。课前学生阅读这些判例,然后在课堂上在教师的带领下逐一讨论,一个专题中的判例讨论完毕,该专题的教学即告结束。

每一个选入英国法学院教学的判例,都有大量的相关材料,事实、判决、各种评论等,经常长达几十页。每一次课的总材料,经常达到100页以上,这些内容全由教师在课堂上讲授是绝无可能的。事实上,所有材料学生都必须在课前通读,明确案情与争议点,理论关键何在,规则如何变迁。到了课堂上,教师已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问题的解决者。学生已经在课前把知识吸收了,剩下的都是问题,教师就是要训练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训练的方法则是引导学生讨论。教师带领学生,一步步走向问题触及关键之处,探讨规则的合理性和边界。

②课堂组织和讨论

学生在学期开始时就被分为若干小组,每小组有10-20人的小课。在上课时,教师总是不停地在提问让学生回答,为了避免有的学生总是不被提问而懈怠,每次课前,又给每个小组分配判例。课堂上讲到该判例,教师则会在该小组中随机发问,由浅入深,从案件事实开始一步步介入根本问题。其他组外学生如果有观点要表达,可以举手示意,然后对该组某个同学的观点表示赞同或反驳。学生完全可以表达不同于判决结果的意见,只要言之成理,这是非常受鼓励的。

如果不在课前做阅读是根本没法上课的,所以大家都会事先通读,然后在自己小组分配的判例中,每一个学生都会格外精心,设想教师可能的问题及自己的回答。而非本组的优秀学生,可以通过举手发言来表达观点。这样既可以督促学生用功,也能给优秀学生机会。

6.同行评审(Peer Observation)是教学及教师质量的一个重要保障

英国法律院系的老师通过同行评审建立起教学与学术之间交流的桥梁。同行审议体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教师授课前的阶段。在同样学科之间不同院系的老师可以审阅别的学校老师的教学材料。也称同行听课(Peer Observation of Lectures)。不管是年轻教师的课程,还是年长教授的课程,都会有同行去听课,并作出评论。评论意见反馈给授课教师,以便教师改进教学。例如,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公法学的教学大纲、教科书、相关教辅资料、教学课件、课程时间安排等可能被交给南安普顿大学、肯特大学、伦敦大学、谢菲尔德大学的法学院的同行老师(一般都是principle lecture)进行审阅。当然学校是会给审阅老师相应的报酬大约600镑。这位老师会给这门课提出自己的意见。当然,有的老师要求非常严格,给这门课的设计提出较多意见,当然有可能另一个学校的老师也不认同。但是,有同行的审阅,课程的一般性的难度必须是过关的。这样保证各个法学院的同质性。但是,又是鼓励各个院系有自己的创新性。

二是教师授课考核学生的阶段。一个学期将结束前,学校会请外校的老师来本学校专门审阅自己熟悉课程的:教师出的试题、学生的试卷、学生平时的小论文、课程作业的完成、老师给学生分数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英国大学法学学生的考卷实行双向匿名(学生不知道哪个老师改他的考卷,老师也不知道他改的是哪个学生考卷),而且每份考卷两个老师批阅,如果两个老师给分相差太大,还要引入第三个人做裁判。一般上述材料也是匿名的,两天时间这个审阅老师可能有1000镑的收入。审阅完之后,这位老师会将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学院。学院会反馈给老师本人,作为老师进一步提高教学的依据。

这就不会出现我在教学生涯中出现的这样一种现象:由现在过高的奖学金(我所在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是8000元,研究生校级奖学金是11000元)这使学生十分关注自己的成绩,教师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由于老师一个人处理学生的试卷和作业,老师会把自己对学生的个人感情和恩怨带到成绩中去,同样的作业和卷子,给的成绩可能不一样,有时学生和老师关系好,老师会送人情分,如果与老师关系不好,老师可能公报私仇,压低学生分数。而英国建立的学生试卷、老师互相监督制度就会减少和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

三是老师评晋升职称的时候。老师的论文会被学术委员会转交给其他三个大学的同专业的老师,让他们评价该老师的学术水平。如果他们都不认可该老师的水平,这位老师的晋升的可能性是几乎没有的。

这些都与我国法学教育有很大的不同,在我国教学大纲是否合格是该院的院长来定。教师教学反馈意见常是学生或者学校督导的职责,与外校的同行老师毫无关系。老师晋升职称时,该老师的水平往往取决于该教师的科研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职称管理部门的数量、级别等形式要件,而该教师的科研实际水平考虑不多。所以,在高校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一个老师有关系、或者有各种各样的渠道和办法善于将自己的文章发表于高级别的刊物,虽然他或她的实际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并不被同行看好,但是晋升照旧。相反,另一个老师虽然写的专业水准非常高的文章,被同行认可。但是如果他不善于将自己的文章运作到高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或是数量不够,他可能一辈子也评不上职称。所以,我国许多学术水分特别高的人容易获得高职称,而真正有真才实学的人因为不会运作自己的科研,可能耽误自己的职称。所以,英国的同行审议对教师是一种实质审查,而我国对教师的管理更注重形式化和行政化。有些,拿上高职称的人,也让人面服心不服。因为英国的老师的评阅都是同行之间的审阅,所以晋升的职称的人可以让人心悦诚服。

7.在课程设置中穿插着大量的“法律学习技巧”知识的学习

我国的法学教育习惯于对学生的法律课本和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英国的法学教育中时常会发现在专业知识的讲授中,老师或图书馆的法律老师时常给学生开设法律技能知识的讲授以及教学中有大量地提高学生技能的培训课程。法学院为每一年级的学生发放法律学习手册(legal skill and handbook)。

图书馆的书架上也有大量的法律学习指导丛书,例如;《如何学习法律》[15]、《什么是和如何发现法学信息》[16]、《如何运用法学引证》[17]、《法律方法和推理》[18]、《法学研究方法指导》[19]、《一种法学学习方法的介绍:如何使用法学图书馆》[20]、《法律学生如何应对考试》。

以牛津大学的再版多次的LEGAL STUDY SKILL(法律学习技巧)[21]的教科书一书主要内容可以看出其特色。该书认为在一个法律职业的要求框架下,法律技能包括所有的学术和实践技能力。这是从一年级水平以及任何年级水平的都适用的非常有价值的学习法律的宝贵资源。该书明显的有三个部分组成,书中全方位地涵盖了法律学位开始学习需要的通过考试和评估来通向你未来的事业的全部法律技能。第一部分包括:“法律的资料来源”以及包括使用和发现立法信息,确保学生了解法律的来源以及使用技巧。第二部分包括学术阶段的法律技能,并提供一般的研究和写作技巧的建议。这部分还包括如何做参考文献的引用等一系列旨在帮助学生避免学术剽窃的技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部分致力于法律实务技能的介绍,帮助提高在未来的就是技巧如:谈判、演讲,该书包含了旨在支持一个真正实用的通向法律技能的方法,法律技能许多有用的功能。如:自我测试题、载于一个友好的色彩设计图表等。更广泛的活动,让您有机会学到一系列需要掌握的从使用案例到法律谈判的法律技巧处理等。每一种技能都是牢固树立在更广泛的学术和专业方面的以鼓励在法律技能学习的一种综合技能。教师可以在线试题银行的200多项即时反馈的多项选择题和为学生定做虚拟学习环境跟踪学生的进步。[22]

8.注重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

我国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短缺尤为严重,单一型的律师已很难适应市场需要。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高科技开发等法律业务和涉外法律业务日益激增,然而能胜任这些跨专业法律业务的法律工作者却凤毛麟角。

市场细分化促使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转向专业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市场急需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市场细分理论启发法律专业办学模式多元化,以避免“同质化”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为法律市场提供更适销对路的法律人才,英国的大学已经注意到这一点,调动本校的资源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

以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为例:设有以下硕士专业,公司治理与法律硕士、就业法律硕士、国际商法法律硕士、法学硕士。该法学院整合了校内的商学院、刑事司法研究所等的教学力量进行办学,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

【注释】

[1]此报告已经提交中国驻英国大使馆。作为访问学者国家有要求回国前必须提交全面介绍所在单位的情况的报告。

[2]参见: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本科专业介绍手册,http://www.port.ac.uk/courses/coursetypes/unde rgraduate/LLBLaw.

[3]见清华紫光教育机构网站。http://www.lamda.cn/chile/aboutExam/3.asp.

[4]参见:该学院的招生简章。

[5]大学国际化:见百度百科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3981069.htm.

[6]校党委书记黄蓉生在西南大学推进国际化进程会议上讲话,http://foreign.swu.edu.cn/html/118/20 10/10-21/2372.html.

[7]杨慧林:《英国高等教育观感》,《读书》2010年第3期,第79页。一文中认为:英国大学所推行的“国际化战略”首先聚焦于学生和教师的国际化来源(即所谓“全球公民”的意识),教学活动的国际化理念(国际化的课程设置),学术研究中的国际化问题(比如上文提到的几大优先发展领域),语言能力的国际化指标(试图改变英国学生之外语能力的局限,以及海外学习的国际化制度(即欧洲大学“伊拉斯谟计划”之外的拓展。

[8]《英国大学办学理念、资金筹措及国际化战略的特点》——中国高校领导赴英国培训团的报告。

[9]杨慧林:《英国高等教育观感》,《读书》2010年第3期,第79页。

[10]英国留学费用上涨5%学生热情未减,BBC英伦网,2010-02-10 18:35:00,http://www.neworiental. org/publish/portal0/tab6385/info459749.htm.

[11]杨中波:英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职位体系,http://ft.newdu.com/Management/OS/System/200910/1112 4.html.

[12]Welcome to BIALL,http://www.biall.org.uk/.The British and Irish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ians(BIALL)was formed in 1969.It is an independent and self-supporting body that was created to represent the interests of legal information professionals, documentalists and other suppliers of legal literature and reference materials in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Republic of Ireland.Since 1995 we have been present globally on the World Wide Web.

[13]根据http://www.westlaw.co.uk和复旦大学图书馆关于Westlaw使用指南介绍。Westlaw法律数据库是由汤姆森路透法律法规集团旗下美国West出版公司于1975年开发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新闻和公司信息平台。Westlaw法律数据库以汤姆森路透法律法规集团旗下的包括West、Sweet&Maxwell、RIA、Carswell、Australian Tax Practice(ATP)等28家出版公司作为后盾,其内容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香港地区的成文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美国法院卷宗(docket),1000多种法学期刊,1000多种法学专著、教材、字典和百科全书。法律格式文书范本和实务指南,覆盖几乎所有的法律学科。数据库内容的更新速度最快可达每10分钟一次。为了满足高校用户不同研究方向和检索需求,Westlaw赋予用户更多的客观化选择自由,不但可以选择绑定多达50个标签,而且页面能够实现灵活多样的变化。Westlaw现已成为全球使用量最多的法律检索在线数据库,美国法学院、律师事务所中的覆盖率几乎高达100%,并广泛地被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地区的大学、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所采用。

[14]根据www.lexisnexis.co.uk和http://www.lexisnexis.com.cn/english.LexisNexis?律商联讯是全球领先的资讯和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律师事务所、企业、政府和学术机构内工作的专业人士提供服务,其中包括:法律、企业、政府、税务、会计、学术和风险合规评估。LexisNexis最早推出的网上信息服务是Lexis?和Nexis?。作为励德爱思唯尔集团中的一员,LexisNexis拥有13,000名员工;帮助横跨6大洲,超过100个国家中的客户实现了目标。其资源主要来自于法律和顶级的新闻出版物。在全球,LexisNexis为客户提供40,000种法律、新闻和商务资源,超过50亿个可搜索的文档。LexisNexis为Reed Elsvier集团下属的公司,专业从事法律、商业、新闻信息和出版服务。Lexis.com法律专业数据库拥有15,563个法律资料来源,是面向法律专业人员设计的大型综合法律资料数据库。其中包括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国际商务管理局约300年的法律全文案例,美国最高法院从1790年1月到现在的案例和最高法院上诉案例,美国地方法院从1789年到目前的案例,来自破产法庭、国际贸易法庭、税务法庭、商标和专利权上诉法庭、退伍军人上诉法庭、商业和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及50个州中各级别法院的判决书,自1988年至现在的所有联邦律法包括联邦记录、联邦法规、美国首席检察官意见、联邦获取规则和增补在内的所有联邦规则,50个州的州宪法、法院规则与美国首席检察官意见等,超过600种法律评论杂志中的法律评论等。同时,Lexis.com法律专业数据库也包括了欧洲的联邦法律和法规,欧洲、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近二十四年来的全文专利资料,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加拿大、澳洲、新加坡和香港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案例等。

[15]Bradney,A.How to study law(5th ed.2005)340.07 HOW.

[16]Clinch,P.Legal information:what it is and where to find it(2nd ed.2000)340.07 CLI.

[17]French,Derek.How to cite legal authorities(1996)340.148 FRE.

[18]Hanson,S.Legal method and reasoning(2003)349.42 HAN.

[19]Hanson,S.Legal method and reasoning(2003)349.42 HAN.

[20]Thomas,P.Dane and Thomas:How to use a law library:an introduction to legal skills(4th ed.2001) 340.072 THO.

[21]Emily Finch and Stefan Fafinski:Legal Skills,Oxford University Press,USA;3 edition(August 15, 2010).

[22]见Emily Finch and Stefan Fafinski:Legal Skills.一书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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