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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性传播在新媒体中的创新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媒体”又称第五类媒体,这一概念最先是由时任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的戈徳马克于1967年提出来的,距今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因为,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信仰认同的前提是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而网络新媒体技术则极大地激发与尊重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自觉。

一、新媒体的界定及其技术特征给传播带来的影响

“新媒体”又称第五类媒体,这一概念最先是由时任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的戈徳马克于1967年提出来的,距今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然而,由于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新的传播媒介不断涌现,人们往往把所有新出现的传播媒介都称为“新媒体”,这样就导致至今尚未出现关于“新媒体”的统一定义。

马为公、罗青主编的《新媒体传播》在综合了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新媒体这一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读,并在书中采用广义概念,即“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通信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传播技术为基础,为用户提供资讯、内容和服务的新兴媒体”[30]。这一概念着重强调了新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技术层面的特征,然而却没有注意到由传播媒介技术革命带来的深层次变革,并且对新媒体的广义定义有过于宽泛、不够深刻之嫌。黄传武等人著的《新媒体概论》认为:“新媒体是指人们在交流信息的过程中制作、传播、接受、文化影响等可以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的互动数字传播平台。”[31]这两个表述不同的概念都指出了新媒体的两个基础性特征:技术上的数字化、传播形态上的交互性。简·梵·迪克的《网络社会——新媒体的社会层面》也认为新媒体的特征应该是“集成(integration)、互动(interactivity)与数字信号(digita1 code)”[32]。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笔者在此采用新媒体的狭义概念,即“在大众传播领域,以数字化网络传播技术为基础,能够实现交互式传播的信息载体[33]。新媒体以其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推送精准、性价比高、推广方便等特点在现代传媒领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继报纸、户外、广播、电视传媒之后,“第五媒体”——网络新媒体正在成为人类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当前,符合新媒体概念的媒体种类有很多: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其他各种社交媒体。新媒体诞生与发展的前提是电子信息技术的突破与飞跃,但是新媒体的运用给社会所带来的改变远超过技术层面的进步,正如麦克卢汉的预言“一个时代的媒介决定了该时代的本质,电子媒体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革命”[34],它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甚至思维方式,这也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传统传媒时代,马克思主义宣教者可以牢牢把控(报刊、广播、电视等组成的)大众传媒,建构起全方位超稳定传播格局,通过垄断传播话语权将马克思主义向大众进行全覆盖式灌输,并全程监控传播过程。这有助于通过传统大众传媒稳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当中的主流地位。但是在这种灌输过程中,大众被置于了被动接受的客体地位,使其最终很难信服马克思主义。

正所谓“传播效果的形成并不是单纯由所传播的信息作用的结果,传播行为和传播媒介本身都是形成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媒介所产生的影响大于内容所产生的影响”[35]。网络新媒体虽然对于传播内容没有丝毫改变,但是却给传统传播格局和效果带来了革命性变革。新媒体的开放、互联、匿名、去中心化的特征决定了再也没有谁能够在网络信息数字化传播中通过强制力垄断话语权而成为信息的权力中心。在网络新媒体架构起的信息传播空间中,大众的主体性被唤醒和尊重,主流意识形态的单向灌输难以奏效,意识形态呈现出多元化态势。马克思主义能否坚持意识形态主流地位将由大众的点击率决定,大众的主体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彰显和尊重。

其实,本质上而言,在网络新媒体视域下,网络传播技术特征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是高度契合且统一的。网络新媒体其实是在不自觉地通过自身的技术特征实践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旨趣。因为,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信仰认同的前提是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而网络新媒体技术则极大地激发与尊重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自觉。这种理论价值旨趣与网络技术功能的高度契合统一,将使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推动下的大众化进程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自觉信仰,而要达成这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目标就应采取有效对策。

二、网络新媒体视域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性传播的对策探索

(一)网络新媒体视域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性认识论的确立与双向互动方法论的选择

网络新媒介带给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在人民大众已然习惯于网络数字化生存的当下,能否遵循网络传播规律,探索有效路径,因势利导,用马克思主义真理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制高点,赢得网络传播的舆论优势,引领社会信仰认同,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成为人民大众自觉的价值信仰与行为准则,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成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在网络新媒体传播空间中,马克思主义宣教者和人民大众以数字化在场的方式平等互动,大众的主体性被唤醒并得到尊重,传统媒体传播视域下主流意识形态的单向灌输难以奏效,宣教者和人民群众成为平等的交往互动主体,任何一方都不具有话语霸权,但同时都有独立的网络话语权力。由此,主体间性认识论指导下的理论传播成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必然选择。

具体言之,宣教者需基于平等开放的政治心态,从人民群众实际的认识能力、理论水平和思维习惯出发,以提高网上引导水平、创新引导艺术为重点,适应网民快速阅读、浅阅读等特点,积极运用网络传媒新技术,通过条理清晰、简介通俗、幽默诙谐的网络语言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充满时代感、生活气息和艺术魅力的网络传播方式和形式来替代传统传媒时代学术名词满天飞、官方话语满堂灌的独白式照本宣科。同时,还要注意充分发挥网络大众中“意见领袖”的主体积极性,发现并塑造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养,在网络大众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够引领网络舆论主流方向的“意见领袖”,借助其在网络信息传播中覆盖面广、接触量大、信任度高等优势,增强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的影响力和亲和力,在嵌入式的软传播中使马克思主义逐渐内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信仰。

尊重人民群众历史创造者的主体选择性,并不是否定宣教者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引导。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决不能单纯为了赚取网络点击率而以牺牲理论的真理性与正义性为代价去迎合网络低俗、庸俗、媚俗的趣味需求。这其中宣教者的导向作用不容抹杀,宣教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原则性和方向性不动摇,以符合网络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方式,潜移默化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通过提高群众的价值品味、辨别能力和审美鉴赏水平,使人民大众在愉悦的艺术享受和强烈的情感共鸣中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认识论维度上的主体间性转向需要方法论上的配合才能收到成效。哈贝马斯认为主体间性是主体之间以交往行为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交往行为的目标是导向某种认同,认同归于……两相符合的主观际相互依存”[36]。由此可见,哈贝马斯在本质上是从双向互动的方法论视角对主体间性进行界定,并且阐明了双向互动方法论指导下的交往互动将促成主体间的信仰认同。主体间性认识论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也应通过宣教者与人民大众之间的交往对话走向共同的理性信仰。宣教者应与网络大众之间建立平等开放、双向互动的大众化方法论实践模式,做好网络沟通和交流,以“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37]的自信唤醒大众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在宣教者与大众主体之间平等的交往互动中,将马克思主义提升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因此,主体间性认识论是网络催化作用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必然向度,而双向互动就成为与主体间性认识论相配套、保证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效的方法论之必然选择。

(二)以线下实践强化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效果

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论述过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理论既指导实践又在实践中发展完善,既是实践的指南又是实践经验的理性总结与升华。实践是理论的来源、发展的动力和检验其科学性的唯一标准。所以,网络新媒体视域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须遵循知行合一的教育规律,以网络培育推动线下践行,最终实现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有机统一。

从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视角出发,网络大众具有独立的主体认知和价值鉴别能力。同时,网络打破了传统大众传媒构建的封闭信息场域,多元化意识形态竞相角逐,马克思主义要成为主流,仅仅依靠其自身的真理性,通过指导人民群众成功实践而让人民群众认同自己往往事倍功半,这就需要宣教者通过网络传播调动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正能量,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融入人民群众生活实际,只有“越多由他们(人民群众)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去检验它”,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才会越主动、越迫切,“它就越会深入他们的心坎”[38]

对于另一主体——宣教者而言,则需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的示范效应。因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说到底乃是一种塑造人的思想的活动,它以网络媒介为载体,以理论认同和践行为目标,其效果直接决定于宣教者的可信任度。一般来说,信源的可信度越高,其说服效果越大;可信度越低,说服效果越小。这说明,对传播者来说,树立良好的形象、争取受众的信任是改进传播效果的前提条件。大众也正是以宣教者的言行为信源,通过言、行两个信源所传递信息的一致性来考评宣教者的可信度。所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教者的主要力量——广大的党员干部要能够以身作则,在实践中诠释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内蕴,创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充分发挥以身作则、以自身的实践带动大众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通过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与现实践行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性。

(三)设置宣教者与人民大众“视域交融”的马克思主义议程

共同的理性信仰需要宣教者和人民大众在相互的对话交流中逐渐形成,而交流对话的前提是双方有一致的关注焦点。在网络新媒体领域中,马克思主义宣教者需要找到与人民群众受众主体之间“视域交融”的共同话题,唯有如此才能够逐渐形成社会共识。正如伽达默尔所说:“不是使另一个人受制于我们自己的标准,而总是意味着向一个更高的普遍性的提升……‘视域’这一概念本身就表示了这一点,因为它表达了进行理解的人必须要有的卓越的宽广视界。”[39]

然而,反观当前网络新媒体领域,各种异质意识形态并存,马克思主义主流地位受到冲击,究其原因,乃是社会不同阶层利益诉求“视域错位”的直接反映。利益诉求“视域错位”的多元化社会阶层都希望通过网络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及其背后的价值目标,并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回应。这也对网络视域下马克思主义宣教者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不同利益阶层即使对相同的信息内容也会产生认知差异。就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而言,有的会产生价值归属感而皈依认同,也有的会激发心理逆反而更加背离。

鉴于此,宣教者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网络传播中应尽可能关照到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大众的思想共鸣点,就大众普遍关注的现实利益焦点问题,“既讲清‘怎么看’又说明‘怎么办’,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讲清楚,把对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40]。在关照到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要的基础上,通过彼此交流与沟通,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从而使宣教者与网络大众双方主体间既坚持真理,又倾听彼此的观点,集聚网上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舆论引导合力,协调、整合网络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思潮,通过双方融洽的对话最大限度地达成“视域交融”的信仰共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和吸引力。而宣教者在关照大众不同阶层利益诉求的同时,也要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目标与网络大众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内在意愿相结合,提升宣教者和大众“视域交融”的境界,努力创新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传扬新风正气的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内容。此后,以理论共鸣集聚网上引导合力,推动马克思主义网络大众化的进程。所以,宣教者要能够以高度的敏锐感将马克思主义融入大众所共同关注的“交融视域”中,在信仰共识与认同中实现大众化目标。

(四)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教队伍

第五媒体——网络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态势。前网络时代,宣教者凭借在理论、知识、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具有完全的信息支配权和传播话语权,能够将自身的意识形态向大众进行全覆盖式灌输,并全程监控传播过程。然而,网络却以自身开放、互联、匿名、去中心化的特征打破了宣教者的信息传播垄断地位。为了适应网络传播新常态,打造一支既熟谙价值观理论,又精通传播学知识,且擅长网络技术的复合型宣教队伍势在必行

首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宣教队伍要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具有鲜明意识形态色彩的网络信仰传播活动。宣教者作为党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代言人”,其政治立场与觉悟将直接决定其效果。在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中也只有经得起各种“噪音”的考验、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宣教者才能本着开放平等的政治心态,在网络传播中以“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41]的理论自信,唤醒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同自觉性和践行使命感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宣教队伍要熟谙网络传播规律。具有过硬政治素养的宣教队伍要熟谙并利用网络传播规律,才能肩负起网络传播“把关人”的职责,保证马克思主义的网络传播效果。传播学“把关人”理论认为:“信息总是沿着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做出决定”。就马克思主义网络大众化传播而言,宣教者要坚守底线,对网络信息进行筛选,及时有效地过滤滋扰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的噪音和杂音,从而实现通过网络平台以马克思主义凝聚社会意识,唤起大众理论共识,引领大众信仰认同之目标。

再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宣教队伍要擅长网络技术运用。面对依然习惯于网络化生存的大众,能否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传播技术优势将直接影响到马克思主义的感召力和渗透力。例如,官方就曾通过“人民网”这一“国字号”权威媒体开通了“e两会”开放式沟通平台,通过高频率互动对话,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对网络大众碎片化信仰的有效整合,使大众化传播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效。所以,宣教队伍要擅长网络技术运用,着力开发网络载体,将网络“数字现实”、3D影像等技术有效整合,借助文字、图像、声音等网络多媒体优势,不断提升新闻执政能力,通过电子书、数字报刊、手机短信、网络博客、门户网站、虚拟社区、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网络文学、网络广播、网络视频、手机报纸、手机电视等多样化网络传播信道,以创造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网络思想教育的情境。

(五)立足大众网络新媒体传播接受习惯,凝练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内容

伴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人们的思维方式和阅读习惯发生了潜移默化的转变。在网络新媒体传播条件下,大众的“浅阅读”习惯正在形成。所谓“浅阅读”就是对抽象理性思考要求不高的扫描式、跳跃式的阅读方法。“浅阅读”虽然不利于传播内容的系统理解与逻辑认知,但是在传播中,尤其在网络多媒体技术的支撑下,可以迅速地刺激受众的视听感官并引起其短暂的心理愉悦,可以调动网络大众的阅读兴趣,对海量信息的获得和筛选能力也是一种训练。网络新媒体传播视域下的大众“浅阅读”具有获取信息的“量”的优势,而传统阅读有助于增强理论传播效果,促进传播“质”的提升。马克思主义宣教者要利用好网络新媒体传播中的质量互变规律,以增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传播实效。

这就意味着在传播内容上,网络新媒体传播不能再像传统媒介中一样出现大段的经典引用和理论阐释,而是由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教者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发现精练语言和典型案例,并将其包装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网络传播形式和内容,从而验证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引发其他网友的情感与思想共鸣。

以微博为例,一般而言,一条普通微博的容量是140个汉字,超出字数之后就无法发出。当然也可以在微博上传播整篇论文、通讯等,但是那需要以“长微博”的形式传播,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受众传阅此微博的意愿。因此,为了提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传播的效果,宣教者必须保证传播内容短小精悍,用尽可能少的文字信息抓住网民的眼球,触动读者心灵,引起大众进一步阅读或思考的兴趣,并促使网络大众在新媒体平台中发挥自身的主体能动性,积极地进行转发、评论,增强马克思主义传播的辐射力,实现在虚拟空间中的主体间传播。

运用网络新媒体传播的一大优势就是不仅可以用文字、图像形式表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方法和观点,而且可以用音频、视频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呈现,大大扩展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传播,这是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特点。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运用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阐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是一个创新,这种创新可以适应“浅阅读”时代网络大众对传播方式多样化的需求,能够激起大众了解学习、参与评论的兴趣。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中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传播就应善于利用这一优势和特点,综合运用光、影、音、像、文、图等立体化传播手段推介马克思主义,使广大网友切身感受到马克思主义的魅力,并最终由感性认知深化为理性信仰。但这也就为马克思主义传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足大众网络新媒体传播接受习惯,信息加工必须能吸引眼球,凝练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内容,让受众有所收获、产生认同。这样才会促使受众在新媒体平台中进一步转发与扩散,实现更大范围的主体间传播。

(六)积极正面回应网络新媒体中泛滥的非理性评论

网络新媒体具有互动开放特征,网络中所有人都可以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快速、便捷的沟通与互动。然而正是由于每个人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都被赋予了比在传统媒体中更为自由、更为便捷和平等的话语权,再加上匿名评论的功能,网络上很容易出现非理性评论泛滥的现象。其实,这种现象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更不只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这已成为网络新媒体世界中的一种“通病”。更多的人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纯粹地跟风与附和,通过“批判”和“反主流”宣扬自己的个性与叛逆,从而让自己成为网络中引人注目的主角,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心理满足感。在网络空间里传播马克思主义、弘扬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反而会被污蔑为“五毛党”,在网络中遭到所谓“公知”的攻击和批判,以至于“反主流”有愈演愈烈之势,马克思主义在网络传播中的主流地位遭遇着严峻挑战。

既然一部分网民纯粹为了显示个性、出于“好玩儿”而随意评论,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放任自流呢?当然不行,因为当网络空间中的肆意否定主流和结构传统成为一种风气,这股风气就会蔓延至现实社会,而且由于网络新媒体的迅捷性,其蔓延的态势将会超乎以往,从而给整个社会的信仰认同带来严重甚至是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面对这种态势,是不是可以对这些不理性的网民一律采用封号、禁言等粗暴的限制性技术手段呢?这类强制压服并不是一个较好的方法,只要其言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就应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其进行正面回应,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引导教育,使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及时改正并规范自身的网络言论及行为。

而对于在网络中蓄意、恶意攻击马克思主义的“意见领袖”,要视其情节严重和社会影响恶劣程度,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依法惩处。根据网络法律法规对网民的网络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性和威慑性管理和监控,积极预防网络行为主体的失范行为,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的主动权,形成一支政府管得住、网络大众信得过的主流网络媒体,正确引导网上积极的舆论方向,加快形成依法监管、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真正把网络使用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使网络大众在网络制度的遵循中认可制度所内含的马克思主义真理,从而保证马克思主义网络大众化传播向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的良性路径依赖方向发展。近年来,国家开展了一系列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包括恶意解构雷锋形象的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网络推手),恶意攻击中国慈善救援制度的“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网络推手)等。用法律手段对这些“大V”进行惩处,也是对网络中非理性信息的一种正面回应。

当然,根据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性传播的途径进行论述只是基于一个粗线条的分类。事实上,随着两大类媒体发展变化,特别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融媒体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融媒体的概念重在‘融’,重在将机构媒体分散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部门的内容资源、采编队伍、采编资源、采编发流程、产品形态、传播渠道、技术解决方案、市场对接等,融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来解决。”[42]“通过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科学运用先进传播技术,增强信息生产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传播主流声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43]在融媒体发展方兴未艾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间性传播又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也将愈发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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