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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息化水平评估

时间:2022-10-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形象地称为数字城市。城市信息化水平的评估指标是一种监测城市信息化水平的依据或标准。但是建立城市信息化水平的评估指标尚无先例,没有可供参考的范例。同时发布了国家信息化水平研究报告。经济实力指标直接影响到城市信息化水平,凡是经济实力强的城市,一般其信息化水平也相对比较高。因此城市信息化的目的或数字城市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城市的社会经济竞争能力,就是要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

8.1 城市信息化水平评估

8.1.1 评估的必要性

城市信息化是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大规模存储技术为基础、以宽带网络为纽带、运用3S技术、遥测、仿真与虚拟技术等对城市进行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时空和多种类的三维描述。可以形象地称为数字城市。

联合国于2000年6月5日至7日在中国上海召开了主题为“推动城市信息化、共创未来家园”的“亚太地区城市信息化高端论坛”,会议发表的《上海宣言》中,特别提出了“建立城市信息化程度的标准评估体系,通过评估标准,定期对各城市在推进城市信息化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进行比较,为缩小差距和共同发展提供依据,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

建立城市信息化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是确保城市信息化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是防止出现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内部的企业与企业之间出现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鸿沟”、“数字化差异”或“数字分化”所造成的贫富差异更加悬殊,和信息化、全球化水平差异造成的“边缘化”而沦为“被遗忘的”或“日益衰落的”城市或企业。有了评估指标,就可以及时发现上述问题和及早采取有效措施。

城市信息化水平的评估指标是一种监测城市信息化水平的依据或标准。如果没有这种科学的、公认的评估标准,就无法判别城市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优点和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所以建立城市信息化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是确保城市信息化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但是建立城市信息化水平的评估指标尚无先例,没有可供参考的范例。因此,制订评估指标体系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在此对一些城市信息化水平评估有关的指标简要介绍如下:

(1)信息化水平的评估指标。2001年7月30日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宣布了“国家信息化指标”。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受信息产业信息化推进司委托,在北京公布了国家信息化指标测算结果。同时发布了国家信息化水平研究报告。有专家认为,这一指标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这是继GDP之后,反映信息化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国家信息化指标实际上也适用于城市。

(2)城市综合实力评估指标。它也可以用来作为城市信息化水平评估指标制订时作为参考,它的主要指标有:城市规模;城市经济实力;城市经济结构及聚集与扩散能力、服务水平;集聚国际跨国公司的总部或分部的数量和规模;环境条件。经济实力指标直接影响到城市信息化水平,凡是经济实力强的城市,一般其信息化水平也相对比较高。

(3)城市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人口素质、生活质量。

(4)城市竞争力的评估指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部、建设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80多位政府领导和专家于2002年4月18日在成都举行了“2002年中国成都·城市竞争力论坛”,并提出了城市竞争力的评估指标,包括吸引并集聚人才、技术、资金、品牌及市场的能力、经济实力、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科技创新能力、人力资源、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

(5)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学教授英克尔斯提出的现代化指标体系。包括11项指标,同时给出了标准。

(6)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水平的评估指标。衡量城市GIS发展阶段的初步指标包括:①市政府建立协调和推动机制的工作深度,以及相关资金的投入强度;②所拥有的城市建设和管理资讯的种类、详细程度以及数据质量;③数据库的更新周期与监控机制;④公众地理资讯发布的技术水平和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的程度;⑤应用地理资讯的部门的数目,以及该部门传统工作方式转变的程度。

(7)城市投资环境评估指标。地区的评估指标包括人口城镇密集,工农业生产发达,科技教育力量雄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外向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资源环境佳,投资风险低。生产基地化,关联化和生产、研究与开发一体化。城市的评估指标包括:自然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能源、通信、建筑)公共设施、社会环境、法政环境及经济环境。

(8)效益指标。城市信息化水平也可以从它们产生的效益作为评估指标,包括它们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述。因此城市信息化的目的或数字城市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城市的社会经济竞争能力,就是要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

8.1.2 信息化水平测度的研究现状

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先进程度的标志。现在以信息资源为主导、以互联网等先进传媒为载体、以知识创新为核心的信息社会已经形成,信息技术逐步成为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同时,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能力在提升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关城市信息化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一直受到国内外的广泛重视,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

关于信息化测度理论的研究在我国还属于刚刚开始的研究阶段,对其进行量化的评价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术上将对区域信息化水平的测度研究归属于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对信息化水平测度问题的研究离不开综合评价理论的支持,离不开对信息管理学、信息经济学的依赖,离不开对信息科学的理解。

1.国际上一些知名学者和国际组织设计的方法

1)马克卢普法

美国经济学家佛里茨·马克卢普是信息经济学的开创者之一,“知识产业”这个概念就是马克卢普在《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配》这本著作中提出的。马克卢普将“知识产业”定义为由5个主要分支30个产业所构成。这5个主要分支是教育、研究与发展、通信媒介、信息设备和信息服务,马克卢普根据“知识产业”的划分理论建立起了对美国知识生产与分配的最早的测度体系——马克卢普信息经济测度范式。

马克卢普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知识产业的概念过于宽泛;二是将许多未被列入常规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内的社会活动或准职业列入其核算范畴。时至今日,虽然学术界对马克卢普理论中的某些观点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争议,但其思想对我们进行信息化水平测度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波拉特法

继马克卢普之后,美国信息经济学家波拉特在题为《信息经济:定义与测量》这本书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信息经济的测算方法。波拉特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以全社会所有的信息活动为范畴,将社会信息部门分解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交流与流通产业、信息商品业等的一级信息部门与包括政府公共部门、民间管理部门等的二级信息部门,从而构成了独立的信息产业。在该著作中,波拉特还利用美国国家统计数据具体地测算了美国信息经济的GNP值与就业人数,第一次使世人对美国经济结构和性质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

波拉特发展了马克卢普的思想,成功地利用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统计数据对信息产业的结构和经济规模做出了更为精确的描述,因而对信息产业经济研究具有重大的贡献。但是用波拉特法测度信息化水平也有明显不足。它基本上是从信息化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衡量的,而对社会生活、公用公益事业的促进方面则反映得很弱。用波拉特法的测度值大致表示“经济信息化”程度,并不能全面准确地描述社会信息化水平。

马克卢普和波拉特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并通过各自对社会信息部门的不同定义来测度信息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开创性的工作。他们的工作奠定了信息经济学的基础。

3)信息化指数法

信息化指数法又称为信息化模型,是1965年由日本经济学家小松崎清介(日本电讯与经济研究所)首次提出。这一方法问世以后,引起了世人的极大关注,备受各国的青睐。信息化指数包括一套指标体系,主要是从邮电、广播、电视新闻等行业中选取,由信息量、信息装备率、通信主体水平、信息指数4个主要因素构成,具体又分解为11个小的变量。

与波拉特法相比较,信息化指数法确实弥补了对社会生活信息化方面统计太弱的缺陷,而且数据容易搜集,统计方便,计算简单,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和对比性,实用性强。同时,这种方法将社会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相对阶段和相对差距用量化的方式反映出来,不仅能间接反映信息及其相关要素的作用和地位,而且还可以对社会经济信息化程度做出趋势预测。人们利用该模型可以测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纵向历史进程,以及横向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信息化程度的差别。但这种方法的问题和不足也比较明显,对在国民经济中信息化的作用又反映太弱,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明显感到对整个体系概括得不全。但是小松的社会信息化指数理论对社会信息化水平测度的直接贡献,打开了从社会信息化程度的角度进行综合评价的大门。

4)国际电联指标体系法及国际数据公司的信息社会指标法

1995年国际电联在西方七国集团召开的“信息社会”大会上,提出了一套评价七国信息化发展程度的指标体系,共包括6大类12小类。为简便实用,国际电联在设计中着重考虑了近年来以西方七国为代表的世界信息化发展的新特点与新趋势,忽略了各国信息产业划分与研究角度等方面的差异。1996年国际数据公司提出了信息建设指数法(亦称信息社会指数法),以评价各国收集信息、吸收信息及有效使用信息的能力。

近年来国外又涌现出不少指标体系,如1982年美国学者厄斯提出的三因子多参数模型法、1995年韩国的“信息化指数”评估体系、2002年澳大利亚的“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2002年英国的“电子经济”评估体系等。

2.我国学者提出的测度方法

1)综合信息产业力度法

靖继鹏充分吸收波拉特方法精髓,自行设计了一套新的信息产业综合测算方法,取名“综合信息产业力度法”。方法包括6大类,各大类又细分为若干小类,共计252项指标。

2)信息化综合指数法

钟义信等在广泛学习马克卢普法、波拉特法与小松崎清介法的基础上,从整体性、综合性角度出发创设了一种测算信息化水平的新方法,取名为“信息化的综合指数法(CIIC)。(CIIC)的指标体系包括5大类8小类。与现有的测算方法相比,这一指标体系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程度或水平。

3)区域信息化评价法

修文群从发展状况、质量、能力建设三个方面考虑建立区域信息化指标体系,有关指标分别为发展指数、质量指数、能力指数。这三个指数构成区域信息化综合指数。对三个指数的测算采用改进三标度层次分析法,综合考虑专家意见,设置权重,并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最后加权得出各种指数。这种方法包括7类,又细分为若干小类,共计138项指标。

4)企业信息化评价法

企业信息化评价,就是对企业信息化的经济效益的论证和分析,通过论证和分析企业信息化的路径、范围和速率,并最后选择企业信息化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推进方案。企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由五个方面组成:信息设备装备程度评价指标、信息设备的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信息人员配备程度的评价指标、综合水平评价指标与信息效益评价指标,每一个方面又有若干二级、三级评价指标,计算结果表明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基本程度和状况。

5)其他观点和方法

魏占武提出了现代信息技术比较法,把体现现代信息技术最为敏感的产品的应用率,作为测算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方法,同时提出了拉力系数法;陈昆玉引入权重到信息指数法中,强调测度方法的纵横比较;马崇明直接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数求解索洛生产函数余值代替信息化水平。

3.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及测度方法

从1993年起,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多项信息化指标体系软课题研究。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1997年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国家信息化的定义:国家信息化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会议还确定了国家信息化体系框架,包括:信息资源、国家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与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六个方面。

2000年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北京市统计局共同制订了北京市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依照覆盖性、特征性、可比性和前瞻性的原则,并借鉴国内外相关信息化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设置了六个大类,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网络建设、信息技术应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人才和信息化发展政策,共18个指标。这18个指标中的15个指标可以通过现行统计制度获得数据;宽带接入的家庭普及率需要在今后的业务部门统计中增加统计内容,并与政府统计部门建立统计渠道;网络资源数据库总容量、电子商务交易额需要通过政府统计或部门统计的专项调查和科学推算取得数据。

信息化指标体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化水平的标准。2001年7月,信息产业部正式公布了《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并成立了“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根据中国信息化发展的现实水平、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研究和统计体系的现状,设置了一套信息化水平总指数的指标体系,这套指标体系设置了六个大类,共20个指标。该体系主要用于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地区间横向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到纵向比较。指标的数据绝大部分在现有的统计数据中可以获得,个别没有的,做特定调查也比较容易获得,基本上可以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部门的信息化水平与发展态势。采用综合评分分析法(简单线性加权)对全国及各地区1995—1998年信息化水平和发展状况进行了初步测算。

利用这种方法也有不足之处,信息化测度指标设置过多,而且有的指标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容易造成相同因素在计算中占有过大份额,从而评价结果有失合理性;另外,权数采用德尔菲法仍然存在主观人为因素,有的指标目前尚没有相应数据,要做特别调查,不便于各地区动态测度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只重视对信息化现状水平的测度,而不重视对信息化质量和潜力的评估,其测算出来的信息化规模或信息化指数并不能真正反映信息化发展与建设的全貌。

无论马克卢普法、波拉特法、信息化指数法,还是国内学者提出的各种测度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方法,实际上都是在构建一种能够全面、准确反映社会信息化概念的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由于多指标体系中指标间往往会产生严重的信息重叠或解释变量的多重共线性,会造成统计的不准确,可见,如何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并通过它们来表征社会信息状况和发展模式是首要问题。

在《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提出以后,许多学者进行了应用与相关研究。主要观点简单阐述如下:

我国公布的《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与美国和日本学者提出的信息化水平测度的理论与方法相比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王爱兰(2004年)认为其指标体系还存在有待发展和完善之处。主要有:①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因而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测度一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和横向比较不同国家的信息化进程。②指标体系中由于选取的实物测度指标偏多,因而稳定性相对较差,不利于长期对一个国家或不同国家的信息化水平进行比较。③各指标之间的关系没有通过指标结构的设计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指标体系和指标结构上提出了完善建议。在指标结构上进行了调整,设立了3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和20个四级指标,使各指标的作用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能够从指标结构中得到明确的反映,进而使其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上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

吕淑丽等(2005年)应用BP神经网络模型尝试了对国家信息化水平的评价,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是由网络通过学习自动生成的,避免了传统方法中人为确定权重的主观性,使评价更具客观性和准确性。

向卓元等(2007年)利用系统动力学原理,对区域社会信息化的特点与原理进行了系统分析,建立了区域信息化测度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对综合评分分析法的仿真结果进行了比较,通过运用模型进行模拟分析得出应用系统动力学测度社会信息化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

李美洲等(2007年)深入地探讨了测度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理论与方法,并进一步提出了信息化水平发展指数,为信息化量化研究奠定了基础。文中还利用信息化水平发展指数实证测算了广东省1990—2003年信息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分析了广东省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特点。

徐小卜等(2008年)在“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广西区的信息化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方便测度,融入了最新测度指标,重点强调了信息技术最新方向。并将该指标体系应用到2000—2006年广西信息化水平测度中。

2006年,国家信息化办公室发布了《县域信息化工作指南》,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县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信息化保障环境、信息基础设施、经济信息化、政务信息化、文化信息化、社会信息化6个一级指标和信息化组织领导机构、信息化专项规划、信息化管理制度等28个二级指标构成。李瑾等(2009年)以《指南》为基础,同时结合北京实际发展状况,形成了6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以及61个三级指标,构成了北京市县(区)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采用记分法对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信息化指数进行了测算,通过建立信息经济时代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定量分析了信息化对县域经济的影响。

李立志(2010年)根据《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以及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指数法对2008年度河南省18个省辖市的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选择了五类建设因素共14项明细指标。然后利用线性回归模型,对省辖市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进行了相关性量化分析,依此实证了信息化建设对当前河南省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作用。

2008年8月,由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和上海市信息委3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长三角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研究”课题,在上海召开了课题结题会。此项课题研究形成了长三角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指标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城市信息化综合基础性评估指标组成,包含5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别是基础设施指数、使用指数、知识指数、环境与效果指数、信息消费指数等。课题组收集了“长三角”8个城市的大量数据,运用研究形成的指标体系和评测模型,对这些城市2003—2006年的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了全面测算。经评估,我省苏州市总指数和使用指数增幅均居长三角8城市之首,无锡市环境与效果指数增幅居首位,南京市知识指数增幅居8城市之首。下一步,苏、浙、沪三地将每年联合开展长三角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评测,并从2009年起逐步扩大评测范围,争取2012年将评测范围覆盖到苏、浙、沪的所有25个地级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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