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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社会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间的博弈分析

时间:2022-10-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两型社会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从整体上讲具有群体的和社会的性质,必须由众多利益相关者相互协作才能进行,而参与合作的过程就是共同的利益、价值、目的形成的过程,是行为功能上的相互协调过程,也是他们形成一个整体结构的过程。通过对各个行为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的分析,可以构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模型,从而有效地协调整体目的与个体目的之间的矛盾,促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的实现。

两型社会建设中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从整体上讲具有群体的和社会的性质,必须由众多利益相关者相互协作才能进行,而参与合作的过程就是共同的利益、价值、目的形成的过程,是行为功能上的相互协调过程,也是他们形成一个整体结构的过程。每个利益相关者在整体结构中占有特定的位置,通过整体可以实现他们独自不能实现的目标,形成一种合作竞争与共同进化格局下的整体集群。因此,在治理过程中,如何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也成为重中之重。

利益相关者从事自身经济活动都有自己的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来规划自己的行动。虽然,利益机制具有引导个人去实现整体利益的功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但是,各利益相关者对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的利益需求不同,即整体目的与个体目的之间存在矛盾,这种矛盾就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通过对各个行为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的分析,可以构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模型,从而有效地协调整体目的与个体目的之间的矛盾,促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的实现。

一、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农户的生产活动主要以生产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并且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从一般意义上讲,农户在生产要素投入已知的情况下(如农药、化肥投入以及自身劳动力的投入),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这一点上任何农户都表现为“理性经济人”,即追求依据自身价值而产生的效用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效用最大化实际上表现为经济利润最大化,然而,在这个目标价值取向下,农户生产活动是不利于具有公共品属性的农村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农业环境的低效和过度使用造成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公有地悲剧”。

(一)农户与农户博弈模型

假设有同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户甲和乙,并同时耕种自家的田地A和B(假设A和B相邻且面积相同),另有一河流W流经A、B两块耕地,甲和乙同时运用W中的水源灌溉耕地A和B,W为公用环境资源。此时,甲和乙各自施用农药、化肥进行生产,可知产出V是施用量M的函数,即甲的生产产出量为V1=f(M1),乙的生产产出量为V2=f(M2),而甲和乙生产活动对河流W的污染量P则与施用总量M(M1+M2)有关,姑且假设河流W所能承受的最大农药、化肥污染负荷量为临界值M0。我们根据经验可知,P值与M值呈正相关关系,即M值越大,P值就越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就越严重,且若M值超过了临界值M0,则势必造成生态环境恶化,河流W水质变差而无法达到灌溉效果。

现在从两个农户整体来说,假设在农户甲施用量为M10以及农户乙施用量为M20时达到临界值M0,此时,对于农户整体经济产出以及生态环境整体效果来讲,达到最优水平。然而,从农户个体来说,农户甲和农户乙并不知道也很难知道自己施用量达到M10和M20时效果最优,他们会同时发现,自己再增加施用量ΔM10和ΔM20时,产出V1和V2都将增大,并且他们也不会想到自己增加ΔM的增量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对于他们自身来讲,最优的策略就是增加农药、化肥施用量,使自己经济利润达到最大化而忽略对环境的影响(因为每个农户均认为自己一个人的行为对整体的影响不会很大)。正因为每个农户最优策略均与上述相同,导致了环境资源配置的无效率,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农户甲和农户乙理论博弈模型如表6-1所示。

表6-1 农户甲和农户乙理论博弈模型

从上述博弈模型可知,若农户甲与农户乙均选择策略1,即各施用量为M10和M20,刚好达到河流W的最大负荷量,则生态环境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然而,受利益驱使,农户甲和农户乙同时发现增加自己的施用量将会使自己的作物产出的经济利润上升,最终他们都选择策略2,即各施用量为(M10+ΔM10)和(M20+ΔM20),导致生态资源配置无效率,也即生态环境资源施用的“囚徒困境”[1]。若推广到一般情形,即存在大量的农户,生产行为与农户甲和农户乙类似,则最终造成环境污染负荷量加大,使生态环境恶化,导致“公有地悲剧”的发生。

(二)农户与农户博弈的实证分析

在对湖北省武汉“1+8”城市圈以及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相关农村地区实际调研过程中,通过结构式问卷调查和非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走访农户,获得了大量关于农户对农村生态环境影响的第一手资料。调查发现,当地农户与农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农户甲并不知道农户乙在其耕地上的农药、化肥施用强度,而农户乙也并不知道农户甲在其耕地上的农药、化肥施用强度(而博弈双方对称信息为双方都知道在一定范围内增加农药、化肥施用量将增加农作物产量),在不用为施用过量农药、化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付费时,实际调查显示博弈双方均选择增加农药、化肥施用量,以期得到较高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在非结构式访谈中发现,单个农户均认为自己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将对生态环境整体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不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从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大部分个体农户这样的思想综合之后,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总体上的影响。

另外,在非结构式访谈中发现,个体农户认为自己虽然不知道其他农户施用化肥强度的信息,但是普遍认为自己的最优策略是增加自己的施用量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因为被调查农户觉得如果别人施用较多农药、化肥而产量增加了,自己却因为没有施用较多农药、化肥而导致产量低下就亏损了)。正是由于各个农户均是这样思考,所以导致农药、化肥施用过度而引起生态环境污染,即双方在博弈过程中均选择策略2——增加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双方博弈模型如表6-2所示。

表6-2 农户甲和农户乙博弈过程

注:其中“-”表示按一般情况下施用农药、化肥,“+”表示增加施用强度。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一方面,每个农户都首先考虑自身经济利益,然后试图依靠别人行动而自己可以无成本地获得额外收益,这导致没有任何人愿意付出成本去治理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由于每个农户都可以免费利用农村生态环境资源,过度消费则不可避免,最终导致了类似“公有地悲剧”的发生。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生态环境这一公共物品资源,无论是生产性的生态环境资源(如植被、公有山地等),还是服务性容量的生态环境资源(如清洁的空气、清澈的水资源等),农户(假定为理性的经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用为消费公共物品而承担任何成本,于是便产生了“搭便车[2]问题。此外,当地村民还存在任意排放生活垃圾或生活污水却不用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而承担成本的现象,每个理性的村民认为个人的排放将不会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自身调节能力,然而由于农户个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积累过多,最终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因此,农户个体生产经营或生活行为均不可小视,积累到一定程度必定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打击。

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根据我国农业体制及产业发展状况,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有:农户与涉农企业。为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督频率,政府常常将主要的监督工作交给涉农企业操作。同时,涉农企业多是基地农户的承包者,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具有一致性,企业在政府和农户中存在双向委托-代理机制。由于政府没有对涉农企业的执法行为实行监管的约束机制,对企业监管处罚力度可能不够,甚至出现与农户达成某种协议的行为,即代理人从农户处收受好处,而农户可通过超量施用化肥、农药等多获收益。然而,这只是其中之一。另一部分重要企业是指能够影响到农村生态环境的乡镇企业或者污染会转嫁到农村的工业企业,如纺织厂、电厂等,这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对这些企业排污的监督主要靠政府来执行,然而政府需要较大的成本来监督与治理企业产生的污染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而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忽视对外部环境造成的影响,因此,在考察农村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影响农村环境的企业与掌握监督和治理权的政府之间的博弈也是关键的一环。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当污染物产生时,产污企业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处理或不处理。作为在政府部门中对环境起至关重要作用的环保部门,面对产污企业的污染物也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不对废弃物进行监测或对废弃物进行监测以确定污染物是否达标。当环保部门选择监测策略时,就要对产污企业的废弃物进行严格监测,若发现产污企业的废弃物不达标,就需要进行惩罚。环保部门这样做,不仅自身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需要得到上级部门的有效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环保部门选择监测策略是要付出较高代价的,有时甚至非常高昂。当然,这种代价可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环保部门的投入或奖励来补偿。

(一)企业与政府博弈模型

(1)博弈的各方都是理性经济人,其选择都是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其理性都是有限理性,各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2)政府部门通过监督可以检查到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政府的监督成本为C1,如果发现排污企业没有对其污染物进行处理时,将会对企业实施惩罚,罚金为r,且r>C1,r>C2

(3)当排污企业不对污染物进行处理时,会取得一定的收益,收益为R;企业如果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则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假设企业治理成本为C2

(4)设X表示企业治理的比例,Y表示政府监督的比例。

其中,政府与企业的演化稳定策略如下所示(表6-3)。

表6-3 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与企业的行为选择

企业纯策略治理的平均支付为:

E(B1)=(R-C2)Y+(R-C2)(1-Y)=R-C2

企业选择纯策略不治理的平均支付为:

E(B2)=(R-r)Y+R(1-Y)=R-rY

混合战略的平均支付为:

E(B)=XE(B1)+(1-X)E(B2)=X(R-C2)+(1-X)(R-rY)

排污企业的复制者动态方程为:

同理,我们可以知道,政府部门的纯策略监督的平均支付为:

E(G1)=-C1X+(r-C1)(1-X)=r-C1-Xr

政府部门的纯策略不监督的平均支付为:

E(G2)=-r(1-X)

混合战略的平均支付为:

E(G)=YE(G1)+(1-Y)E(G2)=2rY-C1Y-2rXY-r+Xr

政府部门的复制者动态方程为:

排污企业和政府行为的演化可用式(6-1)和式(6-2)组成的系统来描述。对于一个由微分方程系统描述的动态,其均衡点的稳定性可以由该系统的雅可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得到(表6-4)。

上述系统的雅可比矩阵为:

雅克比矩阵的行列式为:

雅可比矩阵的迹为:

trJ=(1-2 X)(rY-C2)+(1-2 X)(2r-C1-2rX)

表6-4 局部稳定性分析结果

下面的系统相图描述的为政府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的动态博弈过程(图6-1)。在这个图中,由不稳定点(0,0)以及(1,1)和鞍点连成的折线系统收敛于不同状态的临界线。

我们分析,当初始状态位于区域ACD的时候,系统将收敛到均衡点D(0,1),即排污企业不治理,政府环保部门检测;当初始状态在ACB的时候,系统将收敛于均衡点B(1,0),即排污企业对污染物治理,政府部门监督。

图6-1 政府、企业、村民三方博弈演化相图

对于排污企业来说,如果,则F(X)始终为0,这时所有的X都是稳定状态。,则X=0、X=1是两个稳定状态。并且当12时,X=0是演化稳定策略;当1是演化稳定策略。当C>r,即企业的治污成本大2于政府部门对排污企业的罚金时,也就是政府部门的惩罚力度比较小的时候,演化博弈的结果显然是治污企业趋向于选择不治理的策略。当处罚力度很重时,即r和C2无限接近的时候,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排污企业仍然选择对污染不进行处理的策略。这说明如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大,或者政府环保部门在对企业排污检测时检测出不达标的概率比较小的时候,环保工作就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自身环保队伍的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政府的环保部门来说,式(6-2)可能的稳定状态会有:Y=0、Y=1以及11三种可能。按照上面的分析方法,当时 ,F(Y)始终为0,这时候所有的Y都是稳定的状态;如果,则Y=0、Y=1是两个稳定状态。并且当时 ,Y=0111是演化稳定策略;当时 ,Y=1是演化稳定策略。当政府的监督成本过大,来自其1他方面的补偿或者监督力度过小,无法抵消监督成本的时候,政府的环保部门就会趋向于选择不监督的策略。

我们用以及两个比例来表示排污企业和政府环保部门的策略选择变化的复制动态关系,如下所示。

(1)当C2>r、C1>2r时,政府的环保部门和企业在博弈时存在着演化稳定策略。从长期来看,由于政府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查处超标现象的概率较小或者查出后对该企业的处罚力度过小,经过反复博弈后的双方在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后,环保部门将选择不监督策略,而同时,排污企业将选择不对污染物进行处理。

(2)当C2>r、C1<2r时,这时候政府的环保部门的监督成本可以被其他收益抵消掉,政府的环保部门将会选择监督策略,而排污企业尽管会面临被查出的风险,但在长期的博弈中,有限理性的企业仍然会倾向于选择不处理。

(3)当C2<r,这时候不管C1<2r还是C1>2r,政府的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不存在演化稳定策略,双方在选择的时候都会考虑到对方的选择。

(二)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农村生态环境破坏或者向农村转嫁工业污染现象较为严重的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点:一是产污企业不处理污染物的收益(或期望收益)大于处理的收益(或期望收益);二是政府由于监督成本与治理成本的存在,对不处理污染物的产污企业处罚力度不够,且不处理污染物的企业即使被发现仍有利可图;三是相对于发现污染物受到的奖励以及未发现污染物受到的处罚而言,环保部门对产污企业进行监测的成本过高,监督与检测存在较大难度,需要多部门协调以及企业的配合。因此,要杜绝产污企业不处理污染物的行为,确保环境不被污染,就必须对不处理者进行严惩,降低不处理者的预期收益。同时,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对环保的投入,严格执法,降低监测成本。

三、农户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化肥或农药施用量过大,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则日趋严重。农户主要是受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驱使而施用较多化肥、农药来使作物增产,政府则是代表公众利益,使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上述农户与政府的矛盾必然将引发农户与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之间的博弈。

(一)农户与政府博弈模型

假设政府作为代表公众利益的博弈方,为了避免公众承担因农户增加收益而产生的对生态环境的负外部性费用,则政府会对农户施用农药或化肥等行为进行限制,并加以监督处罚。这个博弈的参与者是政府和农户,政府的纯战略选择是检查或不检查,而农户的纯战略选择是限量施用农药、化肥等能导致环境污染产生的物质或超量施用这些物质。假设农户超量施用农药、化肥等能导致环境污染产生的物质可使每单位面积耕地增加收益R,C是检查成本,F是罚款(F>C),H是环境成本。如果p代表政府检查的概率,q代表农户超量施用的概率,则该混合战略纳什均衡[3]是:

p=R/F q=C/(F+H)

即政府以R/F的概率检查,农户以C/(F+H)的概率选择超量施用农药或化肥等物质,他们不同的纯战略组合的支付博弈收益矩阵如表6-5所示。

表6-5 农户与政府的支付博弈收益矩阵

在实际中,由于政府执行监督的成本C过高,对农户的监督不可能做到全方位,在监督概率p小的情况下,只要有经济利益驱使,农户就会选择超量施用农药或化肥等物质,即在违法收益高于守法收益的情况下,环保执法只能起到震慑作用,却不能起到实质性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作用。

在设定农户与政府博弈的理论模型中,我们假设农户是具有完全理性的,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并有两种生产技术可供选择:一是亲环境生产技术,其产品至少要达到无公害产品的要求;二是一般生产技术,对化肥、农药等化学品无限制地施用,其产品为一般产品。假设政府以生态效益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其收益函数,为促使农村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发展,政府对亲环境生产的农户进行引导和扶持(如政策优惠、补助等)。我们知道在理想化的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只要贴现因子充分地接近1,那么就存在一个子博弈完美的纳什均衡[4],使得参与博弈的局中人均选择合作的行动,从而实现博弈各方的激励相容。然而,无限次重复博弈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分析模型,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却是有限次重复博弈。何敦春等(2006)从食品安全角度,分析了农户对植物保护采用行为(也可视为亲环境生产技术行为),结果表明农户在第一阶段采取的唯一最优行动为“不采用”亲环境生产技术,可见,政府要生态与农户要经济,二者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利益冲突。在第二阶段农户所选行动直接取决于政府所选行动,因为政府的支持,农户采取亲环境生产技术,农户利益、社会福利和生态效益均能得以提高。同时,在农户已经采用亲环境生产技术的情况下,政府若能采取扶持行为,农户采用的积极性将得到极大激励,仍会继续选择采用亲环境生产技术,使得社会福利和生态效益得以提高。但是,在有限次的重复博弈整个过程结束的前一次子博弈中,农户不采用亲环境生产技术的行为仍有可能发生。显然,从政府角度看,博弈重复的次数越多,分摊到每一次子博弈中的成本就越小。由此得到的启发是:增加博弈重复的次数,延长重复博弈的时间链条,或使参加的各方感到交易结束的可能性接近于零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因此,政府需要制定长期的激励兼容机制,所制定的政策必须与相应经济利益挂钩,让农户把农村环境保护内化为自觉的经济行为,促进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农户与政府博弈的实证分析

在实际调研过程中,通过对农户结构式问卷调查与非结构式访谈调查发现,当地农户所关心的问题是政府出台了哪些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措施及其成效,并且初步了解了农户迫切希望政府可以在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上加大力度。通过对农户与政府的矛盾进行实证调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为:农户有提高作物经济产量的愿望,但政府希望农户可以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且农户一般都较为忽视与自身经济利益无关的环境资源,同时又希望政府能够加大投入力度治理生态环境问题。表6-6为有关农户生产经营行为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因素的描述分析。

表6-6 农户生产经营行为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因素描述分析

从表6-6中的均值可以看出,整体上农户施用化肥量为122.32kg/亩,农产品平均产量为779.64kg/亩,根据实地调研我们了解到农户有迫切提高作物产量的愿望,因此,农户有动机增加化肥施用量以提高农产品产量。从农户环境关注度角度看,整体上处于中间水平,与问卷中“无所谓”选项相符合,且标准差较小,说明农户个体普遍认为生态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另外,从化肥施用情况以及参与农业技术培训情况来看,农户均普遍施用化肥,且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较小,可以看出农户主要是根据自身经验来进行生产经营,可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经意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

在对农户对于政府采取的措施效果的认识以及农户认为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户对政府采取措施的反响较大,普遍觉得不清楚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且认为就自身看来,环境现状改善不大,有希望政府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的强烈愿望。农户对于政府采取的措施效果的感知情况分析如表6-7所示。

表6-7 农户关于政府采取措施效果调查表

注:数值从1至5分别表示“完全没有效果”“基本没有效果”“不清楚”“有一些效果”“有很大效果”。

从表6-7描述分析均值可以看出,整体上农户对于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效果感知值在3左右,即“不清楚”,说明政府在治理农村生态环境过程中,没有让农户感受到卓越显著的成效。可见,政府需要在治理上投入更大精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有的放矢,提高治理效率,切实有效地让农户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另外,我们还进行了一项结构式问卷调查——农户认为政府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查结果如表6-8所示。

表6-8 农户关于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改善生态环境调查表

注:数值从1至5分别表示“完全不同意”“基本不同意”“不确定”“基本同意”“完全同意”。

从表6-8可以看出,各选项均值均在4左右,即农户普遍基本同意该项整治措施,反映了农户迫切希望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居住环境。

通过以上对农户各项有关指标的实证描述,我们可以构建农户与政府实证博弈模型(未涉及政府对农户破坏环境的惩罚,与理论模型有出入),主要是通过以农户角度分析政府的整治行为,进而分析农户与政府在博弈时策略的选择过程,实证博弈分析如表6-9所示(其中C表示环境遭破坏的代价,F表示政府治理投入,R表示农户通过超量施用化肥得到的经济利益,L表示环境破坏引起农户的生产生活代价,Δ表示政府作为之后的微小成效)。

表6-9 农户与政府实证博弈分析

注:模型中的支付收益表示环境遭污染的代价或者治理所产生的成本。

从实际调研与上述实证博弈分析可知,政府认为农户采取限量施用策略且自己采取治理措施为最优策略,但农户认为自己采取超量施用策略且政府采取措施加大改善生态环境的力度为最优策略。由于农户选择策略2,最终,农户与政府所采取的策略均为策略2,即农户超量施用化肥而寄希望于政府来改善生态环境,政府则采取一定措施,但是成效甚微,同时也寄希望于农户能够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综上所述,最终目的是要使Δ增大使得-(C+F)+Δ>-C,即Δ>F,也就是说所取得的成效能够大于政府投入在治理生态环境上的成本,那么政府只要加大力度就能够取得较大成效。同时,政府也有强烈希望农户可以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意愿,只有政府与农户双方协作配合,才能够真正地保护、改善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

(三)结论与启示

从上述农户与政府的实证博弈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与启示:从农户角度看,农户在自己作物产量即自身经济利益保证的情况下有强烈地改善生态环境现状的意愿且在一定程度上寄希望于政府来进行;从政府角度看,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存在治理效率不高、治理效果甚微的问题,且在一定程度上寄希望于农户形成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意识。因此,对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农户自身需要认识到环境对于自己生产经营或者生活起居的重要性,要自觉保护环境,而不能仅仅寄希望于政府治理;政府则需要确切地了解农户的意见,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加大投入力度,同时也应当对农户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处,以加大农户污染环境的成本。最终,只有双方通力协作,才能够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真正的保护与改善。

【注释】

[1]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诽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

[2]该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于1965年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

[3]纳什均衡是一种策略组合,使得同一时间内每个参与人的策略是对其他人策略的最优反应。

[4]纳什均衡是一种策略组合,使得同一时间内每个参与人的策略是对其他人策略的最优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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