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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间的环境利益博弈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环境下,每个地方政府的行为并不是独立的,它们会估计来自于本地区之外的政策影响。既然地区之间的环境治理会产生溢出效应,在环境质量要求一定的情况下,本地区的政府有可能通过减少环境治理投入做出反应。
地方政府间的环境利益博弈_环境利益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这里的地方政府是指处于同级别的地方政府。一个国家的地区与地区之间即使不紧密相连,也是处于一个国家之内,在地域上相隔的距离不大。因此,一个地区居民的福利不仅受到本地区经济政策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区域政策的影响。如环境治理,当本地区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地方政府对环境的规制政策较为严格时,邻近地区也会因环境质量的改善而获益;而当本辖区政府对环境质量要求不高,即政府的规制较宽松时,不仅本地区的环境质量会下降,邻近地区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就是环境利益的外部性。

假设两个相邻的地区i与j,地区i的环境经济政策行为对地区j产生了外部性,而地区j并没有对地区i产生外部性,则这是一种单向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可能是正的,如生态功能区的环境效益给其他地区带来的好处;这种外部性也可能是负的,一个地区负的外部性强加给另一个地区,如流域上下游之间,上游的污染给下游区域带来了环境利益损失。对于单向的外部性,由于地方政府在环境利益配置中的地位与环境利益上的不对称,不存在二者间的环境利益博弈,但是需要一个利益平衡机构来平衡二者的利益,给正外部性的生产者以适当的补偿,以维持正的外部性;对负的外部性加以规制,使负的外部性内在化。

如果地区i和地区j的环境经济政策都对双方的环境利益产生影响,那么两个地区既是外部性的制造者,又是外部性的接受者,这是一种双向的外部性效应。在这种环境下,每个地方政府的行为并不是独立的,它们会估计来自于本地区之外的政策影响。既然地区之间的环境治理会产生溢出效应,在环境质量要求一定的情况下,本地区的政府有可能通过减少环境治理投入做出反应。环境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一个地区对有限环境资源的过多占用意味着另一个地区受到损失,因此每个地方政府出于自利考虑,都希望其他地区在环境治理方面多投入而自己可以“搭便车”,由此产生了地区间的环境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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