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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研究生就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浅议研究生就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殷昌义[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其实施,给高校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此,绝不能因毕业研究生的人数少而忽视其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具体地讲,目前研究生就业管理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三,目前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组织管理尚处于无序状态,声势大,效果差,暴露出不少问题。

浅议研究生就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

殷昌义[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其实施,给高校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使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适应日趋活跃的市场经济需要,已成为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从当前研究生就业的特点及其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改革、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就业管理的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研究生就业的特点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研究生就业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从供需方面看。研究生与本、专科生相比,供不应求的矛盾更为突出。一方面,受招生规模限制,研究生人数相对较少。目前,我国每年约有3.4万名研究生毕业。扣除一部分定向、委培生,每年实际可供分配的毕业生更少。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社会对研究生的需求则逐年增加。除了高校、科研院所等传统就业部门外,实际经济部门对研究生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了。据有关方面统计,1995年需求缺口最大的是研究生,其次为本科生,而专科生大体持平。

其次,从使用方面看。研究生由于学历层次高,专业特点强,在使用安排上,更强调学用一致、专业对口,要求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避免人才浪费。体现在就业政策上,其就业原则与本、专科毕业生有所不同。同样是双向选择,按现行就业政策,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选择就业单位,服务范围以外单位接收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参照委托培养方式收取培养费。

第三,从培养方面看。目前,研究生培养仍未摆脱过去那种“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且专业点多、人数少、分布散、流动性大。同时,由于学制不同,不少工科院校与其他院校研究生就业时间不统一,即使是同一学校,亦受入学时间不一的影响,毕业生一般每年按春、秋两季就业,因此学校在就业工作的安排和管理上难度较大。

第四,从研究生自身方面看。与本、专科毕业生相比,研究生阅历广,知识层次高,一般择业的起点较高,其择业的期望值也相对较高。同时,研究生年龄大,已婚多,受家庭、婚姻等问题的制约,择业的心态更为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实际存在的困难多,双向选择往往会受到更多的限制。这一因素从另一角度也增加了就业管理的难度。

从上述研究生就业的特点看,虽然其就业的人数远远少于本、专科毕业生,但就高层次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就业管理的角度而言,其工作的要求更高。无论是就业指导,还是计划落实,难度更大。对此,绝不能因毕业研究生的人数少而忽视其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予以足够的重视,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才有可能进一步加大改革的步伐和力度,从而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要求。

二、当前研究生就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由于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尚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市场机制下的调控政策尚不健全,研究生就业方面多年来存在的就业流向不尽合理、重点需求计划难以保证等问题,至今仍难以找到解决的突破口。具体地讲,目前研究生就业管理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研究生就业服务范围的界限难以掌握。关于研究生应在服务范围内就业,以及服务范围以外单位接收毕业研究生,须参照委托培养方式支付培养费的规定,迄今已实施多年。虽然这对调控研究生就业流向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该服务范围源于1987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文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当时规定的l 700多家重点企业在近几年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即使以后在就业文件中又重新对重点企业作了界定,实际情况也在逐年发生变化。因而,这一规定已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近年来,多种经济形式的并存,企业的组合比较复杂,越来越难以区分各种单位的资金构成和经营性质,以致现行服务范围的规定在就业管理的具体操作上,尤其在涉及就业收费时,存在不少问题。若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和毕业研究生的误解,甚至影响更大。

其二,落实重点需求计划的难度逐年增大。近年来,教育部在下达重点需求计划的做法上作了一些调整,每年确定200多家重点保证单位,并向各高校事先公布这些单位的需求信息,包括需求的专业、人数及对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学校,要求完成重点计划的比例亦有所不同。这相对于过去下达指令性计划的做法是一个很大的改进。但从各高校执行的情况看,重点计划落实的难度依然较大,完成计划的数量和质量均不甚理想。究其原因,一是毕业研究生择业的自主性较强,对按比例下达重点需求计划的做法存在逆反心理,宁可通过市场竞争勉强找一个单位,甚至四处碰壁,也不愿选择去人为规定的重点单位工作。二是目前重点单位的确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不尽合理,而不少列入重点保证的单位自己又未摆正位置,仍抱着“等、靠、要”的老观念不放,在招聘毕业生时,缺乏强烈的竞争意识及行之有效的吸引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压力全在学校,工作十分被动,其结果只能是力气花了不少,而重点计划落实的实际效果欠佳。

其三,目前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组织管理尚处于无序状态,声势大,效果差,暴露出不少问题。近年来,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人才市场和毕业就业市场正在各地蓬勃兴起,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无疑是一件好事,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目前各地在人才市场和毕业就业市场的组织管理上,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及规范的市场法规,且各自为政,竞相攀比,市场的规模越搞越大,组织管理工作显得混乱无序。研究生和本、专科生,甚至与社会待业人员混为一体,缺乏针对性,致使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耗时费力,收效甚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现在有些机构也纷纷办起了所谓的人才市场,以此来招揽毕业生,从中渔利而不负责任,造成毕业生盲目应聘,疲于奔命,甚至上当受骗。此外,目前在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的收费管理上因没有统一的规定,自行其是、标准不一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亦是一个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和注意的问题。

其四,毕业研究生择业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违约现象明显上升。由于研究生的市场需求日益看好,特别是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十分抢手,供不应求,致使不少研究生产生一种“得陇望蜀,好中选优”的心理,择业的期望值越调越高。从当前各校研究生择业的情况看,不少毕业生能同时联系落实多家接收单位,甚至有些同学可以一下子拿出五六个单位出具的接收函。由于一些毕业生择业时随意作出承诺,签协议后又不能见好就收,加上目前对违约尚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和必要的法规,致使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且呈逐年上升之势。此类违约,既影响到用人单位当年的进人计划,又损害了学校就业工作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在校研究生今后的就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这也是当前研究生就业管理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就业管理的思路及对策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现行研究生就业管理机制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就业改革力度,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势在必行。针对当前研究生就业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今后的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中,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鉴于社会需要研究生的部门越来越多,研究生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就业服务范围”的提法已不太确切,也不易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接受,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从深化毕业生就业改革及政策导向角度考虑,代之规定研究生自主择业范围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在一定范围内,研究生可以自主择业,而对研究生到规定范围外择业,则给予从严控制。

按照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学用一致、人尽其才”是毕业研究生就业必须坚持的一个首要原则。也就是说,在研究生资源的配置上,首先需要考虑和解决的是如何发挥其专业特长,避免人才浪费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毕业研究生作为国家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其就业的合理流向首先应当是高等学校、高层次科研单位和高科技企业。因此,在目前就业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继续对研究生就业进行政策导向是很有必要的。但政策导向的范围必须遵循研究生就业的上述原则。同时,还应兼顾到国家某些重要部门、行业的特殊需求,以及便于操作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基于以上考虑,政策规定可以表述为:“在下列范围内,研究生可以自主择业,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高层次科研单位,国有高科技企业,由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党政机关以及特殊专业对口的特殊行业。在自主择业范围扩大到全社会以前,作为一项过渡性措施,对于到上述范围以外择业的毕业研究生,可参照委托培养方式,或者参照自费生处理,从经济上予以从严控制。”

(2)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提倡和鼓励毕业研究生去艰苦地区国家重点单位建功立业。在研究生就业流向通过规定自主择业范围加以调控之后,客观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重点单位的需求,因此不一定非采取按比例下达指导性计划的做法不可。从实际效果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增强竞争意识,主动采取具有一定力度的激励机制和吸引措施,对于解决其人才需求问题,可能更为行之有效。当然,客观上国家也应从方针政策上尽快解决好不同行业、不同单位或不同地区相同行业、单位之间分配不公、工资待遇过于悬殊的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环境。此外,学校仍应一如既往地优先为重点单位创造和提供招聘毕业生的机会,继续采取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引导研究生去重点单位、特别是艰苦地区重点单位工作。实际上,近年来不少重点单位,包括地处边远地区的单位,如广西玉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就是通过有力的激励措施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招纳了不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而且用得好、留得住。

(3)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抓紧建立和完善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针对研究生就业的特点,切实做好就业市场的组织与管理工作。鉴于目前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互为交叉、管理无序的状况,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应加强协调,统一规范好涉及毕业生就业的市场管理法规,包括收费的立项及收费的标准等,以便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发挥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的效益。从各高校的实际情况看,培养和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适合研究生特点的就业市场十分必要。鉴于研究生就业的层次不同和时间差异,组织研究生就业市场的规模不宜过大,邀请的单位应有较强的针对性,时间安排亦要适中,应与研究生的毕业时间相衔接,既不能太早,又不宜过迟,应视各校的实际情况而定。同一学校,除举行经常性的小型招聘活动外,可以将研究生与本、专科生一起,共同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就业市场。同地区的不同学校之间,亦可在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联合组织专门的研究生就业市场,或采取时间相对集中,依次在各高校举行研究生就业专场。总之,在研究生就业市场的组织管理上,事先应精心筹划,既要切实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双向选择的便利条件,又要讲求交流洽谈的实效。此外,毕业研究生应当而且也完全可以通过各级人才市场选择就业单位,但人才市场在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问题上,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应加强与毕业生所在高校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到对毕业生负责,对培养单位负责,对用人单位负责。

(4)加强就业指导,严格就业管理。学校应针对研究生就业的特点,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择业动态和思想状况,通过个别咨询、小型座谈和必要的宣传手段,切实加强政策导向和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的职业道德观,引导毕业生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自觉地选择去艰苦地区国家重点单位建功立业。在工作方法上,各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人员应增强服务观念,态度要热情,工作应细致,要主动关心和及时帮助毕业研究生解决择业过程中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在就业管理上,应严格把好双向选择的推荐、审核关,注意把握和抓好计划落实的难点和进度,及时组织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契约管理意识,通过采取适当的行政手段、经济制约措施,以及建立必要的就业法规等办法,加大对违约处理的力度,切实解决好毕业生就业中的违约问题。

研究生就业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深化研究生就业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待解决的问题很多,还需要从劳动人事制度、毕业生就业立法,以及研究生招生、培养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入手,进一步加以研究和探讨。

(刊于1995年第2期)

【注释】

[1]殷昌义,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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