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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预备制度与职业资格证

时间:2022-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全面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意味着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在城镇普及就业前的培训和职业教育,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改革措施。同时,全面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也有利于开发教育资源潜力,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拓宽人才成长的道路。

(一)劳动预备制度

1.什么是劳动预备制度

所谓劳动预备制度,就是对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进行1~3年的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并提出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做到“先培训,后就业”。

2.为什么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党的十五大已提出,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对新生劳动力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初、高中毕业生,一般未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就进入劳动力市场直接就业,据测算,我国城乡每年新增长劳动力1400多万人,未经培训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达400多万人,占新生劳动力总量的30%。这不仅影响青年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也影响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

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长远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21世纪综合国力的提高,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是培训就业制度的一场深刻变革。

首先,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既要进一步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也要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既要加快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也要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全面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意味着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在城镇普及就业前的培训和职业教育,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改革措施。

第二,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是调节劳动力供求,减缓目前就业压力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全面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对社会而言可以起到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减缓目前的就业压力,平稳渡过新一轮就业高峰的作用;对劳动者来说,可以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竞争能力,降低失业的风险。同时,全面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也有利于开发教育资源潜力,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拓宽人才成长的道路。在扩大教育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也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第三,全面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也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企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就是技术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许多城市的试点经验表明,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培养一支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后备军,使企业能够直接从社会上招聘到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不仅大大缩短了企业人才培养的周期,而且大大减轻了企业对新招职工进厂后培训的负担,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减少事故,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

3.劳动预备培训

劳动预备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进行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学习,并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学习和创业能力培训,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指导、法制教育等。培训期限则一般根据学员文化基础和所选职业而确定。技术职业(工种)一般在两年以上,非技术职业一般为一年以上;特殊工种一般根据行业或企业的要求而定。通过劳动预备学习培训,参加理论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合格人员就可以获得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

(二)职业资格证书

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证明,是持证人具备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以及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及其单位录取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程序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程序是:先由申请人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并接受职业技能鉴定。再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报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机构批准后,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然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3.职业资格证书的分级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等级。其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也分为5个等级。鉴定内容有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3个方面,鉴定方式包括笔试和操作两部分。

作为高中毕业生,通过职业预备学习,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为上岗作好充分准备,这是走上工作岗位的必经之路。

4.从事哪些行业工种必需职业资格证书

我国已规定必须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有50个,包括:

机械行业:车工、钳工、铣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模样工、热处理工。

建筑业:混凝土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电子工业: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校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内贸行业:制冷设备维新工、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新工、办公设备维新工、眼镜验光员、熟食制品加工员。

农业:乳品检验工、农机修理工。

矿山采选业:爆破工、瓦斯检查工。

技术监督行业: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食品检验工。

兵器工业:摩托车调试修理工、火炸药理化分析工。

新闻出版业:自动照相排版工、电子分色工、印刷机械维修工、印刷电器维修工。

其他行业: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医药卫生人员。

1999年5月25日,我国正式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该大典对我国社会职业第一次进行了科学规范的划分和归类,它把我国社会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该大典规定从1999年起,涉及食、住、用、行等方面的66个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即从事这66个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在我国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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