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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等市千名进城务工妇女问卷调查报告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等市千名进城务工妇女问卷调查报告全国妇联专题调研组为深入了解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分析进城务工妇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及需求,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务工妇女群体,同时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妇联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依据,我们于2006年5月开展了专题问卷调查。进城务工后,42.5%的妇女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

南京等市千名进城务工妇女问卷调查报告

全国妇联专题调研组

为深入了解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分析进城务工妇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及需求,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务工妇女群体,同时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妇联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依据,我们于2006年5月开展了专题问卷调查。以下是对问卷数据的初步分析。

一、样本概况

“千名进城务工妇女问卷调查”是全国妇联的重点调研课题。这项调查有三个特点:①有一定的地域代表性,问卷调查的城市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②内容比较全面,涉及务工妇女生活和权益的多个方面;③情况比较客观,调查采取随机选人、当面问答的办法,同时对其中30人进行了深度访谈。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 050份,由调查人员按照设计方案随机抽样,逐个访问填写,有效问卷995份;被访者分布在南京、北京、上海、厦门、石家庄、沈阳、郑州、成都、绍兴、东莞10城市,其输出地涉及26个省。但是,由于被访样本为1 000人,所得数据会有局限性,它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务工妇女生存发展状况、面临困难与需求等信息。

近千份问卷显示,进城务工妇女63.4%集中在30岁以下;86.7%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54.8%的妇女在服务业工作,23.6%的妇女在制造业工作,还有10.4%和8.3%的妇女成为管理人员和公司职员。她们是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这个群体中49.7%是未婚;已婚妇女与丈夫生活在一起的占78%;有孩子的妇女近40%将子女带在身边。

1.年龄、文化程度和民族。63.4%的被访者年龄集中在30岁以下,30~39岁占25.8%,40岁及以上者占10.8%。86.7%的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48.7%为初中水平,高中以上占38%,小学及以下占13.3%。91.8%的被访者是汉族。

2.婚姻和子女。接近半数的妇女是未婚,占49.7%,已婚占47.3%,再婚占0.4%,离异占2%,丧偶占0.6%。值得注意的是,25~34岁年龄组中,近30%的人未婚。

绝大多数已婚务工妇女与丈夫生活在一起(78%);64.2%已婚生育妇女只有1个子女。值得关注的是,男孩比率非常高。有1个子女的,男孩占89.6%;有2名子女的,双女户仅为15.3%。

有孩子的妇女中39.4%将子女带在身边;母子分处两地的,87.3%的人每年见孩子1~2次,12.7%的1~2年或2年以上才能见孩子一次。

3.职业分布与收入。79.1%的妇女打工时间在5年以下,58.8%在服务行业,26.5%在工厂,14.7%自谋职业。可喜的是,10.4%和8.3%的妇女为管理人员和公司职员。随着进城务工妇女教育程度的提高和自身的不懈努力,她们的职业层次发生了改变(由于有兼职情况,各比例相加后超过100%)。

72%妇女的月薪在500~900元之间,2.1%的人月收入在5 000元及以上。被调查者上个月的工资平均为926元(剔除无收入和超过10 000元的极端值)。

务工妇女对薪酬的满意度,月薪在700元以下的妇女64.3%对自己薪酬不满意,多数人期望月薪为1 000元;月收入900~1 100的妇女64.4%对薪酬满意。

二、进城务工妇女的工作和生活状况

本次调查显示,74.3%的妇女主动进城务工,找工作的主要途径是熟人介绍,外出前接受职业培训的人数过半,家庭年平均收入由8 551元上升到2005年的19 229元,半数务工妇女享受到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这表明农村妇女求发展、求富裕的自主意识增强,外出务工成为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对拉动农村消费的功能日益显现;各种机构的组织服务能力与务工妇女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务工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需进一步关注。

1.进城务工原因。40.4%的妇女进城务工的最主要原因是“在家挣不了几个钱”,36.9%的人认为“有利于个人发展”。值得重视的是,有74.3%的妇女是出于自身意愿进城务工的。

2.寻找工作的途径。务工妇女找工作的主要途径是熟人介绍。初中文化程度的妇女,通过亲戚、朋友和同乡介绍第一份工作的比例合计为78.3%,目前仍然从事第一份工作的仅有27.6%,再次找工作依然是通过个人关系的占58.5%,而通过合法中介、用人单位等有组织转移就业的比例较低。说明务工妇女进城找工作仍依赖传统的人际关系,各种机构的组织服务能力较弱,与务工妇女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3.进城务工前后参加技能培训情况。问卷显示,外出前半数务工妇女接受过技能培训,这个数据高于我们以往的统计。30岁以下接受培训的内容依次是:计算机打字、美容美发、缝纫。年龄越大,参加家政服务培训与没接受过培训的比例越高。进城务工后,42.5%的妇女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

4.进城务工前后家庭的收入。被访者务工后家庭年收入有较大提高。务工前家庭年平均收入为8 551元,其中52%来源于种粮收入,10%以上的收入还来源于做小买卖、种蔬菜水果、在家乡给人打工、养家畜家禽等。外出后,2005年的家庭年平均收入是19 229元,其中务工收入的比例约占40%以上,对家庭收入的贡献是明显的。

5.收入管理与消费。70.91%的务工妇女收入由自己管理支配;和父母、丈夫共同管理支配的占23.04%,由丈夫和父母管理的分别占3.23%和2.82%。独立经济收入和管理支配权使务工妇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家庭的需要支配收入,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大大提高。

6.务工妇女与家乡的经济联系。在2005年有51.6%的务工妇女给老家寄过钱,平均每人寄了4 994.23元。她们帮助家里添置的主要是耐用消费品,依次为彩电手机、盖房或买房、冰箱、家具、DVD或VCD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照相机、空调等。另外,有75%的妇女给老家寄过东西,主要为衣服、食品、保健和营养品,分别占35.2%、24.4%和20.8%,书籍所占比例是3.3%。务工妇女的回馈功能提高了家庭的生活质量,在家庭增收、生活宽裕中发挥了作用。

7.生活质量。吃住方式:56.2%的务工妇女吃住问题由用工单位(雇主)解决,26.9%不管吃住,10.4%只管吃,6.5%只管住。务工妇女大多与人同住,45.7%是2~3人同住一室。值得关注的是,3.7%的妇女10人以上同住一室,人均面积不足2平方米。另外,有4.9%的妇女自己购买了住房,成为准城市人。80%以上的务工妇女每周能吃到蔬菜、肉蛋和水果,60%以上的人每周能吃到牛奶、豆浆和水产品。

(1)健康与医疗保健。半数以上的务工妇女进城后做过体检,68.1%是自己花钱,33.1%是按用人单位要求做体检的。调查显示,有31.8%的用人单位每年为务工妇女进行健康体检。如果患病,有相当比例的妇女选择了“先扛着”(36.9%)或者“自己买药吃”(26.5%),到门诊部就诊的占36.6%,去正规医院就诊的占24.8%。

(2)休闲方式。排在前五位的休闲活动是看电视、睡觉、逛街、聊天和看书报杂志。多数人以看电视和睡觉打发业余时间。

(3)工作和休息时间。超时工作是务工妇女的常事。40%的务工妇女每天工作9~10小时,24.8%工作11小时以上,只有35.2%工作8小时及以下,超过8小时能得到加班工资的是28.2%。每月能休息4天的有34.2%,多数没有享受到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权益,其中一个月没有一天休息的占17.5%。

(4)签订劳动合同。数据显示,接近半数的务工妇女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务工年限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影响,务工4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逐年提高。从职业类别看,工厂工人和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71.9%和77.3%,而服务行业签订合同的比例较低,只有36.9%。

(5)社会保险。半数务工妇女享受到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其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排在第一位,占22.3%。务工期间有过生育经历的妇女中,有产假又能得到基本工资的占49%;51%的妇女因生育受到企业歧视,其中30%的妇女虽有产假但基本工资被扣除或降低工资。值得关注的是,21%的妇女因怀孕或生育被企业辞退。

享受社会保险情况(可多选):

——是否受到雇主侵权。多数妇女在工作中未受到雇主的侵犯,但有15.5%的人被老板拖欠过工资,7.3%的人遭遇过老板的辱骂,2.1%的人受到过带有性意味的肢体骚扰。

——是否有过求职受骗经历。有过受骗经历的占17.5%,受骗后,多数妇女选择了“忍气吞声,不了了之”(54.5%)。但是,有33.3%和27.9%的妇女采取“向有关部门反映”、“到派出所报案”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表明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三、对进城务工后生活的评价与期望

本次调查显示,86.7%的务工妇女认为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善,半数妇女认为开阔了眼界,近六成妇女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90%以上的妇女感受到不同程度压力。这说明务工妇女在精神和物质上都有收获,适应职业需求的紧迫感增强,对子女健康教育关注度高,最希望政府和妇联提供就业和维权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对城市生活状况的评价。86.7%的妇女认为通过务工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善。觉得进城后最大的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其次是改变了一些旧观念、挣到了钱、学到了技术、生活更有意思了、变得时髦漂亮了。80.8%的务工妇女认为“没有被城里人看不起”,其中53.4%的认为“刚出来时感觉被城里人看不起,现在几乎没这种感觉了”;有1/5的妇女认为“融不进城市生活”。

2.对生活压力的评价。超过90%的妇女感受到不同程度的压力。35岁以下年龄组感受压力的人数最多,主要为“收入少,没保障”、“学历低,缺技术”、“在城里没房子,感觉不安稳”、“工作不好或不稳定”和“工作太累”,选择这五项原因的人数接近或超过了50%。

最担心的事是“工作不稳定”,依次是“生病”、“老板克扣拖欠工资”、“孩子上学进不了正规学校”和“家庭不稳定”;半数妇女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文化太低,找工作难”;在有子女的务工妇女中,最焦虑的事是孩子问题(60.3%),主要是“成绩不好”、“不听话”、“进不了合适的学校”等。

3.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知。59%的务工妇女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71.8%的人是通过电视了解相关内容的。如果有能力的话,她们最想为家乡做的是:资助办学,改善家乡的办学条件(61.7%),多介绍一些乡亲出来打工,帮助更多的人改变生活(53.7%)以及“办工厂”、“修桥铺路”、“办养殖场”等。

4.遇到困难的求助对象。务工妇女在遇到困难时,首先是向丈夫、朋友、父母、老乡求助。

5.最期盼政府做的事。务工妇女最期盼政府的是取消农村和城市的户籍差别,高达85.7%;提供定向职业培训,占68.1%;有专门机构帮助进城务工者维权,占62.2%;监督用工单位为务工妇女提供社会保险,占61.3%。

6.最希望妇联做的事。务工妇女最希望妇联提供的帮助是就业和维权服务,还希望讲授保健知识、组织活动、推荐图书,同时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得到帮助。

四、调研建议

根据“千名进城务工妇女问卷调查”提供的信息,我们有如下的思考与建议。

1.在农民工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推进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政策明确,措施具体。鉴于务工妇女占农民工的1/3左右,她们在就业和生活方面有着特殊性,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制定具体落实意见时,应具有性别意识,完善有关政策;在检查和评估中增加女农民工的内容,注重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务工妇女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同时,吸收同级妇联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部署工作,有效配置资源,提供工作条件,发挥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

2.加大对务工妇女培训的力度。本次调查显示,有42.5%的妇女没有参加任何培训,这成为她们就业不稳定、工资水平低和自我维权意识弱的主要原因,在《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中,也反映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服务工作在总体上还不适应农民转移就业需求的问题,主要存在政府投入不足,中介服务不规范,培训质量差等。建议有关职能部门把务工妇女的技能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加大项目经费投入,保证妇女参训比例,并作为各地培训工作的评估条件;要推动用工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权益保障等内容的培训;另外,要将来料加工等庭院经济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以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3.切实维护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调查显示,在务工妇女中劳动时间长、休息时间少、权益受侵害等现象比较普遍,虽然有半数妇女享受到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但与劳动法的规定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被访者最期盼政府做的事中,“监督用工单位为务工妇女提供社会保险”占61.3%。建议有关部门关注务工妇女社会保障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对侵犯职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建议在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范本》中,要包括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为务工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保障;进一步健全维权网络,提高服务网点的覆盖率,如在农民工居住集中的社区,将务工妇女工作纳入社区维权管理平台,在公共电话亭增设维权热线电话提示牌,就近、便利地服务于进城务工人群。

4.积极稳妥解决务工妇女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问题。本次调查显示,有近40%的务工妇女将子女带在身边,其中60.3%的妇女经常为孩子的教育问题焦虑;另有60%的务工妇女将孩子留在农村由家人代养,这些留守儿童的健康和教育问题是母亲们最担忧的事情。《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数据显示,全国随父母流动的农民工学龄子女(14岁以下)约1 460万人,其中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大约800万人。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发挥群体组织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工作。

5.发挥电视在宣传教育中的强势功能。本次调查显示,务工妇女排在第一位的休闲方式是看电视,占72.8%;有71.8%的妇女是通过电视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我们开展的万名农村妇女调查数据显示,97%以上的农村家庭有电视机,农村妇女的闲暇时间首选是看电视。可见,电视这一强势媒体已成为广大妇女知晓天下事、了解新信息、接受新知识的重要渠道。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电视在宣传妇女、教育妇女、培训妇女中的积极作用。

6.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中的作用。妇联具有贴近家庭、贴近妇女的组织优势。有乡镇以上的妇联组织6万个,基层妇代会(妇委会)98万个。这些基层组织在多年的实践中探索出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是政府开展务工妇女工作的得力助手。但是,妇联组织的资源和经费有限,在有计划、有组织、持续地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建议各地吸纳妇联组织作为同级“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让妇联能够主动承接工作任务,并获得相应的资源配置;同时,对妇联创建的培训机构、职业介绍中心、劳动力输出基地等给予扶持,提高妇联组织的服务能力;特别是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建立维权志愿者队伍,健全维权热线和站点,为女农民工的特殊需求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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