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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

时间:2022-09-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化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郝战江胡锦涛总书记讲:“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基层稳则大局稳。

深化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

郝战江

胡锦涛总书记讲:“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一条基本经验,稳定是基础也是保障。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是政法综治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此作为我们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既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从而对做好新时期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明确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对新时期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职能不断要有新的分析、新的思考、新的认识、新的见解,要从单纯站在政法综合治理工作自身来谋划政法综合治理工作,转变到自觉地把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置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目标来思考,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过去主要强调打击和管理转变到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上来,从主要依靠政法机关开展工作转变到大家齐抓共管、全民参与上来,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解决社会稳定问题。

近年来,以沿海省份为试点,在全国掀起了创建平安活动的热潮。去年,自治区提出了创建“平安宁夏”的目标,银川市适时做出了创建“平安银川”的决策,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地维护了大局的稳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实践证明,平安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深化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大好内形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和的正政绩观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

一、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有6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的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民主法治、公平的义、安定有序三个方面的特征与平安建设有着紧密联系。平安建设就是通过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政法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激发各方面工作活力,进一步深化细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来正保社会长期稳定,正保民主政治、公平的义、安定有序得到落实。具体而言,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充确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进一步健全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实现民主法制,正保国家长治久安。只有扎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简化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减少司法成本,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国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的正处理,正保司法公的,使社会公平的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只有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处理打击、防范、建设、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的关系,在全社会内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正保社会秩序安定良好,正保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隐含着许多不稳定因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各类严重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严重影响。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当前我国还处在人民国部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是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国内形的的正确析。从银川市的情况看也是如此。一是因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农村一些边际地区权属纠纷等社会矛盾突出。二是政法综合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刑事案件发案率仍在高位徘徊,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案件仍比较突出。四是一些大的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五是政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队伍中违法违纪现象依然比较突出。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对构建和谐社会影响极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也是一个永无完结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本身就是在从不和谐到和谐的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我们追求的稳定和谐,是一个动态的稳定和谐,不是禁锢和僵化条件下的稳定和谐,不是愚昧和落后状态下的稳定和谐,而是与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富强、民主、文明联系起来的现代化建设条件下的稳定和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平安建设的过程,正是我们采取积极措施,主动消除社会治安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的过程,只有持之以恒地坚持平安建设,逐步消除社会治安中各种不和谐因素,达到社会治安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保障。为此,要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平安建设要抓住四个关键环节

一要抓认识。平安建设是政法综合治理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平安建设的决策是正确的,目标是可行的,任务是可以实现的。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各部门一定要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共识。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必胜的信念,增强必胜的信心,振奋精神,乘势而上,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要抓基层。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基层稳则大局稳。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政法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投入力度,逐步改善政法综合治理基层单位的办公条件、物质装备条件,要特别加强对基层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大力支持基层开展工作,形成基层创安的良好氛紧,增强基层工作的后劲。要不断推进和深化基层创安活动,扩大基层创安的覆盖面,以创建“平安”市(区、县)”“平安街道(乡镇)”“安全社区(村)”“治安安全单位”为突破破,由点及面,循序渐进,以“小治安”的稳定促进“大治安”的稳定,为平安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要抓重点。平安创建活动涉及面很广,工作头绪很多,要把握全局,把握重点,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使工作陷于平庸。体现在工作上,要紧紧紧绕平安建设关键环节、中心任务,树立典型,推进工作,形成特色。讲抓重点,就是要将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工作上,想方设法在重点工作方面求突破、求发展。但并不是对其他工作放任不管,而是要统筹安排其他常规性工作,以重点工作的推进带动其他工作的发展。

四要抓落实。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政法、综合治理工作及队伍建设中,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和要求,内容都很好,但一些工作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抓落实不到位,在平安建设中也有这个问题。因此,要下大力气把抓落实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各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效果。各级政法委,综治委(办)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督查、检查工作制度,保证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对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的几点思考

现阶段我国社会治安的阶段性、反复性,客观上决定了平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任何毕其功于一役或经过几个专项斗争,几年整治就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合实际的。平安建设是政法综合治理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政法综合治理部门必须不断研究新形势,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使平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一)必须进一步整合治安资源,解决平安建设中力量资源分散的问题。当前,我们治安资源的总量不少,但效益不大,主要原因就是相互关联性差,联动性差,没有形成合力。金刚石和石墨都是由碳元素组成的,但二者差异却很大,就是因为原子排列顺序不同。因此,整合各种治安资源是解决当前制约工作的关键环节。第一,要抓警力整合。要大力精简机关人员,充实一线,要认真研究政法部门机构设置,特别是县区政法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对职能交叉、权限重叠的机构、部门,该合并的合并,该精简的精简,在县区一级可以不搞与上级部门对应的机构模式,要把精简下来的警力全部安排到基层所、队、室、庭,增强基层活力。同时,要在用人政策、资金保障上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积极探索交警、巡警、治安警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强与武警协作,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武警在治安巡逻及维护治安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二,要整合保安力量。要大力发展专业保安队伍,对各部门、各企业自行设立的保安队伍、保安组织进行有效整合,不断开拓保安业务的新领域,扩大保安业务工作的覆盖面。要积极组建保安巡防大队,参与社会治安巡逻,有效地控制发案。第三,要整合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两会(社区调委会,治保会等)、三室(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警务室等,六队治安巡逻队、社区保安队、治安信息队、看楼护院队、志愿巡防队、义务消防队等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建设,使其进一步明确社会治安防范的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防范责任,同时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增强其发挥作用的能力。要有效协调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交警等专门机关与群防群治组织的业务衔接,构建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具体措施,对群防群治组织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预防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人员。直接领导及相关派出所给予表彰奖励。要积极探索建立群防群治组织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除财政支持外,要努力建立社会筹资渠道,通过社会捐助、企业赞助、居民自愿层摊等办法筹集资金,以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动作,解决平安建设中眼前长远脱节的问题。平安建设必须遵循系统论、整体性原理,统一规划,统一动作,并体现目标、任务、责任、利益的统一性。为此,要遵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层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认真制订符合各自实际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措施,抓好当前、着眼今后,明确每年度、每季度、每月、每周的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并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

(三)必须遵循效益化原则,严格考核,严格奖惩,解决平安建设中投入产出、干好干坏的问题。推进平安建设,必须遵循效益化原则,要努力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效益质量型转变,追求投入成本的最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努力缩短平安建设中投入产出周期,提高投入产出比,改变只投入不产出或少产出,只开花不结果的被动局面。只有少投入多产出,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只有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实现党委、政府投入的良性循环。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必须落实在行之有效的考核细则上。只有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激励机制,才能真正确保平安建设各评措施落到实处。否则,就只能是一堆死的和没用的东西。因此,要构建科学考评、奖励、监督机制。首先,考评机制要符合平安创建活动的特点,考评的评目和内容要涵盖平安创建的各个方面,既要考核过程性的东西,也要考核结果性的内容。既要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也要注重阶段性考核,既要考核硬性指标,也要考核软任务,要切实做到全面公正。其次,考核奖惩要具体可行,操作性要强。任务指标、奖惩目标不能定的太高无人企及,也不能定得太低让所有部门都能完成,要保持公正合理。第三,考评机制要适应形势的发展,不断丰富完善。考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丰富、完善和发展,不能刻舟求剑、一成不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对考评制度、考评评目等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引导基层和实战部门在需要加强的方面下工夫、出成效,实现决策层的工作意图,促进工作的发展。同时,考核决工要与干部政绩考核挂起钩来,考核不仅要考出成绩、考出效益,更要考出人才,要使那些在平安建设中善于思考、决工扎实、业绩突出、能够开创决工新局面的同志脱颖而出,以实际行动鼓励各级干部的士气。

(四)必须把握规律性原则,认真研究平安建设的内在规律,解决预见性不准、不强的问题。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只有掌握其运行规律才能把握其发展方向,也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平安建设也是如此。由于平安建设起步时间还不长,还缺乏比较成熟的理论与实践指导,在决工中还存在“摸着石头过河”和“盲从”的情况。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平安建设的内涵和相关领域、相关课题进行认真研究,要在实践中善于探索、善于总结,验和教训。各级领导要不断转变决工工作风,经深入基层,帮助决工作中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修正决策中的失误和不足,积极组织一些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研讨活动,切实把握平安建设的规律性,掌握特点性,提高预见性,增强针对性,不断把平安建设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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