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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政策制度的创新取向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管理政策制度的变革必须从促进教师发展的取向出发,树立科学的教师管理观,以人为本,在保持教师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以先进的理论作为政策制度的出发点和发展方向,才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教师管理政策制度的创新,必须与现时代教师管理的特点与要求相适应。

第三节 教师管理政策制度的创新取向

教师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管理政策制度的变革必须从促进教师发展的取向出发,树立科学的教师管理观,以人为本,在保持教师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一、教师管理政策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

教师管理政策制度的创新首先必须明确其理论基础。如果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就会导致政策制度因缺乏根基而不稳定、缺乏连续性。以先进的理论作为政策制度的出发点和发展方向,才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在各种理论中,教师素质理论、教师专业发展理论、现代教师管理理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理论与教师发展关系尤为密切,应成为基础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

(一)教师素质理论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社会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更多的是强调知识与经验的传授、道德的继承,人们看重的是教师的知识与人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全面,越来越具体,标准也越来越高。尽管今天人们对教师素质要求的认识仍然存在差异,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认可教师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第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教师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对教师职业具有特殊的意义。作为塑造人的教育事业,教师的内在品质对学生的影响是无形的,却又是最有力的,因此显得非常重要。

第二,拥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此处所指的科学文化知识,主要指扎实的基础知识、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等。教师拥有宽广的知识面,掌握基础的科学文化知识,就为知识的讲授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提高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掌握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教师所从事的专业教学一般都是相对固定的,精通自己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教师只有掌握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对学生进行教学时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第四,拥有深厚的教育专业素养。作为专业人员,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教师职业必备的基本知识,还应掌握教书育人所需要的技能技巧,而且更要拥有广阔的教育视野、敏感的问题意识、过硬的科研能力。教师不仅应该是知识的传授者,还应该成为研究者,是能有效地、创造性地解决教育教学领域中的问题的专业人员。

第五,具备创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21世纪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掌握信息的能力和知识创新的能力。作为专业工作者,教师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必须不断丰富和发展,所以教师必须不断地接受教育,成为终身学习者。

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建立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的主要力量,应全面、自觉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更高要求。教师素质理论为教师的政策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确立了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二)教师专业发展理论

对教师的成长过程,国外心理学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教师教育专家关于教师教学专长的构成及其发展阶段方面提出了很多理论,系统而全面地阐释了教师教学专长的构成、发展阶段及其特点。在这些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有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柏林纳(Berliner,1988)的教师教学专长发展阶段理论、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Stemberg,1995;1997)专家型教师教学专长的原型观和美国学者卡茨(Katz,1972)的教师成长的四阶段理论等。柏林纳的理论认为,教师教学专长的发展分为新手、熟练新手、胜任型教师、业务精干型教师和专家型教师等五个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教师教学专长也具有不同的特点。斯腾伯格的专家型教师教学专长原型观将教师的教学专长区分为知识、效率和洞察力三个成分。这三个成分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自动化水平、执行监控能力以及对课堂信息的选择性编码、选择性联合和选择性比较过程有重要的影响。卡茨(Katz,1972)通过访谈与调查的,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四阶段理论。他认为,教师发展成长可分为求生存时期、巩固时期、更新时期和成熟时期。求生存时期的教师是指参加工作1~2年的教师,他们努力适应教学状况的目的是以求生存。巩固期阶段的教师是指工作3年左右的教师,他们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教学技巧和经验,对学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有问题的学生身上。更新期教师已至少有4年的教育经历,他们开始运用自己的思想寻求新的教学方法。成熟期阶段的教师已经成为一名专业的教育工作人员,他们能够对教育问题做出反省性思考,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风格。

尽管不同的研究人员对教师发展问题的看法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研究人员提出的关于教师成长与发展的理论中得出,教师个体的成长过程其实就是其职业社会化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是贯穿于教师的整个职业生涯,在教师成长的不同阶段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发展需要,既然教师专业成长有一个过程,在制定政策、制度时就应该充分考虑教师专业成长过程的规律,有必要针对教师成长过程来建构教师管理的政策制度体系,以保证教师在专业方面顺利成长。

(三)现代教师管理理论

教师管理政策制度的创新,必须与现时代教师管理的特点与要求相适应。现时代的教师与传统的教师管理有着很大不同,主要表现为现代教师在应对各种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不仅在教育过程中自身角色的转变,需要在专业成长、执教能力、与社会沟通交往能力等方面得到更多的发展,而且作为一个“人”,他们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也应该使自己得到生命质量的提升。如果说以往教师在其职业生涯过程中还伴随着几分自由与闲暇,那么当代教师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专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更加繁杂,心理问题、职业倦怠已成为现代社会中教师的共同体验。

现代教师管理理论认为,教师的专业发展与积极性的激发,根本的不是靠“大棒”,而是需要营造和谐的激励环境。因此,在现代教师管理过程中十分重视“非理性管理”、“人本管理”和“人力资源理论”等,要求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渗透人本管理的思想,关注教师的生存状态,激发教师的成就动机,满足教师的发展需要。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教师首先作为“人”而非“工具”进行管理。在管理中,必须把促进他们发展(身体和心理等)、提升他们职业价值认同感和幸福感置于首位,以“尊重他们合理需求”、“承认他们在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有效开发他们的潜能”等为策略。特别是现代管理理论中的公平理论、需要层次理论、激励理论、期望理论等,无疑对教师管理政策和制度具有重要价值。

(四)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理论

教育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是当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两个基本主题,也是推进教育创新的基本前提。科学和谐发展是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是教育发展的规律性趋势,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教育发展的理想目标。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理论,重点强调的是“公平”、“均衡”、“优质”、“服务”。其中“公平”与“均衡”是前提,“优质”与“服务”是策略。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公平,必将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同一个区域内,由于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生活习惯,历史传统风貌都具有相似性,差异性较小,率先实现区域内的和谐,是一种较为现实的举措。教育和谐发展就是区域范围内教育与社会经济环境之间,以及教育系统内部的城乡之间、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各种群体之间系统协调、公平均衡、科学合理地发展。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追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对基础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

二、教师管理政策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

制定的教师管理政策就需要履行如下两大功能:一是保证教师队伍的整体稳定,使国家教育事业得到持续发展;二是有助于促进教师个体以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这是教师队伍的管理的目的所决定的。

在对教师管理政策的功能定位上,以往更多地强调保证教师队伍的整体稳定,因此,制定教师管理政策的价值取向就主要着眼于建立和规范教育事业发展的正常秩序,立足于对教师的控制,对于维护教师的权益重视不够。不可否认,教师管理政策的重要价值目标是追求一种有序管理,以保证教育教学秩序。但如果教师管理政策仅仅着眼于“管”的角度,把“控制教师”作为根本的价值诉求,这最终将导致不良后果。教师管理政策的价值主体是人而不是物,教师管理政策的核心应该定位为“教师的发展”,“以人为中心和归宿”是教师管理政策的终极价值。

所谓教师政策价值取向是指教师政策主体在制定教师政策过程中价值选择的总趋向和价值追求的一贯性倾向,具体表现为用什么样的价值标准,确立什么样的价值目标,通过教师管理政策与制度来寻求、确认、实现、创造、分配价值,履行上述两大功能。因此在教师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过程中价值取向至关重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分析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深刻变革,适时地调整我国教师管理政策价值取向十分必要。当前我国教师政策价值取向应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调整。[17]

(一)教师社会功能定位的调整:从政治代言到职业行为

阶级定位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历史合理性。长期以来,我国教师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基本是用阶级观点来确定教师的社会定位问题的,这种政策取向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发挥了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从总的效果来看,这种政策取向的负面作用是很大的,带来的是教师政策的不稳定性和过分政治化倾向。显然,以阶级来划分教师属性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无法彰显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劳动特性,严重的还会造成对教师这一职业群体特殊性的轻视和利益的维护,其政策的科学性也不言而喻。

从职业的角度确定社会人群的社会定位,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从世界主要国家对教师定位的取向看,基本有这样的共识:作为社会个体,教师是职业劳动者;作为社会群体,教师是一个职业群体。教师职业是特殊的专门职业。教师不仅是一个职业,而且是一个特殊的专门职业。这种“特殊”主要体现在教师职业公共性和专业性上。教师职业的公共性,是指教师职业不仅是营生的手段,而且担负着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的神圣历史使命,要对历史负责;同时承担着培养适应社会、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各类社会成员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对人负责。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是指教师职业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而是要由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和专业训练,具备相应资格和素质的专业人员才能从事。

(二)教师身份标准的调整:从国家干部到专业人才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把教师划归为“国家干部”身份,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福利待遇、评价等政策也是参照国家行政官员、公务员的标准制定。但干部标准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的职业特点和要求。随着我国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等目标为方向的管理体制改革与教师专业化的推进,我国开始尝试从教师的“职业属性”来制定管理政策,提高了政策效用和与教师职业特性的契合度。

与其他职业相比较,教师具有劳动内容的复杂性、劳动过程的创造性、劳动要求的示范性、劳动方式的个体分散性、劳动社会效果的潜在性的职业特点。因此,教师政策应确立以人才为核心的价值标准,即建立在“教育人才”基础上制定和评价教师政策的尺度。既要体现社会地位崇尚性,教师政策应有利于引导社会尊重教师,崇尚教师职业,树立教师“人师”、“世范”的形象和权威;又要利于人才资源开发的效益性,教师政策应有利于开发教师的智慧和潜能,充分调动教师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因此是否有利于形成“尊师”的社会风尚与促进教师发展应是衡量教师政策好坏得失的首要标准和重要标准。

(三)教师管理理念的调整:从加强管理到促进发展

我国促进教师发展的主要任务应是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的专业成长或教师的内在专业结构不断更新、不断丰富的过程”。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可以分为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内部动力是指来自教师自身的本能性的内驱力,例如满足教师的各种合理需求、形成学会学习的能力、培养反思的精神、强化自我更新的意识等;外部动力是指来自学校、家庭、社会等非教师自身的社会作用的动力。例如教师管理的政策制度就是外部动力。教师专业发展除了有赖于内部动力——教师自身的本能性的内驱力之外,还要取决于外部动力——政府和学校为教师专业发展所提供的教师管理的政策制度。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管理政策制度是相互促进、互动提升的关系,科学的、有效的教师管理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而教师专业发展使教师在更大程度上把潜在的能力转化为现实的能力,这种“转化”会使教师管理及其政策制度不断更新和完善。

因此,教师政策应促进教师的发展。一是促进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确保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在制度上,用法律保护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并完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提供经济保障。在组织上,鼓励并支持教师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政府和学校应认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并确保这些权力不受侵犯。二是促进教师素质的专业化,赢得社会对教师的专业认同。政府应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教育机构,并对这类机构进行认定,构建较为完善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双重学科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改革教师教育课程,实现教师专业水平与教育水平的同步提升。三是促进教育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教育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他们既是教育改革的承受者,同时也是教育改革的推动者。教师政策促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就是要通过教师人事制度的改革,不断强化教师在教育改革中的主体地位,调动教师广泛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的发展,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则是教育政策和人才政策的最高价值追求,自然也是教师政策的最高价值追求。

三、教师管理政策制度创新的实践选择

在对转型时期教师管理的政策制度进行反思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我国新时期教师管理的政策制度的建构与创新在实践层面需要解决如下四方面问题。

(一)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推行科学的教师岗位聘任制

1.实行严格的国家统一考试

发达国家在教师资格认证方面,规定要修习相关的教育课程,从管理角度强调实行严格的国家考试。只有在通过理论考试的基础上,再由地区教育中心进行为期一年的教育职业培训,结束后通过育实践考试,方能获得证书。我国在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时也应该实行严格的国家考试,把好教师“入口关”。

2.提高教师资格制度的权威性

由于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应该提高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一方面应该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教育法规的高度,另一方面在有关法规里应该健全相关内容,尤其应该对教师专业课程、教师资格有效期、教师资格社会考试制度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3.实行教师证书注册制度

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实际上是终身的。为了激励教师不断上进、终身学习,教师资格不应该是终身的。应该实行教师证书的多样化,设计一个教师证书体系。设计多样化的教师证书种类,为建构激励教师终身学习机制奠定基础。为了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可以在政策中规定少发长期证书或不发永久证书,而采用针对短期证书的换证制度,即拥有短期证书的教师在持证有效期内必须参加在职培训,达到一定的水平到期满时才可换到新证,继续从事教学工作。

4.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制

教师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同时,教师具有较大的职业自主权,业务难以规范化,因此,国家需要制定科学的教师聘任制度。由于教师的资格认定、聘任方面的管理是教师管理工作的基础,所以,教师聘任制度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教师管理政策中,应该对教师聘任制涉及的重大问题作出严格的规定。首先,要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教师职务的档次,具体涉及各级职务标准、职务工资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及职务结构限额等方面内容。其次,要明确学校在教师聘任问题上的具体权限。一般来讲,学校具有在国家规定的教师编制标准、职务工资标准和教学职务结构限额内聘任教师的权力。最后,要确定聘任教师的推荐权。学校领导决定聘用教师职务之前,都必须经过相应的资格审查机构进行推荐。因此,国家需要对资格审查机构的种类、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

教师聘任制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以教师考核制度、教师奖惩制度等作为前提条件。因此,建立科学的教师聘任制,我们还需要建构规范的教师考核制度和系统的教师奖惩制度。

(二)施行教师培训机构、课程认可审定制度,强化教师培训开放化自主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1.尽快制定教师培训机构认可制度

我国现有的主要由高师院校培训学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组成的教师培训机构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等方面对社会发展要求反应迟缓,面对数目庞大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在教师培训方面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因而引入竞争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教师培训基地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教师教育机构多元化,除了原来的教育机构之外,其他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都可以参与其中,因此必须调整或制定新的有关培训机构的评估标准和认定办法。什么机构,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承担教师培训任务,能否提供开设教师教育课程的师资、设备等条件,应当是能否被确认为教师教育机构的核心内容。因此政府要尽快建立启动对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制度,同时加强对现有各级培训机构和培训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2.建立教师培训课程开发与审定制度,构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教师在职培训的课程体系

课程教材建设要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指导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课程目标上,要开发对应于不同时期、不同类型教师培养的目标和方向的课程体系。为此要采取措施,鼓励教师培训机构根据自身力量和优势开发,吸收培训教师及中小学教师参加,把教改成果、教育科研成果、基层学校的办学特色转化为课程。通过组织开发和从国外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以加工吸收与改造,建立起多层次多门类的培训内容体系。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权威机构和专家对开发和引进的课程教材进行审定,实行准入与许可制度。

3.形成规范化的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教师培训制度

教师培训制度是教师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重要方面。教师专业化、教师教育终身化要求教师培训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教师入职条件的提高,相应的也要求教师在职业生涯的每个时期都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因此应探索教师从取得教师资格走上讲台到发展成熟的不同时期的培训需要,结合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要求教师在不同发展时期,参加种类不同的培训,作为教师培训常规予以明确。同时,建立完善职后培训的约束与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教师进修的政策法规如健全中小学教师培训证书制度,使培训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晋升、晋级、评聘职称、评优、享受各种待遇的必要条件,以形成培训的动力机制;实行登记制度,以登记为突破口,把教师的使用、学习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实行留职带薪休假制度作为教师的一项权利纳入培训有关规定。

4.加快教师培训开放化、自主化、市场化的进程

一是培训机构的开放化,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程应是各级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承担的任务,高师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仍是教师培训的主力军,是培训的主要基地,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和完善由综合大学、师范大学、教研部门、电教网络等部门以及有实力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培训机构、国外的高校和培训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开放的培训体系。各类教师培训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协作机构,纳入统一的规划,分工协作,实行资源共享、师资联聘、优势互补,形成立体化的教师培训网络。建立一种开放性的、多元的、富有竞争性的培训体系,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教育资源的效益。二是培训选择的自主化。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培训机构一道,启动新一轮教师职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变革发展需求的调研,充分考虑教学实践多元化对教师的不同要求和学校对不同教师的要求,精心设计好培训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环境和运行机制,提供教师按照个人学习愿望与学习需要而自主选择自身专业发展的多元组织形式与途径,构建起具有区域特色的多元的教师培训模式。三是培训机制的市场化。随着我国教育社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速,教师培训要在新的环境下加以重新定位,实现功能的转变,从原来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计划方式,通过政府功能转换,逐步健全市场规则,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与此同时政府要在深化经济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和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因此,其实质上是要构建一个资源市场化、办学多元化、教师需要自主化、政府调控间接化、管理法制化的中小学教师教育市场化机制。

(三)优化教师考核指标内涵,健全教师发展性考核制度

1.科学设计考核的指标体系

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指标设计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现行的教师考核指标体系。一是提高考核内容的覆盖性,考核的内容在总体上要覆盖教师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处理好教学与教育的关系,大幅度增加教师育人的比重。处理好教师素质与教师行为的关系,既要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又应反映教师行为的实际付出。处理好工作与发展的关系,考核内容既要反映教师的工作,又要顾及教师的发展。实际上,教师的发展就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处理好显性成绩与隐性成绩的关系,教学工作之所以难以考核主要在于教师的工作成绩很大部分是隐性的,考核标准要全面兼顾。

2.提高考核标准的适当性

制定考核标准要得到大多数教师的认同。如果考核标准超越了客观条件,难以达到,教师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使考核背离原来的初衷。考核标准不能太空洞,文字表达应准确、规范,使考核双方都能理解具体的考核要求,明确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程度。同时,考核标准的适当性还表现在标准的可操作性上。要选用合适的方式,不能片面强调量化考核指标,还要有质性考核指标。比如,教师的师德表现很难量化,如果强而为之,就会失去考核功能。

3.改进教师考核实施方法

改进考核方法的重点是要克服量化考核泛化的问题,增加定性考核的比重,提高考核人文性。同时,要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丰富获取考核信息素材的渠道,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实现科学性与人文性的有机结合。

4.形成教师考核多元主体

基础教育教师的考核主体主要应该包括学校领导、同行、被考核教师、学生及家长等。鼓励同伴互评互议,从考核标准的制定开始,鼓励教师全程参与,并对教师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强化教师自我评价,教师的自我评价主要应体现在过程性的内容,可以通过教学反思与叙事。成长档案袋总结述职,对工作表现及自身发展状况进行自我价值判断。引导学生、家长参与评议。让学生和家长参与评价考核,是教师考核发展的必然。问题的关键是要合理引导学生和家长能正确、理性地评价考核教师。

(四)建立教师政策制定系统,实施教师政策评价制度

1.优化决策机构,实行分级决策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教师政策决定环节中,逐渐改变了“封闭”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但教师政策仍主要由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决定,然后“自上而下”施行,学校只能在国家政策的框架内根据校情制定一些相应的“对策”。中央和地方在教师政策上实行分级决策。中央主要负责“元政策”和“基本政策”层面的政策制定,即国家教师政策制定。地方负责“具体政策”层面的政策制定,即地方教师政策制定。学校也应发挥在教师政策决策中的作用,在执行政策中主动反映教师的价值诉求,同时接受委托进行校内政策的决策。

2.强化教师政策理论研究,建立教师政策专家咨询制度

大力加强教育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对于教师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尽快充实教师研究专业力量。建立教师政策专家咨询制度,政策的制定要充分听取和尊重专家特别是教师问题专家的意见,进而建立行业式的教师政策咨询组织,其职责是提供决策方案,促进国家利益、教育利益、教师利益的有效整合。

3.尊重教师价值诉求,建立教师政策听证制度

教师政策应是国家利益和教师利益的共同表达,教师管理政策应是国家利益和教师利益有机统一。当前我国教师政策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教师的价值诉求表达不充分。一项政策出台,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或者不执行也可以。这和政策的制定没有充分体现政策客体的价值诉求,没有充分反映教师的愿望有着很大的关系。应建立开放互动的教师政策决策机制,让与政策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政策决策,使教师政策决策更开放、更民主、更科学。

4.加强政策执行督导,建立教师政策评价机制

教师政策是教育政策的一部分,其政策实施过程也应包括“政策议题、政策决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这四个环节。从我国教师政策实施过程的后三个关键环节来看,除存在政策决策不够开放外,还存在着政策执行缺乏监督、政策评估环节薄弱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教师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教师政策作为对人群的政策,既有相对稳定性一面,其应变性的要求更为突出,这种应变性应建立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运行状态和效果的客观反应上,而不应建立在制定者主观的好恶和臆断上。教师政策实施后,国家相关部门适时地对政策进行评估十分必要。建立教师政策评价制度,就是通过有权威和信誉的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定期对现行教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并将督查和评价情况及意见反馈给政策制定机关,以供决策机关决定政策是否继续执行、是否需要调整等。各项教师政策实施后,如没有专门的评估主体对政策在各地各校的情况开展适时的评估,就不能很好地对教师政策进行预测、调整和创新。

推进政策制度有效实施,还需要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在教师政策执行环节中,如果缺乏监控措施,往往使得政策的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差距甚远,出现政策失真,甚至歪曲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政策本身存在不完善之外,监控措施的缺乏成为影响政策执行最重要的因素。为此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完善现有的教育督导制度,将教师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列入督导内容,将督导范围扩大到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充实人大相应机构的职能,增加包括教师政策在内的教育政策评价职责。组织有关人大代表、校长和教师、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对政府出台的教师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政府反馈。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建立教师政策评价机制的重要性,积极协助和配合人大对政策执行督导和政策评价,认真落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注释】

[1]叶澜等:《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224页。

[2]伍启元:《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页。

[3]《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3355页。

[4][美]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政策》,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4页。

[5]Easton D.The Political System.New York:Kropf,1953:129.

[6]Lasswell H D.and Kaplan A.Power and Society.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0:71.

[7][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49—150页。

[8][德]柯武刚等:《新制度经济学》,韩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3页。

[9]《现代汉语词典》(第二版),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22页。

[10][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9页。

[11][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87页。

[12]高兆明:《制度公正论——变革时期道德失范研究》,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7页。

[13]戈森:《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42页。

[14]李和中:《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15]陈永明等:《教师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16]陈孝彬:《教育管理学》(修订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0页。

[17]王继平:《合理调整我国教师政策价值取向初探》,《教师教育研究》2005年第6期,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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