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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陕西民办高校的本科院校数、万人以上民办高校数、在校学生数等项指标在全国名列第一。这为陕西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优越外部环境。加之陕西消费水较低,学生上学的成本低,也是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政策的支持下,陕西省委、省政府积极出台地方性的扶持政策。目前,陕西民办学校每年用于学校再发展的投入在10亿元左右。

陕西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一、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20世纪80年代初,陕西省民办教育开始起步。历经20多年的发展,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各类民办学校(含机构、幼儿园)总数达到4722所,在校生111.31万人。其中幼儿园2848所,入托幼儿25.4万人;小学298所,在校生11万人;初中126所,在校生10.2万人;高中142所,在校生10.46万人;民办高校(含机构)41所,在校生23.94万人。另有公办高校参与,按民办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12所,在校生3.03万人,二者在校生合计26.97万人。

截至2006年年底,我省民办学校毕业(结业)43.9万人,其中民办高校毕业2.13万人,学历文凭考试毕业1.8万人,高教自考生完成学业1.47万人,中职毕业1.89万人,高中毕业3万人,初中毕业3.2万人,小学毕业2.4万人。教职工7.93万人,其中专职教师5.26万人,行政管理人员1.62万人,外聘兼职教师1.04万人。固定资产总值116亿元。校舍面积1324.6万平方米,其中自有868.33万平方米。图书2055万册。教学设备总值达到16.5亿元。

近年来,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06年,我省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院校5所,占全国民办本科高校的20%。经省政府批准的高职院校12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4所。在17所民办高校中,已有9所办学规模在万人以上,各类在校生23.9万人,占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0.5%。陕西民办高校的本科院校数、万人以上民办高校数、在校学生数等项指标在全国名列第一。

(二)发展的成因

1.陕西悠久的文化积淀、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陕西西安是十三朝古都,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文化积淀厚重。陕西又处在西部大开发桥头堡的位置,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同时,陕西共有各类科研机构1066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2万人,也是我国重要的科研基地,综合科技开发能力居全国前列。全省有各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86所,在校学生80万余人,研究生6.53万人,专职教师10万余人。有普通中学2688所,小学18590所,中等专业学校426所。这为陕西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优越外部环境。加之陕西消费水较低,学生上学的成本低,也是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2.省委省政府积极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的管理,为民办教育创建了宽松的环境

在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政策的支持下,陕西省委、省政府积极出台地方性的扶持政策。1996年11月,省人大通过了《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9年,省委组织部、省委教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陕西省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意见》;2000年1月省政府颁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高等教育的决定》;2004年12月,省人大又通过了《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这些法规政策的颁布对促使我省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政府在充分保障民办学校享有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在民办学校征地、税收、建校、贷款等方面都给予优惠。与此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的规范管理,坚持退出机制,对一批无力坚持办学者和严重违规的办学者进行清理,净化办学队伍,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3.多元化投资渠道和科学的资金管理,解决民办学校资金瓶颈

陕西省民办学校起步阶段基本采取滚动式发展,发展阶段主要采取负债经营,即“自有资金+规模化贷款”的筹资方式。在依靠学费收入进行滚动式发展的同时,积极争取商业银行贷款,各校还通过租赁、贷款和共建等方式进行融资和吸纳社会投资,开辟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渠道,解决了上档次、上规模建校资金的需求。陕西省民办学校每年的资金是学费收入的二倍左右,不仅保证了日常运作所需的经费,还保证了学校进一步发展壮大所需的资金。目前,陕西民办学校每年用于学校再发展的投入在10亿元左右。

4.民办学校能与时俱进,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并积极指导办学活动

民办教育发展既要适应教育规律,也要适应市场规律,尤其是民办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等方面密切关注市场动向,严格按照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不断调整办学类型、办学模式、专业设置,努力提高办学层次,形成了多样化的办学格局。民办学校在创办初期因办学历史短和自身的不完善,很难被社会认可。近年来,学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和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民办教育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宣传学校的办学现状和发展前景,逐步提高了社会、家长与考生对民办学校的认可度。同时,学校坚持“筹资、建校、规模、质量”并举的方针,既注重规模发展,又注重质量提升。在教育教学方面,学校注重招聘优秀教师、实施科学管理、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购进先进设备、加快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赢得了学生和社会的认可,从而大大提升了陕西省民办学校的社会声誉,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

5.民办学校引进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创新求发展,显示出较强的群体优势

民办教育的发展,既取决于它配置稀缺教育资源的综合实力,即配备办学条件能力,聘用优秀教师能力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能力等,又取决于社会环境和办学氛围。陕西省民办学校数量多、规模大,尤其是十余所发展情况较好的民办高校,在人才竞争、师资竞争、环境竞争、设施竞争、生源竞争、宣传竞争、质量竞争、管理竞争、就业竞争等方面都有许多独到之处。如办学指导思想、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体制、规划预期目标等都力求以创新求发展。民办学校的竞争虽然激烈,但良性竞争的结果提升民办学校的地位,扩大办学规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更有利于学校的稳步健康发展。陕西民办高校正是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形成了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一个办学群体,不断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6.有一批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的带头人

20多年来,陕西民办教育涌现出一批思维敏捷、具有创新和开拓精神的带头人。他们不断研究民办教育的规律,提出办学的新思路、新举措,同时具有实干、苦干精神。由于他们的锲而不舍、勤奋努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如姜维之、丁祖诒、黄藤、胡建波、任万钧、周延波、李瑞明、杨凤玉、李升荣等一批民办教育的创办者。他们的奋斗精神和所取得的骄人业绩,对全省乃至全国的民办教育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民办教育的成绩与特色

(一)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活动已形成良性发展

陕西省民办学校在起步阶段,就十分重视学校的硬件建设,坚持以良好的办学条件吸引生源,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规模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2006年与2005年相比,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增长了6.2%和9.10%,招生数增长9.2%,学校固定资产总值增长41.6%,占地面积增长5.5%,图书增长11.8%。实践证明,这顺应了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律。特别是近几年,全省民办学校在校园整体规划,教学行政用房、实验室、图书馆、实习实训基地、体育场馆、校园网、后勤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了明显进步,各具特色,具有较高建设水平,形成了陕西省民办学校的群体办学优势,成为陕西省民办学校区别于其他省市的主要特征之一。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奋斗,陕西省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数量不断扩大。学校数增长了40倍,学生增长了800倍。

民办学校在稳步扩大办学规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更多地在增加办学层次、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陕西省民办教育的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2006年全国各主流媒体对我省民办教育的评论性报道日益增多,陕西省民办教育在社会各界产生的积极影响日益扩大。

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更是成绩显著,在办学指导思想、管理模式、专业特色、校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硬件建设等方面所形成的特点,丰富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内涵,也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提供了许多经验和借鉴。

(二)重视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

近年来,民办学校普遍重视建设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同时,各校还积极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仅2006年接受短期培训的专职教师就达3000多人次,还有200余名专职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2004年我省教育厅社管中心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了“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在全国率先为民办高校培养高层次、高学历、高质量的教育管理人才,受到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近年来,许多民办学校的主要负责人通过进修学习,其理论水平和专业水平明显提高,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日益增强,民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陕西省民办学校在起步阶段,任课教师几乎清一色为兼职教师,随着办学历史的不断延伸,各校对师资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一是专任教师比例不断加大;二是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不断增加;三是教师年龄结构趋于老、中、青三结合;四是专业带头人逐步齐全,教学梯队逐步形成;五是注意与公办学校的合作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六是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教学的需要。

各校重视对教师的培养提高。如鼓励教师到公办高校学习进修,鼓励和支持教师在职进修、参加专升本考试、本修研考试等;组织各种参观、观摩、讲学,定期进行教学评估活动;要求并鼓励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活动,一些学校还定期举行教学研讨活动。通过教师岗位责任制和对教学过程各环节的评估标准的确定,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并通过考勤、考核和奖惩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三)学校内部管理不断加强

民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领导班子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依法办学意识进一步增强。目前各民办学校普遍建立了学校董事会(理事会),规模较大的学校还成立院委会、党委会、团委、工会等内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每所民办高校都建立了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规模较大的民办高校还建立了学校党委。加强了各校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建设,促进了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和落实,有效保障了民办学校的稳步健康发展。

学生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从严管理是民办学校学生工作的基本特征,主要措施是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制度,严格学籍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全程监控学生学习、实践环节的进度与成绩,并及时反馈给家长和学生本人;加强就业指导,健全学生信息和学生档案管理等。民办高校通过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和学生处、学生会等学生管理机构的建设,从思想教育入手,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主要依靠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并按150∶1配备。民办高校的社团组织众多,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样,适应了青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促进民办学校学生从入学时的自卑、自弃向自尊、自强转变。

把学生的稳定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各校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普遍建立健全了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民办学校由于自身的脆弱性和社会的认可度较低,普遍对稳定安全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同时我们仍要把稳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民办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民办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我省民办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教学条件建设都投入了较多的资金,办得较好的一些学校在计算机中心、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各类演练室等建设方面已达到较高水平,有些设施上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教育质量明显有所提高。

各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根据民办学校学生情况、不同层次和各专业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学习基础,因材施教,总体推进,精讲精练,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制订技能教育和实习实践计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不断加强实践性教学,加强对实习活动的组织指导,提高实习效果。保持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为以后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安排奠定基础。

陕西民办高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立足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各校都在探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等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模式,一些具备条件的院校设立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站,逐步推行学生毕业直接进行技能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试点,还有一些学校正在进行学分制试点,加强精品课程、名牌专业、精品教材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加快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学英语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实际应用英语的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和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完善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加强教学评估。9所高职学院已经通过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还有3所学校正在积极筹备迎接评估,这些工作的开展都将推动全省各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生质的变化。

(五)专业设置和办学特色逐步形成

在全省民办高校布局中,各民办高校注意根据社会需求结合学校特点,准确定位,加强了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建成了一批能满足人才培养所需的就业、实习、实训基地。一些民办院校,坚持以学科特色为抓手,将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结合,注意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推动学科综合化,这些学校在经济类、语言文学类、管理类专业建设上因投入小,市场需求量大,逐步形成了规模优势。还有一些单科性的院校,注重在重点领域与国计民生联系紧密的行业发展,建成了一批与衣、食、位、行、美等相关的单学科专业群。如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等。实践证明,这类院校因特色突出,定位准确,管理成本低,设备利用率高,学生就业好,也在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目前,陕西省民办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初见端倪,为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毕业生就业率逐步提高,社会声誉逐步提高

民办职业学校普遍重视对毕业生强化职业意识的教育。在学生入校时尽可能尊重学生志愿,让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适合自己的专业。学校还经常对前期已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给在校学生以良好的职业示范。学校强调职业技能训练的一贯性,从入校即尽早接触专业技能。毕业前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做好走出校门适应职业生活、社会生活的心理准备。这一切对培养高质量合格人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缩短了学生就业后的职业适应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为了使广大毕业生能顺利就业并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各校都投入大量的人力从事学生就业推荐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与全国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建立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实行网上推荐,与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毕业生推介交流活动,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不少学校还将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使推荐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内引外联,校企合作,学生毕业前,学校几乎每周举行一次人才招聘会、毕业生就业推荐会等,诚邀全国各地的数千家中外企业前来学校招聘毕业生。可以说,良好的就业状况是陕西民办高校生源稳步增长的因素。

(七)落实政策,依法管理,规范办学

省教育厅及有关委办厅局也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依法实施了对民办学校的扶持与管理,具体表现在:

加强法规和规章建设。陕西省人大先后颁布了《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高等教育的决定》,解决了长期困扰和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一些问题,陕西省在抓紧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还抓紧了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民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民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的备案审查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管理行为和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近年来,省政府陆续审批了17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成为高职学院,后又将符合设置本科院校的高职院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设立了5所本科院校,教育厅向教育部申请并获准成立了12所按民办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这对增加全省民办高等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管理水平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省教育厅在扶持、引导民办学校发展的同时,加强了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了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暂行规定、陕西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监督与管理措施,定期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学校治安与稳定等进行专项评估与检查;对乱招生、乱散发、刊播虚假广告(简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保证了我省民办学校的稳定健康发展,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秩序,维护了民办教育的形象和声誉。

省教育厅对10所民办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使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进一步确定。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促进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的。为维护全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是实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别于公办高校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党的建设已成为民办学校组织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民办学校中将发挥政治核心与监督保障作用。多年来,陕西省委教工委在民办高校中陆续建立了党组织。12所民办高校正式组建了党委,在其他民办高校建立了党总支或党支部。最近已陆续向民办高校选派出党委书记兼督导专员,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民办高校的管理规定。民办高校的党组织已经不是初创时期“聋子的耳朵”,在民办高校的整个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党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其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实践证明,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院委会和党组织三方的密切配合才能保证和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三、民办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惑

在全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大背景下,我省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转型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注重发展学校规模向注重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办学效益、办学质量转变;二是从学校的粗放型、家族式管理向学校规范化、民主化管理转变;三是从注重学校校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向注重学校软件建设和科学管理转变;四是从注重学校投资规模向注重学校投资效益、防止投资风险转变;五是从注重学校以建设兼职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向注重学校以建设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师资队伍转变;六是从注重学校对外宣传向注重学校求真务实、搞好内部管理转变。

在这个转型期,挑战和机遇共存,矛盾与冲突互现,尤以三方面最为突出:一是转型期规模扩张与质量危机之间的矛盾;一是转型期政府与民办高校之问责权利的矛盾;二是公办、民办学校之间的平等待遇问题。

调研发现,我省民办教育在发展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在民办教育的转型期是难以避免的。主要表现在: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扶持政策,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与之相配套的规章也尚不健全

民办学校在享受国家有关减免税费、土地征用、基本建设、教师待遇、对外招生、助学贷款、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与公办学校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包括:一些地方没有落实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还没有出台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办法,使合理回报的取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实现;一些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教师在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方面没有享受到与公办高校平等的待遇;一些民办高校的毕业生在档案管理、评奖、评优方面没有享受与公办高校学生同等的权利;一些民办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往往流于形式,始终不能得到解决。

(二)对民办学校的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评估等方面比较薄弱

根据国家规定,对民办学校应实行鼓励支持,依法管理的原则,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全面落实,往往有偏废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情况。

民办幼儿教育:存在多头管理,隶属关系不够明确的问题。以西安市为例:民办幼儿园分市教育局、市妇联等部门管,但在涉及具体问题上,各个部门之间又相互推诿,成了“幼教很重要,忙起来都不要”;二是批而不管。特别是一些乡镇上的民办幼儿园。有关部门批了以后,不闻不问,等到出现问题后才去调查。同时还存在大量未经审批登记的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办学条件差,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民办初、中等教育:有些市、县管理机构不健全,审批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县、区等一些基层,没有专门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少,管理工作滞后,使一些地方民办教育工作基本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还有的县、区教育部门越权审批学校。

民办教育监管涉及教育、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物价、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但目前缺乏相互沟通、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民办学校进行监督、评估、年检等渠道也未完全建立或完善。

(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

一是在民办幼儿园、民办初中、高中学校里,许多学校没有董事会(理事会);二是董事会组成结构不合理,监事会空位,内部制衡和外部参与机制不健全;三是董事会运行程序不规范,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流于形式。四是一些民办学校的管理家族式一言堂倾向明显,学校发展的接班人问题在隐患。

(四)办学行为尚不规范

民办学校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呈多角度显现,最突出的是招生无序,以不正当竞争甚至以误导欺诈行为求得生源。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有些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具有任职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记账方式较为混乱。

(六)党团组织不健全

有的民办学校的党团组织建设尚待健全,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作队伍薄弱,对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对问题发生之前的苗头不能及时发现,也不能及时疏导,出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控制。

(七)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民办学校没有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教师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

(八)办学经费不足,资金来源单一

由于得不到政府划拨的经费,社会捐助也很少,民办学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积累。而政府和社会对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

(九)师资力量不足,教师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低于公办学校

幼儿园与部分职业学校教师数量不足,教师结构亦不合理,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集中表现在“双师型”教师缺乏。民办高校的专、兼教师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一些教师的教学素养不够理想。教师中有相当数量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

(十)对民办教育规律研究不够,创新不够

民办教育是一个新生事物,对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律的认识还是初步的,民办教育也存在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产权问题,董事会(理事会)组成问题,党组织建设问题,委派督导专员问题,校院长任职资格问题,学校内部管理,评估、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都需要通过不断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加以解决。

四、发展民办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民办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社会、政府和民办学校三方形成合力,通过不断深化民办教育改革,共同解决问题。调研组有以下建议:

(一)政府层面

1.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陕西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制定价值基础公平、有机协调的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体系,进一步协调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发展关系,进一步协调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的发展关系,进一步培育民办高校的良性生态环境,进一步保护和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成绩,进一步尊重和激发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热情和创造力。

实施与公办高校相一致的名校发展战略,把政策激励和经费资助相结合,切实推动优质民办高校做大做强,为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起到示范作用,并以此带动整个民办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搞好全省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引导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

由政府主导,把民办教育纳入陕西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民办教育的发展目标、教育结构、主要措施和发展战略,使我省民办教育有计划、有步骤的发展。

(1)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建议。进一步扩大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提高民办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更好地适应我省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相适应。把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民办高校发展的重点,同时,鼓励我省民办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实际开展一定规模的本科教育和开展科学研究,形成多层次、多类别的高等教育格局。

(2)对民办中等教育发展的建议。进一步开放民办高中教育的准入空间,大幅度扩张民办高中教育在全省高中教育总量中所占比重。把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作为高中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主,以公办教育资源为主,选择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

(3)对民办小学教育发展的建议。建议政府进一步放开民办小学教育的发展空间,以缓解城镇公办小学教育资源紧缺的压力。

(4)对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政策,促进民办幼儿园向优质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教育选择;

制订系统的民办幼儿园在招生、管理、教材、师资培训和质量评估的政策,尽快改变民办幼儿园在发展中一定程度的无序无章状态。

3.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制定更加明确的规章制度,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

(1)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建议。重点支持一批优秀民办高校在较短时间内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极大地促进和带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并把这作为一项富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性的战略举措。开展“省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工程”建设。

给予我省民办高校自由开放的融资政策,形成民办院校多元化的经费来源结构,增强我省民办院校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

(2)对民办普通中学教育发展政策建议。消除中学教育系统内部的失衡性矛盾,保障民办普通中学与公办普通中学之间、薄弱中学与重点中学之间公平均衡发展。

(3)对民办小学教育发展政策建议。对按照协议承担小学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县级财政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及时拨付足额教育经费,确保民办学校的经济利益;对农村民办小学的师资培训和校舍建设,由县级财政予以资助;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民办小学,和面向弱势群体举办的民办小学,由地方财政予以特殊资助。

(4)对民办学校教师的政策建议。对民办学校教师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对民办教师在位房、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补充保险、职称评定、进修评优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并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任命、休假、辞职、免职、一般权力及处罚的条件、执行机构和程序等;制订教师双向流动的具体办法,为教师在公民办学校间自由流通提供政策支持。

建立民办教师水平评价体系,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依法建立符合实际的教师薪酬最低保障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教师职称晋升制度。

(5)对民办学校学生的政策建议。我省应给予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一视同仁的社会待遇,公平对待民办学校进行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生,使其同等享受乘车半价优惠的社会优待;同等享受国家贫困助学贷款;同等迁转户口及学籍档案。

4.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督、评估和宏观指导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民办高校办学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的评估,加强从宏观上对民办高校的指导。

(1)对监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建议。健全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制定并明确校(院)长的职责,明确民办学校的法人,严格董事长(理事长)、理事、校(院)长的任职资格,并督促各民办高校严加执行。健全民办学校的校委会、党组织、工会和团组织等。

针对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建立不同于公办教育的多样化与最低标准相统一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民办高校定位与发展的多样化。结合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和社会公众要求,赋予全社会监督和评估的权利,以确保评估的公正、合理性。

定期对现有的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于不达标的学校,分别给予限制招生或停招,直至撤销办学资格;对于教学质量高、办学成绩显著的优秀学校给予奖励。

(2)对监管民办普通中等教育建议。分类管理和评价民办普通中学,鼓励民办学校发展特色教育、素质教育和优质教育,在扩大校均规模、确保经费来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模式的改革与探索。

(3)对临管民办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的发展建议。要以素质教育的质量标准来评价民办基础教育的质量水平,鼓励其更好地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教育需求,“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从而引导全社会对民办基础教育的准确评价。

要鼓励和规范民办幼儿教育,近期要加快查处取缔擅自举办的幼儿园、以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5.设立民办教育研究机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理论研究

我省应成立“民办教育研究所”,下设“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室”、“民办中等教育研究室”和“民办基础教育研究室”,配备专职研究人员,整合我省民办教育研究力量,拨付相应研究经费针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有计划系统的研究,为政府决策做参谋。

(二)学校层面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学校的科学定位和发展,走健康、协调、可持续的“质量—效益”型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民办学校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正确处理内涵式发展的几个关系,实现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学校定位,正确处理学校规模与办学质量的关系。要坚持规模适度,质量为上,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战略。

正确处理综合发展和突出特色,全面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在相对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民办高校不能追求“大而全”和“全面开花”,而应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真正用于提高学校的力学水平上,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高。

民办高校尤其是本科民办高校要正确处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关系,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狠抓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强调教学的中心地位要坚定不移,要常抓不懈;同时,要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把加强科学研究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

2.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和我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规定,依法治校,依法规范管理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及国家近期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是民办学校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办学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各个相关学校务必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实行依法治校,依法规范管理。

3.以观念更新为先导,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民办学校要更新观念,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有利于教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学校事业的长远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从而为内涵式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民办学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法人财产权。

各民办学校要落实法律规定的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亲属回避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制度。

民办学校在招生中,要依法招生,诚信招生,不做虚假广告,杜绝恶性竞争。

4.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高校必须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学改革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根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断加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民办教育应当从外延性发展向内涵性发展转变,特别是教育部将对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独立学院进行评估,所有民办高校都不能掉以轻心,真正把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5.以师资建设为前提,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

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规模适度,满足21世纪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及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民办学校教师的聘用和管理的办法,切实解决他们在职称评定、业务进修、医疗保险及公积金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注重对教师的进修和培训。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教师的培训和奖励。

6.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质量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具有民办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设立校学术委员会,就民办高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科学研究。负责全校的科研规划、计划实施、经费筹集、课题申报、成果评定、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及时地向董事会汇报。

学校应成立教育研究、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专职研究人员,拨付相应研究经费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设立校科研专项基金,保证学校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申请到国家级、省市级科研项目的教师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给他们配套的科研项目经费。

可以设立科研奖惩制度,由学校专门管理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获得不同层次的科研成果,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标准和方式。

创办自己的学术刊物(学报)。

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内涵式发展战略的核心。我省民办高校要及时预测学科和专业发展趋势,分析西部、陕西、西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现有的学科和专业进行战略结构调整,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不断创建精品专业、精品课程,来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体系建设,形成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社会层面

1.拓宽融资渠道

应给民办学校创立一个较好的外部融资环境,让民办学校能够走上正常的融资道路。分解民办学校融资风险,降低操作难度。

2.加大扶持力度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税收部门、土地部门、公安部门、人事部门、水电部门等,从民办高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切实为民办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3.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应能够建立针对民办教育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具有权威性的评估中介机构。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原有评估体系的特点,可先在我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半官方的独立自治的专门中介机构,如陕西民办教育协会等,可下设秘书处并独立地开展工作。

随着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目标的充分实现,社会认可度的不断提升,中介市场的日益形成,再建立以高校为依托的民办高等教育协会。这些中介机构可以协调民办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实现政府管理和学校自治的有机结合;确立民办院校基本入学资格,促成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衔接;规范民办高校及其专业设置基准,维护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化;开展调查研究,为民办教育决策和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等等。

调研组认为,陕西省民办教育经过20多年的创建和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全国处于前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民办教育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发展中也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需要探索、实践、总结和创新,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建设西部强省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戒骄戒躁、开拓进取、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开创民办教育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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