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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国库券债券现在还能用吗

时间:2022-1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国库券利率水平基本上反映该国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国库券利率变动大致上可看出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趋势及银根松紧情况。国库券通常被视为准货币,其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它有广阔的二级市场,易手方便,随时可以变现。因此,在国库券二级市场上,国库券价格的高低主要由离到期日远近决定。国库券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整个货币市场利率变动有直接影响。因此,西方国家的国库券市场是指买卖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国库券的市场。

第六节 国库券市场

政府发行的债券统称公债。它包括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市政债券两大类。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又可划分为国库券和中长期国债两部分。

一、国库券的特征

国库券(Treasury Bills)简称T-Bills,是政府发行的期限最短的一种债券。1877年在英国最早出现,1929年12月美国第一次发行了国库券。此后,国库券一直在美国政府所发行的证券中居于十分重要地位。

国库券是政府为筹措短期资金,解决财政困难而发行的一种短期融资债券。

与其他债券和银行存款相比,国库券具有如下特点:

(1)国库券的利率是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的集中反映,是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

一国国库券利率水平基本上反映该国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国库券利率变动大致上可看出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趋势及银根松紧情况。国库券利率与商业票据、定期存单等关系特别密切。

(2)国库券的流动性很强。国库券通常被视为准货币,其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它有广阔的二级市场,易手方便,随时可以变现。

(3)安全性高。国库券是政府的直接债务,有政府保证,对投资者来讲,是一种安全性高因而风险小的投资,众多投资者都把它作为最合适的投资对象。

(4)对中央银行来讲,是贯彻其货币政策的首要场所。中央银行根据其货币政策要求,通过国库券市场上利率变动,可以随时测定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同时,根据市场上银根松紧程序,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随时买进或卖出国库券,以调节货币供应量,使银根趋松或趋紧,实现其稳定通货的货币政策目标。

二、国库券的发行

因为国库券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以3~6个月居多。因此,国库券的发行方法采用贴现制,即发行时以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到期按面额兑付。也就是以票面金额减去贴现利息作为发行价格,到期再按票面金额足值偿付。发售价格与票面额之差额即为国库券的利息:

计算公式如下:

例如,发行某面值为100元的国库券,偿付期为60天,贴现率为10%,则其发售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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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国库券发行的次数频繁,三个月和六个月期的国库券每周发行一次,九个月和十二个月期的国库券每月发行一次。由于国库券发行次数频繁,发行量又大,而流通时间又短,为节省印刷费用,国库券发行一般不发给正式库券。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对必须持有实际国库券的机构才正式发行库券外,其他都由财政部发给收据代替。进行买卖或到期还本,都可凭收据办理。异地交易则可通过联邦储备系统的“收账电划制度”,以电报或电子计算机转账以代交割。

国库券的发行方式一般采取拍卖制,即每次发行前,向社会公众发出通知,然后,由购买人按照自己的需要量,提出自己的购买价格和数量。谁出价最高,先满足谁的要求,然后按出价高低顺序,依次卖出,直到最后售完。按照这种拍卖销售方式,各购买人的购买价格和收益率是不同的。也有一些购买人,一般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银行,不愿意参加竞争性购买,而是按照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数,从中央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国库券。

联邦储备银行是美国财政部发行和赎回国库券的代理人,它本身也参加国库券的买卖。

美国财政部每次发行国库券时,要根据到期国库券的数额,财政近期需要款项的多寡、利率水平及联邦储备系统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等因素,决定发行的数额,由财政公布,并由联邦储备银行对可能的买户发出通函,告知国库券的发行。

三、国库券的流通

在国库券的交易市场上,交易的参与者主要是证券经销商和商业银行,交易市场非常活跃。

一般情况下,国库券出售人的销售价格总是高于他买进时的购买价格,但低于票面价值,否则就会遭受损失。比如,国库券的票面价值为100元,出售人先前的购买价格为98元,当他出售时,可能会要价99元,新的购买人以99元购得后,到期时可以得到100元的支付,因此获得收益。因此,在国库券二级市场上,国库券价格的高低主要由离到期日远近决定。离到期日越近,价格越接近面值。

在国库券交易市场上,证券经销商按牌价吞吐证券,从而在建立和保持政府证券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弹性方面起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则因国库券的风险低、流动性强和收益高,而将投资于国库券作为调整其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手段。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也把国库券作为很好的投资对象。此外,中央银行为了调节市场货币流通,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也在公开市场业务中大量买卖国库券。

国库券的买卖利率是货币市场上各种投资工具中较低的,也是整个货币市场的代表利率。国库券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整个货币市场利率变动有直接影响。

国库券的收益率一般以贴现方式表示,一年按360天计算。

如一91天期国库券面额100美元,价格为96.295美元,以贴现方式表示的收益率为:[(100-96.295)/100]×360/91=14.657%。

国库券的真实收益率的计算同以贴现方式计算收益率不同,上例的真实收益率为:[(100-96.295)/96.295]×365/91=15.432%。

国库券真实收益率与贴现收益率之间的差额随国库券的期限愈长和利率水平愈高而愈大。真实收益率的计算使其可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收益率相比较。

在美国,国库券是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交易商对国库券交易通常以现值为基础,采用双向式挂牌报价,即交易商在报出交易单位国库券买入价的同时,也报出一交易单位的卖出价,从买卖差额赚取收益。但他们的挂牌并不是按国库券面值挂出其买卖价,例如,面值为1 000美元,还有100天到期,买入价为986.5美元,卖出价为986.66美元,而是挂出国库券的买入贴现率和卖出贴现率,例如,面值为100美元,还有100天付期,买入贴现率为4.86%,卖出贴现率为4.82%,买卖价格按这两个贴现率算出。

四、我国的国库券市场

在西方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的称为国库券,1~5年的称为中期库券,5年以上的称为长期库券。因此,西方国家的国库券市场是指买卖债券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国库券的市场。中长期库券并不在这个市场进行交易。

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其名称含义与西方国家不同。期限大多是三年、五年,最初并没有一年以下的。所以并不是一种短期库券,而是相当于西方国家的中长期库券。

为了迅速统一全国,安定民生,恢复和发展经济,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1月5日开始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后,为加速国家经济建设,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央政府于1954年1月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至1958年共发行5次。此后直至改革开放,我国暂停国债的发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调整稳定国民经济,缓解当时资金紧张的困难和稳定物价,从1981年起恢复发行国债,当时称为国库券。其后每年发行,发行日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成为筹措国家财政资金的一个正常渠道。1981年至1988年国库券主要由国营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认购。1989年以后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期限主要是3年至5年,且只有发行市场,没有流通市场。

1988年开始,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

1991年,财政部开始组织国债的“承购包销”,把市场机制引入了国库券一级市场,国库券发行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到目前,所有记账式国债通过电子招标系统招标发行,已经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市场化发展之路。

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3年国库券市场建立一级自营商制度。大宗国债的发行,通过“承购包销”方式或“招标”方式,只对一级自营商,然后从自营商到经纪人,再从经纪人到最终投资者。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以填具“国债收款凭证”(凭证上记载购买人姓名、发行利率、购买金额等内容)的形式记录债权。同年,开始发行记账式国债和无记名国债。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

1994年形成了大宗国债对机构发行,再由机构向个人投资者分销的体系。推出了虽不上市但可以提前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存单。国债期限和品种进一步多样化,国有商业银行被允许持有国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之类的交易网络都开放了国库券的现货、回购和期货交易。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为例,1994年国库券交易总量达4 566亿元,其中,现货2 110亿元,期货2 456亿元。自1995年国债期货停止后,国债二级市场主要是进行国债现货交易和国债回购交易。

1996年,财政部通过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进行了面向金融机构发行记账式国债的试点工作。这一年,财政部国债的发行期限不仅长至7年和10年,而且还发行了短至6个月和3个月的国债,使得国债的期限结构较为合理,而且发行期大大缩短。这既满足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又为当年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规范的操作工具。

从1996年起,财政部将按年集中发行国债改为按月滚动发行。而且每个季度财政部召开国债筹资分析会,在充分征求市场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下一个季度的全部国债发行计划,大大提高了国债市场的预见性和稳定性,有效避免了国债发行对市场的冲击。

1996年,对短期(期限在一年以内)记账式国债首次实行贴现发行(贴水发行)的方式,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同年,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

1996年,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当年,发行的国债首次以记账式国库券为主,从而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呈现出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三足鼎立”之势。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所有商业银行退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地证券交易中心的国债回购和现券交易。

1998年撤销了各地的证券交易中心,将银行间的国债回购交易集中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

1996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经过协商,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将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改组为“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承担全国国债的统一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债券托管账户按功能实行分类管理,甲类成员可以办理自营和代理业务,乙类成员和间接结算成员只能办理债券自营业务。债券结算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以转账方式进行。到2001年底,参加该市场的成员有670家(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及其授权分行、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部分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实际参与交易的只有358家。2001年银行间的回购交易结算量(单边单向)为40 097.96亿元,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交易量为15 342.98亿元。

1997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并没有发挥货币市场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也没有开始公开市场操作,主要靠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贷款限额管理(即信贷计划)来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这种情况直到中国人民银行在1997年颁发了《公开市场业务暨一级交易商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一级交易商的关系及一级交易商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确立了公开市场操作交易工具范围及交易方式,并于1998年中央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后,才开始有所改变。当年的业务交易量是1 761亿元,1999年增至7 076亿元,当年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投放的基础货币190亿元,占中央银行当年新增基础货币的50%左右。2001年,中央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以回购和现券买(卖)方式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共54次,全年债券交易总量为16 781.42亿元。

2003年12月,财政部发行了3个月期限的第十三期记账式国债。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从2005年6月15日起推出债券远期交易。

债券远期交易,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远期交易的债券包括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交易的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和经央行批准的其他债券券种。

根据《规定》,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债券的远期交易卖出与买入总余额分别不得超过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远期交易卖出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可用自有债券总余额的200%。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远期交易的规模,以单只基金计算。任何一只基金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基金资产净值的100%,任何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营运资金的100%,其他机构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金或者净资产的100%。

2006年,财政部推出了储蓄国债(电子式),丰富了储蓄国债发行品种。

2006年,我国建立了国债余额管理制度,既增强了全国人大对政府债务的控制能力,又增加了国债管理的灵活性。财政部可以根据国库存款及金融市场价格走势,合理安排国债发行时间和节奏,有利于形成较为合理的国债品种和期限结构,并为人民银行有效实施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便利。

2006年3月,财政部发行3月期凭证式国债;9月,发行3月期记账式国债。

2008年5月,财政部发行3月期记账式国债。

目前,国债的期限品种逐步完善。1991年,国债发行期限集中在3年和5年几种类型。到目前已经形成从3个月到50年的短期、中期、长期兼备的较为丰富完整的期限结构,使得未来偿债分布更为均衡。其中,关键期限包括1年、3年、5年、7年和10年五个品种,关键期限国债发行额约占当年记账式国债发行额的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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