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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上不少国家普遍清查了生物资源,特别是森林资源。因此,加强法规是各国普遍采取的首要措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新中国建国以来曾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合理利用和保护生物资源、加强生物资源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4.3 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1)加强生物资源的科学经营管理

生物资源是一种再生资源,除开发利用外,还存在更新的问题。因此,生物资源经营管理的中心课题在于充分利用生物资源可再生的特点,将利用和更新相结合,以便在扩大再生产的基础上实现永续利用的目的。

近几十年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少国家对生物资源,特别是在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上,围绕上述中心问题,开展和加强了工作。

(1)开展生物资源的普查、评价和预测工作

世界上不少国家普遍清查了生物资源,特别是森林资源。瑞典、荷兰、美国、日本和前苏联建立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制度,定期掌握资源消长动态,瑞典、荷兰、日本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美国每隔十年进行一次,到目前为止,都已经进行了三次以上全国性森林资源普查,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依据。

1973年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较全面的森林资源清查,到2003年为止,我国已连续进行了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已于2004年开始实施,将于2008年结束。各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都不同程度地客观反映了当时全国森林资源现状,尤其从第二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后,我国建立了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开展了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取得的成果为国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现状、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动态,预测森林资源发展趋势,为进行林业科学决策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可靠依据。

(2)严格控制采伐、载畜、捕捞量

森林的采伐、草场的载畜、渔场的捕捞等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因此,对森林应合理采伐,采伐量与生长量基本平衡,或年采伐量略低于年生长量,更新跟上采伐,使之永续利用,发挥林区在木材生产和水源涵养、确保农业生产上的双重作用。瑞典、荷兰、美国、罗马尼亚等木材生产国,年采伐量都低于年生长量。瑞典每公顷年采伐量与年生长量之比为0.83∶1,荷兰为0.77∶1,美国为0.75∶1,罗马尼亚为0.96∶1。因此,这些国家的森林更新跟上了采伐,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对于草场,要控制牲畜头数,禁止草场超载,实行以草定畜,确定各类草场的最适利用界限。畜草之间实际上也是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因此,应根据各地草场资源和生产力的特点合理配置畜群,重点保护公畜、母畜、良种畜,果断处理商品畜,做到量草定畜,永续利用草原资源。为此,建议将我国主要牧业省区的最大牲畜量按表5-10所示的限度进行严格控制。

表5-10 我国主要牧区的最大载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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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资源因过度捕捞已严重衰竭,必须坚决采取繁殖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使资源永续利用。

2)制定法律和政策,保护生物资源,促进产业发展

法规在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产发展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任何方针政策的实施都需要有法律的保证。因此,加强法规是各国普遍采取的首要措施。朝鲜、罗马尼亚、日本、瑞典、前苏联和英国等都制定了全国性的森林法等,这些法律对整顿林权、加强经营管理、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等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美国至今虽然尚无全国性的综合森林法,但许多州已颁布了林业法令,这些法规对美国林业发展不同程度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新中国建国以来曾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合理利用和保护生物资源、加强生物资源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等等。然而,我国有关生物资源的立法迄今还不是很完善,许多重要的生物资源至今尚无立法,另外,一些法规往往仅从某一部门的利益出发,而不注意全面的自然保护。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对发动群众参与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因而使法律不能真正地贯彻执行。

必须强调指出,可更新资源的政策与立法必须与其他方面的立法与政策,如人口政策、能源政策等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贯彻实施并见诸成效。另外,法规的制定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既要反映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立场,又要反映群众的实际情况及其对法律的认识和支持的程度,否则,脱离实际的“严格”的法令,会由于人民为了生存而藐视它的存在,使政策和法令无法实行,甚至取得相反的效果。

3)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生物资源,必须充分利用群众与生物资源接触的场所,广泛进行宣传;也可利用电视、电影、广播及通俗读物等进行生物资源和管理知识的宣传。同时,不要只热衷于宣传,更要重视实践,做好各项实际工作。日本把每年4月2、3、4日三天作为爱林日,普及爱林思想,开展造林活动,从1977年开始每年以育树为中心进行一次育树节活动,另外在每年的3~5月设立绿化周或绿化月,在全体国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绿化活动。为了及时推进绿化活动,1973年成立了日本绿化中心,目的是开发绿化技术,收集提供情报和培养技术员。朝鲜植树造林实行“全民造”的群众运动,国家规定每年4月6日为全国的“植树节”,采用包栽包活、奖励、加强技术培训和监督的办法,使造林质量好,造后管理严、成活率高、长势快。

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国民对森林作用的认识,了解森林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使人们懂得植树造林不仅是为自己利益的行为,也是应该具备的为子孙后代和为国家民族利益着想的道德观念,并把这种思想变为人们自觉的行动,使植树造林活动更加扎实而卓有成效。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3月12日定为全国“植树节”,积极开展全民植树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林业建设。采取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多林种结合、乔灌草结合等措施,注意造林质量,提高成活率,加快绿化祖国的步伐。

要重视智力投资,通过多种途径提高领导和群众特别是在生物资源战线上工作的干部、农民和工人的科学水平,普及有关生物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知识。教育和培训大致可分为三类:大学生物资源专业学生的教育;中小学的普及性自然保护教育;对成年人的临时性的宣传教育。各类生物资源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也可深入到企业、学校和广大农村传授技术和进行技术监督,介绍一些生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具体措施。

4)制定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建设自然保护区

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制定长远规划,使经营管理纳入利用与保护、采与育结合永续利用的轨道。日本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重新颁布森林法的同时即制定了《关于森林资源的基本计划》,1973年曾加以修改,提出在森林总面积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到2021年人工林将由1971年的890万hm2增加到1 314万hm2,天然林将由原来的1 537万hm2减少到1 113万hm2,森林总储量由20.8亿m3增加到36.1亿m3,并对一级生产力的森林、防护林及木林产量均进行了规划。美国于1975年划出480万hm2自然保护区,其中94%在国有林内,还计划把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进一步增加到1 000万hm2。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森林与放牧地可更新资源规划法》,要求林务局制定长期规划,以确保美国未来有足够的森林资源,同时又要求保持环境质量,还要求林务局定期(每10年)向国会提交可更新资源评定报告和一项长期可更新资源规划(每5年修订一次,每次订出45年目标)。

过去,我国有关部门长期对生物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各种规划总是开发利用,以上缴利税的多少作为考核企业的标准,而忽视生物资源更新和维持再生产的必要投入及资源保护,从而造成资源大量消耗,形成了生态恶性循环。近年来,我国重视了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定了长远的科学规划。1986年12月23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的《中国自然保护大纲》,要求把自然保护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使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上。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都要对本部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工作统筹安排,开展跨部门的协作,共同搞好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5)加强生物资源集约经营,不断提高生产量

实行集约经营,不断提高生物资源的生产量,是实现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具体措施有:采用良种;促进更新和人工造林;提高采用容器苗在造林中的比重;增施肥料;沼泽地排水;改变采伐方式;加强草原建设,治理退化草场;护林防火;防止病虫害和鼠害等。如美国在提高森林的集约经营强度中选用良种壮苗,全国共有种子园4 500hm2;容器苗在苗木总产量中的比例占5%,并有迅速增加的趋势;全国施肥面积已达15万hm2;重视森林保护,1970年全国处于森林防火组织保护下的土地达3.65亿hm2,防火和灭火的经费开支约2亿美元,加上采伐剩余物处理和计划烧除等方面的开支,共约3.2亿美元。

6)加强生物资源的科学研究

生命科学是当今科学研究的重要前沿阵地之一,它在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不断发展,并形成不同的研究水平。这里我们不可能对生物资源研究的各个方面作全面的论述,仅从自然资源的综合考察和综合研究方面来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①国民经济发展对生物资源需求量的预测及资源保证程度;②重点地区生物资源数量及质量的调查及其生态—经济学评价;③生物资源的保护与增殖的方法和技术;④生物资源系统的结构与功能;⑤生物资源的多层次利用的综合效益的发挥;⑥人类活动对生物资源的影响及其环境后效;⑦专业性、地区性和全国性生物资源信息系统的建立。

在生物资源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也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技术革命,它突出表现在对生物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由过去单纯的索取和利用,转变为开发利用与考察整治保护相结合的轨道;在研究任务上,从以长远为主到紧密结合当前的国民经济建设;在研究方法上,从过去的以线路调查为主,发展到线路调查与定位或半定位研究相结合;在研究的空间安排上,从过去以区域考察为主到向全国发展,同时,对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也在开始部署力量;在研究的路线上,由单学科走向综合,进而对系统的总体进行研究,即由综合考察阶段发展到对总体的研究阶段,这就要求对生物资源的研究从狭隘的生物学家的小圈子中解放出来,不仅要更加紧密地与地学联系,同时要与数理化科学进行渗透,而在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上还要与经济学、社会科学家进行合作,并且还要吸收技术科学的成就来武装。在进行科学研究时还要注意科学技术人员、行政领导以及当地群众的全面参加,方能使生物资源的研究更为有效,使研究成果能尽快在实践中开花结果。

7)开展生物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的国际合作

当代生物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重要特点是广泛开展国际合作。这是因为:第一,当代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采取的行动,其规模之大,影响之深远,往往超出国界,甚至具有全球性的特点。一个国家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可以影响到另一个国家的生物资源。例如有些发达国家排放到空气中过多的二氧化硫气体造成酸雨,往往使其他国家的湖泊、河流和森林的生产力降低;由于滥伐森林、燃烧石油及城市扩大等造成的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增加,可以使得温度,特别是两极地区温度升高,这种气候变暖会给某些地区带来好处,而给另外一些地区造成损害。第二,某些生物的存在不受国界的限制,例如一些动物和迁徙的鸟类,其活动范围和迁飞路线往往会跨越几个国家。第三,有些地区的生物资源属于不同国家的公物,例如公海中的生物资源。公海的生物资源虽然不如大陆架那样丰富,但它是一个独立的生态系统,是海洋动物重要的栖息场所,因此公海的物种应该被认为是人类共有的资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成立了许多国际组织,进行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中影响较大的国际机构包括国际自然与自然保护联盟(IUCN)、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及其生态司组织的人与生物圈计划(MAB)、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国际林业研究机构联合会(IUFRO)和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等等。开展生物资源方面的国际合作,不仅可以促进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同时也可以促进科研水平的提高,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包浩生,彭补拙.自然资源学导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

[2]王磐基,丁圣彦.生物资源概论.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

[3]赵建成,吴跃峰.生物资源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4]武吉华.自然资源评价基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5]刘明光.中国自然地理图集(第二版).北京:地图出版社,1993

[6]陈鹏.动物地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

[7]黄文秀.农业自然资源.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8]《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编委会.中国自然资源丛书·野生动植物卷.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

[9]《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编委会.中国自然资源丛书·森林卷.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

[10]《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编委会.中国自然资源丛书·草地卷.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

[11]麦克尼利著;薛达元译.保护世界的生物多样性.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1991

[12]Francois Ramade:Ecology of Natural Resources,Chichester:John Willy &Sons,1985

[13]陈灵芝.中国的生物多样化现状及其保护对策.北京:科学出版社,1991

[14]吴征镒.中国植物志.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2005

[15]曹广侠,薛纪如等.社会林业.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1994

[16]孙儒泳.普通生态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17]周荣汉.中药资源学.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3

[18]俞孔坚,李迪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经管规划途径.生物多样性,1998,6(3)

[19]郭中伟,李典谟.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生物多样性,1998,6(3)

[20]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生物多样性研究的原理与方法.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

[21]张佩昌,袁嘉祖等.中国林业生态环境评价、区划建设.北京:经济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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