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设计招投标

设计招投标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项目立项报告批准后,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招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设项目特点确定招标方式。

项目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建设项目立项报告批准后,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质量的优劣对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之前,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指标要求、投资限额和实施条件等,由愿意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分别填报工程项目的构思方案和实施计划,然后由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过程。凡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并具有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证的勘察、设计单位,都可以按照其业务范围参加投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投标双方都具有法人资格,招标和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和投标,不受部门、地区限制,招标部门不能厚此薄彼,对于外部门、外地区的中标单位,要提供方便,不得借故设置障碍。对于勘察、设计单位来说,实行投标设计要遵循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原则进行收费。

一、勘察、设计招标概述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

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2.勘察、设计招标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类。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除具备以下条件并依法获得批准外,应当公开招标: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如果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果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勘察、设计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批准;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3)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勘察、设计招标与投标

1.勘察、设计招标与投标程序

各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招标方式不同,其勘察、设计的程序繁简程度也会不同,招标投标程序也不尽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的一般程序如下: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登记,填写资格预审文件;

(4)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人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

(6)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7)招标人组织招标预备会,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8)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人密封、报送投标文件;

(10)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勘察、设计招标准备工作

1)招标的准备工作

招标准备阶段需要确定招标范围、招标形式及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的确定。

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2)招标形式的确定。

招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设项目特点确定招标方式。

(3)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日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不具备招标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理招标事宜。

办理招标备案应提交材料主要有:①《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②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和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的准备与编制

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正确地进行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①投标须知;②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③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④勘察、设计范围,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的要求;⑤勘察设计基础资料;⑥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的标准;⑦投标报价要求;⑧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⑨评标的标准和方法;⑩投标有效期。

编制设计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如下。

(1)编制设计招标文件的基本原则。编制设计招标文件应兼顾三个方面:严格性,文字表达应清楚不被误解;完整性,任务要求全面不遗漏;灵活性,要为投标人发挥设计创造性留有充分的自由度

(2)提供设计资料尽可能完整。招标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时间较短,在招标文件中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尽可能提供较详细的编制方案基础资料和数据,减少投标人调研这些数据的时间,以便集中精力考虑投标方案。当招标范围不包括勘察任务时,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测量、周围环境等基础资料,详细程度满足对招标内容深度的要求。可研招标和初步设计招标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同,可能提供资料的内容和详细程度差异很大。

(3)设计招标的主要特点。设计招标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招标,其特点表现为承包任务是投标人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将投标人对建设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的蓝图。因此,设计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提出的要求不那么明确、具体,只是简单介绍工程项目的实施条件、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投资限额、进度要求等。投标人按规定分别报出工程项目的构思方案、实施计划和报价。

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程序对方案进行比较、选择后确定中标人。鉴于设计任务本身的特点,设计招标应采用设计方案竞选的方式招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审查主要包括资质审查、能力审查、经验审查。

资质审查主要是检查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和其可承接项目的范围。检查投标人所持有的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等级是否与拟建工程项目级别一致,不允许无资质证书或低资质单位越级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能力审查包括对投标人设计人员的技术力量和所拥有的技术、设备量方面的审查。设计人员的技术力量主要考察设计负责人的资质能力和各类设计人员的专业覆盖面、人员数量、各级职称人员的比例等是否满足完成设计任务的需要。设备能力主要审查开展正常勘察、设计任务所需的器材、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经验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报送的近年完成的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规模、标准、结构形式、设计期限等内容,考察投标人已完成的设计项目与招标工程在规模、性质、形式上是否适应,判断投标人有无此类工程的设计经验。

招标人对其他关注的问题,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报送有关材料作为资格预审的内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设计投标竞争,对于不合格者,招标人需要向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通知。

4.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至规定地点。

设计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对总体方案构思、意图做详尽的文字阐述。列出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率等技术经济指标表。

(2)方案设计的内容和图样(可以是总体平面布置图,单体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透视渲染表现图等,必要时可以提供模型或沙盘)。

(3)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投资估算包括估算的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投资估算表是反映一个建设项目所需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总文件,它是由各单位工程为基本组成基数的投资估算(如土方、道路、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等)并考虑预备费后汇总承建该项目的总投资。

(4)项目建设工期。

(5)主要施工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

(6)设计进度计划。

(7)设计费报价。

5.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监督机关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监督。

勘察、设计招标所得到的标是勘察、设计文件,其性质是技术服务,在进行评标的综合打分环节,勘察、设计费用报价所占综合评分比例较小,这是由技术招标特性决定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后需要向招标人提供综合评标报告,并推荐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可分别与候选人进行谈判,就评标时发现的问题应如何解决、如何改进或补充原设计方案,或将其他投标人的某些设计特点融于该设计方案中的可能性进行探讨、协商,最终选定中标单位。为了保护未中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如果使用未中标单位的技术成果,须征得其同意后才能实行,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签订书面合同。

三、设计方案的竞选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建筑项目的设计,均要实行方案竞选:

①按建设部建设项目分类标准规定的特级、一级的建筑项目;

②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重要地区或重要风景工程的主体建筑项目;

③建筑面积100 000m2以上(含100 000m2)的住宅小区;

④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划定范围的建设项目;

⑤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竞选的建设项目。

(2)组织方案竞选的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董事会机构;

②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③有组织编制方案竞选文件的能力;

④有组织方案设计竞选、评定的能力。

(3)实行方案设计竞选的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设计要点和用地红线图;

③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有参考价值的场地附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信、市政道路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④有设计要求说明书。

(4)对设计方案竞选者的要求:凡有国家颁布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证书、收费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设计单位盖章的,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注册制度实施前暂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负责人签字)的方案方可参加竞选。

境外设计事务所参加境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在注册建筑师资格尚未相互确认前,其方案必须经持有中国政府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证书、收费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设计单位咨询并由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方为有效。

参加竞选单位应按竞选文件做好方案和编制有关文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在规定的日期内,密封送达组织竞选单位。如果发现原文件有误,需在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文件为准。

(5)方案设计竞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竞选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竞选方式等;

②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③项目说明书;

④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⑤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

⑥踏勘现场、竞选文件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⑦截止日期和评定时间;

⑧文件编制要求及评定原则;

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设计竞选文件的发放。竞选文件一经发出,组织竞选活动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应在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参加竞选的单位。发出竞选文件至竞选截止时间,小型项目不少于15天,大中型项目不少于30天。

(7)招标人应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参加评定会议,在公证机关公证下当众宣布评定办法,启封各参加竞选单位的文件和补充函件,公布其主要内容。评定小组由组织竞选单位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为7~11人,其中技术专家人数应占2/3以上。参加竞选单位和方案设计者不得参加评定小组。评定应采用科学方法,按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及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满足建筑节能和环境等要求,综合评价设计方案优劣,择优确定中选方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竞选文件宣布作废:

①未经密封;

②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注册制度实施前,无方案设计负责人签字),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以及被评委会认定文件有编制技术错误者;

④逾期送达。

(8)对中选单位和未中选单位的有关规定如下。

自评定会议后至确定中选单位的期限一般应不超过15天。确定中选单位后,组织竞选单位应于7天内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取回有关资料。

对未中选的单位,采用公开方式的,是否给补偿费由组织者决定。采用邀请方式的,应付给未中选单位补偿费,如方案设计达到《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一般补偿费金额不低于该项目方案设计费的40%。补偿费在工程设计费中列支。

中选单位使用未中选单位的方案成果时,须征得该单位的同意,并实行有偿转让,转让费由中选单位承担。

中选通知书发出30天内,建设单位应优先与中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工程设计承发包合同。如果建设单位另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则应付给中选单位方案设计费,金额不低于该项目标准设计费的3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