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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科普法规与政策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出台了一些科普法规和政策,包括全国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市、县级等地方性的。2002年6月颁布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部专门针对科普的国家法律《科普法》。《科普法》颁布十年来,我国科普法制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深入展开,科普法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出台了一些科普法规和政策,包括全国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市、县级等地方性的。2002年6月颁布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部专门针对科普的国家法律《科普法》。这些法规和政策对我国科普发展起到了指导、保障作用。

1.科普法规与政策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从而在国家根本法中确立科普工作的地位,围绕这一规定,国家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中对科普做出全面的规定,科普的这些法规和政策常常以决定、规定、通知、意见、手册、规章制度、条例等形式体现出来。

为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促进科学进步,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从而确立科普在科技进步中的重要地位。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第五条进一步确认:“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对科普工作的新要求,199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科普工作的战略意义、加强科普工作的领导、科普的对象和内容及改革科普工作运行机制等根本性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是我国有关科普工作的第一个全面规范性文件,对新时期全国科普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1995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再次强调应加强科普工作,用科学战胜迷信、愚昧和贫穷,把人们的生产、生活导入科学、文明的轨道。

1996年4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由国家科委、中宣部、中国科协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国科学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成的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1999年2月9日,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署等九部委联合制定了《2000—2005年科普工作纲要》,以五年计划的方式,明确了2000~2005年我国科普工作的主要目标。

2006年3月20日,国务院向全社会发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关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大举措。《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将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届时,我国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科学素质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科普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近年来,中央有关部委,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以规划、制度、纲要、决定、意见、通知等方式制定了一系列科普法规和政策。例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科技活动周”的批复》,同意自2001年起,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科技活动周”,在全国开展群众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调动全国人民参与科普的积极性。

《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3年5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个专门针对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改,2004年12月,科技部第9号令,将科普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这是我国奖励制度的重大突破。

《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2006年11月,由科技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提出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普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1月,由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提出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改,2008年12月,科技部第13号令,明确将科普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改变我国科普激励机制几乎是空白的状况。

2016年国务院新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强调在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条例和地方科普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在我国几十年来科普工作政策实践基础上,特别是有地方科普立法的经验,2002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这是针对我国国情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于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科普法》全文不到3000字,共有6章、34条,分为总则、组织管理、社会责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对立法的宗旨、适用范围、科普内容和活动方式、科普的性质和原则、政府及其科技行政部门和科协的职责、社会各方面的责任、科普的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都做出规定。尽管条文和文字不多,但法律涉及面广,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定位准确,表述严谨。

《科普法释义》封面

《科普法》的立法理念和制度安排为相关部门的科普法制建设和地方科普法制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其主要内容成为部门科普法制建设和地方制定科普法律法规和修订科普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科普法》颁布十年来,我国科普法制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深入展开,科普法制逐渐形成以《科普法》为统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为支撑,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科普法规、规章、相关部门规章为实施基础的科普法制运行体系。

3.《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科学素质纲要》共约1万字,分为前言、方针和目标、主要行动、基础工程、保障条件、组织实施等六个部分。

《科学素质纲要》指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

《科学素质纲要》强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科学素质纲要》提出,通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国的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

《科学素质纲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配合上述行动计划,重点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和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科学素质纲要》指出,要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使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科学素质纲要》还就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就是要使公民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并且具备一定的利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实现人人具备基本的科学素质,是一个宏伟的目标,至少需要半个世纪的努力。《科学素质纲要》为我们展示的到2020年的目标,是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到2010年的近期目标,是公民科学素质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十一五”期间是我们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开局阶段,也是关键阶段。在未来五年内,我们要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基础工程的建设,实现第一阶段的目标,并为下一阶段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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