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日本经济进入了长达十余年的萧条期。尽管关于日本经济为何出现严重萧条说法不一,但多数人认为战后以来形成的“日本型经济体制”难逃其责,由此,日本现代经济体制变革问题被提上日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台的各届内阁均擎起“体制改革”大旗,开始放弃此前政府对经济干预过多的做法,逐步实现所谓“规制缓和”、“自由化”和“民营化”。但从效果上看,可谓收效甚微、前途漫漫。现代日本经济体制的症结及其变革的方向究竟在何处、应该通过怎样的程序采取怎样的手段和方法推进改革进程、在体制变革过程中应该坚持怎样的原则等,都是摆在日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在日本历史上,规模较大的经济体制变革曾经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大规模地将产生于西方的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移植进来,建立起天皇制君主立宪的近代政治体制,以及保存浓厚封建色彩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第二次变革起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于50年代中期大体完成。在1929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下,日本被迫放弃了古典的自由放任体制,转而推行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和管制的体制。与第一次的体制“移植”相比,第二次体制变革更像一次“转型”,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为现代日本经济体制变革提供宝贵的历史经验,同时,对于正处于体制变革期的我国来说,日本历史上的经济体制变革经验也是有借鉴意义的。
一、理论、视角与方法
研究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问题,应该准备相应的理论和方法。首先要明确的是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的时间范围;其次,应该阐明对经济体制这一核心概念的理解,同时,还须确定与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相关的其他范畴;再次,应该有关于经济体制变革的理论。尽管在研究经济体制变革的问题上,诸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中均有相关理论,但在研究具体的经济史问题时,研究者不应从主观偏好或既存理论出发,而是应该从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的历史进程出发确定研究的具体对象和理论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此前进行的相关研究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的线索和借鉴。
日本马克思主义学者山田盛太郎是较早研究第二次体制变革的学者之一,他提出的“战后改革起源说”在一个时期颇具代表性。山田认为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的实现来自于战后改革所带来的政治民主化和经济民主化。改革中实施的农地改革、劳动改革、财阀解体以及推翻天皇法西斯专制等措施,革除了战前政治、经济结构中带有的浓厚的军事性、封建性因素,完成了明治维新没有完成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2]山田理论揭示了研究第二次经体制变革的重要视角,但是否能将政治、经济民主化改革等同于经济体制变革尚需进一步探讨。
针对山田理论,东京大学教授大内力提出了不同的方法和观点。在对经济体制的理解上,大内力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出发引入了国家垄断的概念,认为战后日本经济体制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和垄断资本间的联合,而作为构成国家垄断体制的主要内容,则主要是一组经济政策体系。同时大内力还提出了自己的体制变革理论,他认为日本国家垄断体制的起点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战间期”,当时政府为摆脱经济危机实施了通货管理政策和赤字财政政策,但是,战前的种种社会政治因素妨碍了国家垄断的成熟。而战后改革的作用就在于革除了那些不相适应的因素,造就了一个更适合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体制。[3]大内力的国家垄断理论强调国家和政府在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的作用,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同时,大内理论还论及战前、战后在经济体制变革上的连续性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线索,但他以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依据判断经济体制是否发生了变革尚值得商榷。
此后,关于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的研究又有新的进展,中村隆英、原朗在对二战期间推行的战时统制经济进行了实证研究后发现,传统上被认为是混乱不堪的、缺乏经济合理性的战时统制期,竟然是日本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时期,从而引发了学者们对战时期体制变动情况的关注。[4]进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京大学教授冈崎哲二、奥野正宽等人在前辈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青木昌彦的比较制度分析理论再次对战时统制经济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大胆地提出了现代日本经济体制“战时起源说”[5]。比较制度理论所关注的不是“政策”,而是制度,他们认为“制度”是在一国经济社会中被广泛认可的、影响人们实际行动的一组正式和非正式规则,包括法律、习惯、约定和组织等,经济制度的集合就构成了经济体制。在经济体制变革理论方面,比较制度理论认为在战时统制经济时期构成日本经济体制的多项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新的组合,从而产生了体制刚性。[6]比较制度分析理论揭示了“制度”的重要性,这是此前研究中从未关注过的。相比于“政策”,“制度”显然是影响资源配置的更深层、更稳定的因素,因此,“制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应该是经济体制是否发生变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在新体制是如何在战时统制经济这种带有较强的不稳定性、临时性的体制中萌芽、发展并过渡到战后,进而与现代日本经济体制发生联系的这个问题上,比较制度分析并未作出合理的解释。
通过以上对相关理论、方法和观点进行的简要梳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可以大致确定考察第二次体制变革所应涵盖的时期。从以上研究看,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至少在“战间期”就已经开始,此后的“战时统制经济时期”和“战后改革期”也是经济体制发生变革的重要时期。另外,据我国学者杨栋梁研究,战后改革结束后,日本政府又对经济体制进行了进一步调整,直至1955年前后,战后经济体制才大体定型。[7]这样,从战后改革结束到1955年的“战后复兴期”也应列入考察范围。与前一个问题有关的是,上述四个时期在体制变革过程中都占有怎样的历史地位,是其中的某一、两个时期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还是四个时期共同作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完成了体制变迁,这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下面的考察中,在此暂且将上述四个时期作为体制变革的四个阶段进行论述。
其次,谈一下对经济体制的理解以及在研究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时将要触及的一些相关范畴。本文对经济体制概念的定义是,它是一种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安排的一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从性质上说,经济体制应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体制内的各组成部分间应该具有互补性、体制效能的发挥应该具有自律性。
从前述归纳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论及经济体制变革问题时还碰到了一些其他概念和范畴,如经济政策、经济制度和政治经济民主化改革等,那么,它们和经济体制以及体制变革都有着怎样的关系呢,在此略述浅见。从经济政策与经济体制的关系看,一般来说,经济政策是一种短期的和灵活的制度安排,有时在经济体制框架内运行,有时也可超越现行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本身并不等同于体制、制度的变迁,但若一项新政策能够长期推行,则有可能成为正式的制度,从而导致体制变革。从体制与制度的关系看,本文采用比较制度分析的理论,即经济体制是由各种制度构成的集合。从政治经济民主化与经济体制变革的关系上看,本文认为民主化改革虽然会影响到经济体制,但其本身并不是经济体制变革,准确地讲,它应当属于体制环境的变迁。两者间的关系是,任何经济体制都有与其相适应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的变迁必然会导致体制发生变动,同样,运行环境的稳定也是经济体制变革完成的前提条件。
再次,结合既往的研究谈一下对经济体制变革的一些浅见。本文认为,经济体制变革是逐渐演进的,它一般会有一个从发生、发展到成型的过程。促使经济体制发生变革的动力是体制环境的变化,具体包括外部环境如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动和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等。经济体制变革是在要求变革的各社会集团推动下进行的,各集团间的相互博弈决定了经济体制变革的进程和新体制的基本特征。经济体制变革是一个复杂的适应性演进过程,没有一个固定模式,但从过程上看,它既包括新制度安排在旧制度内部产生、发展和定型的过程,也包括经济体制对其所处的体制环境的适应和调整。判断经济体制是否发生变革关键要看构成体制的各项经济制度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形成了新的、稳定的制度组合,以及新体制、制度与其运行的环境是否匹配。
二、体制变革的四阶段
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之前的日本经济体制,尤其是大正时期(1912—1925)的经济体制,更接近于新古典经济学所描绘的纯粹市场经济。其主要特征是各种资源的分配依靠市场进行,政府对经济不进行过度干预,政府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的联系不强。不过,随着日本所处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旧有的体制开始发生了变动。
第一阶段:经济体制环境的变化与新经济政策的制定
在促使经济体制发生变动的因素当中,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一战结束后,为应对爆发更大规模的战争,以1918年制定《军需工业动员法》为标志,日本政府确立了总体战体制,这一体制要求政府调动国内一切可以运用的资源、大力发展军需工业。[8]同时,世界各国的主导产业已经发生重要变化,重工业和化学工业逐渐取代了轻工业,产业结构的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源、有一定技术的劳动力和国内市场,这同样对经济体制变革产生了需求。
其次,20世纪20年代也是经济体制不断创新的时代,一些国家的体制创新对日本产生了深刻影响。这包括德国推行的产业合理化、苏联推行的计划经济以及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推行的罗斯福新政,它们的一个共同点是强化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管制,提高了国家权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再次,1927年日本国内爆发的金融危机和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自由经济体制的弱点暴露无遗,从而产生了对现行经济体制的变革需求。
上述外部环境的变化自然构成了体制变革的动力,但它还不能直接带来经济体制变革,外部环境的变化必须转化为内部动力,体制变革才能实现,这就需要一个媒介,在当时的日本,充当这一媒介的是以军部、新官僚和财界为代表的各利益集团。其中,军部由于力主推行总体战体制,因而变革意愿强烈,加上军部在天皇制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使其拥有了较强的影响力和行动力。新官僚也认为现行经济体制已不合时宜因而主张变革,同时,由于一直受到政党的压制心存不满,新官僚也想借体制变革之机提升地位。新官僚多数在商工、大藏等经济省厅任职,懂经济、熟悉政策的制定,因而承担了具体的方案制定和实施任务。财界(主要指财阀)也是主张变革体制的集团之一,在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下,财界自感无力挽救混乱局面,因而希望借助政府的力量实现财界的组织化以摆脱危机。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正是在上述几个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开始的,它首先表现为一系列经济危机对策的制定和实施。
针对1927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大藏省制定了《银行法》。通过这部法律,日本银行加强了对普通银行尤其是此前没有直接交易的中小银行的控制,建立了日本银行→城市大银行、有实力的地方银行→系列小银行这一纵向型资金流动机制,确立了大藏省对银行业的指导地位。[9]对资金流向的控制是资源配置的最重要内容,因此,《银行法》的制定使政府掌握了经济体制变革的关键领域和突破口。
1931年,为应对1929年经济危机所造成的企业竞争秩序混乱的局面,商工省制定了《重要产业统制法》。其中一个重要规定是,在加盟卡特尔的同业者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提出申请时,为确保产业的公正利益和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卡特尔有权要求全体加盟者和未加盟的同业者遵从其协定的全部或一部分,对违反此项命令者将课以罚金的制裁。[10]《重要产业统制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它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政府对产业和企业进行干预的权力。
另外,从1932年到1936年,当时的大藏大臣高桥是清为摆脱经济危机,刺激国内需求推行了赤字财政政策,即政府运用通货管理制度进行信用扩张,发行赤字国债投资于公共工程和农村救济。高桥财政是对此前均衡财政制度的一种突破和创新,同时也加强了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能力。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制定的经济政策还只是一种临时的危机对策,尚不具备作为一个体系的稳定性,许多政策仅仅停留在了制定阶段,并未付诸实施,因此没有对既存体制和制度产生根本影响。但是,上述临时政策毕竟在几个领域里突破了此前的经济体制,它既是针对旧体制的弊端制定的,同时还得到了军部、新官僚和财界的要求和支持,因此,它就蕴涵着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可能。
第二阶段:战时统制经济的推行与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化
从1937年到1945年,为发动和维持侵略战争,日本在国内推行了战时统制经济。一般观点认为,在战争背景和天皇制法西斯这一特殊的政治、经济框架制约下,战时统制经济具有极强的临时性、强制性和不合理性。但从另一角度看,如果我们抛开政治、意识形态等其他因素,也可以将战时统制经济体制单纯地理解成日本这个后发工业国,为了迅速提升本国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运用各种经济政策对资源进行“计划性”分配,实现本国重化学工业化的过程。据此,统制经济就不仅具备了“战时”的性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平时”的性质。
引起经济制度、体制发生变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统制经济政策的持续推行。进入战时以后,制定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各项经济政策不仅迅速地向战时统制经济政策转型,而且在“统制唤起统制”规律的作用下迅速扩展为一个包括金融、财政、产业等经济领域的统制体系。统制经济政策的发展对经济体制变革的意义在于,国家借助该体系为资金、生产资料、劳动等重要资源的配置制定出了一种可资借鉴的规则,明确地提示财界,哪些行为是政府支持的、哪些行为是政府不支持的,这就势必引发既存资源配置方式发生变化,进而导致经济体制、制度变革。
在资金的配置方面,政府在1937年到1945年间相继制定了《临时资金调整法》、《财政金融新体制要纲》、《军需公司资金融通要纲》,明确了要将融资重点集中在军需关联产业上。同时,在1940年前后改组了日本银行,设立全国金融统制会和战时金融公库,借此强化和确保对重化学工业的投资。这些政策的制定给此前的资金配置制度带来了以下重大变化:首先,它改变了普通银行的以商业金融为主的经营方向,转向以产业金融为主;其次,确立了大藏省对日本银行和日本银行对普通银行的指导地位,使政府具备了控制资金流通渠道的能力;第三,许多民间银行开始配合国家政策,自觉地改变融资方式以适应新的融资需求。在新的融资需求下,民间银行需要面对此前没有融资关系但却有着大额融资需求的重化学工业企业,为此,许多银行采取了避免单独融资的策略,自发地组织成融资团对企业展开协调融资,这种形式既可以降低融资风险、又便于信息沟通,是战时下的一个重要制度创新。
在生产资料的配置方面,战时下物质极度缺乏、国家只能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急需发展的产业中去。为此,国家首先于1937年和1938年制定《物资动员计划和生产力扩充计划》,通过对重要物资有计划、重点分配,确保军需生产的顺利进行。但是,物资分配计划的执行并非易事,企业围绕着物资的分配展开了异常激烈的争夺,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中。为了实现物资的重点分配并确保企业的生存,国家于1941年8月19日颁布了《重要产业团体令》,决定设立半官半民团体统制会。统制会按不同产业设立,属于某产业的公司,要强制使之成为该产业统制会的会员。统制会的最主要职能是将政府下达的指令、计划、政策传达给下属各企业、并对其具体的生产、分配等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另一方面,统制会要将下属各企业的生产情况和意见进行汇总,向政府报告,有时还要参与政府的计划制定和政策讨论。[11]统制会是战时下又一重要的制度创新,它通过加强政府和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组织化的形式,调解了企业间的矛盾,降低了信息传递、收集成本,实现了物资的重点、顺畅分配。
在人才和劳动力的配置方面,战时也出现了重要变化。进入战时以后,随着国家征兵范围的不断扩大,劳动力市场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减少,同时重化学工业的生产需要培养大量具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工人。因此,产生了尽量将工人固定在企业内部的需求。为达此目的,政府逐年制定劳动力分配计划,此外还动用了许多办法,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是极力在工人中宣传“劳资一体、产业报国”的理念,同时还依靠建立产业报国组织来实现其目的。1938年7月30日,在许多大企业联合的基础上成立了“产业报国联盟”,最初只有1185个团体,到1940年就迅速地发展到19670个,人数达300万。[12]
伴随着战时统制经济诸政策的推行,此前主要依靠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转而向依靠“组织”实现资源配置的方向发展,这是战时下经济制度发生的重大转变。经济学对“组织”这个概念有各种理解,从广义上讲,政府、企业、家庭都是组织,但这里所讲的“组织”是一种处于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中间性组织”,它起到了联结上述三者间关系的作用。在此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在这种“中间性组织”制度安排的背后,还有一种军部、革新官僚和财界等几个利益集团间的“同盟关系”作为保障,这种“同盟关系”将战时下的“组织型体制”补充完整了。
第三阶段:战后改革与体制环境的变迁
战时下进行的经济体制变革是在战前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进行的,因此有着较强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从历史发展潮流上看,战前日本所推行的以天皇统治为基础的政治、经济结构由于带有很强的前近代性、半封建性和军事侵略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战败,它必将发生重大变革。在日本,这种变革是以在美国主导下推行战后民主化改革的形式完成的。战后改革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体制环境变迁,它必然对体制变革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对战后经济体制具有规定性意义。从另一个角度看,体制环境的变迁及其稳定也是经济体制变革最终完成并定型的前提条件,因为体制、制度环境的稳定可以使官僚、政治家和投资者形成对未来经济发展较为稳定的预期,从而有利于经济体制的稳定。
战后改革主要包括政治民主化改革和经济民主化改革两个部分。从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内容看,最具深远影响的是制定了新的《日本国宪法》,剔除了明治宪法中具有浓厚封建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的内容,确定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和“君主立宪”等原则,最终确立了现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从对经济体制变革的影响来看,实现民主化改革后,政府不能再象战前那样动辄实施经济统制,只能对国民经济进行“软干预”,国民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证,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平竞争等权利得到了认可,因此,政治民主化为创造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打下了基础。
经济民主化改革主要包括农地改革、劳动改革、财阀解体等内容。其中,农地改革通过对战前具有封建色彩的寄生地主制度的改革,使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了物质上的保障,是土地产权制度的一个重大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了旧制度下农民和地主的矛盾,有利于国内市场的扩大和经济体制的平稳发展。劳动改革同样从法律上规定了工人的各项基本权利,从根本上确保了战后日本社会经济的稳定,也为战后日本型经济体制的发展打下基础。财阀解体的意义则在于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财阀企业从家族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提供了决定性条件。
在经济体制变革方面,战败后,日本为了恢复、重建战争结束后已经凋敝的经济,从1945年到1948年暂时沿用了战时推行的统制经济体制。但1948年以后,随着政治、经济民主化改革的完成,统制经济体制所处的体制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统制经济”必须向“和平的”、“民主的”体制转变。另外,战败以来的体制是依靠复兴金融公库的“赤字融资计划”和美国的援助政策勉强维持的,具有高度依赖性和不稳定性,日本经济必须实现“自立”。同时,在战后改革中推行的措施已使经济体制出现真空和制度缺失,急需体制重建。
在1949年前后,围绕着日本未来的经济体制走向,美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市场化指向”的制度安排。但日本并未全盘接受美国的安排,而是沿着战前以来的“组织化”方向、在战后政治经济民主化改革所规定的制度环境中,持续地进行着体制的继承、调整和创新,最终完成了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
第四阶段:经济体制的调整和定型
在资金配置方面,“道奇计划”中止了复兴金融公库的“赤字融资”计划和美国对日本的援助,按照美国的设想,似乎是试图在复兴金融公库停止以后实现长期融资由股票市场、短期融资由银行负责这样一个长短分离的金融结构。但是,对于统制经济下轻视股东型的经营而效益一直处于低水平的企业,股票市场表示出相当的冷漠,美国的构想未能实现。从20世纪50年代起,日本先后制定了《日本开发银行法》和《长期信用银行法》,建立了开发银行、长期信用银行等长期资金供给机构,从而再度使国家主导下的间接金融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同时还开展了在政策性银行的斡旋下,带动民间银行对企业进行长期融资的行动。这种情况极为类似在战争时期的《临时资金调整法》规定下,民间银行被迫向以前从未打过交道的银行进行贷款的情况。为降低风险,银行也采取了类似于战时的做法,即以主银行为核心组成协调融资团,以便担负初期的风险,这样,在战时出现的银行和企业间的组织化又在战后恢复起来。
以金融制度的恢复为契机,企业间的组织化也有了快速发展。实施了财阀解体后,大企业失去了赖以维持相互间关系的纽带,企业的经营和生存都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股票所有权由民间分散持有后,价格经常处于低位,经营者也时常处于被取代的威胁之中。对此,经营者们采取了相应的抵制措施,即在银行对企业进行超额贷款的基础上开展企业间的相互持股,以这种组织化的方式稳定企业的经营并强化经营者地位。在20世纪60年代,这种相互持股又作为资本自由化对策急速地在企业间展开,从而形成了著名的六大企业集团。与此同时,以相互持股加强企业间组织化的方式也扩展到大企业和小企业间的关系中,并进而带来了两者间在技术、人员和信息上的交流,由此形成了颇具日本特色的企业系列。
在政府和企业间关系方面,战后也继承了战时以来形成的组织结构,这既表现在战后财界自发地组织起诸多行业协会,通过中介性组织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也表现在政府通过设置半官半民性质的审议会等机构,协调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上面。
自20世经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日本经济体制已经大体完成了由统制经济向和平经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市场依存型经济向组织依存型经济的重要转变,战后型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定型。作为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结束的另一标志性事件,是在1955年,以自由党和民主党合并成立自由民主党为契机,日本进入了一个长达38年的自民党“一党优位制”时期。自民党优势地位的确立既标志着日本战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完成,也意味着新型的组织关系即政、官、财三角关系的正式确立,从而标志着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过程的结束。
三、结 论
经过以上对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历史过程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首先,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是一个连续的、渐进的过程,它由四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历史阶段构成。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应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完成于50年代中期,共分四个阶段,即两次大战之间的体制变革初始阶段、战时统制经济时期的体制变革深化阶段、战后改革的体制环境变迁阶段以及此后的体制调整和定型阶段。
其次,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是在国家和财界二元主体共同主导下进行的兼具强制性和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它既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也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纵观整个体制变革过程,从1929年经济危机对策的制定和实施,到战时期推行的各项统制政策,再到复兴时期所作的各项制度调整,第二次体制变革自始自终都是在国家主导之下进行的,这无疑是此次变革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是,如果认为此次变革完全是在国家主导下进行的也不全面。这表现在,经济体制变革也反映了财界的要求、有些重要的制度安排是由财界提出并推行的、一些由国家推出的制度安排由于严重侵犯了财界利益而被修改或发生变形等方面。因此,第二次经济体制变迁是政府和民间共同合作、斗争和妥协的结果。
再次,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提示了一种经济体制转型、变革的模式,简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内容:1.促成经济体制发生变革的主要因素有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迁,其他国家进行的体制创新导致国内产生模仿效应等;2.通过制定、实施经济政策在旧的经济体制框架内推出一组临时的、新型制度安排,从而开始了经济体制变革的第一步;3.随着政策推行的长期化、体系化,构成旧经济体制的各项制度逐渐发生变化,变革首先从某一、两项制度开始,随后逐渐扩展,直至形成新的、相互间存在有机关联的且具有自律性的制度组合;4.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的经验还说明,在不同制度环境下,经济体制变革可以沿着同一方向持续地进行,但体制特征会受到制度环境变迁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并且,制度环境的稳定是经济体制变革完成的先决条件。
再次,用“国家垄断”、“混合经济”、“法人垄断”等概念都无法准确地描述日本战后型经济体制的特征,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所产生的是以“组织化”为特征的经济体制,这在前文中已有阐述。
四、补 论
以上论述是我于2005年撰写的,当时,我所关注的理论主要是集中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关理论,在赴日本留学过程中,我接触到的日本人对于战时统制经济研究的相关文献,绝大多数是属于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进行研究的。后来,我逐渐接触了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尤其是青木昌彦运用了比较制度分析对日本经济体制的形成和演进进行了深入而又逻辑严密的分析,使用的技术手段是古典博弈理论,方法是新古典的,这给了我耳目一新的感觉。因此,我在这篇论文中已经开始引入一些新制度分析的相关理论和方法,但又没有抛弃马克思学者的理论,因为我一直认为理论之间可以相互打通,尽管属于不同的体系,但其间的学术思想是相互影响的,再加上研究的是同一个对象,可以沟通的东西就更多了。近几年来,我开始大量的、系统的接触新古典文献的经典和前沿理论文献,对这个领域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了解,并开始尝试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运用于自己的经济史研究中,形成带有自身特点的经济史理论。在众多的新制度理论分支中,我比较关注的是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合约和组织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等,并开始尝试着将这些理论运用到经济史研究中去,近期准备围绕这些内容发表几篇论文。
在上述理论中,我近期比较关注的是诺斯、格雷夫、威廉姆森、哈特和青木的研究进展,尤其关注格雷夫和诺斯等学者的研究,因为他们的特点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经济史,并已经形成了有体系的研究框架。而于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来说,我2005年的这篇论文虽然已经开始关注一些理论,但尚不系统和深入,尽管对历史过程进行了梳理,却没有能够解释一种经济体制、制度为什么会发生变革,怎样变革,变革后的体制和制度为什么是有效率的,它们为什么是能够被执行和实施的,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没有解决激励问题。而诺斯和格雷夫的近期研究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的。
在诺斯的早期研究中[13],他认为制度之所以会发生变化和演进,主要是由于人口数量、知识存量、技术和制度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人口数量的变化改变了土地、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相对价格,同样,知识、技术的发展也同样会改变人口、自然资源之间的相对价格。相对价格的变化,往往会带来专业化和分工的增益,但同时也会造成新的交易成本的出现,为了尽量增加专业化和分工带来增益并减少其带来的成本,就需要发明新的政治、经济组织,做出新的制度安排(以产权为主的制度安排),从而造成既存的组织、结构发生变迁。因此,人口、技术、知识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了经济变迁的主要内容。但诺斯早期理论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他没有解决制度实施方面的内生激励问题。诺斯认为制度是规则,可以人为地设计和制定,可是,尽管制度是由人为的非物质因素组成,但并非所有的规则、信念和规范都能够真正引导人们现实中的行为,那些并不影响行为的法律规则、宪法条款、道德戒律或信念就不应该构成制度的组成部分。同时,研究激励问题更是诺斯所必需面对的。在诺斯的制度变迁框架中,没有给带有不同历史背景、社会文化信念的个人、中间性组织或政府在选择制度时发挥主观能动性留下空间。尤其是,相对价格的变化是怎样被人发现的,专业化和分工的扩大是由谁推动、怎样推动的,它们为什么要推动,其中有没有阻碍,又是如何克服的呢?为什么不同国家和地区会形成不同的制度体系呢?诺斯设计的理论是演绎式或推理式的,似乎只要条件一旦具备一切变化便顺理成章,个人、组织似乎在这一过程面前是完全理性和机械的,但事实和过程显然并不是这么简单。
相比于诺斯的宏大的制度变迁研究框架,格雷夫更侧重于从相对中观的“组织”角度出发研究经济发展及其绩效,从而有效地弥补了诺斯在早期的制度分析中重规则、轻激励,重结构、轻组织,重功能、轻过程的理论弊端。格雷夫切中要害地提出了制度分析的弊端——忽略了内生激励问题,而内生激励在制度形成和变迁方面是最重要的。要想解释说明内生激励,就需要关注制度的博弈性质,亦即,制度实际上是人们在一定的博弈规则下,根据对其他参与人行为的预期而采取的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最优行为,这个行为代表着一定环境、规则下的策略均衡,因而它是可自我实施的。[14]其次,既然制度是与参与人之间的博弈有关,而参与人又是生活在一定时间、空间下,具有特定历史背景、文化信念以及习俗、习惯、信仰的个人,因此,在进行制度分析时,“历史”、“社会”和“文化信念”是重要的,是它们规范了参与人最初参加博弈时的“行为和策略选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人在历史、社会结构和文化信念面前是毫无作为的,它们虽然规范了参与人的最初行为和策略,但参与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根据构建“特定历史情境模型”,在随后的博弈中他们完全有可能根据结果“选择”或“修正”这些最初的策略(历史文化信念),以形成最终的“策略均衡”[15]。第三,在前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在制度形成和变迁时,具有不同历史背景、不同文化信念、不同社会结构的个人、组织、政府在面对相同或相似情况或境遇时采取的策略是不同的,进而形成了多重均衡行为,这大体上可以解释历史中国家和地区制度的多样性和不同的经济绩效,因此,制度分析应该是“比较的”。由上,格雷夫构建了自己的经济史理论体系,即“历史的比较制度分析”理论。
在格雷夫的研究刺激下,诺斯明显地意识到自己以前构建的框架中缺乏对制度实施“激励”问题的解释,因此,在新作中[16],它体现出了对研究制度实施“激励”问题和对“非正式规则”在制度变迁中作用的关注,并高度评价了格雷夫的研究成果。此外,诺斯还对人类学习、认知、信念和意识来源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补充了自身理论和格雷夫理论的微观基础,于此不再赘述。诺斯和格雷夫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1.制度重要,制度包括正式和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在体制变革转型中的作用更为重要;2.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在特定历史情境下的博弈均衡行为,与该行为相关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组织、规则、规范、信念、意志都构成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制约人类行为和选择其实质是人类不断认知、学习的结果,最根本的是人类意识和意向性在起作用,人类的不同意识和意向性决定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不同发展路径。
带着诺斯和格雷夫的视角再重新审视日本历史上的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我们可以得到如下新的认识。
首先,关于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的背景,可以简要解释为新政治经济格局、新观念、新技术和策略的出现。从政治格局看,一战后,随着凡尔赛一华盛顿体系的构建,美国、日本和德国兴起,英法等老牌帝国主义国家衰落。同时,以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为标志,揭开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对立的序幕。从经济格局看,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兴起,重工业和化学工业迅猛发展,逐渐取代了此前的以轻工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另外,1929年经济危机加速了这一过程,同时,在危机中,各国政府都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成为了新的策略形式。按照诺斯的理论可以简要地归纳为,人口数量、知识存量、技术的变革导致了相对价格的变化,进行对既存的经济政治制度变革产生了要求。
其次,看一下日本国内的一些内生变量的变化,包括新观念、新规则、新组织和新行动的产生。国际社会的变动对日本国内产生了重要影响,引起了示范和模仿效应。日本国内迅速地兴起统制经济思潮,代表了新观念的形成。同时,新官僚体系、新财阀和军界的中下层军官以及后来统制派的出现则意味着新组织的兴起。新行动规则的出现包括陆军从1918年开始围绕战争制定统制经济法律、1927政府制定《银行法》,1931年的《重要产业统制法》以及高桥是清的赤字财政政策。
第三,战时统制经济下的制度变迁——从市场化到组织化
统制经济的本质是什么呢?我理解,一方面它是以战争为背景出现的维持战争的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它也是一个经济后发展国家,在面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压力以及国内有限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约束下,如何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体制。在上述条件的制约下,若想将有限的资源配置于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就必须有能够超越市场经济的力量,这就是统制经济。但随之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或最大障碍是,如何确保产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如何使契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如何实现政府的承诺能够不侵犯民间或市场。如果认为统制经济是由上而下推行的,就会产生上述问题,财界就会担心政府的过度侵害而不敢配合政府推行经济统治。事实上,日本战时统制经济并不是单纯的自上而下推进的过程,而更多的是军界、财界和官僚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即也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影响统制经济全局的关键是新组织的构建。依靠新组织的构建,国家顺利实现了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满足了战争的要求,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地配置到了最需要的地方。
同时,新组织还确保了在战时下产权的保护和交易、契约的顺利执行。如协调融资团、统制会和军、官、财同盟等。
第四,关于战后改革和战时统制经济之间的连续性
战后,虽然经过了民主化改革,但是战时以来发生的经济制度的变革方面并没有发生改变,不仅如此,战时形成的体制还逐渐地趋向完善。依据格雷夫的理论,基本上属于有利于战时统制经济体制实施的参数范围逐渐扩大的情形,战后改革创造了使其进一步发展和发挥作用的环境。
以上仍是较为粗浅的探讨,有机会应该进一步深入地就日本第二次经济体制变革进行考察。
(作者: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注释】
[1]本课题得到教育部“2009年规划项目——传统社会下非正式组织和私人交易治理机制演进的比较经济史考察和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项目”的资助(项目批号:09YJA790109)。
[2][日]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战后改革1理论与视角》、东京大学出版会1974年版,第77—78页。
[3][日]泰萨·莫里斯、铃木:《日本经济思想史》中译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44—145页。
[4][日]中村隆英编:《计划化和民主化》,岩波书店1989年版,第103—104页。
[5][日]冈崎哲二、奥野正宽编:《现代日本经济体系的源流》,日本经济新闻社1994年版。
[6][日]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编:《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中译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300页。
[7]杨栋梁:《日本战后复兴期经济政策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7页。
[8][日]安藤良雄:《日本经济政策史论》,东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版,第187页。
[9][日]中村隆英、尾高煌之助编:《双重结构·日本经济史》,岩波书店1990年版,第225页。
[10][日]小岛精一:《日本计划经济论》,千仓书房1932年版,第56—57页。
[11][日]日本政治学会编:《近卫新体制研究》,岩波书店1973年版,第110—112页。
[12][日]有泽广巳:《日本的崛起——昭和经济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2页。
[13]道格拉斯·C.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革》(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制度、制度变迁及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版)。
[14]阿夫纳·格雷夫著:《大裂变——中世纪贸易制度比较和西方的兴起》,郑江淮译,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章,导言。
[15]阿夫纳·格雷夫著:《大裂变——中世纪贸易制度比较和西方的兴起》,郑江淮译,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章,导言。
[16]道格拉斯·C.诺斯著:《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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