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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主要做法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常委会议重点协商是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与巴州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就重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协商。譬如,2014年8月7日,巴州区政协提案委、区交通运输局召开2014年提案办理工作协商会,共11位人大代表和13位政协委员参加。民主评议协商是巴州区政协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或对经济服务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集中委派民主监督员的方式,对全区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和协商。

近年来,巴州区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在实践中形成了相对成熟和稳定的协商民主工作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拓展协商民主形式,丰富协商平台

1.全体会议全面协商

全体会议全面协商指全体委员与巴州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就年度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协组织重大事项进行全面协商。协商的主要内容是:“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政协建议案等。协商方式采取大会发言、小组讨论、专题议政会等。例如,2014年2月16日至17日,巴州区政协召开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三届巴中市巴州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协商了计划、财政报告,与会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124条,提交提案103件;多名委员先后围绕“推进新居建设应处理好五个关系”“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学”“关于工业企业高端人才招引的建议”“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用地保障机制的建议”等课题作大会发言。

2.常委会议重点协商

常委会议重点协商是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与巴州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就重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协商。主要内容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人民法院工作情况;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报告、专项视察报告和建议案;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政协委员、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任免;政协常委述职等。例如,2014年10月17日,巴州区政协召开十三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重点协商全区新一轮交通建设情况,巴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委员们提出了“完善乡村路网规划,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养护责任”等意见建议,区委、区政府计划用2—3年时间,投资25亿元,新建1000公里农村公路。

3.主席会议专题协商

主席会议专题协商是主席会议成员就某一专题事项与巴州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协商议题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包括:区委年初对本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区政府年度集中兴办的重大“民生实事”;行政区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详规编制方案;城市重大的单体建筑、桥梁等规划建设方案;投资规模达亿元以上的政府性重大投资以及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资费调整方面的决策制定等。

譬如,2014年9月10日,巴州区政协召开十三届三十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治理巴城交通拥堵问题,巴州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江南支队、城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成员提出了“调整巴城交通道路骨架,增加路网密度,合理布局和建设停车场,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牌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城市人行天桥和下穿通道建设进度,科学安排限制通行路段”等意见建议,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落实,在老江北路口启动建设下穿通道,在市中心医院、市气象局等地方启动修建人行天桥,新增交通标志标牌50多处。

4.专委会对口协商

专委会对口协商是巴州区政协专委会与区委、区政府对口部门之间,就某些单一性问题和综合性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主要内容是:政府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及开展情况;部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举措的出台;部门承办的事关全局的重点、专项工作;政协专委会重点视察、调研工作;有关部门和政协专委会认为应当相互约请协商的事项等。协商的形式主要有: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工作协商、活动对口邀请、会议对口参加、相关信息共享等。2014年4月2日,巴州区委印发《区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和联系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口协商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有力推进了此项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区委办还将2014年对口协商的10个具体协商议题、任务细化分解到区政协委室和区级相关的对口部门。目前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主要内容的10个协商议题,对口协商工作均已启动。

5.界别专项协商

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是人民政协开展履职活动的基本单位。界别专项协商是界别与有关部门、界别与界别之间,就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事项,围绕不同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开展协商。与其他协商形式相比,界别协商具有非常鲜明的专业性和灵活性特点,界别委员建言协商,可以为党政决策提供更为专业、更为精准、更接地气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巴州区政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过程中,注重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界别在政协中的整体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促进了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

6.提案办理协商

提案办理协商是由巴州区政协提案委(或重点提案牵头督办领导)、提案办理单位与提案者就提案的及时办理和办理情况、提案的持续深度办理和办理建议进行协商。区政协提案委与区政府办每年开展2次联合检查督查活动,做好承办单位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工作,推进提案办理落实。同时,提案委分别深入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协商办理方案,对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提出协商意见,增强提案办理实效。譬如,2014年8月7日,巴州区政协提案委、区交通运输局召开2014年提案办理工作协商会,共11位人大代表和13位政协委员参加。重点就该局承办的8件建议和16件提案面对面汇报办理情况,并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建议。针对不能办成实事的议提案,由局长亲自说明原因、汇报当前政策。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代表和委员们对区交通局主动作为、积极会商、真诚沟通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7.民主评议协商

民主评议协商是巴州区政协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或对经济服务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集中委派民主监督员的方式,对全区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和协商。主要内容是:评议事项的调研情况、整改意见建议和办理落实情况。在评议中开展协商,在协商中推进评议,在监督中转变部门作风。例如,2012年5月至10月,巴州区政协重点对全区群众普遍关注的环保工作开展了民主评议,采取发放问卷与座谈走访结合、深入调查与集中评议结合、现场质询互动与公开整改承诺结合、政协常委测评与反馈督办结合的方式,先后召开座谈会13次,发放调查问卷350份,收集群众意见120多条,梳理出存在的问题12条,提出意见和建议各5条,区环保局认真研究、全面整改,先后开展专项治理5次,取缔“五小”企业1家,对21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整改督办,责令搬迁木材加工厂3家,关停农家乐5家,完成了大佛寺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启动了化成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该评议活动实现了“被评议部门满意、政协委员满意、服务对象满意”的目的。

8.舆情汇集协商

舆情汇集协商是就巴州区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界别联组)以及政协委员或基层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协商,或就落实领导在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上的批示事项进行协商。参与协商各方就解决舆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综合编辑“社情民意信息”,送有关领导参阅;对落实领导在“社情民意信息”上的批示进行协商,提出解决办法,促进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舆情汇集部门,并分送舆情反映人。譬如,巴城文庙街片区属人口密集、商业繁华地段,是江北左行车辆和老城到江北以及街心花园到区政府右行的主要交通要道。由于原规划标准较低,道路较窄,最窄处街面宽度仅7.8米,职工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以及车辆出行极为不便,成为交通瓶颈,市民意见较大。2014年9月20日,巴州区政协组织有关部门、界别委员和群众代表召开协商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关于打通文庙街原邮电片区交通瓶颈的几点建议》,送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最终获区委领导批示:拟由住建牵头,规划部门参与,搞好调查摸底、规划设计和收支算账等前期工作,适时推出招商改造,项目纳入2015年工作前期。

(二)规范协商民主运行程序

为健全协商民主工作机制,巴州区政协从规范协商民主运行程序着手,不断规范和改进协商民主程序,以更好发挥协商平台作用,具体做法如下:

1.制定协商计划

区政协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和常规协商内容,商请有关方面提出年度协商计划,报区委批复后实施。区委、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协商议题,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区政协。区政协专委会、界别也可主动提出协商议题,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约请区级有关部门协商。

2.做好协商准备

区政协根据区委确定的协商议题,认真研究制定协商方案,组织政协委员、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座谈研讨、视察考察活动。区委、区政府也要为政协知情明政提供条件,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前将协商事项的文件资料送达区政协办公室或有关专委会;临时增加的协商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

3.召开协商会议

区政协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协商活动,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协有关专委会承担相应具体事务。要加强协商过程中的互动交流,组织委员围绕协商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增进共识,提出建议,增强协商实效。对于协商意见比较集中和一致的,会议主持人一般应当场宣布协商结果;对协商中争议较大的议题,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协商结果。

4.汇总协商意见

协商会议结束后,区政协要将协商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提请协商单位,有测评项目的一并提交定量测评结果。对于重要的协商意见,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以政协党组或政协委员会文件分送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5.规范提案办理

区政协积极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及提案办理评比表彰、提案办理回复和意见反馈、领导挂包督办重点提案等制度。同时区政府还出台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办理程序,增强了办理实效。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进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三)强化委员履职服务,推进制度化管理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基础,委员履职服务管理是政协组织带有全局性和常规性特征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巴州区政协按照“抓队伍、打基础、求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建设综合素质高、议政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委员队伍摆上重要位置,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动态化、人性化管理为抓手,调动委员履职激情,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1.搞好学习培训服务

通过以会代训、外出考察、专题讲座、专题辅导、学习交流、委员培训、赠订报刊等形式,加强委员学习,提升委员素质。自去年以来,先后开展全体委员培训1次,集中学习政协理论和基本知识,培训撰写提案、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政协业务技能。在全会期间开展专题培训2次,组织常委学习培训5次。同时,围绕“城市建设管理、特色产业发展、商贸物流业发展、协商民主发展”等7个课题,组织委员外出学习考察4批80人次。

2.搞好参政议政服务

帮助知情明政。每年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委员通报经济发展形势、提案办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在每季度政协常委会上,通报政协工作计划、视察调研等活动开展情况,让委员把握大局、明晰履职方向。搭建议政平台。在全会协商的基础上,组织委员参加重点视察、专题调研、民主评议活动。区政协还开展了“拆迁安置还房建设、巴州工业园建设”两项重点视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规范乡镇建设和用地秩序”等5项专题调研,形成的建言成果得到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肯定性批示。采取常委会与议政会结合的方式,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出席,区级有关部门列席,让委员意见建议直接进入决策层。试行向部门集中委派监督员,为委员加强部门工作监督创造条件,促进成果转化。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区政协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与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协调联系,对委员提交提案每年开展1—2次联合督办活动,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3.搞好人文关怀服务

坚持开展走访委员活动,把党委、政府、政协组织对委员的关心带下去,将委员对政协工作的真知灼见、意见建议带上来,加强沟通,增进感情;加强与委员所在单位联系,支持委员参加所在单位的活动,鼓励委员就地就岗搞调研,就地就岗参政议政;对委员在工作或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协机关主动为委员排忧解难;在春节、中秋、国庆、端午等节日期间,向委员发送祝福短信,增强委员的归属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4.推动委员联络组建设

委员联络组是党政的“耳目”,政党的细胞,建立健全政协委员基层联络组织,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符合巴州区政协工作实际。委员联络组还是“委员之家”,要把所有委员融入大家庭中,感知政协组织的温暖。委员联络组也是社情民意的“情报站”,要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民情做到准确、快速、高效;委员联络组是民智集聚点,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广泛汇集人民智慧,要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等方面的作用。鉴于此,巴州区政协要求委员联络组要做到“十个好”:一是开好全会;二是写好提案;三是开展好小组讨论;四是组织好学习;五是搞好调研;六是反映好社情民意;七是搞好关系;八是办好实事;九是关心好委员;十是搞好年终总结。

5.加强委员管理制度化建设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基础,要把建设高素质的委员队伍、加强议政人才基础工作作为提升新一届区政协工作质量的首要前提。巴州区政协始终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区政协根据政协章程及其他文件精神,制定了《巴州区政协委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委员管理。首次建立委员履职考核制度、述职制度、通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对委员履职情况量化考核,及时通报,跟踪建档,并作为换届留任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行委员向联络组、联络组向专委会、专委会向常委会述职,制定《巴州区政协优秀委员联络组、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办法》,促进委员履职,激励委员作为。对不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作用发挥差的委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劝其辞职、撤销或终止委员资格处理。

(四)创新协商监督方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1.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员委派制度

近年来,巴州区政协不断探索和完善了集中委派民主监督员、民主评议、持续跟踪视察、专题协商监督等有效的监督形式。民主监督员主要是由政协巴中市巴州区委员会根据部门或工作需要,从政协委员中遴选委派,承担某一区域、部门或某一行业、某一特定事项民主监督职能的人员。而民主监督员是根据工作需要从熟悉相关工作领域并具备相应条件的政协委员中选聘。选聘的一般程序为:区政协各专委会和委员联络组依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初步人选,报主席会议审定,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主席会议根据委派单位请求,从其他政协委员中随机抽选;确认的民主监督员由区政协聘任、颁发聘书,同时建立民主监督员档案。

对于民主监督员的设置,都是结合巴州区政协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在五个方面上设置,即: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监督员;行政效能暨软环境建设民主监督员;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民主监督员;政风行风建设民主监督员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部门、有关行业选派短期性、阶段性的民主监督员。而民主监督员的职责,主要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如下:①了解掌握监督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②了解掌握被监督部门(单位)司法公正、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情况,以及单位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情况。③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被监督部门(单位)的工作重点,深入基层、项目、重点岗位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④监督检查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⑤应邀列席被监督部门的相关工作会议,参与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参与专项工作督查等。⑥关注民生,了解民情,积极撰写和报送提案、建议、社情民意,及时报告工作。

2.探索和建立社情民意监督及反馈落实制度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政协一项常做常新的基本工作,也是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的重要渠道。巴州区政协高度重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展信息渠道、提高信息采编质量及提升信息成果转化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上,紧扣经济社会及民生发展主旋律,突出转化强督查,构建信息“快通道”,使社情民意信息实现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增强了信息的针对性、生命力、实效性。

巴州区政协通过调研视察、政协会议、走访座谈等途径,着力拓宽信息来源,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加强跟踪落实。而对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案和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每年开展1次联合督办活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回音。同时,还探索建立了视察、调查、考察制度。政府各部门对政协开展的视察、调查、考察等活动,做到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系统、计生、文化、卫生等部门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五)推进协商民主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近年来,巴州区政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意见》等各项规定,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发展,十分注重协商民主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良好格局。

1.形成协商成果

每次协商都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具体而有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建言成果,达到协商实效。2013年,区政协重点围绕推进“两化”互动、推进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巴山新居工程、城市拆迁改造等项目,深入调研,广泛协商,为党委政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2.创新转化形式

每年全会期间,将大会发言材料编辑成册,并及时整理意见建议,在会议现场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发言材料进行批示,委员建议得到很好转化;区政协根据提案内容和主席成员分工,明确主席或副主席领衔督办,并以主席会议、政情交流会的形式督办重点提案,实现了“提得好”与“办得好”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3.加强跟踪落实

跟踪落实就是政协通过现场视察、听取汇报、深入调研等形式,对政协与政府部门协商一致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推动落实。巴州区政协借鉴区委、区政府督查经验,建立了协商意见跟踪问效和意见反馈制度,通过跟踪问效,加强协调沟通,开展督查督办,推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促进了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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