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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促进两化融合人才培养的实现形式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科技园。由此可见,两化融合高校科技园为产学研用相关主体提供了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是培养实践型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一校一园的大学管理型模式,多适用于高校两化融合科技实力突出,优势显著的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多由高校提出建设两化融合构想,并出资建设两化融

(1)大学科技园。

1)大学科技园的内涵。大学科技园概念源于20世纪50年代,是一种产、学、研结合的社会组织形式,能够有效地将教育、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世界上第一个科技工业园是1951年在美国西海岸加州斯坦福大学建立的,即斯坦福科学园,是形成今日硅谷的基础。[6]大学科技园的核心是依托大学的知识、人才与创新环境,通过提供知识技术、基础设施、服务管理、金融支持和氛围环境,孕育科技企业,培养创新人才。我国大学科技园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最早为1988年东北大学在南湖校区开办的东北大学科技园。截至2010年10月,我国经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已达86家,平均每个科技园内都有近百家企业和研发机构,营业收入超过6.58亿元。[7]国家大学科技园还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各科技园在园创业大学生达9083人,从业人数总计29.48万人。可见,大学科技园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转化高校科技成果,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速区域经济建设和行业技术进步,以及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高校科技园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初创萌芽、快速发展和差异化演进3个阶段。初创萌芽阶段 (1988—1997年)为早期大学在政策环境和投资支持等条件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的探索发展。1997年之后,科技部、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开始对大学科技园进行政策倾斜,大学科技园开始快速发展,但管理体制僵化、产权等问题也开始日渐突出。2005年之后,大学科技园进入差异化演进阶段。部分高校通过机制改革和股权结构优化使大学科技园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而部分高校仍处于改革探索之中[8]。如今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随着两化融合发展战略的推进,也逐渐承担起两化融合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

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是国家两化融合创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实现形式。在产学研体系中,由于高校和企业在理念、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大学与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协同程度相对较低,而大学科技园正为产学研社会化结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集聚平台,通过集聚使企业的启动力,高校的研究力,需求的引导力,以及政府的协调力形成合力,更有效地促进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9]。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它是创新资源集聚中心。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创新资源优势,能够有效地集聚创新资源,通过集群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这种集聚表现出协同性、流动性两方面的特征。

协同性是指集聚要实现产学研主体的协同融合。集聚不仅包括科研机构,还包括教育培训、中介服务、配套服务等相关组织机构,最终成为创新、创业资源的富集区域;同时,产学研主体还要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实现产学研相关主体的协同互动,逐步构建地区两化融合网络中的技术网、社交网和人才资源网。产学研、用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联系所构成的两化融合网络是推动技术创新的原动力。其中,正式制度表现为两化融合园区相关优惠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产学研结合的制度规范等,而非正式制度则表现为依托高校的创新氛围、交流平台、信任、熟悉等社会资本。

流通性特征体现为基于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的创新资源集聚形成良性的流动机制。引入机制包括人才、项目、企业和资金的引进,主要解决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经营过程中的“源”。退出机制是指两化融合园区内各投资方通过什么样的方式,选择什么样的时机来实施投资变现,实现投资收益。这是整个两化融合科技园可持续发展的归宿点,主要解决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经营过程中的 “汇”[10]

通过园区平台的集聚融合,有助于在产学研主体间实现研发成果的 “带土移植”,使大学的创新成果以较为快捷的方式向两化融合园区内产业流动溢出。技术转让的传统途径多呈现出静态、间断的特征,在导入技术的同时,难以引进前端设计的系统思路,研发者的技术诀窍、经验等隐性技术,特别是在关键技术领域,引进一一消化的难度更为突出,而这些往往决定着成果转化的成败。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正好为大学创新成果导入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集聚平台[11]

第二,它是创新孵化与溢出基地。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两化融合创新资源,为社会提供孵化成功的高技术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和二次创业的骨干力量。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利用低成本的创业网络,不仅可以以科技成果为核心技术创建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可以促进初创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两化融合大学科技园通常不以建设大型科技企业为核心目的,园区内除少数标志性示范性高新技术企业外,大部分孵化企业最终会走出园区,进入两化融合各个平台,能够产生显著的溢出效应。高校科技资源是两化融合园区孵化的核心优势;但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内风险资本不发达,流通体制不完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保护有待增强,所以创新孵化的两化融合支撑体系相对较弱。

第三,它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两化融合高校科技园为高校研究人员创造了贴近市场,深入企业的学习和实践平台,使得相应的两化融合科研项目系统、有效,并有针对性,其创新创业潜能也可以得到充分挖掘。除高校的科研人员外,高校科技园还要为大学的创业教育做贡献,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同时也为企业研发和管理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接触高校智力资源,提升自身条件的环境氛围,为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便利。由此可见,两化融合高校科技园为产学研用相关主体提供了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是培养实践型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

2)两化融合性质大学科技园促进人才培养的运行模式。我国两化融合性质大学科技园促进人才培养的运行模式可以从关系结构和管理机制两重视角进行分类研究。关系结构视角基于两化融合园区内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产学研主体的关系划分园区类型,主要分为一校一园、多校一园和虚拟大学科技园3类模式;而管理机制则基于管理主体的差异,分为单一管理主体和多元化管理主体两种形式。

一校一园的大学管理型模式,多适用于高校两化融合科技实力突出,优势显著的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多由高校提出建设两化融合构想,并出资建设两化融合为主的园区管理公司。园区依托高校的技术资源和创新氛围,加快科研成果向两化融合生产力的转化,更好地实现大学服务两化融合建设的功能,为创业企业孵化、高新企业研发、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两化融合人才培养提供发展空间和卓越服务。需要强调的是,一校一园模式中高校并不是孤立的,也需要周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协同关联。例如,清华科技园在依托清华大学的同时,也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周边机构互动关联,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信息与关系网络。

多校一园的模式表现为政府主导下的两化融合共建共管模式。两化融合园区多由政府、高校等多元化或集合性主体筹备建设,共同出资组建两化融合园区管理公司,多适用于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实力均衡的集聚分布的产学研体系。例如,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紧密依托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 “武汉·中国光谷”,由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共同参与组建,通过高校引导园区内企业加强创新。

虚拟大学科技园模式是一种虚实结合型管理模式。两化融合园区通过集聚国内外高校资源,延伸创新网络,引导产学研协同,多由政府出资组建两化融合园区管理公司,并吸引相关主体参与园区的协调管理。虚拟大学科技园多适用于两化融合产业规模较大,但产学研等创新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域。其目的在于引进高校,并为成员院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提供发展空间,实现地方与高校的双赢。由于涉及国内外诸多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因此政府的协调统筹就成为园区筹备建设的关键。深圳虚拟大学园是虚拟大学科技园的典型代表。2001年,深圳市政府在高新区兴建虚拟大学园。该科技园现有入园单位48家,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6所国内名校。该科技园也成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活动基地。

按照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体系管理主体的差异,大学科技园的运行管理主要分为单一主体管理和多元化主体管理两类。单一主体管理主要表现为由大学或政府为主管理协调两化融合性质大学科技园的运行,通常以管理中心或法人公司的形式出现。大学管理模式由大学设立两化融合专门机构管理大学科技园,负责协调园区内两化融合产学研主体间的关系,具体负责事关科技园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构建两化融合融资与关系平台;而政府管理模式则是由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两化融合性质大学科技园的规划设计、行政管理、基础建设、物业保障以及研发评审等多方面的工作;多元化主体管理则表现为园区内两化融合产学研各主体共同参与园区的运营管理,由高校、企业、政府、研究机构等共同组成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两化融合大学园区的管理机构多为多元化主体的管理机构,且多采用法人公司制管理机制,通过成立独立经营管理,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开发管理公司,使两化融合园区运行实现市场化运作。以清华大学为例,清华科技园早期的管理机构为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后期逐步演化为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全面承担整个清华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经营与管理。

两化融合性质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多元化主体的共同参与。“高校创办,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和混合经营”是我国大学科技园的一般特征。早期,大学和政府的作用尤为突出,是两化融合园区科技资源和资金政策的主要来源,而随着两化融合园区的发展,企业的参与则变得越来越重要,引导着园区按市场化运作。

小案例5.2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常熟大学科技园

常熟大学科技园获评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作为构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 “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东南开发区,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目前,园内入驻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52家,占入驻企业总数的四成,注册资本近3亿元,初步形成了在线电子商务服务、动漫制作外包服务、软件服务外包、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外包服务等主导产业。园内建有4个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并形成了多元投融资服务体系。2010年,园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373万元,服务外包合同额为1816万美元。园内12家企业已取得软件企业认定,3家软件企业通过了CMMI3级认证。规划到2015年,孵化入园企业200家,科技成果和专利数达1000项,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实现收入20亿元以上。

[资料来源:新华日报,服务两化深度融合助推工业转型升级,2011,12]

(2)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是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体系中高校输出技术成果的一种重要形式,可以帮助两化融合企业获得互补性和前沿性的技术,缩短技术研发周期。根据两化融合合作程度的差异,可将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合作研发划分为委托研发、共同研发、合作基金、咨询服务、研究支持、人员交流等多种形式。合作研发多发生在具有一定两化融合技术基础,技术机会较为丰富或者技术项目探索性较强的行业中。两化融合企业需要通过与大学的合作研发进行技术创新与选择,从而尽可能降低技术领域投资的风险。

1)合作研发的实现形式。委托研发是指企业将特定的两化融合技术项目外包给相关高校或研究机构完成,企业作为委托人向高校或研究机构支付报酬,而大学作为代理人则向企业交付技术成果。在典型的技术委托研发活动中,企业拥有最终技术成果的两化融合知识产权,而大学获得的报酬既可以是固定支付,也可以是与技术成果绩效挂钩的可变报酬,或者是固定报酬加可变报酬的复合报酬[12]。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契约设计、成果交付、知识产权等问题是影响委托研发的关键问题;同时,还需要注意技术标准和市场的动态变化。研发活动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弹性调整机制,并且在委托合作结束后建立动态关注和改进的长效机制

共同研发通常发生在实践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创新活动中,需要大学和企业的共同参与才能实现。在共同研发模式下,两化融合知识产权归属既可能是企业,或者是大学。这取决于双方缔结的约定。由于双方需要共同投入承诺性的相关资源,进而形成双边抵押,加之人员交流合作形成知识流动,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的紧密性相对较高。特别是对于国家两化融合产业领域重大科研项目而言,联合申请、共同研发正在成为提高创新效率的重要途径。高校与企业联合共同申请国家和区域重大科技项目,可使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对接,把大学的科技研究优势同企业的技术设备和市场优势相结合,把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开发同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需求相结合,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产业化。企业针对自身研发力量不足的现实,通过联合申请项目,将大学的研究力量纳入企业的技术体系中;而大学则借助企业解决了设备、技术和人才培训方面的难题。校企互动形成了两化融合跨学科、跨专业的松散型交叉研发网络。[13]

大学与企业建立两化融合合作产业或合作基金是产学研联合有选择性地支持特定领域技术研发,促进两化融合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按照主体结构的不同又分为两化融合合作基金和两化融合产业基金两种形式。

两化融合合作基金是指大学与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合作基金,共同资助研究项目。资助的对象一般是在当地合法注册的企业和高校,且资助方式多为无偿资助。这种模式中,地方政府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相关主体间的关系协调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大学和企业的科研基金需要政府资金的配套和支持。两化融合合作基金模式与传统基金模式的差异在于基金的支付方式,即由传统的企业直接受益转变为教授直接获得地方政府补贴给产学研结合项目的经费,进而避免了企业不将补贴用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情况。合作基金的运作有效促进了产学研工作。以清华大学和江苏省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为例,2004—2007年,合作城市以清华大学为技术依托的专项资金项目有25项,总投入达到260966万元。

两化融合产业基金是企业或政府在高校中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两化融合领域的研发项目。高校借助产业基金拓宽了科研资金的筹措渠道,而企业则能够更近距离地利用高校的知识和科技资源。例如,“中山大学名校名企联合发展基金”由广州本田提供启动资金,用于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宝钢教育基金2005年获民政部批准设立,提倡尊师重教,推进产学研合作[14]

此外,两化融合合作研发还包括咨询服务、研究支持、人员交流等间接性的两化融合合作研究。咨询服务是在企业对技术的前景、方向、关键问题等方面存疑的情况下,高校凭借自身的智力资源,为企业提供两化融合领域的技术咨询服务。通过技术咨询服务,高校将企业在两化融合领域处于 “隐含”状态的知识进一步显性化,降低企业在技术领域的不确定性,进而引导企业通过自身的研发活动在两化融合技术领域获得成果,而作为咨询方的学校和科学家个人则获得固定的服务报酬。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向高校、研究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报酬是企业的一种技术投资。该投资的作用就是提高企业对外部知识的吸收能力[15]

研究支持是指企业以捐赠资金设备,设立两化融合研究基金等途径协助大学进行两化融合领域的科研创新。这种模式中,企业的目的一般在于与高校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提升企业形象,而不是直接获得技术产出[16]。人员交流是指产学研相关主体之间进行人员的交流合作。交流合作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通过交流增进了解,使双方的研发活动更具效率;二是通过人员的流动形成知识碰撞,形成创新思维;三是培养复合型的创新人才。

2)合作研发的关键问题。在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研发过程中,由于涉及多元化主体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双方同时掌握研发信息,因此存在着知识产权、契约与资产专用性等关键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合作研发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合作研发的实质是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主体间通过不同程度地开放组织边界,集成创新资源,以创造新的知识资产。知识共享不仅是产学研各方参与合作研发的重要目的,也是两化融合合作研发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17]但是由于在知识共享和流动过程中机会主义、道德风险等行为的影响,两化融合主体的知识产权可能面临如下几方面的风险:一是合作研发中的知识共享引致的模仿和挪用。知识贡献较多的两化融合主体面临自身的知识产权被模仿和挪用等问题。二是合作研发在确定各伙伴企业的投入比例时,涉及对伙伴企业知识产权的界定和评价,存在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风险。三是合作研发中两化融合产学研相关主体很有可能接触到其他成员的核心技术与专利知识,而对这种知识的滥用会导致侵权风险。四是对合作产生新的知识产权的界定和归属问题,会带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风险[18]

由于两化融合研发过程和研发结果的不确定性,双方的契约总是不完全的,许多变量无法在契约中明确约定。在两化融合合作研发过程中,不确定性风险相对较高,且技术专利权人和专利权转让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都可能影响两化融合合作研发的进程。因此,合作研发之初的契约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多种情况,强调规范性和适应性的协调统一。一般而言,制度体系的规范程度和双方谈判力的强弱是影响两化融合契约设计的重要因素。

就两化融合特定时期的制度体系而言,制度规范程度是较为固定的,因此谈判力就成为关键因素。影响合作双方谈判力的重要因素是资产的专有性。只要某种资源是企业团队生产所必需的,同时又难以被替代时,这种资源就具有某种专有性。当两化融合合作中投入的资产具有了专有性特征时,它就具有了一定的谈判力,有能力分享较多的合作研发收益[19]。此外,适当的激励条款是提升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效率的重要因素。例如,为了激励两化融合技术转让方在转让技术的同时传播两化融合专门知识,在交易合同中可包含一个专利税或产品提成的条款。当其超过某一数值时,技术转让方就有激励传播他所拥有的专门知识[20]

除了显性契约之外,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研发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受到隐形契约的影响。隐含的承诺或默契并没有明文列示,在法律上也许不能执行,或执行的代价太大,但若双方都认为该契约可信,并且愿意执行,则其对确保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两化融合企业或科研机构是否愿意执行隐性契约,取决于其对合作收益的预期:若两化融合主体预计遵守隐性契约的未来收益大于违反契约的当前收益,就会继续遵守契约;反之,则可能违约[21]

随着两化融合合作的发展,政府在合作研发过程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加入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官产学研合作研发组织,是一个可以在更多维度展开合作的研究和开发组织机构。因为两化融合产学研合作组织在资源上的有限性和竞争所造成的无序,所以两化融合产学研合作组织需要政府的参与,使之能够获得更大规模的资源并提高合作活动的效率[22]

(3)共建研究机构。

1)共建研究机构的概念与内涵。共建研究机构是指高校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建立的两化融合研究或实验机构。这些研究机构跨越高校或企业的行政区域,通过共同研发加速两化融合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并强化企业或地方的创新能力,实现两化融合产学研的协同发展。[23]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高校拓展创新空间和企业 (地方)提升创新能力的双重驱动下,我国合作性研究机构快速发展。根据高校合作主体的差异,研究院分为地方性合作研究院和企业合作研究院。地方高校研究院是高校与企业 (地方)合作,在相关地域建立的研究院,多建立在我国东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

两化融合企业为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而与高校合作,也与高校组建两化融合联合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利用高校的研究设施、人员和氛围,在两化融合技术领域展开研究。与企业合作的研究院多设立在高校,也有少部分分布在专业性企业集群中。例如清华大学与日立集团合作建立信息和激光联合实验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日本Shincron公司成立联合实验室等。

近年来,在两化融合产业基础较为发达的地区,合作研究的建设模式发生了转变:一是从原来地方 “政府—大学”双方共建为主的模式,拓展到 “地方政府—大学—企业”3方联合的模式。例如,华中科技大学与东莞市长安镇合作成立的 “华中科技大学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东莞实验中心”,由政府投资1500万元,大学投入技术、设备和人才,企业投资5 000万元。二是研究院的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更加趋向于工业化、信息化运作,以便使其找准在产业创新链和价值链上的定位。[24]

在两化融合共建研究机构合作模式中,产学合作是双向的,形成了高校与企业或地方的双向溢出。学术研究与两化融合产业研究相融合,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对接,促进大学的知识和技术创新向产业界转移。一方面,通过共建研究机构,企业对高校专业领域技术创新进行持续投入,有效缩短产品化周期,储备技术和人才;另一方面,高校利用企业提供的充足资金,实现某一专业领域的攻关,保证科研的连续性和实用性。[25]

2)共建研究院的功能和作用。合作研究院的作用在于针对性的 “对接”。企业或地方与高校合作建立两化融合研究院通常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导向性,能使产学研各方的两化融合科研人员汇聚于此,共同研究并深入交流。对于地方性研究院而言,区域性特色支柱产业的共性、关键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是两化融合研究院的主要目的;而企业合作研究院则多从企业核心领域展开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

3)研究院的关键问题。管理机制、资金保障是两化融合共建研究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由于两化融合共建研究院多数并不设在高校本埠,因此高校本部与研究院之间的关联协调和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很多高校本部对外埠两化融合科技研究院的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否则可能给大学带来潜在的财务和声誉风险;或者控制过严,集权过度,政策扶持不够,压抑了科技研究院的发展活力。另一方面,部分两化融合科技研究院自身的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经营战略和组织结构的创新。特别是高校研究院从建立之初就面临着如何更好地挖掘高校本部创新资源的关键问题。例如,如何从高校获得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基础性科研成果,如何与院系双聘科研人员组建跨学科的学术团队开展研究等方面的问题,如何将企业研发引入研究院,实现企业内部研发与外部研发的协调统一,开展 “开放式创新”等,都是需要深度完善的方面。地方政府是高校两化融合研究院建设的需求方与推动者,积极介入和投入是必要的;但从长远来看,需要注意引导和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让企业来主导两化融合研发项目的选择。

小案例5.3

华中科技大学佛山研究院

在2005年佛山市产学研工作会议上,华中科技大学佛山研究院成为唯一考核优秀的单位。截至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佛山研究院自2001年5月成立以来,为学校和企业牵线搭桥,共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70多项,项目总经费达1700余万元。

华中科技大学最大的优势是主动出击,促进学校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进高校与地方的产学研合作。目前,该研究院与200多家单位有合作意向。重点合作领域包括信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制造业信息化、机械装备和家用电器等方面。

针对佛山市加工制造业高度密集的现状,研究院还依托学校激光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激光技术国家工程中心,釆取以无形资产及自筹部分资金入股的形式,与佛山市企业联合投资成立佛山兆宝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华科激光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目前,该公司运行良好,预计在5年内将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以激光切割、激光快速制造等为一体的激光加工平台。研究院也广泛培养本地人才,为研究院铺下了广泛的潜在合作资源。研究院与佛山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先后在佛山开办了工商管理硕士城市规划与设计、环境工程、软件工程等4个专业的6个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班,共为佛山市培养了急需的高层次人才200余人。另外,研究院还与佛山市有关单位合作开办了专科及专升本学力教育,共培养各学科专、本科人才600余人。这些人才分布在佛山各行各业。当他们的企业需要寻找合作项目时,很自然地就能想到母校。

[资料来源:http://www.fshust.com/cn/index.html]

(4)组建经济实体。

产学研结合共建经济实体是指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培养在科研项目或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合作机制,将两化融合各方优势有机结合,利用经济关联把各方利益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两化融合经济利益共同体。以高校为主体创办的产学研结合的两化融合经济实体自身有着独特的优势,即高校的科研、人才、信息优势,较为顺畅的产学研通道,以及广泛的社会关系及校友网络,是一般企业所没有的。高校作为企业的 “虚拟研究院”,能为两化融合的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活力[26]

产学研结合的经济实体发展已久。按照发展阶段的演进,产学研结合的经济实体整体可以分为校办企业、校有企业两个阶段形态,经历了从 “直接持有”到 “联合经营”,从 “资本控制”到 “监督发展”的转变。

校办企业起源于改革开放时代,是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试验田和产学研结合的最初载体。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当时中国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普遍较低,大学 (技术知识的主要创造者)与企业 (技术的主要需求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大学面向社会企业进行技术转移的成功率较低,交易成本巨大。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是为了将技术转移的收益尽可能地内部化,各大学纷纷自己创办企业,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27]。校办企业的典型特征为高校直接持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情况。早期,高校校办企业凭借其科技、信息和税收等方面的优势,发展态势良好,但校企不分的管理模式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在经营人才、资产财务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2002年前后中国政府开始着力推行校办企业改制,推进了校办企业向校有企业的转变。

校有企业的特征是高校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是以资产为纽带拥有子公司股权,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所投资的资产,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规范管理和以高新技术为纽带的创新驱动。企业的研发主要依托学校,通过科研合同、联合开发等形式有偿使用学校的资源。高校通过资产纽带对其所投资企业拥有绝对或相对的控股地位。学校不仅通过技术转让等途径获得收益,还通过所拥有的公司股权而享有分红、股权增值等长期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公司亏损、股权减值等潜在的有限风险[28]。此外,校有企业规范的治理结构为企业和其他相关主体融入企业,协同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提供了规范可行的渠道。这些都成为两化融合发展重要的基础力量。

(5)人员特派。

人员特派是指高校与地方政府或者企业通过人员交流深度合作,派出科技特派员,到政府或企业挂职,加强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人员特派的方向根据两化融合合作需要灵活安排。高校向企业或地方特派科技人员有利于贴近市场需求与生产实践,而企业派遣两化融合人员入驻高校则能够利用高校的科研设施与创新氛围;同时,产学研结合的人员特派还可以吸引下游需求客户的加入,从而更为有效地把握市场需求,提高合作创新的效率与针对性。

近年来,我国基于人员特派的两化融合产学研结合日益广泛,并在部分地方形成了制度性安排。例如,自2008年6月以来,为进一步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教育部、科技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 《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起,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中青年教师或科技人员到100家左右的广东科技型企业驻点1年。此外,基于人员特派渠道的合作通常融入其他产学研结合形式,进而达到强化交流、提升效率的作用。例如,上海市政府在落实科技工作站制度的同时,为进一步确保科技工作站的工作有序开展,联系高校定期派遣 “科技特派员”赴科技工作站工作,为产学研的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29]

(6)两化融合战略联盟。

1)两化融合战略联盟的概念与特征。两化融合战略联盟是我国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探索出的集群网络式的新模式,是产学研结合发展的一种高级形态。一般而言,战略联盟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或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能够优势互补、长期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战略联盟组织,能够实现产学研结合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长期合作、紧密合作、系统合作的转变[30]。两化融合战略联盟的主要任务在于以两化融合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基础,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构建两化融合共性技术平台,凝聚和培育两化融合创新人才,加速两化融合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从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上看,两化融合战略联盟有明确的专业技术方向和创新目标,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31]

相对于产学研结合的其他方式,两化融合战略联盟表现出范围更广泛、作用更持续、机制更灵活等3方面的特征。

范围更广泛是指两化融合战略联盟能够将更多的高校、企业、政府等相关主体整合到两化融合联盟网络中,突破了合作研发、研究机构等结合方式中一对一、一对多的关系结构,形成了多对多的网络结构,扩大了产学研结合的作用范围。

作用更持续是指两化融合战略联盟并不以技术项目等阶段性任务为主,而是偏重于特定产业或地域长期发展,通过两化融合联盟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形成的一种长效、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并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32]能够较为有效地避免两化融合产学研短期结合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供需脱节,以及后期合作产生矛盾等方面的问题。从长远看,战略联盟的建立便于两化融合人才各方慢慢走到一起,形成一支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舰队。

机制更灵活是指战略联盟能够基于两化融合联盟网络内相关主体差异化的技术能力与创新需求,灵活运用科技园区、合作研发等结合形式。一方面,战略联盟集合官、产、学、研、用、金等两化融合组织机构,各取所需,各展所长,灵活协调集聚各种创新资源,帮助企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集成知识,分享成果,提升两化融合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多元化的构成和网络化的结构使战略联盟表现出中间性组织的特征,既能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与关系协调作用,也能够利用好政府机构和中介组织的灵活协调作用,进而发挥组合优势,提高整体两化融合人才培养效率。

此外,由于两化融合战略联盟是更为广泛的创新型联盟网络,所以不仅能够在两化融合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作用,还能够为两化融合部门制定相关的产业咨询和产业管理政策提供依据,规范行业自律,并针对两化融合产业关注的焦点,在联盟标准或技术规范等领域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促进产业或地方的持续发展。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两化融合战略联盟表现出诸多方面的优势,但多元化的主体和网络式的关联也为联盟的运行带来了组织、协调、合作、落实等方面的难题。联盟既要在宏观层面统筹人才培养的多样化的技术需求,寻找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和方向,并制定调整联盟的运行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也要在合作创新的两化融合领域协调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因地因时确定相关主体的角色和作用,合理协调责、权、利的关系。如果相关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促进联盟达到预期效果;而若处理不好,则可能导致联盟的失败。

两化融合战略联盟的持续发展需要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对外开放与对内关联相结合,并形成科学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是指战略联盟构建的基点放在两化融合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需求上,放在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需求上,形成内生的动力机制。对外开放与对内关联相结合是指战略联盟既要保持对战略联盟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和互动,又要注重建立与联盟外部的学习和交流机制,加强与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广泛联系和协作,[33]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只有利益共享,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合作;只有风险共担,才能形成合力。所以,要切实发挥两化融合战略联盟各方优势,进一步明确各方在两化融合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利益分配、成果应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

2)两化融合战略联盟的实现形式。多元化的联盟构成和网络式的关系结构使得两化融合战略联盟表现出多样化的实现形式。战略联盟可以依托产业、地域或特定主体展开,并灵活应用大学科技园区、合作研发、共建研究机构等多种产学研结合方式。根据两化融合战略联盟的作用范围,整体上可以将两化融合战略联盟分为3种实现形式:两化融合区域产学研战略联盟,两化融合产业产学研战略联盟,以及其他形态两化融合产学研战略联盟。

两化融合区域产学研战略联盟在特定地域内组织形成,并不局限于特定产业,多由政府相关机构牵头,协调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相关机构组成,既包括在全国层面统筹协调的“中国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战略联盟”,也包括在省、市、乡、镇等不同地域范围发挥两化融合作用的产学研战略联盟。这种联盟既可以是分散型的,也可以是综合型的。

分散型战略联盟是指政府相关部门与不同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战略联盟分散分布,彼此之间独立运行。综合型战略联盟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整合统筹区域内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使之相互关联,形成更为广泛的联盟网络。

两化融合产业产学研战略联盟是为两化融合产业服务的创新联盟。联盟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结合。两化融合产业既可能涵盖全国范围,例如中国锂电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无铅电子制造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也可能围绕某一地区的两化融合产业展开,例如绍兴纺织产学研战略联盟、顺德 “白色家电”产学研战略联盟等。联盟主要在行业技术攻关、交流平台搭建、行业资讯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

技术攻关通过组织申请两化融合科技专项、合作研发、共建研发机构等方式展开,组织有实力的两化融合联盟成员完成。对于两化融合产业层面的技术问题,由联盟组织内部成员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对于两化融合企业层面的技术问题,协助相关企业进行资源调配,开展两化融合问题的研究。技术交流平台的搭建是通过相关领域的技术交流、产品推荐等活动,为行业和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同时,战略联盟还整理行业相关资料,并不定期开展调研,向政府提出本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

其他形态的两化融合产学研战略联盟多以特定主体结合形成,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自行结合,例如人民电器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建立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中国北车大连电牵研发中心与北京交通大学建立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等。在战略联盟协议下,各方将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为支撑,实现优势互补,综合运用共建研发中心、人员交流、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科研成果和技术支持,在企业技术发展战略框架内开展持续、长期的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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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和模式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32] 李学勇: 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和模式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日报,2007-06.

[33] 李学勇: 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和模式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日报,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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