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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时间:2022-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且发展极其迅速,在学术界,对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并没有取得共识。互联网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的基础业务,无论业务模式、操作方式、行业规范均已经日趋成熟,已迈入健康发展阶段。从支付规模来看,2014年第三季度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20 154.3亿元,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稳步攀升,达14 332.7亿元。

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且发展极其迅速,在学术界,对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并没有取得共识。谢平等(2012)从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三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可以分为八种创新模式:传统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基于大数据的保险、对等联网(P2P)、众筹、大数据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谢平,2014)。艾瑞咨询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模式研究》从业务角度出发认为,国内互联网金融大致分为五类: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货币、渠道业务以及信息服务。并认为其主要的模式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P2P、众筹和互联网理财产品。也有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可分为:P2P和众筹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销售渠道模式、比价模式和其他模式(陈宇,2014)。金融学家莫顿认为,金融功能的核心是资源配置,围绕资源配置,金融功能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分别是交易和支付功能、提供融资机制、跨时间和地域的经济资源转移、管理不确定性和风险、协调不同领域分散决策的价格信息、处理不对称信息。本章从支付、跨期资源转移、投资理财、风险管理和提供信息五种金融功能出发,将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细分,设计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全景图(见图16.1)。每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实现一种或多种金融功能,如网络银行,可以实现支付、融资、理财、风险管理和信息咨询等金融功能;网络信贷(P2P)、众筹、网络资产交易平台可以实现融资和理财功能;又如网络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实现的是跨期资金转移功能,网络理财、网络证券和网络财富管理实现的是投资理财功能,互联网保险和网络征信实现的是风险管理功能等。在诸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中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网络理财、众筹和互联网保险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在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大跃进式发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图16.1 互联网金融模式

16.2.1 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迅速

(一)第三方支付日臻成熟,移动支付发展迅速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是互联网金融中发展最早的模式。互联网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的基础业务,无论业务模式、操作方式、行业规范均已经日趋成熟,已迈入健康发展阶段。在用户规模和使用率方面,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14年12月,我国使用互联网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3.04亿,我国网民使用互联网支付的比例接近47%(见图16.2)。与此同时,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到2.17亿,2013年增长率超过126%,2014年增长率也有73.2%,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5.1%提升至39.0%。从近五年来看,尽管近两年互联网支付用户规模的年增长率有所放缓,但从使用率来看互联网支付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移动支付迅速发展,2013年用户规模年增长超过126%,2014年超过73%(见图16.3)。从支付规模来看,2014年第三季度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20 154.3亿元,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稳步攀升,达14 332.7亿元。[2]目前,已有269家机构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背景涉及电商企业、传统行业集团、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等。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互联网支付在网购、航空、网游等行业的渗透率已基本达到顶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在金融产品网络销售、消费金融等传统领域找到了新的发展机遇。

图16.2 互联网支付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

图16.3 手机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二)网络借贷迅速壮大,融资风险不断凸显

发端于2007年、崛起于2011年的网络借贷(P2P)近几年迅速壮大,发展速度惊人。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截至2014年底,全国网贷平台1 575家,网贷累计成交量超过3 829亿元。目前,我国的P2P规模已经超越了英、美而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场。2012年、2013年、2014年网贷平台数量的年增长率分别为300%、300%和96%,成交量的年增长率分别为583%、399%和138%,网络信贷规模2012年和2013年均呈爆发性增长,虽然2014年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下滑和股市转牛等因素,增长较前两年有所放缓,但增长势头仍然强劲。此外,从贷款余额[3]来看,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达1 036亿元,是2013年的3.87倍。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年增长率分别为367%、378%和286%,增长速度同样迅猛。尽管如此,除去银行存款,相比其他成熟的固定收益市场,网贷行业的规模仍然十分微小。

图16.4 2010~2014年网络信贷状况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随着网络平台的迅猛增长,网贷行业的风险不断凸显,问题平台数量激增。截至2015年3月,我国总计出现问题平台502家,仅2014年一年问题平台就达275家(12月单月问题平台数量达92家),2013年、2014年的问题平台年增长率分别为1 167%和262%,问题平台比例也从2011年的3%,2012年的9.5%上涨到2014年的17.46%。从平台类型来看,问题平台均是民营平台,而2014年涌现出来的银行系(13家)、国资系(19家)、上市公司系(18家)和风投资本系(34家)网贷平台并未出现任何问题平台。

图16.5 2010~2014年问题平台数量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图16.6 问题平台事件类型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归纳问题平台的原因和事件类型,有241家问题平台的问题是提现困难或限制提现,占问题平台总数的49%;有114家跑路,占23%;有81家涉嫌诈骗和平台造假,占16%;有43家直接停业或暂停营业,占9%;有13家是由于经营不善,占3%;1家项目逾期。

从统计数据和实际情况来看,网贷平台目前面临四大风险。其中,流动性风险是网贷平台目前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当网贷平台在经营过程中的流动性问题不断积累,尤其是拆标[4]引起的期限错配很有可能会导致资金链断裂进而出现提现困难,引发挤兑等流动性风险。当前,流动性问题主要集中在规模较小的网贷平台,一旦规模较大的网贷平台出现流动性问题,将会引起整个行业的恐慌。[5]其次,是网贷参与者和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处于初建阶段,网贷平台较难获得有效完整的个人征信信息,网贷参与者的信用风险几乎全部依赖平台内部机制进行控制。大量网贷平台资金流量规模较小,多数银行并不给其提供资金托管服务。托管机制和外部监管的缺失给自融[6]、跑路、欺诈创造了机会。最后,是激烈竞争下的经营风险。网贷平台仍处于行业的野蛮生长期,行业竞争尤为激烈。由于借款项目减少、产品同质化严重、资金分流股市等原因,行业面临恶性竞争,从而导致经营风险不断升级。其中,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性,网络安全风险成为运营中的主要风险。此外,高杠杆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也令人担忧。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而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平台杠杆在10倍以内的平台数量占到所有统计数量的60%;平台杠杆在10~20倍之间的数量占据20%;平台杠杆在20倍以上甚至上百倍的占据20%。担保杠杆突破10倍警戒线是业内常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大面积的违约将拖垮网贷平台。

(三)众筹融资起步晚但发展快,权益众筹和股权众筹是主要模式

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我国众筹融资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11年,国内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成立,先后完成了《十万个冷笑话》、《大鱼·海棠》等国内原创动漫作品的众筹项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众筹行业主要有四种类型:权益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和公益众筹。权益众筹(又称奖励众筹、回报型众筹、商品众筹)是为获得产品或服务回报而对项目或公司投资,按项目来源可分为综合类众筹平台和垂直类众筹平台。其中,综合类众筹涉及的项目来源包括音乐、影视、艺术、游戏等诸多领域,如京东众筹、众筹网、淘宝众筹等;垂直类众筹平台针对房地产、体育类、音乐类、电影类等中的某一类,如平安好房、淘梦网等。股权众筹,顾名思义是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的模式,国内的典型平台有天使汇、原始会、投融界等。债权众筹,根据借款人即发起人的性质可分为自然人借贷(P2P)和企业借贷(P2B)。公益众筹(又称捐赠众筹)是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目前尚无代表性平台,主要以公益项目的形式分布在综合性权益类众筹平台中。根据零壹数据监测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内已有128家众筹平台,覆盖17个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其中,股权众筹平台32家,权益众筹平台78家,公益众筹平台4家,另有14家股权+权益的混合型平台(此统计不包括债券众筹平台)。[7]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区,以及东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分布较少;涉及科技、技术、影视、摄影、出版、人文、音乐、房产、农业、公益等多个领域。

目前,权益众筹和股权众筹是我国众筹行业的主要模式。从平台数量来看,权益众筹平台占主导位置;但从平台融资规模来看,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规模更高。2014年第一季度,国内众筹募资总金额为5 245万元,股权众筹募资4 725万元,权益众筹募资仅520万元。到第四季度,我国众筹募资总金额累计突破4.5亿元,其中包括奖励众筹10 435万元,股权众筹34 682万元。全年众筹募资总额累计超过9亿元。[8]

2014年,随着阿里、京东、浦发银行等重量级选手入局,众筹行业迎来爆发期。2014年下半年,京东众筹上线,参与人数迅猛增长,目前已经成为最大的众筹平台。从募资规模来看,京东众筹虽然项目数量并不占优,但募资规模遥遥领先,这也与京东众筹推出的房产众筹项目规模较大有关。此外,2014年年底证监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中对投资人、筹资人、股权众筹平台要求及业务范围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这使得在政策上股权众筹成为未来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可能。

图16.7 2014年股权众筹和权益众筹的融资规模

资料来源:融360:《中国互联网众筹2014年度报告》。

(四)互联网理财产品增速放缓,行业内激烈竞争

互联网理财从客户视角来看是通过第三方的互联网平台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行为,从机构角度来看互联网理财归根结底是基金销售模式的创新。互联网理财包括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基金、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金销售等多种模式。其中,基金公司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金销售本质是基金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直销行为,客户可以方便地通过网络支付平台购买和赎回基金。从2013年6月开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销售迅猛发展,随后一大批宝类产品上线,引发全民互联网理财热潮。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截至2014年12月,购买过网络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7 849万,较2014年6月增长1 465万人。在网民中使用率为12.1%,较2014年6月使用率增长2个百分点。

当前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以货币市场基金为主。截至2014年底,余额宝用户数已经增加到1.85亿人,规模达5 789.36亿元,较2013年年底的1 853.42亿元,增长了2倍多。[9]在余额宝效应下,百度、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平台纷纷上线了自己的宝类货币市场基金产品,随后银行系、基金系和基金代销系也跟进推出了宝类产品,中国的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产生了爆炸式扩张。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13年5月底,国内货币基金的规模只有5 640亿元,而到2014年12月,货币基金规模已达到20 862.43亿元,净增长1.5万亿元,增幅达3倍多。然而,经过2013年6月~2014年6月的快速增长阶段之后,2014年下半年起互联网理财的增速开始放缓,2014年第四季度宝类基金产品首次出现整体规模负增长

图16.8 2014年互联网宝类基金规模增长趋势

资料来源:融360。

互联网理财产品在发展之初的一年里,用户规模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主要是:从宏观金融环境来看,由于利率尚未市场化,互联网理财产品收益率相较于同期银行存款产品高出10多倍,具有压倒性优势。我国居民储蓄率长期居高不下,长期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高收益、高流动性、低门槛符合大众的理财需求。借助诸如用户规模大、使用频率高、互联网的便捷性等互联网特性,使得理财产品管理及运营成本整体降低。此外,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销售主要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大型电商,购物消费和理财的结合也使得宝类基金得以迅猛发展。然而,从2014年3月开始,受资金面宽松的影响,宝类基金的收益率从之前普遍的6%~7%下跌至4%~5%,加之中国股市回暖分流了部分资金,使得互联网理财产品结束了爆发性的增长态势。此外,从阶段性来看,用户规模已经得到最大程度转换也是原因之一。

宝类基金收益率下跌之后,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开辟互联网金融新战场,包括票据、实物回购、约定收益类基金等理财产品接连被推出。此外,股票型基金也将是未来互联网理财的风口。其实,余额宝一经推出,互联网理财的战争就已打响。基于自有平台进行基金销售的方式早已存在,一直不温不火,直至1元起购、按天计息、当天赎回的互联网理财模式出现,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不得不开发相似产品以应对竞争。截至2014年底,宝类基金共有79只,除14只第三方支付系的宝类基金外,还包括基金系宝类基金32只,银行系宝类基金25只,代销系(基金代销机构发行的被称为“基金代销系”)宝类基金8只。[10]其中,银行系宝类基金数量2014年新增21只,第三方支付系新增12只,是增长最快的两类,其竞争关系也最为激烈、最引人关注。第三方支付系推出的宝类基金可以直接投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并严重挤压银行的存款空间,使得银行业利益受到冲击。因此,各大银行纷纷采取限额措施,同时推出自己的宝类基金直面竞争。特别是随着下半年中小城商行布局互联网金融步伐的加速,银行系宝类基金最终在数量和收益率上都超过了第三方支付系产品。但在规模上,第三方支付系尤其是余额宝仍然处于领先地位。

图16.9 2014年四系宝类基金规模对比

资料来源:融360。

(五)互联网保险发展空间大,产品以非寿险为主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主要模式包括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电商平台、专业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专门的网络保险公司四种模式。[11]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包括两类:一是保险公司官网销售平台;二是保险公司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公司,如平安、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太平人寿、中国人寿等保险巨头。专业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是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中介及兼业代理公司建立的网络保险平台,如优保网、慧泽网、中民保险网等。2011年9月,中国保监会正式下发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采取的方式,这是我国涉及互联网金融的第一部监管法案。从本章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定义来看,只有电商平台和专门的网络保险公司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电商平台主要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销售保险,如在淘宝官方旗舰店设立旗舰公司的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别达到10家和16家。目前,专门的网络保险公司只有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一家,它抛弃了传统建立分支机构的模式,只通过网络展业,是互联网保险发展里程碑式的存在。2013年,互联网保险的官网渠道产生规模保费占比最大,达到了47.9%,而电商平台的占比也达到了41.6%,专业第三方保险中介平台斩获10.5%的占比。[12]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保费规模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总增幅810%,年均增长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 427万人,增幅达566%。尽管发展如此迅速,但是互联网保险占全国保费总规模的比例仍然很低,传统保险营销渠道依然占主要地位,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互联网保险各个险种的发展并不平衡,且均属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其中,2013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贡献最大的险种为车险,占比52.4%,而后依次是理财险27.9%、意外险14.8%、长期寿险4.0%,占比最低的为健康险和家财险,仅占总体规模保费的0.6%和0.3%。目前,互联网保险各个险种保费占该险种整体保费的比例都很低。其中占比最高的是意外险,占比2.88%。其次是车险和理财险,占比分别是0.83%和1.00%。占比最低的险种是长期寿险,占比只有0.04%。这主要是由于从互联网保险的购买群体来看以年轻人居多,30岁以下的占58.7%。[13]这部分人群大部分单身,还没有家庭责任,因此对长期寿险需求较小。此外,互联网保险以车险、意外险、小额理财保险、简易寿险保单为主,保费缴费形式以一次性缴费为主,产品形态以保障类或理财类为主,产品保障期间一般为1年或1年内。这些特点也都符合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产品简单、交易频繁、交易数额小的特点。未来互联网发展趋势仍以非寿险为主要方向。

图16.10 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业协会:《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2013》。

图16.11 2013年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占比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

16.2.2 新兴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涌现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倾斜、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放开与支持,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涌现。下面我们简要介绍新兴的几类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互联网银行

从电子银行到网上银行,银行的零售业务逐步转型,但银行的信贷业务和征信环节尚未信息化。互联网银行的出现将开辟银行业新的业态。2014年7月,银监会批准由腾讯等为主发起人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简称“微众银行”)成立。12月28日,微众银行官网(www.webank.com)上线,成为我国第一家互联网银行。2015年1月4日,微众银行在李克强总理见证下发放了首笔贷款,金额为3.5万元。微众银行注册资本金3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主要是个人及小微企业存款;主要针对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以及票据、债券、外汇、银行卡等业务。业务模式上,微众银行定位于“个存小贷”,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客户。

互联网金融主要面对大量的低端客户群体。同样,互联网银行定位于小微客户,业务以个存小贷为主,这些领域是长期面对中高端客户群的传统银行力不能及和一直忽视的。互联网银行的突出特点是无物理网点、无柜台、无担保,其客户获取、风险控制和贷款等服务主要通过线上人脸识别和大数据信用评级等手段完成。对比传统银行物理网点布局所带来的多次软硬件投入和人力成本开销,互联网银行后台一次性投入普遍受用的特点,具有巨大的成本优势和效率优势。

(二)互联网征信

征信体系尤其是个人征信体系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先天性短板。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需要信用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风险控制水平是关键,而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是风险控制的核心。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银行、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个人征信需求强烈。2015年1月,阿里小微金服(蚂蚁金融)推出“芝麻信用”,开始探索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实现互联网征信。除阿里之外,腾讯、百度也在基于自身流量和数据优势积极布局互联网征信。同月,央行公布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并选择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八家机构作为试点,进行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个人征信牌照的发放,解决了牌照机构在个人征信数据获取、报告发布等方面的合法性,将加速八家机构在个人征信领域的布局,形成类金融机构。

(三)互联网证券

互联网证券在2014年迎来发展的春天。自2014年4月开始,证监会批准首批6家证券公司展开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开始,截至2015年3月,总共有55家证券公司获得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开展互联网证券的主要模式包括搭建自主平台、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中小型券商希望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大规模用户量优势,突破成长边界,因此多选择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如中山证券携手百度财富,国金证券联合腾讯,华泰证券与网易合作。大型证券公司多采用自主平台。此外,互联网企业也不甘其后,由于券商牌照还未放开,几家大型互联网财经资讯企业,如东方财富和大智慧都通过市场化并购实现互联网证券的战略布局。东方财富网已经收购香港宝华世纪证券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正在收购西藏同信证券100%股权,未来会同时获得香港和国内的经纪、融资融券、资管、代销等证券全牌照。互联网巨头腾讯也与香港券商富途证券开展深度合作。

(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一个实力较强的核心企业,根据核心企业的信用、融资方与核心企业贸易的真实度来评估融资方的信贷资格,为核心企业的供货商和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产业互联网平台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面对的是整个行业而非单个核心企业,行业存量市场空间给产业互联网平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阿里、京东等比较成熟的电商,均针对其供应商及入驻商家以及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低成本、无担保抵押的融资解决方案。2013年底,京东上线供应链金融产品“京保贝”,为其供应商提供3分钟到账的贷款服务。在上线当月融资金额就超过3亿元,2014年1月份放贷额更是突破10亿元。京东拥有上万家上游供应商,供应链比较完善,大数据比较完整,这是其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最大筹码和优势。此外,2014年多家P2P平台开始布局供应链金融,涉及的资金超过30亿元。例如,投哪网与山东临沂跨国采购中心合作,积木盒子与奢侈品交流平台寺库网签署了核心企业金融战略合作协议等。这是网贷平台快速扩张中,出于风险控制的忧虑,开始向风险较小、容易控制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渗透。

(五)互联网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是指以客户为中心,设计出一套全面的财务规划,通过向客户提供现金、信用、保险、投资组合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流动性进行管理,以满足客户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帮助客户达到降低风险、实现财富增值的目的。财富管理受限于其服务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以及行业追求投资回报率的最大化,通常针对的是高净值客户群体。互联网与财富管理的结合打破了客户群体的界限。通过互联网财富管理,普通客户可以了解投资项目的背景、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征信措施、项目基金经理/运营管理团队的专业背景等,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大数据的支持得到专业的资产配置建议。一些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如诺亚财富、挖财、铜板街、天天基金网等都开展了类似的服务,典型的如诺亚财富的“员工宝”。

(六)互联网消费金融

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对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迫切需求,以及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从而带动互联网消费金融进入爆发期。2013~2014年,陆续有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在线支付平台以及P2P平台进入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同时,传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在抓紧在互联网领域的尝试。2014年2月,京东推出互联网金融行业第一款信用支付产品——白条,进入消费金融领域;2014年7月,天猫推出“天猫分期”,也进入该领域;2014年12月,苏宁云商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获银监会批准。京东推出的“白条”通过申请用户在京东上的消费记录、配送信息、退货信息、购物评价等数据进行风险评级,给予每个用户相应的信用额度,最高1.5万元,支持3~24期分期付款,提供最长30天的免息期。对于电商平台,消费金融有效优化了用户体验,提升了支付的成功率和用户的消费水平,这同时是其海量数据价值的又一变现方案。

(七)金融产品搜索引擎

金融产品的信息不对称催生了金融产品搜索引擎,这是一种专门化的垂直搜索引擎。2011年10月成立的融360是国内首批旨在解决个人和企业融资贷款需求的金融搜索平台。其业务模式是贷款者在网站上提供自身贷款金额、还款期限、款项用途、自身收入等信息,即可得到相应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提供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方案,贷款者可以在比较各项指标后,自主选择方案并一键提交申请,无须前往线下物理网点办理。目前,我国的金融搜索引擎依据是否参与开发并主导推出理财产品正在向两个方向发展:一类以91金融为代表,91金融选择了摒弃渠道向上游产品设计环节拓展,与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迎合平台受众的理财产品;另一类以融360为代表,融360坚持做纯粹的线上中介与展销平台,为受众消除信息不对称、提供决策依据、提升交易效率。随着大型网络搜索引擎的进入以及金融搜索平台以及现有搜索引擎在搜索比价的基础上不断延伸服务,这一领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八)网络资产交易平台

网络资产交易平台关注的是线下金融体系中交易活跃度较低的资产,这些资产专业性强、以非标准化资产为主,阻碍了人们对于这类资产的操作与交易。而互联网使这些低流动性资产的融通交易在线上“交易所”成为现实。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在2014年11月下旬正式上线资产处置平台,通过线上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和处置资产。招商银行已经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的“双十二秋季拍卖会”中,成功处置首批不良资产抵押物。随后加入的还有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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