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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音乐课程标准》基本理念与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

时间:2022-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严重影响今后将走上教学岗位的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形成和提高。1.关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的审美教育新《音乐课程标准》其最基础的出发点以及最重要的核心,就在于面对初等、中等教育体制的基础性音乐教育应该以“审美教育”为核心。

三、新《音乐课程标准》基本理念与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

(一)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现状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我国各个开设有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1.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所取得的成就

在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1980年,我国颁布了《高等师范学校四年制本科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使高校音乐教育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1996年国家教委制定了《高等师范专科三年(二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重视突出了其师范性;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明确了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及主要课程、时间环节等;2004年,教育部又颁发了指导性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导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改善。

在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方面,也有不少更新。为适应新《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大多数学校由以前的重技巧轻理论、轻实践;重专业课程忽视学科交叉、文理渗透,转向在突出音乐专业特点的同时,重视与音乐相关的文化类课程和音乐教育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

在教材建设方面,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校音乐专业本科、专科教学计划,全国各高师音乐教育机构都作出了很大贡献。如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高师音乐系列教材和人民音乐出版社、上海音乐出版社联合打造的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材,将乐理、视唱、练耳三者整合为一体,将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整合为《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使理论与技能训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够培养学生很好地把技能技巧和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2.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存在的问题

从课程体系的构建实施来看,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来自于各方面的变化(其中包括基础音乐教育需求、艺术市场的变化等)反应比较迟钝。虽然由教育部颁发了指导性文件,高师音乐教育的改革也已谈了多年,进行了多年,并且在课程设置等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如:扩招、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师资不足、教育设施不足,使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计划的实施并不十分顺畅。学生多、钢琴少、教室少、教师少,专业音像资料,图书资料,艺术实践场地更是缺少,这些因素造成了教学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得不到好的培养。这严重影响今后将走上教学岗位的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形成和提高。

从教学模式上来看,虽然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方向明确,但由于许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很少从基础音乐教育需求出发,更由于历史与现实的某些原因,人们对此目的和方向还缺乏准确的认识,所以在具体的教学中常常会产生偏离,最典型的便是仍然以专业音乐教育的模式和要求来看待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这就造成了许多不利的结果,如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应注意对“师”的培养问题仍然未引起足够重视,课程形式单一,课程构建不协调等问题仍然存在。比如重视技能技巧课,轻视文化理论课和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认为学习音乐自然就是学习演唱演奏技能。尽管这对于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技能技巧培养有一定优势,但同时也造成了他们自身综合文化素养的欠缺,音乐审美能力的缺失。这对于“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初等、中等音乐教育来说,同样是极为不利的,并导致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会弹、会唱,但未必“声情并茂”;导致了毕业生可以表演有一定难度的音乐作品,却无法将技能运用于初等、中等音乐教育实际教学中;造成学生知行脱节,脱离社会的实际需求等。

从教学方法上来看,教法形式单一,缺乏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在专业教师中仍然普遍地存在口耳相传、机械训练、灌输式和一言堂等现象,这显然有悖于创新人才的培养。这些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法,只重视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的培养,这就造成了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在走上教学岗位之后同样使用如此滞后的教学手段去教学等等问题。[5]

(二)结合新《音乐课程标准》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改革的建议

面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中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根据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期待在今后的高校音乐教育实践中发挥一些作用。

1.关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的审美教育

新《音乐课程标准》其最基础的出发点以及最重要的核心,就在于面对初等、中等教育体制的基础性音乐教育应该以“审美教育”为核心。而于此,相应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也应以学会审美、学会如何引导别人进行审美为目的。

音乐是善于表达感情的艺术,它以多种手段引起人类的心理活动,唤起人类的情感意象。因此,情感的表达、传播、体验和感受是音乐艺术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音乐存在价值的体现。根据这种审美特性,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师必须重视在教学中充分利用教材、多媒体、教学语言、教法等,培养学生积极的审美感知能力。以声乐课为例:在高师声乐教学中,往往注重对学生歌唱的呼吸、共鸣、声音位置、咬字吐字等声乐技巧的训练,而忽略了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然而声乐课绝不是单纯的发声技巧训练课,在声乐技巧训练的同时对学生审美意识(对比、联想、想象)、审美能力和声音艺术表现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样重要。如在课堂上教师可以从感知入手,用范唱、分析作品和用丰富、生动、形象的文学语言描绘歌曲意境等教学手段,让学生产生丰富联想,产生创作欲望,从而使演唱的歌曲达到“声情并茂”的境界,进而达到培养学生积极的审美感知能力的目的。

只有指引学生提升自己的文化底蕴,注重自己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让学生在学习音乐时真切体会到音乐的美感,才可能在今后的教学中与教学对象达成良好的交流,引导教学对象实现审美体验。

音乐的物质构成材料是音响,所以音乐也是诉诸音响的艺术,它必须存在于流动的音响之中。所以,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应当充分重视音响——多媒体的运用,以及这些音响的审美品格和态度。比如在声乐、器乐、乐理与视唱练耳等的教学中,都应该充分结合音响,甚至在讲授乐理课的时候,也应该为理论知识配上恰当的音响举例。这样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才能在各种课堂上得到充分的音乐审美体验。而在选择音响的同时还应注意选择具有高品位艺术水准和审美价值的音乐进行举例。

音乐的审美感受途径是听觉,只有通过听觉,诉诸音响表现的审美客体属性才可以进一步转化成能够被审美主体所感知。因此,在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中除了积极运用音响材料之外,还应该重视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聆听方式。这除了重视听觉训练,让学生多听之外,还要引导学生如何听“懂”音乐,进而如何在有限的生活阅历和生活厚度上充分展开联想。

只有如此,才能使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自己学会如何进行音乐审美,进而在教学岗位上正确地引导教学对象,完成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音乐教学。

2.培养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创造性与综合文化素养

新《音乐课程标准》强调在初、中等音乐教学中应以学生为本,加强学生在实践中对音乐审美感知的体验。而要达到如此的目的,教学就必须根据中小学生的心理特征进行。中小学生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心理特征,比如小学低年级儿童的“写实阶段”,中学生带有起伏波动的过渡性特征等等。[6]那么初、中等学校的音乐教师就必须以这些心理特征为出发点来设计自己的教学。而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如何才能使课程与学生心理特征适应,这是需要教师以创造能力来解决的问题。因此,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中,必须将如何以创造力来完成这样的任务放在重要的位置。比如,可以通过学习现代创新教育理论、创造性音乐教育理论和各类先进的教学经验、教学法,在掌握这些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启发,专业学生的创造能力必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而这种创造能力的实现与掌握,以及以上提到的审美能力的培养,更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音乐这种社会文化现象是以社会活动为基础的,它与各个人文学科,甚至非人文学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综合的文化素养基础教育不仅是所有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也更是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这一点在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指导性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对综合文化素养的培养也提出了很高要求。音乐教学的综合不仅包括音乐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7]也包括音乐与非音乐领域之间的综合,比如音乐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等。而这种文化素养对于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来说至关重要。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能够融会贯通地看待音乐这一对象,是在其走上工作岗位后正确实施音乐教育的有力支持。

3.改进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

以上提到的一些问题,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对实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指导性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所构建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如:综合文化修养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地方特色课、现代教育技术及教学方法课程等是迫切需要的,是非常重要的。应尽快解决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师资不足、教育设施等不足的问题,使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设置得以实施。

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中,普遍存在着不重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的倾向。这种倾向不仅影响专业学生本专业的学习,也将导致在教学岗位上的种种问题,比如无法创造性地将音乐教学拓展为能够充分引起学生兴趣的课程。建议从教学管理、学生思想工作入手,使学生充分认识重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的重要性。帮助学生不但重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并引导他们把音乐文化视角拓宽到各个相关领域,让学生在广阔的视野下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学过的知识去感知音乐、体验音乐,进而达到对音乐美的最直接了解,为他们今后成为合格的音乐教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虽然高校音乐教育的专业必修课程属于教学的重点,但随着近年来不断的扩招以及课程设置的不健全,同样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一些理论性的专业课程,比如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等,在教学中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而这些课程对于专业学生的全面知识储备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开设齐备的专业必修课程的基础上,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还必须从各个方面,比如教学、考核等,来增强这些课程的有效性。

选修课通常是专业学生为了弥补自己某方面的不足而主动参与学习的内容,但目前大部分高校音乐教育在选修课的设置上无法满足实际要求。因此各个开设音乐教育专业的高校应该从实际出发,从专业学生的需求出发,从市场需求出发,增加开设选修课程,比如增设某些民族音乐演唱、演奏,特别是当地民族音乐的选修,或者对于有条件的高校来说,甚至可以开设异文化的音乐表演课程。

除了以上提到的专业或文化素质的培养之外,教育教学法的学习对于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虽然各大高校的音乐教育专业一直以来都开设有教学法的课程,但由于开课时数少,造成学生试讲机会少、见习机会少,再加上对于某些现代的先进教学法和教育手段的推广还明显滞后,而且由于缺乏对目前教育走势的跟进,造成了学不致用的现象。因此建议增加教育教学法课时,增加先进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从更加实际、更加与时俱进的角度学习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走上教学岗位之前便对目前的初、中等音乐教育目标有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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