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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内容介绍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爱国主义传统的熏陶下,“爱国为荣、害国为耻”长期以来成为镌刻在中华民族成员思想深处的精神印记,也成为国人荣辱观的首要标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为人民服务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对于服刑人员,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人民,最基本的应当从关爱亲人开始。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核心道德价值范畴,是与我国现阶段倡导的道德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生态度、价值选择、社会风尚等方方面面,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时代精神,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八荣八耻”具体表述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一)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我国爱国主义传统与民族精神的本质概括。热爱祖国是对人的首要的、基本的道德要求。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始终把爱国主义奉为道德传统的至高原则,始终把爱国与否看作是对人进行道德评判和价值衡量的重要标准。在爱国主义传统的熏陶下,“爱国为荣、害国为耻”长期以来成为镌刻在中华民族成员思想深处的精神印记,也成为国人荣辱观的首要标准。爱国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会因时代和阶级关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爱国问题上的荣辱观在不同时代和不同人群中也就有着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对于我们来说,一要意识到,危害祖国不仅是一种羞耻,而且也是一种犯罪,因为它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特别要加强法律的学习,让《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成为我们生活的准则。热爱祖国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一个人的信念和理想在根本上支配了他的道德和法律行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表明,祖国是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家园,是我们生命的所来之处,也是我们生命的所归之处。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

(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社会主义道德核心——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精辟概括。服务人民是中国传统社会民本思想的道德理想,也是中国革命传统的实践宗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为人民服务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是否和能否服务人民、是否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是判别不同个人、团体和政党先进与落后的根本标准,也是一切社会势力在历史潮流中荣辱进退的分水岭。在当代中国,以服务人民为荣,就是要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倡导尊重人民、理解人民、热爱人民、关心人民,为人民多做事、做好事、做实事,也就是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服刑人员,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人民,最基本的应当从关爱亲人开始。当前社会上有些做子女的行为令人心寒:观看明星演出,一掷千金,无怨无悔,可为父母买东西,几十块还嫌贵;对明星星座了如指掌,父母生日却记不住;上网聊天,夜以继日,与父母通话,三言两语还嫌累赘……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乎!为人民服务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而且应该努力践行的良好道德品质。我们应该坚持以服务、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判别一切思想和实践是荣是辱的标准,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共同维护人民的利益。

(三)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反映的是对待科学问题的荣辱观要求。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科学的精神和态度,认真学习和掌握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自觉遵循科学揭示的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客观规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

我们应该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同发达国家差距还很大。我国公民科学素质较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如,在我国相信迷信的比例相当高。“迷信”一词专指相信风水、命相、卜筮、占星和鬼神等。20世纪70年代以来,“迷信”有了现代特色。一是它打着“科学”的旗号,实际是伪科学;二是它经常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幌子,极具欺骗性。

现代中国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社会,是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来带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从而逐步摆脱落后和愚昧无知、走向现代文明的社会。当前,树立和坚持崇尚科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是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培育出学科学、爱科学、重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现代社会的文明气象。不断提高科学素养,反对各种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思想和行为。

(四)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揭示了社会主义劳动观的核心精神和根本要求。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人获得发展和进步的基本需要。通过劳动,人类从盘根错节的古树走向陆地,从愚昧无知的远古走向现代文明。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知识、人才和创造的力量,而这一切最终都要靠劳动来实现。“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因此,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应该成为全社会的道德共识。

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不良思想的影响,有些人却滋生了好逸恶劳的思想,梦想一夜暴富、一夕成名。在他们眼里,劳动成了“没本事”、“愚蠢”甚至“下贱”的代名词,而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甘当“啃老族”,甚至巧取豪夺却被视为“有能耐”、“光荣”,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笑贫不笑娼”的怪现象。这是可悲的、可耻的、可怕的,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反而会污染社会风气,有损社会公德。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手段,也是获取和享有财富的前提。树立和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要求我们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发挥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社会作贡献。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既热爱和尊重体力劳动,也热爱和尊重脑力劳动。自觉地通过劳动创造财富,通过劳动获取个人正当的利益。我们要自觉地投入各种形式的劳动中,坚决反对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行为。

(五)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集体主义思想的揭示。崇尚集体主义、注重团结互助、贬斥损人利己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相联系的根本道德原则,也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型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它要求人们要懂得关心、帮助、尊重和爱护他人,以他人利益为先,以集体利益为重,消除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观念和行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对人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其实就是支持和帮助自己,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与人为善是人际交往中一种高尚的品德,是智者心灵深处的一种沟通,是仁者个人内心世界里一片广阔的视野。

树立和坚持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在现实生活中调节人际关系、约束和规范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个体行为会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构筑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和谐美好的社会关系也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培养自己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风尚和价值观,坚决反对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行为,更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做损害他人损害社会的事情。

(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职业道德主体内容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发挥。诚实是为人之本,守信是立事之先。诚实守信是一种优秀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责任,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待人接物的重要行为规范,也是人享誉于群体、立足于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在当代中国,已经建立和正在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的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社会的道德支柱,是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的道德凭借。在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社会协调机制的不完善和利益驱动的片面影响,诚信失范、见利忘义的现象和行为明显增多。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如果企业不讲诚信,必然难以做大,更做不长。大量事实证明,企业靠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虽得一时之利,但终究或以东窗事发而惨败,或以信誉扫地而出局。有这样一件事:

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北井子镇范山村个体户老张为给女儿筹办婚宴,和妻子一起到东港市场采购。在一卖猪肉的摊位前,他们挑好590元钱的猪肉后,妻子到另一家摊位去买调料。这边女摊主一阵忙活,将猪肉装好递到老张手里。同时,女摊主又从钱匣子里找出10元钱递给他。老张以为妻子付完钱才走的,于是拿起猪肉就离开了摊位。

老张转到水产品摊位前,又买了7.5千克北极虾。没一会儿,妻子找到他,老张一问,才知道妻子没交猪肉钱。老张想,这600元钱需要女摊主卖多少猪肉才能挣回来呀,自己不能昧着良心不给钱。于是,他忙返回来找卖猪肉的女摊主。女摊主打开钱匣子,数了数里面的钱,才确信记错了,于是对老张千恩万谢。

给了钱,老张的心里也踏实了。到家后,老张按惯例把猪肉和北极虾分别称了称,才发现他买的北极虾被偷工减料了,只有5千克。老张提起虾又坐车返回市场,找到卖虾摊主。摊主自知理亏,给老张补足了秤,还付了10元钱往返路费。没想到老张回家再次称秤,结果还是少了0.5千克。由于家里忙,老张没再回去找,只好自认倒霉了。

亲朋好友知道老张的遭遇后,都对他返还猪肉款的做法表示赞赏,同时又谴责卖虾的人见利忘义,贪小便宜必然吃大亏。果然不久,那个卖北极虾的摊主因为缺斤少两屡次遭投诉,被市场管理部门罚款后扫地出门。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指导自己的一切行为,坚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诚待人,光明磊落,言必信,行必果。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坚持守法经营,讲究诚信。坚决反对任何吹牛浮夸、弄虚作假的行为。

(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社会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的强调和要求。法纪观念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补充和有效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以遵纪守法为荣就是要倡导人们树立守法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培育法律精神,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公民良好的守法意识和健全的法制观念是保障社会秩序正常和社会环境稳定不可或缺的精神因素,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何为荣、以何为耻在一些人的思想认识中却变得逐渐模糊起来。从钻政策、法律的漏洞开始,到制假贩假、坑蒙拐骗,进而偷税漏税、走私贩毒……攫取不义之财的方式五花八门;金钱至上,富者为荣,“笑贫不笑娼”的观念也有一定市场。

这就要求我们增强法纪观念和规范意识,把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自觉和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其他各种有关的纪律,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使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维护法制的权威性,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反对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八)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概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的精髓,是艰苦奋斗精神的发扬和光大。艰苦奋斗的要旨在于奋斗,其价值也在奋斗中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代表了人类在追求和创造文明中的坚忍不拔、敢于斗争的意志和品质,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崇高道德风尚,是永远不会过时的。历史上,中华民族在缔造中华文明的过程中培育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人民又培育和发扬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知难而上的现代革命和建设精神。我们要始终保持这种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怕任何艰难困苦,不贪图安逸的生活,勇于通过自身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埋头苦干,扎实工作,脚踏实地,不务空名。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国家,坚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坚决反对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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