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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际新秩序观与国际秩序理论的发展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来看,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采取了“现实的理想主义”或者“有理想的现实主义”,其所倡导建立的新秩序观,是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针锋相对的一种崭新的国际秩序,也是时下国际社会为之努力的直接目标。新秩序观强调民主,倡导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为国际政治秩序理论研究的发展指出了前进方向。

二、中国的国际新秩序观与国际秩序理论的发展

自从邓小平1988年率先提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以来,中国领导人同许多国家领导人探讨了建立国际新秩序问题,提出了许多合理的主张,得到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支持和理解。总体来看,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采取了“现实的理想主义”或者“有理想的现实主义”,其所倡导建立的新秩序观,是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针锋相对的一种崭新的国际秩序,也是时下国际社会为之努力的直接目标。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多次就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问题进行阐述。邓小平的新秩序观明确主张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20世纪90年代以来,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国领导人也多次谈及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问题。1997年4月23日,江泽民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作的题为《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努力》的演讲中,系统阐述了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观点,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国际新秩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2)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别国无权干涉。(3)在国际交往中绝不允许把自己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别的国家。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求同存异,互不干涉内政。(4)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任何国家都不应该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应由各国自己去办,世界事务应由各国平等协商来解决。(5)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一切分歧或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通过对话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多边、双边协调合作逐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和问题[100]。两年后,江泽民又将上述观点概括为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二是坚持用和平方式处理国际争端的原则;三是坚持世界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四是坚持尊重各国国情、求同存异的原则;五是坚持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101]。不难看出,江泽民对国际新秩序的论述是邓小平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观点的深化和发展,标志着中国的新秩序观提高到指导原则的高度。

2003年5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时,阐述了对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看法[102]。胡锦涛指出,当今时代,各国人民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应该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建设国际新秩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应该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不仅有权自主地决定本国事务,而且有权平等地参与决定国际事务。在国际事务中,只有遵循平等协商、友好合作的民主精神,才能有效地扩大各国的共识,深化共同利益,应对共同挑战,实现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

——应该维护和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世界各国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各自独特的文化、传统、信仰和价值观。多样性是世界文明的基本特征。多样性意味着差异,差异需要交流,交流促进发展。各种文明在交流中相互学习和借鉴,不断丰富和发展,将使世界更加绚丽多彩,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应该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武力不能缔造和平,强权不能确保安全。只有增进互信,平等协商,广泛合作,才能实现普遍而持久的安全。

——应该促进全球经济均衡发展。在过去几十年里,人类社会在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创造出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贫富愈加悬殊、南北差距拉大、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国际社会应该共同努力,趋利避害,推动世界经济朝着均衡、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是各国共同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要求。

——应该尊重和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重要作用。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任何其他国际组织可以替代。《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处理当今国际事务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应该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发挥联合国在解决重大国际问题上的重要作用。

胡锦涛关于国际新秩序的阐述,充分表明了中国对新秩序观的看法更加清晰,更加明确,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在国务院新闻办2005年发表的《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中,根据中国领导人的阐述,将国际新秩序概括为应该是民主的世界,和睦的世界,公正的世界,包容的世界。具体来说,在政治上,坚持民主平等,实现协调合作;在安全上,坚持和睦互信,实现共同安全;在经济上,坚持公正互利,实现共同发展;在文化上,坚持包容开放,实现文明对话,积极促进国际秩序向公正合理方向发展[103]。总之,从中国政府的表态和领导人的论证来看,中国的新秩序观是一种“有现实感的理想主义”或者“有理想的现实主义”,符合全球化时代国际秩序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国际秩序理论的发展,理应成为整个国际社会为之努力的直接目标。

中国的新秩序观站在时代发展的潮头,对政治、安全、经济、文明等各个领域中的国际秩序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看法,这些看法既顺应了世界发展的客观潮流,也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和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需要,具有极大的可行性,对于推动国际秩序理论研究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秩序观强调民主,倡导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为国际政治秩序理论研究的发展指出了前进方向。世界是全球所有人民的世界,理应为所有人民的利益服务,在全球化时代,全球相互交往和相互依赖的程度大大提升,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共同体都卷入到全球公共生活空间中来。此种历史天空的变动,使得如何治理国内事务和如何治理国际事务成为全球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新秩序观认为,全球社会的发展培育了全球治理的行为主体,民主化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这一历史场景的变换,打破了过去那种以领土国家画地为牢各自治理所辖区域内部事务的格局,更打破了少数大国控制、支配和管制世界事务的格局,形形色色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国家利己主义行为在全球公共事务空间中越来越失去合法性,民主不仅作为治理的手段,更成为全球公共秩序的一个重要目标。于是,关于全球化时代推进民主化的一系列问题便接踵而至。比如在国际事务国内化和国内事务国际化导致的疆界模糊背景下,国家如何推进民主化构建和谐的国内秩序?应该通过何种民主程序与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共同治理国际事务?全球化时代不同国家的不同民主模式和制度模式之间应该如何和谐相处?特别是当一个国家通过民主机制作出的决定遭到了其他国家或者非国家行为体反对时,应当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矛盾?等等。如此众多的问题尽管内容不同,但本质都涉及国际政治秩序安排问题。在所谓的“后民族结构”或者“后国家结构”构成的全球社会中,国际政治秩序不再仅仅包含国家间秩序的问题,更包含国家与市场、国家与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公民社会等复杂的内容,这一切都是国际秩序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新秩序观的提出,无疑拓展了国际政治秩序理论研究的空间,有利于推动国际秩序理论研究的创新

新秩序观强调和睦互信和共同安全,打破了以往那种片面追求自身绝对安全的思维模式,必将在更广的领域推动国际安全秩序理论研究的发展。安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稀缺产品,向来是各种政治力量争夺的焦点,无论在国内社会还是在国际社会,都是如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追求安全的主导逻辑是以实力求安全,通过谋求自身权力的最大化来保证自己能够获得绝对的安全剩余,这是一种个体绝对安全观。在国际社会中,此种个体绝对安全观表现为民族国家中心观、人性恶世界观、冲突循环社会观。国家凭借本国力量或者联合友邦来防御其他国家的进攻,维护自己安全的一种办法。它以军事安全为核心,认为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存在着种种现实或者潜在的危险,各个国家必须根据自助原则,维持自身的绝对安全。然而,当每一个国家都奉行这一逻辑的时候,整个国际秩序便呈现为暴力冲突的反复循环和螺旋上升过程,人类社会走不出冷冰冰的冲突循环,国际安全秩序研究陷入了死胡同。新安全观倡导通过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手段谋求共同的安全,令每一个国家都在增进信任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一份安全剩余,构成一个对有关各方都有利的公共安全空间,并通过平等协作的机制维护这一公共安全空间,从而实现共同的安全。新安全观的这一逻辑突破了安全困境中的主观防线,在此基础上通过安全机制的建设,经营合作安全和集体安全事业,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研究课题。比如如何增进国家间的安全互信?公共安全空间应当如何建立?特别是作出何种安排才能确保该公共安全空间对有关各方是互利的?以及如何在全球和区域内建设平等协作的安全机制?等等。这些问题实质上都涉及全球化时代的安全秩序,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必将大大推动国际安全秩序研究的进展。

新秩序观将公正互利和共同发展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为国际经济秩序理论确立了科学的研究方向,将国际经济秩序研究引入了全球发展的纵深领域。全球化的发展将国际经济联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理想的国际经济秩序应该是一种和谐而具有完善的调节功能的秩序。理想的国际经济秩序是古典经济学的一系列思想原则引申出来的,由三种制度构成:自由贸易制度、平衡预算制度和金本位制。然而,这一理想秩序过于理想,在近代遭遇严重的挫折,最终被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所击破。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古典秩序模式基础上,建立起国际管制的模式,将国际经济秩序调节的任务交给了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世界经济秩序变成了一个宏大的美国新政模式,表现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等机构的运作。显然,这一模式也是一种极端理想化的秩序模式,而且是一种存在许多弊端的不公正、不合理的模式。它是建立在原殖民宗主国对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进行剥削和掠夺基础上、完全由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控制的旧国际经济关系,由于该秩序模式存在着国家利益和国际整体利益的矛盾、效率和公平的矛盾,故而该秩序模式成为导致南北差距拉大、环境破坏、国际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新秩序观提出改革不公正的国际经济制度,坚持以公正为基础,实现平衡有序发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和扩大经济、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与繁荣。这一新秩序观触及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根本,对于推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防范和化解全球化带来的各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推动国际经济秩序理论在全球化时代的发展。比如全球化要求确立什么样的经济秩序?如何有效克服全球化引发的贫富差距、南北差距、环境破坏、资源消耗等弊端,特别是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各种危机?如何加强国家间经济政策的协调与合作以及消除日益拉大的“数字鸿沟”?如何有效消除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以及使用各种苛刻的劳工标准、环保、人权、民主等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行为?等等,这些都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经济秩序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新秩序观提倡世界各国共赢的全球化,世界各国平等的全球化,世界各国公平的全球化,世界各国共存的全球化,互相促进,保持经济发展模式、文化价值观念多样化,在全球化中趋利避害,共同发展,这些理念的提出有助于制定使各国有权平等参与世界经济的决策和规则,建立合理的国际金融贸易体制,减少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风险,在人力资源开发和科技领域帮助发展中国家,对于深化对国际经济秩序理论的研究都是大有裨益的。

新秩序观主张增强包容精神,促进文明对话,开辟了国际文化秩序理论研究的新天地。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共享这种丰富多彩。然而,过去由于国际关系更多地集中于军事、政治和经济领域,文化领域长期被人们忽视。全球化的发展,将多姿多彩的文明卷入全球公共生活空间,不同的文明开始共同存在于同一个地球和共同的生活空间,给国际关系研究提出了建设国际文化秩序的新课题。新秩序观提出承认世界多样性的客观事实,不同文明和文化之间的矛盾由各国协商解决,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维护文明的多样性和发展模式的多样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显然,新秩序观提出了关于全球化时代不同文明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崭新问题,比如如何处理西方文明在全球扩展与其他本土文明之间的矛盾问题,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和谐相处问题,文化与区域一体化的关系问题以及文明之间的矛盾和摩擦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全球化时代国际文化秩序的核心问题。与此同时,新秩序观不仅提出了国际文化秩序的问题,而且还对妥善协调不同文明之间矛盾指明了方向,比如通过对话、交流与协商的途径解决不同文明之间的矛盾,尊重彼此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同文明之间取长补短,等等,这一切对于深化国际文化秩序的研究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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