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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干预模式理论依据和危机干预的发展现状

时间:2022-09-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危机干预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危机干预的对象多是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体。近来,随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增加,危机干预有了新的发展。初期,在没有精神卫生干预的情况下,SARS患者出现了一系列的心理行为问题。成功地说明了精神卫生干预是SARS救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心理危机干预

一、心理干预模式理论依据

1.应激理论

应激理论对于理解灾难对人身心的影响很有帮助。应激的英文是stress,指的是由令人紧张的事件或环境刺激所唤起的生理、心理反应。应激的生理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警觉期:通过一系列的神经生理变化,紧急动员体内资源,机体处于战备状态。

(2)抵抗期:继续发生神经生理变化,充分利用体内资源,对付各种紧急情况。

(2)衰竭期:体内激素和重要微量元素耗尽,某些细胞和组织遭到破坏,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

上述理论告诉我们,适度的应激反应有利于调动机体能量,抵抗外来压力,但若恐慌紧张过度,导致过强或持续的应激反应,则会影响神经体液和免疫系统的功能,引起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各个器官系统的疾病,也可能引起代谢障碍和癌症,甚至导致死亡,这已是临床上不争的事实。为什么面对同样压力事件,人们的应激反应会不同呢?美国心理学家Lazuars作了深入研究,他认为,个体对事件的认知评价是决定应激反应的主要中介和直接动因。而对事件做出何种认知评价又同个人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和个性特征有关。临床心理学家Elhs提出的理性情绪疗法(RET)与Lazuars的应激理论不谋而合。Elsli认为,人的不良情绪和行为作为一个结果(C),并非由诱发性事件(A)直接引起,而是由个人对事件的认识或者信念(B)引起的,因此要改变不良情绪和行为必须从改变认识入手。这一理论对于我们了解危机中人们的心理状况及制定干预措施有很大帮助。

2.认知不协调理论

社会心理学家Festinge的认知不协调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灾难发生后人们的不同认识和心态。该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同时持有两种在心理上不一致的认知时便会处于不协调的紧张状态,这是令人不快的,所以会努力减少它以达到认知协调。1979年三哩岛核泄漏事件发生后,附近的居民更相信政府核管理委员会(NRC),关于事故并不严重的宣传,而远处的居民却更为恐慌并大骂NRC是骗子,因为附近的居民需要通过否认或者忽视事故的严重性来为继续住在危险区辩解,以减少不协调。与此类似,在“非典”流行期间一些不得不外出的人,也往往用否定“非典”的严重性来为自己壮胆,取得心理平衡。每当社会动乱或者灾难降临的时候都会谣言四起,这除了因为过度恐惧导致意识狭窄,辨别力下降,容易接受暗示外,也和人们为了替自己缺乏理智的恐慌行为寻求解释有关,此时的人已由理性动物变成了理由化动物。转变这种扭曲的认知,必须由信誉高的权威机构不断发布真实可靠的信息。

3.心理危机干预理论

心理学家G.Cpalna从1954年开始对心理危机进行系统研究,1964年提出了心理危机干预理论。他认为,每个人都在不断努力保持一种内心的稳定状态,保持自身与环境的平衡和协调,当重大问题或变化发生使个体感到难以解决、难以把握时,平衡就会打破,正常的生活受到干扰,内心的紧张不断积蓄,继而出现无所适从甚至思维和行为的紊乱,进入一种失衡状态,这就是危机状态。危机意味着平衡与稳定的破坏,会引起混乱、不安。危机出现是因为个体意识到某一事件和情境超过了自己的应付能力,而不是个体经历的事件本身。引发危机状态的原因可以是灾难性事件也可以是个人内在冲突。这一理论与Festinger的认知不协调理论有许多相似之处。

二、危机干预的发展现状

危机干预经历了近200年的历史,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三个方向得到了巨大发展。其一,危机干预从主要由志愿者从事的民间运动发展到一门专业化的分支学科;其二,在对不断增长的各种不同危机做出反应的同时,危机干预已进一步发展成积极预防性干预;其三,危机干预的对象已从个体延伸到地区和国家的水平。

在我国,危机干预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危机干预的对象多是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体。主要由精神卫生专业的工作者来从事这项工作,但精神卫生作为一个特殊专业,常常不被重视。近来,随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增加,危机干预有了新的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事件。中国在以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中,主要侧重于传统的生物医学救援模式,如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和1998年的长江、嫩江、松花江水灾等自然灾害,对受灾人群均未进行精神卫生干预。但在2003年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简称SARS)的处理中,情况有了变化。初期,在没有精神卫生干预的情况下,SARS患者出现了一系列的心理行为问题。普通人群也表现出普遍的恐慌情绪、抢购行为、听信和传播恐怖的传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自2003年5月5日在SARS患者的医疗救治中增加了心理、精神药物干预,同时,通过宣传册、媒体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情况得以明显改善。成功地说明了精神卫生干预是SARS救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危机干预。

“当事人突然遭遇或持久地陷入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的事件或情境中,这类事件或情境几乎可使每个人都出现深深的痛苦。”(ICD-10,标准A,F43.1)“当事人亲身经历或目睹或面对某一事件或一些事件,包括死亡或死亡威胁或严重的损伤,或可能危及自身的或他人的生理完整性,且病人有强烈的害怕、无助感或恐怖反应。”(DSM-IV,标准A,309.81;308.3)其中ICD-10和DSMIII基本相同。由于我国的诊断标准CCMD-3基本参照ICD-10,因此与ICD-10无异。而DSM-IV则弱化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客观性,强调了个体的感受。

干预(interference)又称应激处理(stress management)。其工作的内容就是对症状的解释,并给出一些应对的建议,告诉当事人怎么去处理,做什么等。它与创伤治疗的区别在于,它是一种急救工作,是预防性的,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短期内完成,其工作的形式可以是小组也可以是个别。

有关危机干预的对象,早期的对象主要是指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体。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疾病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不断出现的新的疾病面前也显现出无能与无奈。同时,由于物质世界的高度发达,可能使遭遇突发公共事件面不断扩大。从而,使得危机干预的对象扩展到了群体,乃至社会、国家。

有关危机和危机干预的理论有多种,它们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水平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现在简单地分述如下。

1.精神分析理论

通过对个体无意识和过去情绪经历的理解,可以帮助求助者理解其行为的动力和原因。

2.适应理论

适应性不良行为、消极的思想和损害性的防御机制对个体的危机起维持的作用。因此,它假设当适应不良行为改变为适应性行为时,危机就会消退。

3.人际关系理论

如果人们相信自己,相信别人,并且具有自我实现和战胜危机的信心,那么个人的危机就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其对危机和危机干预的理解在于,它认为一个人的控制权的外失与他的危机会持续相等的时间。其目的在于将自我评价的权力交回自己的手中。

4.系统理论

系统论的基本观点即认为“对一个生态系统,所有的要素都相互关联,且在任何相互关联水平上的变化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改变”。应用于危机和危机干预时,其注意的焦点不是强调处于危机中的个体的内部反应,而是关注人与人、人与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常涉及一个情绪系统、一个沟通系统及一个需要满足系统,且所有属于系统的成员都对别人产生影响,也被别人影响。其最大的突破在于不仅仅从当事人的线性因果关系角度来考察危机,而从社会和环境的范畴。因此说危机是复杂的、难以理解的,它不遵守一般的因果关系规律。危机的症状就像一张网,个体环境的所有方面都相互交叉在一起。

与所有其他的心理治疗一样,有关危机和危机干预的理论也呈现出相互融合的整合状态。因此,在危机干预中,我们不仅关注作为当事人个体的反应,也关注到其所处的系统的影响。

危机干预工作的对象,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所波及的范围,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个体为对象,其所遭受的突发公共事件多为个人生活中的重大灾难性事件,比如,破产、关系破裂、晋升失败、失业、性暴力等;一类是以群体为对象,他们所遭受的突发公共事件多发生在公共场所,比如,洪涝、海啸、重大车祸、恐怖活动等。

有危机体验的人群容易产生心理、情绪上的改变,若为创伤后应激反应则大部分人群可自动恢复,一部分人群可转变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严重的情况下,当事人出现自杀行为,导致另外的危机情形。因此,我们将危机干预划分为两类:对公共环境中的危机处理及针对自伤自杀者的危机处理。

但也正是2003年的SARS救治工作,暴露出我国在危机干预中的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大致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管理模式的问题。精神卫生是公共卫生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涉及的是与公众有关的心理健康问题,实施的是政府的职能,应归属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管理机构。但我国现在从事危机干预的人员均来自从事院内服务的精神病医疗机构,归属医政管理。此外,由于医疗机构之间分属中央、地方不同的卫生管理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难以快捷、高效地集中精神卫生资源,缺乏统一的管理系统。因此,在我国应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以适应这一要求。

其次是制度化的问题。需要将精神卫生救援工作纳入救灾防病和灾后重建工作中;需要积极开展重大灾难后受灾人群心理应激救援工作,评估受灾人群的精神卫生需求,确定灾后精神卫生干预的重点人群,提供现场咨询、门诊咨询、电话咨询等危机干预服务;尤其重要的是,需要制定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从人员、组织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灾害对受灾人群心理健康的不良影响。

最后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危机干预的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我国现阶段不仅表现为人才数量的不足,而且还表现出质量不高,尤其对公众和患者的精神卫生干预的知识所知甚少,从而给防治工作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

结合我国的现状,马辛和李占江认为:在现有的医学教育中引进精神卫生干预的教学。同时,成立各地的精神卫生干预网络,定期举办学习班或研讨班,以“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从业者的业务水平,探讨适应我国国情的危机干预理论、方法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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