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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的意蕴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哈贝马斯针对工业文明在现代社会的崛起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异化状态,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交往异化理论,并提出通过交往行为的“合理化”来构建合理社会的方案。扬弃工具理性,批判意识形态,构成了批判理论的主导话语,也是哈贝马斯理论话语的主题。

(3)“之间”的领域

布伯认为,在我与你相遇的狭窄的山脊上,存在一个“之间”的领域。“之间”只存在于我与你的关联中,是存在者相遇的共同领域。“之间”既不是单独地发生在每个参与者身上,也不是出现在一个包括双方和所有他物在内的中立世界中,“而是存乎二者之间,超乎二者之上的实体。在对话的最强烈时刻,那里真正是‘深层对深层的交流’,已很清楚,给新发生事件划定范围的既非个人也非社会,而是一个第三者的魔杖。”“它扎根于一个转向另一个特殊的存在的在者,以与另一存在在一个二者共有但又超出各自特殊范围的领域相交流。我把这一领域称为‘之间’(Between)的领域;它虽是借人的实存所确立,但从概念上仍不可理喻。尽管它可在不同层次上认识,但它依然是人类实在之基本范畴……‘之间’并非附属建筑,而是人际间所发生事件的真正场所和承担者。……它对应于人之相遇,不断重构。”[4]布伯的哲学就是关于“之间”如何可能的哲学。

(4)“在场”的“相遇”

布伯说:“凡真实的人生皆是相遇。”[5]布伯哲学的“我—你”对话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精神上的相遇关系。所谓“对话”就是“体验‘我—你’关系中的另一方。”“对话”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包容”。包容“是一个人自己‘具体性’的扩展,是生活的现实环境的完善,是我们参与其中的实在的完全的在场。”“我—你”关系的特点在于,只有当一切“前见”或预设都被放弃的时候,当“我”完全沉入于“他者”的“相遇”中,和他保持一种真正的对话的时候,“我”与“你”才能够真正相遇。布伯强调,“与‘你’的关系是直接的,在‘我’与‘你’之间,不存在任何术语,不存在任何前见,不存在任何想象,并且记忆本身也改变了,因为它从单一性变成了整体性。在‘我’与‘你’之间,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贪婪和期望,并且渴望本身也改变了,因为它从梦想变成了现实。所有手段都是障碍。只有在所有手段都不存在的地方,才会有相遇发生。”[6]布伯还认为,人不能总处在“我—你”关系中,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把“它”的事件的“非直接性”带入与“你”相遇的“直接性”中去,从而赋予“它”的世界以意义。只要这种改变继续下去,人的存在就是本真的存在。

2.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对话论

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把理解作为此在(人)的存在方式,赋予理解以本体性思想,他说:“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它标志着此在的根本运动性,这种运动性构成此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经验,既不随心所欲,也不片面夸大,而是事情的本性使得理解运动成为无所不包和无所不至。”“理解是属于被理解东西的存在(Sein)”。[7]在此基础上,他把主体间性引入解释学领域,从而把古典解释学发展为现代解释学,在他看来,存在是解释的,而解释活动的基础是理解,理解只能在主体之间进行,因此文本不是客体,而是主体,对文本的解释是对话,是历史主体之间的“视域融合”,因而解释具有彼此的交互性与先在性,“流传物像一个‘你’那样自行讲话,一个你不是对象,而是与我们发生关系……因为流传物是一个真正的交往伙伴,我们与它的伙伴关系,正如我和你的伙伴关系”。[8]

伽达默尔指出,“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种前见”。前见,又译成“偏见”“成见”,是解释者对世界的开放性,是理解的前提和条件,“前见构成了某个现在的视域”。[9]解释者现在的视域与对象所包含的过去的或者说传统视域融合在一起,从而为解释者产生一个新的视域,即解释者将获得一个包含自己的前见在内的新的观念。理解的本质就是这种视域融合,他说:“理解其实总是这样一些被误认为是独自存在的视域的融合过程……在传统的支配下,这样一种融合过程是经常出现的,因为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在这里总是不断地结合成某种更富有生气的有效的东西,而一般来说这两者彼此之间无须有明确的区别关系。”[10]而理解的方式就是对话。理解一个文本就是使自己与文本对话,在此,文本不再被看作僵死的材料和无生命的存在,而是看作有生命的个体,赋予其与“我一样的主体性,视其为另一个对话者,通过双方之间对话,促进双方视域的更大融合,不断产生新的意义。因此,他认为,历史并不是客观事件的连续,它是解释者对历史事件的理解的产物,解释的对象不可能是真正客观的、独立的,解释者的视域总要与其他的视域相融合,从而产生新的视域。故而,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历史是历史事件与解释者共建的”。[11]

3.哈贝马斯的主体间交往行动(对话)论

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被西方学术界称为“当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他的研究涉及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等众多领域,但20世纪70年代后,他主要转向了交往理论的研究。哈贝马斯针对工业文明在现代社会的崛起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异化状态,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交往异化理论,并提出通过交往行为的“合理化”来构建合理社会的方案。

为了克服现代性危机,重新整合遭到严重破坏的“生活世界”的合理结构,使“西方民主制度”重新获得稳固的基础,哈贝马斯主张重建交往理性。他的交往理性是理性批判的结果,是继阿道尔诺和霍克海默的工具理性批判所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批判理性。扬弃工具理性,批判意识形态,构成了批判理论的主导话语,也是哈贝马斯理论话语的主题。他主张使理性由以主体为中心转为以主体间性为中心,通过建筑在三大有效性要求之上的话语共识的达成来改进和完善社会的规范体制,并以此约束人的行为、人与人的关系乃至整个社会实践,从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公正。

哈贝马斯所谓的交往行动是指主体间以语言符号为媒介而建立起的一种理解和认同活动,他说:“我把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理解为交往活动,相互作用是按照必须遵守的规范进行的,而必须遵守的规范规定着相互的行为期待,并且必须得到至少两个行动的主体(人)的理解和承认。”[12]只有交往行动发生时,行动者才同时涉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因此,与其他行动相比,交往行动更具合理性,因为它符合把各种不同经验导向合理的协调和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它是一种以理解为导向的行动,而理解是一种展开于主体之间的交互性的意识活动,是以其合理性为基础,以另一方表示同意为完成。理解过程则是语言过程,语言的对话性特征使其成为不同的交往主体之间达成理解、沟通的中介和手段。交往行动的核心是建立“主体间性”。在他看来,所谓主体间性就是自主的、平等的主体间的合理的交互关系或相互作用,平等的、合理的主体间性结构即“主体—主体结构”的确立为交往行动的合理化和技术异化的扬弃奠定了基础。主体间性结构是通过语言建立起来的,而每一种构成完好的言语行为实际上展开了人的三重交往关系,即言说者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的关系,这三种交往关系的核心是建立合法的人际关系,确立主体间性。为此,就必须对传统历史唯物主义进行某种重建,即用以自我同一性即个体主体为前提的“主体间性结构”取代“主体—客体结构”,作为社会进化和社会历史理论的核心范畴,从而在根本上改变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劳动合理化导致交往不合理化的异常局面,实现对科技异化的扬弃。[13]

4.巴赫金的生存本质对话论

苏联语言学家巴赫金的学术视野涉及众多学科领域,他关于对话的研究对语言学、文学以外的领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学者白春仁将其对话理论概括为:“语言的生命在话语,话语的生命在价值,价值产生于对话,对话贯穿于文化。”[14]这体现了巴赫金理论的深邃之处。

巴赫金把对话看作是人类真实生活的体现,是人类生存之本质。他指出,语言的生命在于话语,而这种话语里包含一个人独特的思想以及态度和价值观,反映一个人独特的人格,有了这种独特性话语就有了生命。“人的存在本身,便是深刻的交际。存在就意味着交际”,“生活本质上是对话性的”,“人的真正的生活诉诸语言表达,其唯一表里相符的形式,便是没有终结的对话”[15];在巴赫金的视野里,对话已经是一个本体论和语言论相统一的概念。对话中的双重声音的关联是生存的基本条件。“对话结束之时,也是一切终结之日……单一的声音,什么也结束不了,什么也解决不了,两个声音才是生命的最低条件。”[16]他还把对话视作认识真理的手段和途径。

5.戴维·伯姆的“共有共享”对话论

戴维·伯姆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和重要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之一。他在长期的对话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发现,对话能够在人们之间形成某种共享的意义,产生一种新的文化,从而将人与人有力地凝聚起来。对话中的共有共享精神正是一种主体间性特质,它是一种巨大的创造和粘合力量。在他看来,对话的目的不是去分析解剖事物,也不是去赢得争论,或者仅是交换意见,“它旨在将个人的主观观念搁置一旁,从而能够对这些观念本身进行认真的审视,与时同时,我们还去认真倾听其他每一个人的观念和想法,并同样地把它们搁置起来,从而弄清所有这些观念的真正意义所在”。[17]随着这些观念的真正意义的澄清,我们即使不能做到完全同意他人的想法,但却至少可以分享一个共同的内容(sharing a common content),那么当对话进行到某一阶段之后,就可以做到不带任何恶意地与人分享我们的观念,进而做到共同思考(think together),这样,思维就像潺潺之水在对话者之间流淌。与此过程相伴的是意义的识别和共享,真理在不知不觉中诞生,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对话中搁置己见,我们就能够共同审视一切,“于是,在我们之间就会生成一种新的意识状态,即共享性意识(participatory consciousness)……这样的话,任何事情都可以在我们之间流动交换,每一个人都参与并共享群体所有人的全部意义”。[18]

我们在分享意义中共享彼此,通过共享,群体能形成一种共同的思想。这种共享是“介于个体和集体之间的某种东西,可以在二者之间流动,它是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和谐,从而使群体日趋协调一致。……此时,观念本身已无关紧要,最终,我们将落脚于所有这些观念的某个位置上,同时开始超越所有这些观念,朝另外一个新的方向发展”。[19]随着这种精神不断汇聚和凝结,我们还可以通过对话实现更大的超越。当我们在对话中获得那种具有高度内聚力的精神能量时,它能够引领我们超越单纯为解决社会问题而进行对话的范畴,“它甚至于能够重新改变个体,乃至改变人与宇宙的关系,由此形成的这样一种精神能量被称为‘共有共享’……它强调的是参与和分享整体,并融入整体之中,这里说的整体不单单是指你参与对话的那个群体,而是指普天之下,万事万物”。[20]

二、对话的意蕴

从以上关于对话的理论与思想中,我们已能瞥见“对话”一词的玄奥之处。它含义之广,意义之深,非同小可;以至于完全不可定义,只能给予抽象的概括。

1.作为一种态度

作为一种态度,对话是指以“你”的态度而不是“它”的方式看待这个世界,以一种坦然的、超功利的、豁达而开放的态度接纳和体验天地万物,以一种审美的、艺术的眼光去鉴赏天地万物。这种态度是一种心灵上的转向,从自我转向他人(物),消解自我中心与权威,养成尊重、接纳、理解、包容的心态,通过参与、介入、共享、互动与合作的态度去形成一种集体意向性。通过这种对话,“倾听不同声音的交响,调适自己的经验世界,调整自己‘在场’的姿态,重建自己对外部世界的感觉。”[21]

2.作为一种关系

作为一种关系,对话是指一种消除了种种矛盾和对立而建立的主体之间的民主、平等的依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都不把对方作为自己的对立面,而是作为自己的朋友和伙伴,都不把对方作为自己的经验物、利用物,而是作为一种相互的自我实现,这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对话作为一种关系把交往的双方联系在一起,并在这种关系之中以及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交往双方进行着平等交流、开放理解和真诚沟通。这种关系是一种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双方都具有完整的个性和独立的人格,其间不存在权威和控制,维持这种关系的是真诚、信任、相互分享。马丁·布伯将这种对话关系称为“我—你”关系,是对“我—它”关系的超越和扬弃,在他看来,这种关系才应成为人生的本真关系,一切的价值和意义都产生于这种关系。

3.作为一种生存方式

作为一种生存方式,对话是人存在之本质,是人类真正生活的体现。人的存在是与他人共同的存在,是在与他人发生各种交往关系中的存在。交往就是一种对话。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部永恒展开的对话。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对话,和由对话所导致的联系支撑着我们的存在。”[22]“对话是生命的相互烛照,是存在的相互趋近,是自我与他人共同‘在场’的相互审视和相互认证。生命在对话中敞亮,存在在对话中展开,主体建构在自我与他人的对话中实现。”[23]

4.作为一种意识和哲学观

对话作为一种意识和哲学观,完全超出了语言交谈的范围,成为渗透在人们生活中的一种理念和精神。具体而言,它包括交互主体、民主平等、开放自由、相互尊重、公平公正、理解包容、精神相遇、意义创生等方面的理念和精神。[24]

5.作为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四位一体本性

对话之所以博大融通,具有多重隐喻,在于它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四位一体本性。

本体,与“现象”相对,指只能用理性才能理解的本质,是理性直观的对象,它是一切属性的基础和本原的东西。本体论,就是研究世界的本原或本性问题的理论,它旨在揭示存在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或根本性规律。在本体论意义上,对话是世间万物存在关系的本质体现。前述的马丁·布伯哲学以及巴赫金理论对此都有深刻的洞见。马克思也曾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规定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的先验规定性,使对话成为人的一种本质性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不断地与他人、他物展开的对话,对话一旦停止,生命也便不复存在。人是如此,世间万物亦然。在此意义上,对话不仅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也发生在人与物之间,还发生在物与物之间;它泛指宇宙万物之间的一种交换、依存、共生、互动关系与状态。

认识是人脑特有的功能。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来源、本质、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理论。在认识论意义上,人的知识、意义与价值是通过对话得以建构的,“对话作为一种认识方式,其根本的认识论属性在于,它是生产性、创造性、建设性的,而不是复制性、机械重复性的活动。……对话的过程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对话主体双方从各自理解的前结构出发所达成的一种视界融合。”[25]当代解释学和建构主义理论深刻揭示了对话的认识论价值。在此意义上,对话包括了人与人之间的认识性对话、人与自然之间的发现性对话、人与文本之间的理解性对话、人与自身的反思性对话以及思想与思想之间的渗透性对话等多种多样的形式。

方法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具体途径、形式和手段。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原则的理论。对话作为一种哲学观,本身也是一种方法论。它首先是一种思维方法,是一种看待万事万物的方式。同时,它也是一种具体的解决问题与冲突的方法与路径。“‘对话’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关键词。从国际事务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政治领域到学术领域,‘对话’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状态,同时也成为人们达成目的的有效策略。”[26]

实践,一般泛指人的一切有目的的实际活动或行动。实践论就是关于实践问题的理论。对话在实践论上体现为一种对交往、理解、沟通、合作等活动与关系的主张,它是一种客观的、实实在在的、可把握的实践方式与机制。对话本身就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一种过程。对话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都可以诉诸和运用于对话的实践中,并在对话的实践中具体化。

【注释】

[1]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26.

[2]马丁·布伯.我与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33.

[3]马丁·布伯.我与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20.

[4]马丁·布伯.人与人[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2:275-277.

[5]马丁·布伯.我与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27.

[6]刘杰.论马丁.布伯的宗教哲学[J].世界宗教研究,2000(4):93.

[7]汉斯·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二版“序言”)[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6,8.

[8]汉斯·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9]汉斯·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347.

[10]汉斯·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393.

[11]汉斯·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380.

[12]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49.

[13]李素霞,于海燕.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述评[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4):48.

[14]白春仁.边缘上的话语——巴赫金话语理论辨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3):163.

[15]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5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378.

[16]巴赫金.诗学与访谈[C].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340.

[17]戴维·伯姆.论对话[M].王松涛,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2007:31.

[18]戴维·伯姆.论对话[M].王松涛,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2007:32.

[19]戴维·伯姆.论对话[M].王松涛,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33.

[20]戴维·伯姆.论对话[M].王松涛,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56.

[21]谭学纯.人与人的对话[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1.

[22]谭学纯.人与人的对话[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3.

[23]谭学纯.人与人的对话[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2.

[24]安世遨.对话管理——大学生管理新范式[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24-25.

[25]夏正江.对话人生与教育[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7(4):4.

[26]刘庆昌.对话教学初论[J].教育研究,2001(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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