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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及其改革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初等教育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是使儿童打下文化知识基础和作好初步生活准备的教育,通常招收6岁、7岁儿童入学。工读教育是指通过工读学校对有违法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的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教育在不断变革,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经过重建、修改而日趋完善。

三、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及其改革

(一)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

从类型来看,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见图6-9)。

我国20世纪初从西方引入的现代学制,从总体上看是单轨学制。那时,由于我国的现代生产、现代科技和商品经济不发达,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政治人才、管理人才和提高部分人口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不是培养大批为生产和经济服务的各级各类人才。因此,这种单轨学制不像美国单轨学制那样是由于现代生产高速发展引起的,而是在现代生产和现代社会生活还未充分发展条件下引入的,因此其中学阶段的职业教育极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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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9 我国现行学校系统示意图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这一变化趋势,我国开始参考苏联的分支型学制,对原有的单轨制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分支型学制促进了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后来的十年动乱,严重破坏了这个学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制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是重建和完善分支型学制。我们现在正通过发展基础教育后的职业教育走向分支型学制,未来我国学制发展的方向将是通过高中综合化走向单轨学制。

1.我国学校教育系统的层次结构

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层次。

幼儿教育是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学龄前幼儿所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实施机构主要是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等,一般招收3~6岁的幼儿。

初等教育主要指全日制小学教育,是使儿童打下文化知识基础和作好初步生活准备的教育,通常招收6岁、7岁儿童入学。实施机构包括独立设立的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制为5~6年。在成人教育方面,是成人业余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所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实施机构包括:①全日制普通中学,修业年限5~6年,有三三分段、四二分段、三二分段、二三分段几种,担负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和培养劳动力后备军的任务;②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3~4年,主要培养中级专门技术人才;③职业中学、农业中学或半工半读中学,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3年,主要是为城市、农村培养各种急需的人才。

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之上的各种高等专业教育,是正规学校教育的最高层次,其任务主要是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和促进社会发展。高等教育主要由全日制大学、专门学院、专科学院、研究生院和各种形式的业余大学来进行。高等教育是多层次的教育,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高等学校一般招收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专科学校修业为2~3年,如果招收初中毕业生,其学制通常为5年。大学和专门学院为4~5年,毕业考试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业余大学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水平者,承认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条件和设备较好的大学、专门学院和科学研究机构设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3年,招收获学士学位和同等学力者,完成学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招收获硕士学位者和同等学力者,完成学业授予博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适当延长,完成学业者也可获相应学位。

2.我国学校教育系统的类别结构

我国学校教育还可划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五个大类。

基础教育是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在教育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主要任务是为学生以后的进一步学习、生活和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当前,中小学教育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职业教育是向学生或在职人员传授专业或业务知识技能的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急需大量的各种中高级专门人才,因此,必须根据各地实际,积极发展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切实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

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重视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发展专科教育,努力扩大研究生的培养数量并提高质量,稳定基础学科的规模,适当发展新兴和边缘学科,重点发展应用学科。

成人教育是适应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是面向社会中的从业人员,对于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重点,重视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成人教育的实施机构包括职工大学、干部管理学院、行政干部学院以及普通高校中设立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在农村,要积极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扫除青壮年文盲。对于成人学历教育,要努力提高函授等成人院校的教育质量,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和其他国家组织的文凭考试,大力发展广播电视教育。

特殊教育是指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人类群体进行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对象是指身心有缺陷的人;广义的特殊教育则是对智力超常儿童和有缺陷儿童的教育。它一般包括盲、聋、哑教育,工读教育和超常教育。工读教育是指通过工读学校对有违法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的教育。超常教育是指对智力超常或具有某些特殊才能的儿童的教育。

(二)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教育在不断变革,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经过重建、修改而日趋完善。这在一些重要的有关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中,有充分的体现。

1.1985年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20世纪80年代初期,面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世界范围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显得更加突出。因此,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教育体制进行了系统的改革。这个纲领性的文件关于学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内容。

(1)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在实施义务教育时把我国划分为三类地区,分步骤进行:在城市、沿海和内地经济发达地区按质按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中等发达程度的镇和农村,首先按质按量普及小学,同时准备条件普及初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或职业技术教育;在经济落后地区进行不同程度的普及基础教育工作。

(2)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了打破中等教育为单一普通中学的状况,《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性质的学校,在小学、初中、高中后进行三级分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够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3)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毕业生由国家包分配的一贯做法,实行三种办法:一是国家计划招生,其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二是用人单位委托招生;三是学校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少数自费生。扩大高等学校的自主权,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有权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教材;有权接受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有权任免副校长和其他各级干部;有权具体安排国家拨发的基建投资和经费;有权利用自筹资金,开展国际教育和学术交流等。

(4)对学校教育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进行分级管理的原则,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等权力都交给地方。具体而言就是,基础教育管理权属地方,省、市(地)县、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也主要由地方负责,中央各部门办的这类学校,地方也要予以协调和配合;高等教育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并逐步建立和健全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为了指导20世纪末、21世纪初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2月13日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思想,并对教育制度提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1)确定了20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纲要》提出,到20世纪末,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建设好一批重点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这被简称为“两基”、“两全”、“两重”。

(2)调整教育结构。《纲要》强调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要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另外,还要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

(3)改革办学体制。《纲要》提出,要打破以往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

(4)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变全部由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体制,实行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改革学生上大学学费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实行收费制度;改变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

(5)改革和完善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以征收教育税费、收取学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设立教育基金等为辅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制度。努力实现“三个增长”,即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3.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教育大法。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学制改革的成果,并在第二章专门规定了我国的教育基本制度。

(1)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这是关于我国学校教育制度和划分学校层次的根本规定。

(2)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4)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是指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按照一定的标准所进行的测定。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入学考试,如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水平考试,如高中会考、汉语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等;文凭方面的考试,如自学考试等。

(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证书,主要包括各种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学业证书制度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地运行、保证教育质量,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制度对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设立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4.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基础上提出了跨世纪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指明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方向。

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率达到11%;深化改革,建立起教育新体制的基本框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到2010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全国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的扩展,入学率接近15%,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

(三)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建议

2010年,我国研制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结合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我国现行学制还要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此,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尤其是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建、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从世界范围看,学前教育发展迅速,发达国家学前教育有结束期提前、由高班到低班逐步普及和使学前教育与小学低年级联系与结合起来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较快,也显露出上述趋势。但应注意我国国情,我国学前教育学制不宜急于改动,发展也要量力而行。因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在普及小学、初中甚至高中后,学前教育才由高班至低班分段逐级普及。当然更不宜急于把学前教育都缩短至6岁,因为这一切都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2.全面普及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对于人的发展、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到2006年底,我国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2973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5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6%,“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这是我国教育取得的十分了不起的成绩。在此基础上,《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但是,目前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关法规贯彻不力,法规体系不完备;教育投入总量不足,义务教育资金严重短缺;义务教育在不同地区的发展不平衡;义务教育师资队伍质量不高,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等等。要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义务及教育质量,就必须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更是当前义务教育普及和发展的战略性主题。

3.调整中等教育结构

如果学生7岁入学,完成9年义务教育后,就已达到就业年龄。为了适应青年的方向选择和满足社会的需要,义务教育后的学制应该多样化,即应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学校,供学生选择,以保证不继续升学的学生可以接受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弥补我国过去学制在这个方面的缺陷。高中阶段学校类型的多样化是解决青年选择未来方向的办法之一,即分支型学制的办法。但目前还存在另一种办法,即综合中学的办法。这是单轨学制的办法。特别是当普及教育达到高中阶段时,高中综合化就更成了一个要优先选择的办法。当然,当前我国高中阶段学制的主流还应该是分支型学制结构。但不能不考虑世界中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由双轨而分支型,而后通过综合高中达到单轨。同时,我国大城市和发达地区不久即将普及高中。这样,目前在普通高中里进行综合中学的试验,应该说已提到日程上来了。另外,《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为此,当前应适度扩大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同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高中阶段的教育普及作好准备。

4.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不久前的大学大多数是高科学和高文化的金字塔,是只有少数人才能进入的场所。近几十年来,由于高等学校和生产、科学技术、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高中的逐步普及使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接受高等教育,于是大学走出了象牙塔,日益走向开放和大众化。我国高等教育在近年来的发展也出现了这种趋势。据统计,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540万,是1998年的5倍;高等学校在学人数2500万,毛入学率22%,高等教育规模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经过短短数年的艰苦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今后,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规划纲要》提出,为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一是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二是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三是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一方面,要形成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6.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此,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具体说来,主要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促进继续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二是要大力拓展继续教育资源。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三是要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高等教育向在职人员开放,通过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形式,使在职人员有机会进修高等学校的课程和学位。

【本章小结】

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具有客观性、规范性、历史性、强制性等特征。按照不同的标准,教育制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依据教育制度内部关系,可分为正式教育制度、非正式教育制度、教育制度实施机制;依据教育制度的实践领域,可分为生活惯例习俗、教育教学制度、学校管理体制、学校教育制度、教育行政体制、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价值理念;依据教育制度主体,可分为个体性教育制度、学校性教育制度、学区性教育制度、国家性教育制度。恰当的教育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资源,具有重要的教育功能:可以降低教育中的交易费用,节约教育成本;可以规定教育中人员的权利与责任,发挥重要育人功能;可以确保教育中的要素发挥作用,创造更多的教育效益。

教育制度如同整个教育一样,除受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外,还受整个社会的制约。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制约着教育制度的纵向分段以及其他许多方面。但是,教育制度的性质、状况及其发展,则主要是由各种社会因素决定的,如政治、经济、文化等。正是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教育制度经历了从自在性教育制度到强制性教育制度再到自主性教育制度的发展过程。当今教育制度变革逐渐或已经显现新的趋势和特征:彰显人文价值;贯彻公平理念;强调民主决策;促进教育普及;推行终身教育。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学校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从当今世界各国的学制来看,有三种典型的学制类型,即双轨学制、单轨学制、分支型学制。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教育在不断变革,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经过重建、修改而日趋完善。结合我国社会发展和教育的实际情况,我国现行学制还要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改革: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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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健生.现代教育制度与思想[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顾明远.中国教育大系·历代教育制度考[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4]张斌贤.现代国家教育管理体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

[5]王如哲.各国高等教育制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实践与探索】

(1)在现代教育制度改革中如何渗透和体现教育公平理念?

(2)为什么说学校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在迈向终身教育制度的进程中,学校教育的地位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3)查阅有关文献,试分析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你的改革建议。

(4)你认为目前我国发展综合中学有无必要?如果有必要,你认为有什么困难?并提出你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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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荣日.制度变迁中的权力博弈——以转型期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为研究重点[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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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现代教育制度下挣扎的少女:拒绝当一个标准产品[EB/OL].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22/042918269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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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尼日利亚)杰·阿基比鲁.教育哲学导论[M.]董占顺,等,译.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109.

[4](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M].陈建波,郁仲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64.

[5]某些班集体的组织管理制度属于个体性制度,由班主任个人掌握,如班干部的任用制度,包括委任制、轮岗制、竞选制等。

[6]学科规训制度是指在分层社会(可以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群的社会)中,对学科的有效性、合法性、客观性,学科的知识范围、学科之间的地位关系,维系学科地位与范围的实践方式的合理性等,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作出规定的制度,实际上是有关制度化教育中的利益、利益关系、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选择和强化的制度,如关于不同学科地位的正式与非正式的约束,内在于教育内容、维护社会不平等的隐性课程,维护知识、教师和社会权威的考察和评价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观念和知识体系等。

[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

[8]黄济,王策三.现代教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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