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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的当代意义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代西方各流派的有关资本国际流动理论,都没有解释清楚资本运动的内在原因和运动规律,只有运用马克思观点和原理才能从本质上揭示出资本国际流动的本来面目和最终结果。因此,认真学习和有效运用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

当代西方各流派的有关资本国际流动理论,都没有解释清楚资本运动的内在原因和运动规律,只有运用马克思观点和原理才能从本质上揭示出资本国际流动的本来面目和最终结果。因此,认真学习和有效运用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

(一)资本流动的二重性与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的当代价值

资本流动的二重性表现为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即资本流动过程中反映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体现为资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产关系本质特征;自然属性代表资本的实用性或作为货币或一般等价物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属性,体现社会生产力的内在特性,如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技术并没有国界之分。

1.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规定资本国际流动的性质

资本在世界各国的流入和流出,其自然属性具有普遍意义,但其社会属性会因东道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不同而发生实质性改变。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有效吸引国际流动资本,既可利用资本一般属性来大力发展本国生产力,借以提升本国人民的福祉。也可以利用国际资本的社会属性,在有效引入和合理控制的基础上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即通过合资、合作、入股参股等混合所有制的方式驾驭资本国际流动,实现发展社会经济、完善生产关系和巩固基本经济制度的目的。

2.资本国际流动内含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的矛盾运动,可以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

第二次世界战后,广大发展中国家大都实现了民族解放和独立。主权上的独立使这些国家能够依据趋利避害的原则自主和主动地引进国际资本。这与二战前的大多数落后国家在主权沦丧的前提下被动接受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输出有着本质不同。在国家主权独立的条件下,自主和合理利用外资,一方面可以促进本国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本国生产关系的变革,打破封建残余的阻碍,较为充分地发展本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在社会主义制度,合理和有效利用外资,无疑会随之引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生产力全面进步,在大大提高国力和国民福利的同时,也会引发经济制度的重大变革和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更加协调和统一。

3.积极而有效地吸收国际资本是实现一国资本双向国际流动的前提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资本国际流动包括引进与流出两个方面。事实上,对外直接投资并不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利,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可以首先通过吸收国际资本来快速发展本国经济,提升本国国民经济整体实力,扶持和培育本国企业发展,大力开展国际化经营,当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该国便会由一个单纯的资本引资国变为资本输出国,由一个资本单向流动国家变为双向流动国家。20世纪60年代后,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广泛兴起,可以反映出这一趋势。同样,我国自改革开放以后,先大力吸引外资,条件成熟后参与到对外投资国家行列,也是遵循这一条发展路线。目前,我国已经由原来的国际资本引资第一大国,成为国际屈指可数的对外直接投资大国和国际资本尽输出国。

4.一国的资本国际流动,其规模、范围和质量,是其国力的象征

总体来看,一国的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情况,可以基本反映出该国的市场开放度、国际分工的参与能力和深度以及在国际社会中的经济地位和影响力。因此,社会主义国家要积极参与到推进资本国际流动中来,有效运用国际资本为发展本国经济服务。在“引进来”的同时,还要坚持“走出去”,为本国资本在市场世界上寻找最大的增殖空间。在这期间,社会主义国家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高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为本国跨国公司实现资本全球配置保驾护航和创造条件。可以说,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一国所掌控或影响的国际资本总量和能力,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经济总体实力和在国际市场的地位。

5.资本国际流动具有两面性,只有兴利去弊,才能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

资本的趋利性可能会给引资国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对于引资国来说,兴利去弊的有效方法便是将资本装进“笼子”,纳入既定法治轨道,按规矩运行。在现代社会中,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这就要求国际资本增殖必须遵循“取之有道”的原则。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对外来的国际资本有效控制大都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主要表现在这些国家市场发育大都不甚充分,市场规则不甚健全,法律体系也存在很多空白点和漏洞。当国际资本进入后会,受资本本能的原始驱动,往往会利用发展中国家这些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采取不正当手段,在资本增殖中大获不义之财,损害东道国利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引进外资中,要注重加速市场培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将国际资本运行纳入到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之中。

(二)我国践行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具有极强的封闭性,基本与国际市场相隔绝,很少或基本没有参与资本国际流动之中。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才向世界敞开大门,积极吸引国际资本,而后又主动参与对外直接投资,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主要内容和融入国际社会的主要途径。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后,历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有效运用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并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道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并通过中国的实践,大大丰富了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

与境外投资相比,我国引进外资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改革开放初期的1991年,我国利用外资仅为43.7亿美元,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初的2002年,增加到527.4亿美。尔后,我国利用外资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04超越600亿美元,2007年突破700亿美元关口,2008年跃上900亿美元台阶,2010年进一步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57亿美元。2011年,外商直接投资上升至1160亿美元,连续19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全球排名位列第二,2014年,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195.6亿美元。近几年来,中国政府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杠杆调节、优化投资环境等方式,在利用外资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发展,鼓励外资流向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取得了显著效果,外资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以服务业为例,我国服务业吸引外资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2001年为23.9%,2006年升至为31.6%,2010年达到47.3%,2012年进一步上升到48.2%,连续二年超过制造业。今年1至6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06.29亿美元,同比增长12.43%。服务业占比49%,超过制造业7个百分点。根据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台的产业促进政策和结构调整政策来看,今后发国利用外资已由“招商引资”转向“招商选资”方向上来,提升质量将成为今后利用外资的主要基调和根本方向。

我国的境外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便已出现,但都以小规模,零散性的服务业和初级加工业为主。而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去”始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200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仅为18亿美元,但发展极为迅速。201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878亿美元,实现了连续十一年的增长,八年间增长48倍之多。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较上年下降17%的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逆势上扬,同比增长17.6%,再创历史新高,一跃成为世界三大对外投资国之一,充分显示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强劲增长势头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潜力。201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160亿美元。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超过1.35万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设立企业,总计1.8万家,企业遍布177个国家(地区),我国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近2万亿美元。境外企业就业人数达122万,其中雇用外方员工88.8万人。2013年1至6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的2912家境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56亿美元,同比增长29%。但从整体来看,我国“走出去”仍处于初级阶段,截至2012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存量只有5319.4亿美元,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比重仅为1.5%,位居全球第13位。这与我国经济规模以及对外贸易规模相比,仍然较小,特别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仅相当于美国对外投资存量的10.2%,英国的29.4%,德国的34.4%,法国的35.5%,日本的50.4%。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表明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后发优势明显,快速增长的动力和惯性仍可保持相当长的时间。

实践证明,改革与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两大主线,改革加大了开放力度,而开放进一步促进了改革。对外资的有效利用,既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又为我国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优化形成催化效应,促进我国经济深度融入国际社会,并为我国由入世前的单一资本吸收大国走向国际引资与国际投资的国际资本双向流动大国转化,提供了基础和保障。目前,中国的这种国际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双轮驱动,正在推进我国由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大国向强国转换。

(三)以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理论为指导,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健康发展

根据马克思资本国际流动原理,资本矛盾运动必然由一国扩展到世界,最终引发世界性经济危机。第二次世界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发展到更深阶段,由二战前的产品过剩危机过渡到二战后的金融危机阶段。这与列宁对帝国主义基本特征的分析相一致,也可以从亚洲金融危机到全球金融危机及至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得到印证。在这期间,在西方各国的经济体制特别是金融体系受到重创的同时,中国经济虽然已经深度融入国际社会,但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并不明显,反而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1.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加速促进引进外资模式由数量型和粗放型向质量型和集约型转换。逐步扩大金融、保险、科研、教育、文化、医疗、电信、物流等领域的开放范围和水平。提高利用外资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构建开放的创新体系,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加快引进和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推进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提高引进吸引再创新能力。打造利用外资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吸引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促进和带动引资城市的国际化水平。

2.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加快“走出去”步伐

在当前全球经济处于持续低迷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希望借助外来投资提振本国经济,特别是爆发主权债务危机的欧洲国家和希望尽快融入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家愿望更为迫切,客观上为中国企业兼并收购国外优质资产、扩大海外投资、实现市场多元化提供了机遇。根据国际经验,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预示着已经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期。中国应延续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辉煌成就,并在新一轮国际竞争浪潮中再次抓住当前发展机遇,大力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在确立和巩固中国投资大国的地位同时,加速向投资强国迈进。

3.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国跨国公司,为国际市场竞争注入强大的中国元素

加快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速国有资本与国际优质资本的相互融合。通过国际化经营锻炼人才,打造品牌,搭建网络,全面提高企业经营决策、风险防控、跨国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国有独资、合资、合作、国有控股的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在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矿产和能源合作开发及权益投资等大项目和战略性投资的主力军地位。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发挥民营企业的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国际化融合度高等优势。对民营企业实行更为完善更为有力的财政、税收、金融、担保等政策。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民营大型跨国公司。大力培育国有和民营的大型跨国公司。通过合作、控股和系列化运营等手段,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大型跨国经营企业。

4.在“走出去”,强化中资企业与东道国在文化上的融合

企业“走出去”实施属地化经营策略,融入当地社会,与社区居民、工会、媒体、政府、新闻机构等建立密切关系,树立起遵纪守法、诚信守约的良好企业形象。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将企业文化以及中国政府所倡导的互惠共赢理念、和谐理念、生态文明理念贯彻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不仅使企业“走出去”能够落地生根,而且还能茁壮成长。

5.规范在华跨国公司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要高度重视个别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的行贿、非法避税、转移价格、垄断经营、转移污染、忽视安全等行为,彻底清除外资企业所享有的“超国民待遇”的规定和地方政策。加强对外资并购的产业引导。研究制定有关外资并购项目的核准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制定商业秘密法、反贿赂法等,使之相互协调配套。对商标法、税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以更适应新形势对引进外资的新需要。加强对资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在《反垄断法》基础上完善操作性更强的配套措施和手段。

6.加强顶层设计,全面统合“走出去”与“引进来”,打造双向互动机制

从制度、体制、机制、观念等方面打破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相互隔绝的藩篱,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基础上,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机制。一方面,在政府主管部门下设相应的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专门管理机构,对“走出去”与“引进来”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加快制定统一方针、政策和规划,引导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并轨运行、协调共进。以目前开放中国市场、扩大开放领域为有利条件,促使对华投资企业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放度,除消中国企业进入壁垒,降低华资企业的进入门槛,真正实现国与国间资本流入、流出的双向、平衡和对等的互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和良好待遇的国家,中国政府在吸引对方投资上应给予相应的照顾和优惠。

【注释】

[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78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5]《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79页。

[6]同上,第285页。

[7]《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71页。

[8]《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5页。

[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69页。

[10]同上,第169页。

[1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5页。

[12]同上,第645页。

[13]同上,第646页。

[14]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0页。

[15]《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86页。

[16]《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88页。

[17]同上,第804页。

[18]《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7页。

[19]同上。

[20]《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91页。

[21]同上。

[22]《列宁文稿》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94页。

[23]《列宁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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