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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庇护可以获得公民身份吗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古希腊的公民身份具有归属性和参与性两个基本特征。在理论层面,将权利型公民身份推到极致的是T·H·马歇尔的公民身份理论。因此,马歇尔的著作可以被看作是自由主义传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民主与资本主义关系问题的回应。在这种背景下,民族国家不得不对全球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双重压力作出回应。当代公民身份研究的意图在于超越传统公民身份的观念,将公民作为策略性的概念,聚焦于身份认同、参与、赋权、人权和公共利益等议题。
研究背景及意义_当代公民身份理论研究

公民身份(citizenship)不仅是政治实践的重要基础,而且是政治理论的基本概念,它与政治的历史同样久远。美国学者茱迪·史珂拉说:“没有什么概念像‘公民身份’那样居于政治的核心地位,也没有哪个概念像公民身份概念那样在历史上那么富于变化、在理论上那么充满争议。”[1]公民身份与国家权力组成了现代国家的基本政治关系,构成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解释维度。

(一)作为一个悠久的政治思想传统,对公民身份问题需要给予持续性关注

公民身份悠久的传统源自古希腊。古希腊的公民身份具有归属性和参与性两个基本特征。在古希腊,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人从来没有被明确认为是某个个人”或是“私生活中的自我”[2],“个人以某种方式被国家所吞没,公民被城邦所吞没”[3]。在中世纪的西欧,城市的兴起与基督教的二元世界观使人们的世俗生活逐渐出现物化的倾向。随着封建社会末期教会势力的衰落,日益强大的世俗力量不可避免地承担起了塑造新历史条件下公民身份的任务。“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4]人文主义者相信,在一个管理良好的社会之中,“神”的利益、“公共”的利益和“私人”的利益能够很好地协调共存。公民不仅仅是遵守宗教戒律的人,也是尊重司法规章和经济理性的人。到托玛斯·霍布斯、约翰·洛克时,以自然权利为基础的近代公民身份的思想条件已经趋于成熟。在自然权利的总体原则下,西方公民身份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虽不乏变革与调整,但是这种以权利为根基的总体思想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5]

(二)战后公民身份所面临的理论与实践困境,进一步凸显了其研究的必要

近代以来,权利型公民身份作为一种主导范式,一直对西方国家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实践发生着深刻影响。《世界人权宣言》强调每个人都有生活、工作、教育、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却没有提及个人如何尊重并帮助他人实现其权利。每个人当然都有权生活,可问题是,每个人事实上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而是生活在具体的社会场景中。考虑到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在现实生活中无法避免,因此,对良好的社会治理来说,个人的公共责任担负甚至某种形式的自我牺牲是必需的。现代公民身份中对责任和义务的忽视是导致其危机现状的原因之一[6]

在理论层面,将权利型公民身份推到极致的是T·H·马歇尔的公民身份理论。马歇尔秉承确立于近代的自由主义思想传统,不仅坚持权利的优先性,而且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广泛领域扩充了公民权利清单。正如安东尼·吉登斯指出的那样,马歇尔对公民权利所作的阐释,与民族国家和福利制度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他的观念中,公民身份的基础属于民族国家及其福利制度所养护的范围[7]。因此,马歇尔的著作可以被看作是自由主义传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民主与资本主义关系问题的回应。简言之,如何协调政治民主的政治框架与作为经济体系的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社会结果之间的关系,即如何协调形式平等与社会阶级持续分化之间的关系,是马歇尔所思考的基本问题,他的答案就是福利国家。

然而,在马歇尔所列举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中,权利的三个维度决不是同等重要的。比如,作为公民和政治成员身份的资产阶级权利不能与资产阶级的财产权相抵触或对它构成挑战,尽管它们是资本主义关系的必要支撑条件。相反,社会福利权利却似乎侵入了资产阶级财产权这一支配领域,因为它表明或需要对社会财富和财产进行再分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不需要任何新的社会层级,而福利权利则因为其涉及某些再分配原则而可能促进社会层级向平等主义演化[8]

在实践层面,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推广,权利型公民身份的理念在国家政策中逐步得到落实。但麻烦在于,这种政策实践虽然缓解了一些旧矛盾,却衍生了一系列新问题。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就是社会排斥现象。

权利型公民身份倡导绝对的自由市场,这必然导致社会贫富分化的加剧,使得社会排斥现象逐渐显露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排斥从根本上动摇了公民的地位和权利,违背了公民身份的平等原则,对公民的权利、社会地位和公民的集体认同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社会排斥不仅是一种物质的剥夺,而且也堵塞了人们参与决策的过程以及进入各种有关机构的途径,使得若干群体易受到伤害的程度呈螺旋式上升。更重要的是,社会排斥与健全的公民身份相对立。它表明社会中有一部分人被排斥于社会主流发展之外,甚至在影响到他们命运的决策中也很难听到他们的声音。

(三)当代公民身份理论的复兴为深化研究提供了有利契机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全球化时代,也是一个多元文化时代。在这种背景下,民族国家不得不对全球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双重压力作出回应。一方面,处理频繁发生的跨国家事件需要超越民族国家的范围;另一方面,在西方民族国家内部,福利制度及政策的实施也滋生了一系列新矛盾,若不改革,已很难找到解决重大而具有创伤性危机的方法。一些批评家说,福利制度的惰性不仅造成经济发展的停滞,还助长了人的依赖性和冷漠感。因此,“福利国家死了”。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缘由,有人认为,置于民族国家框架内的公民身份模式已不再有效,即使曾经有效也罢[9]。对公民身份问题应该在更高的水平上和更开阔的视域内加以思考。

总体而言,当代公民身份理论的复兴涉及一系列重大的历史进程:(1)有效的民主、民族主义、福利国家的改革以及移民问题,对以往关于个体权利、政治和社会冲突以及对民族国家的理解提出了挑战[10]。(2)20世纪80年代以来,等级制残余被逐渐废除,个体地位已无需在等级制政治秩序中加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渐渐失去其作为一种秩序原则的首要性,但与此同时,试图通过诉诸道德、共同体、民族以及秩序的复兴来重建等级秩序的政治权威又很难成功。于是,公民身份作为一种秩序原则,其吸引力日益增加[11]

当代公民身份研究的意图在于超越传统公民身份的观念,将公民作为策略性的概念,聚焦于身份认同、参与、赋权、人权和公共利益等议题。公民身份的研究不再局限于过去以国家为中心的政治学,相反,学者应将它置于新的政治社会背景之中。在国家层面,全球化,跨民族关系对原有民族国家形态的冲击;在社群层面,政治社群中日益凸显的多元文化、性别、原住民等问题对民族融合的影响;在社会层面,一种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要求人们从“社会包容”与“排斥”的视角对平等、福利、公共政策的重新理解,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重构了公共管理诸多方面。面对这些新的变化,学界对公民身份内涵、意义、实践的相关探讨需要一个更加开阔的视野,因为公民身份作为基本理论性概念,无疑成为分析上述三大变化,制定可行对策的新工具。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民身份研究的发展取得极大的突破。在理论层面,有关公民身份基本观念的思考主要集中这些问题:谁是公民,谁不是公民?什么是公民身份,它可能包括哪些方面?换言之,这些研究旨在反思公民身份既有的内容,重新挖掘公民身份在空间上被排斥、在时间上被遗忘的部分。因此,近来公民身份文献中出现了越来越丰富的形容词来描述公民身份:生态的,全球的,世界的,生活的,亲密的,性的,后殖民主义的,多元文化的,跨国的,跨民族的等。这些新的观念推进了公民身份的经验研究,即在日常生活中公民身份是如何被体验、被规定的。在实践层面,它涉及移民、宗教、教育、军事、原住民、生态政治、社会正义、国家监管、驱逐出境等各个方面。在所有相关理论探讨和经验研究的背后隐含着这一问题:为什么要研究公民身份?

这个问题的答案充满了争议。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排斥、社会不平等、等级制问题无不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已有不少文献从公民身份的视角揭露并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在欧洲,有学者批评公民身份的概念是由欧洲血统延伸而来的,具有排斥性。事实上,在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公民身份观往往建立在视域狭隘的世界观之上,发达国家的公民身份是保留给少数人的特权。对于大多数移民而言,他们只能通过发动社会运动的方式争取西方公民身份的利益。尽管这些移民运动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政治社会”的统治结构,但这些人却是以非公民的身份抗争,被排斥在公民社会和宪政框架之外[12]

20世纪90年代,公民身份研究开始成为一门显学,尽管还不是一个正式的制度化的学科分支,但它作为一个事实上存在的重大课题已跻身于人文和社会科学之林。从公民权利(civil right)、原住民权利、妇女权利、同性恋者的性权利,到动物权利、语言权利、残疾者权利,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看到,对于包容和归属的一系列新要求在西方国家纷纷出现,并汇成了一股巨大的潮流。米切尔·伊格纳惕夫(Michael Ignatieff)将这一潮流形象地称之为“权利革命”。一系列重大的社会问题都以权利的语言表达出来。进而,不仅公民的权利被重新定义,而且,就连成为一个公民意味着什么以及公民能够拥有何种权利也成为探讨的问题。换言之,“标示公民身份的三个基本维度:即外延(包容和排斥的法则与规范)、内涵(权利和责任)和深度(强或弱),都经过了重新定义和改造”[13]

(四)推进关于公民身份问题的认识需要引入政治哲学视野

当代公民身份理论的复兴也是公民身份理论自身的一种逻辑演进。在西方,关于公民身份的理解一直存在两种传统理论模式,即共和主义的传统理论模式和自由主义的传统理论模式。鉴于它们在公共生活优先还是私人生活优先等问题上很难达成一致,所以,调和二者立场的唯一办法就是转换视角,从理想化的理论争论转换到更加温和的现实妥协。在某种意义上,罗尔斯后期政治自由主义哲学所提出的公共理性的公民身份,就是这样一种转换的开始。正如格申·沙弗(Gershon Shafir)所言:“罗尔斯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系统修正使得和公民身份相关的议题在当代政治的辩论中处于骄人的地位。他的政治著作不仅推动和促进了人们对公民身份兴趣的复苏,而且还提供了一些分析当代社会进程的理论化语言。罗尔斯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对大量新的关于公民身份的论辩来说,仍将发挥一种巨大的推动作用。”[14]威尔·金里卡则认为:“公民身份一方面内在地相关于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和资格的理念,另一方面又内在地相关于社群主义的共同体成员资格和忠诚纽带的理念。因此,它就提供了一个可以调停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争的概念。”[15]

在政治哲学语境中,多元文化主义对自由主义公民观提出了挑战,共和主义、社群主义也对自由主义公民观进行了质疑。前者批评自由主义仅考虑权利的普适性而忽视了少数群体、亚群体等公民身份权利的特殊性;后者批评自由主义过分张扬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而忽视了公民所应具备或承当的美德、责任及义务。今天,关于公民身份问题的讨论,已经变成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等共同参与的复调性的大合唱。这一大合唱固然显示出诸多公民身份理论之间的矛盾分歧,但也正因如此,它又为关于公民身份问题的全方位思考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长期以来,流行的公民观念仅仅把公民身份看作是在某一国家权威之下的一种地位,但在当代条件下,实践和理论的双重演进都对这种观念提出了挑战。一系列新型的政治和社会斗争都纷纷表达了关于承认和扩展公民身份的要求,而且,建基于认同之上的斗争还找到了表达这种要求的新方式,即,关于公民身份的要求不能仅仅理解为对一种法律地位的要求,同时,还应该甚至更应该理解为对政治和社会的承认、对经济再分配的要求。因此,仅仅依据战后各民主国家有关公民身份和义务的诸种理论和实践,已不能充分把握21世纪正在变化中的公民身份。

随着时代的变迁,公民身份的研究涌现了许多全新的领域。公民身份研究专家布莱恩·特纳(B.S.Turner,1990)将公民美德和民主价值观相联系,并将其置于全球化的视野。塞拉·本哈比(Seyla Benhabib,2004)从世界主义出发,认为世界主义实际上促进了人民主权。同时她认为民主共和联邦制将在地方、国家和全球层面加强人民主权。这些思考突破了将公民身份简单视为一国之内的法律地位,完全由国家所垄断的现状。露丝·李斯特(Ruth Lister,2003)从公民身份的包容性和排他性维度切入,寻求一种更为包容的公民身份。李斯特认为,公民身份作为一个“动力性概念”,能够成为“被边缘化的群体争取社会正义的工具”[16]。另一些学者则在特定的地域背景下探讨公民身份。热拉尔·德兰蒂(Gerard Delanty,1997)探讨了欧洲公民身份政治学,并指出它是一个缺乏团结和社会正义的公民身份体制。Aihwa Ong(1999)质疑了领土公民身份的概念,并将公民身份的研究放置于全球流动的当代政治背景中。他指出在大都市中,来自全球范围的移民成为了“灵活公民身份”(Flexible citizenship)[17],这些人的公民身份所附带的奖励和惩罚取决于他们对城市经济的贡献。什么是未来的公民身份?未来公民身份的研究必须考虑到主权与主体性之间复杂却无法消除的张力,即国家寻求合法权威与个人寻求自我保护之间的张力。公民身份研究在未来将涉及更广泛领域并坚持它的批判性视角。

与国外的研究相比,虽然我国理论界对于“公民身份”[18]的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但是体现国家与公民整体关系的公民身份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不仅影响到我国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完整,而且也使得我们对于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因缺乏根源性的理论基础而缺少总体性和长远性的规划。理论地位的重要与现实的迫切需求为公民身份的研究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也为社会科学研究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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