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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概念的历史考察与环境时代公民身份的新拓展

时间:2022-01-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公民身份概念的历史考察与环境时代公民身份的新拓展一、公民身份概念的历史考察公民身份是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从历史发展来看,公民身份有两大概念解释模式,即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和公民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而公民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是作为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对立面出现的。
公民身份概念的历史考察与环境时代公民身份的新拓展_环境义务规范论

第一节 公民身份概念的历史考察与环境时代公民身份的新拓展

一、公民身份概念的历史考察

公民身份是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对于公民身份概念理解,不同学者和理论传统有不同的阐释。在此,笔者无意将过去历史中,尤其是思想史中各个阶段,各个理论家对公民和公民身份的意见看法进行详尽地罗列整理,重新报告一遍。这种做法虽然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常规,甚至被认为是充实写作内容的技巧,但这却不是本篇论文的思想主旨所在。笔者所做的历史考察,仅是想通过对公民身份概念做简要沟通阐释,解读公民身份概念的实质意义,以呈现论文后续论证和思考的逻辑起点。

公民身份在西方政治思想和实践中确然是最为古老的制度之一。[4]公民身份在最基本层次上是关于个体与共同体之间适当关系的解释。在法学的视野中,历史上的城邦、城市、王国、民族国家都是独立的个人在一定地域内基于共享的观念和文化而通过参与形成的政治共同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构成这种共同体的组织脉络,个人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和对公共事务的承担赋予这种共同体以生命。由是,成员个体与政治共同体之间往往达成一种契约互惠式的关系。近代以来,随着主权观的确立,个体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突出地表现为作为公民的个人与以代议制政府为标志的民族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5]因此,公民身份可以定义为各种权利与义务的集合。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形式上规定了个人在国家内部所处的法律地位。[6]公民身份是对一个属性亦即法律身份的认知。

从历史发展来看,公民身份有两大概念解释模式,即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和公民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建立在近代自然法学基础上,强调个人权利的至上性以及国家对权利的保护,其起源可以一直追溯到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7]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概念反映在个体与共同体社会结构关系中就是个人往往占据第一位,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关系上,自由主义公民身份认为私人领域优先于公共领域,权利的目标在于保障个人自由,公民身份是实现个人自由的手段。而公民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是作为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对立面出现的。与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相比,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历史渊源久远得多,其发轫于距今2 500多年前的欧洲,其基本的要旨在于首先肯认公民个体在共同体中的自由,但在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社会结构关系中个体并不是逻辑地先在于社会和国家,公民之个体责任意识和参与精神以及由此培养理性之审议以及合作的伦理德行也十分重要。公民共和主义认为个体只有通过参与和行动,通过特定种类的公共服务,个体才能体现和保持他们的公民身份,不参与公共生活就不能体现公民角色。

自由主义范式和共和主义范式代表了有史以来解释公民身份的两种最有力的途径,两者交替支配了公民身份概念的解释历史:共和主义范式支配了18世纪以前的历史,自由主义范式则支配了18世纪以后直至当代的历史。[8]尽管这两种范式先后主导了有关公民身份的解释,但从国际发展脉络和社会变迁中可以看到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两种解释范式都曾面临来自不同时代背景的挑战。个体公民身份的内涵、领域或者法规举措如何界定和实践,终须要考量社会环境的现实。不同社会结构对公民身份内涵及领域所含摄的关注重点是不同的,公民身份的蕴义也会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持续地丰富着,领域不断地扩展。公民身份因此是一种动态的身份。[9]

近代以来,公民身份领域的发展首先是公民权利的扩张。18世纪公民身份的建构,主要是配合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要求自由的秩序,因此其领域主要关涉个人生命以及发展生命所需的私有财产与自由的保障。其次是在市民抗争下,社会运动冲突中,19世纪公民所得到的参与政治选举的公民政治权利。最后是进入20世纪,公民又得到了社会权——经济安全权利,如国民教育、医疗照顾、失业保险和养老年金等。[10]除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经典划分之外,随着20世纪中晚期以来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公民身份的权利种类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调整。从少数族群公民权、女性权、同志权到文化公民权、多元文化公民权,更有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跨国公民权、世界公民权等,不断地在各种新的权利诉求中,思索着公民身份内涵的归属与拓展的问题。这些新权利的生成与建构,始终都影响着对公民身份领域的新认知。

特别是随着全球环境问题凸显,能源短缺、气候变化、因环境污染和公害导致的新社会运动、相应而生的冲突与压迫关系等,形成公民个体私领域生活的变化,并导以公民个体环境权利与义务的崛起,许多新生的团体、思潮或是议题,不断出现、重组与挑战公民身份的边界与内涵。例如,环境正义、动物福利、消费主义、科技伦理等议题,都使用着权利与义务的标语与旗帜,进入公民身份的讨论范畴之中。相较于近代的公民身份观点,今日的公民身份领域已经超越从政治、经济与社会层面上讨论国家对民众所应保障的权利,而呼应了环境时代的社会变迁,无论是工业文明、现代化、环境伦理,还是因消费主义、科技议题、城乡差距等衍生出来的认同与差异的问题,都在公民身份研究领域被呈现出来。正如英国学者焦瓦纳·普罗卡奇所言:“公民身份是通过创造公民来管理社会变迁过程的一种战略,这种战略本身的目标是可变的,因此,公民身份和公民的各种权利并不只是成员资格纽带的表达,而且随着环境、期望和公民的实践而变化。”[11]

二、环境时代公民身份的新拓展

将环境问题提高到权利的高度,提出环境权利的概念,是20世纪中叶一场伟大的社会运动——环境运动的产物。尽管有关社会福利是否是实现公民身份的必要条件的讨论仍在继续,且非常重要,但更有趣更激进的争论却是围绕着一些争取权利的斗争而展开的,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为维护生态安全而展开的绿色环境运动,显示了公民身份一个最有意思的问题,即在20世纪晚期,自然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已成为公民身份的核心。[12]环境主义或绿色主义的社会运动是环境权利发展的动力。环境权利也成为全球各地非政府组织、绿色组织倡导的一项公民权利。作为因应20世纪中后期许多重大环境问题而出现的权利概念,环境权利主要意指每个人都有免于受环境污染干扰和毒害的权利。学者希特在对环境权利进行分析的时候,直接将它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进行并列,视环境权利为补充前两代权利的第三代权利。[13]

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环境运动使环境权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使社会结构进入一个环境时代。环境时代具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公民所处环境第一次被提到权利的高度,二是广大公民普遍和广泛参与环境保护运动。它使得政治和制度规则改变了以往纯粹社会性的性质,开始不仅要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还要处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环境问题被纳入政治社会结构,国家参与环境管理,引起了个体公民价值观和行为的重要变化,拓宽了公民权利的领域,成为公民身份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事实上,处于环境时代中,资本的逻辑对不带来利润的环境保护是不感兴趣的,工业文明意识形态赖以建立的基础是所谓的进步观念,它不仅构成了启蒙运动的核心,而且还是两种公民身份概念模式——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基本组成要素。启蒙运动的基本原则坚持理性人类的目标是由人类自己而不是由什么神圣的典籍所决定的,科学知识在技术领域的成功运用创造了不断进步的神话。产生于市场经济的特权社会团体接受了进步的观念并很快将其变为自由主义公民意识形态,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动力即经济增长与进步的观念完全相符合。但令人惊讶的是,同样的观念也为没有从市场经济中取得好处的、反对自由现代性的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念所接受。[14]然而,在20世纪的最后25年,作为一系列主观的和客观的变化结果,增长意识形态尤其是与增长相联系的进步遭到了具有民主传统的思想家、特别是后现代主义者的严厉批评。市场经济的动力不仅导致了以国内和国家间严重经济不平等和财富集中为特点的经济不平衡发展,而且对环境造成了大规模的破坏,这种破坏超过了现代以前全部人类历史对环境带来的破坏。

在20世纪最后25年中,对经济增长中潜在的生态负效应的认识导致了对公民个体与环境互动所产生危机的巨大反思,并揭开了环境时代的帷幕。作为这些反思的一个结果,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出现了一种转变,资源不会耗尽的现代信条被当前资源短缺、资源节约以及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等理念所取代,公民应当享有在舒适而健康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为了兑现这种权利,公民个体都肩负着保护环境的责任,这种责任不只体现在禁止掠夺环境的破坏性行为上,还要求积极参与防止他人引起的危害上。[15]此外,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权利也受到了绿色政治家和组织的促动,国际机构、各国政府、学术团体、民间组织以及普通民众以不同形式投入到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行动中,他们不分种族和阶级,不分政治和经济地位,不分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在共同的危机面前保持一致行动。著名学者马歇尔在其《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中运用工业公民身份来形容工业革命后出现的工业社会下的公民身份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若然工业社会有对公民身份的特定诠释,那么我们有理由认为,处于所谓后工业社会的环境时代不能全然接受工业社会对公民身份的理论诠释。再考虑到主流绿党已在欧洲几个国家中分享政府职位[16],那么,与环境议题相关的环境公民身份成为环境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公民身份范式并不令人奇怪。

在前文中,笔者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争论概括为将重点置于公民权利还是责任的论争。简言之,自由主义公民主张权利,而共和主义的公民履行责任。在环境问题日显突出的时代,共和主义的责任要求为了公共环境利益而工作,不难看出,它能够为环境公民身份提供一种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在环境时代倡导的生态主义理念看来,为了实现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就必须对人类的行为施加限制。公共的生存环境关系到个体所在共同体的存续,关系到子孙后代以及人类的发展。公民对自然环境资源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保护责任,即公民有着促进环境公共利益的责任。当公民的自身利益与环境公共利益相冲突时,后者应该占据优先地位。就个人生活而言,强调绿色的日常生活和消费方式,是环境时代的一个主要诉求。我们与自然环境之间也是一种彼此依赖的关系,我们不断被要求,将我们日常行为方式的事实与我们周围环境的状况相联系。[17]环境时代,将自己的生活方式与我们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联系起来,其目的是使我们感到对环境问题的存在负有责任。随着全球生态灾难的风险日益增加,公民身份必须对环境的需要保持敏感,这种敏感性与公民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18]环境的维度为人们提供了公民身份研究不能忽视的一些重要问题,在多个学术专业领域内尤其是环境法学与环境政治学领域内,环境公民身份日益成为十分重要的话题,公民身份无法避免地向生态环境领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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